菲天主教徒 5成教堂外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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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新教徒,不清楚天主教說的禮儀是指甚麼罷。 這指在行事中神父的服式,祭台的擺設,司祭要唸的經,要說的話,動作。。都有規定和含義。 贖罪券不是甚麼的禮儀。 | |||||
邊個啱邊個錯? 還好你還懂用「祝福」這個詞。 這使牧師,神父在婚禮中的角色有別於一個EO | |||||
這(禮儀)指在行事中神父的服式,祭台的擺設,司祭要唸的經,要說的話,動作。。都有規定和含義。 有天主教的定義了,我們討論下去。 教廷法典裡,沒有水的話算不算洗禮禮儀? 婚禮禮儀有甚祭台的擺設,司祭要唸的經,要說的話,動作?都有甚麼含義? 如果違反規定,如何影響禮儀的效力?還是沒有甚麼所謂效力? 能具體舉一個違反婚禮禮儀使其無效的例子嗎? 能具體舉一個marginally違反婚禮禮儀使其無效的例子嗎? | |||||
為甚麼「有含義」又給你扭曲成「有效力」? 玩法術耶? 太主觀地去看人的禮儀囉。 | |||||
兩個問題是分開的。 請問禮儀...動作?都有甚麼含義? 請問禮儀有甚麼效力?還是沒有甚麼所謂效力? 我從未將之混為一談。 請勿扭曲我的說話。 太主觀地去看人的說話囉。 | |||||
新教徒畫十字聖號也有一定姿勢,前後次序和方向, 倒轉來畫十字聖號的祈禱就「無效」? 係咪亂畫都無所謂?反正都是新教要反對的「禮儀」。甚至。。可有可無哩。。。(係咪咁?) | |||||
若符合法典內所說的「特別情況」, 有水無水都是合法洗禮。 | |||||
我二十年都不劃十字聖號祈禱,教會沒教過祈禱要劃麼什麼十字聖號,我也不認為聖經有教過,你可能是指聖公會的情況,我不清楚。 我所知的是劃不劃十字聖號全然無關禱告的效力,我們只要奉耶穌的名求就可以了,不用開聲,默禱亦可。甚至不需要說/想「奉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因為耶穌的靈,就是聖靈住在我們心裡,親自為我們代求[羅8:26],耶穌也早已將我們帶到神面前,口中心中奉不奉不是問題,所以,我們才能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4:16] 。 劃不劃聖十字號本身不是「新教」禮儀,絕對可有可無,也已可見bb對新教不認識,真正用自己教派的觀念解釋人家的根本是bb。祈禱則只神與神對話,是神喜悅我們所做的是,神從來不在其上設甚麼限制。 「不必要」、「有好過冇」、「可有可無」是幾個非常不同的程度,imply不同的意思,你勿混為一談。 關於基督教的聖十字(其實不是基督教的)/祈禱我也答完你了,別扯開話題: 教廷法典裡,沒有水的話算不算洗禮禮儀? 婚禮禮儀有甚祭台的擺設,司祭要唸的經,要說的話,動作?都有甚麼含義? 如果違反規定,如何影響禮儀的效力?還是沒有甚麼所謂效力? 能具體舉一個違反婚禮禮儀使其無效的例子嗎? 能具體舉一個marginally違反婚禮禮儀使其無效的例子嗎? | |||||
問題的真正核心是,洗禮禮儀是否得救稱義所必須? 若附合法典內所說的「特別情況」,不經洗禮禮儀也可得救稱義,那如果我情況不特別,是否一定要經洗禮禮儀才能得救稱義? 延伸出來的問題是,是否只有羅馬教廷承認的天主教教會/神職人員才能合法主持洗禮禮儀?是否imply必須透過羅馬教廷才能得救稱義? 最後,當然是,這是否聖經的教導? 當然,有需要的話請你繼續闡釋婚禮禮儀。 | |||||
我二十年都不劃十字聖號祈禱,教會沒教過祈禱要劃麼什麼十字聖號,我也不認為聖經有教過,你可能是指聖公會 ... 男朋友對女朋友講:我好愛你架 女朋友說:你點愛法?情人節你無送花,行街你無拖下我手仔,見到好食即野你無話買一些俾我食。。。 男朋友話:我心中愛你咪得囉,形式即野,可有可無。 女人會唔會覺得男人好愛佢先? 有愛都不會是甜蜜的愛哩。 | |||||
你教會無教,不等同其它教會無教。 你知哩。。。新教教會咁多山頭,各施各法。 | |||||
劃聖十字號代表愛神?你從何得知?你從聖經那裡得知?為甚麼不是畫各各他山地形?為甚麼不是荊棘冠冕號?聖經何時反對你劃各各他山地形?聖經何時反對你劃荊棘冠冕號? 聖經那裡教你祈禱一定要劃甚麼聖十字號? 問題的真正核心是,洗禮禮儀是否得救稱義所必須? 若附合法典內所說的「特別情況」,不經洗禮禮儀也可得救稱義,那如果我情況不特別,是否一定要經洗禮禮儀才能得救稱義? 延伸出來的問題是,是否只有羅馬教廷承認的天主教教會/神職人員才能合法主持洗禮禮儀?是否imply必須透過羅馬教廷才能得救稱義? 最後,當然是,這是否聖經的教導? 當然,有需要的話請你繼續闡釋婚禮禮儀。 | |||||
其他教會不會教不劃聖十字號的祈禱不合法。 你不要扯開,回答核心的問題吧。 | |||||
咁人人話:我用心信神咪得囉,使乜要決志,洗禮? 洗禮何嘗不是一項儀式,禮儀? | |||||
但洗禮只是個見證,不影響你得救稱義。我早說,馬丁路德不反對你行禮儀,但不能把禮儀和得救連上關係。 聖經何嘗不是說—不要犯罪? 但不犯罪只是個好行為,不影響你得救稱義。 人不在教會中決志,在教會中決志也不是甚麼必要的禮儀,必要的是這個信徒自己向神決志,你心中不信,在教會中呼召時走到台前「決志」,也於救恩無效。一個人只是心中信的話,他可以親自向神交代的,「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不要再旁敲側擊,不要再問我基督教的,現在請你正面回答我對天主教的提問答。 | |||||
買一份禮物,也不用包裝紙罷, 不影響禮物的實用性既。 咁係咪有禮物包裝會好d呢 | |||||
洗禮是耶穌親口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作:禮)。」 乜呢個新教徒可以把洗禮放在這不重要位置,只是一個「見證」? | |||||
如儀式,禮儀不重要, 為何天主與亞巴郎立約時要亞巴郎剖開一隻羊,分開兩邊,天主以一道火在中間走過? 為甚麼天主要求亞巴郎子孫行割損禮? 說明有些事是要有行為表達出來的。 | |||||
洗 這不就是天主教所說的:不能因信稱義囉,信還要洗, 信了,還要有行為的配合。 | |||||
那很實在簡單,已經談到核心了。 你的說法如何和羅馬書相乎? 3:27 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3:28 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4: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4: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4: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你還認為abraham是如何稱義? 你的解釋又如何與以弗所書相乎? Eph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Eph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買一份禮物,也不用包裝紙罷, 神何時說過要甚麼包裝?神何時說過甚麼要甚麼包裝?你又知聖十字號包裝是最好的?是神喜歡的?聖經哪裡說了要十字號?聖經哪裡說了十字號是好的/最好的?為甚麼不是別的號? 包裝?你看看聖經裡做包裝行業的 太23:25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 太23:26 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 撒上15:14 撒母耳說:「我耳中聽見有羊叫、牛鳴,是從那裡來的呢?」 撒上15:15 掃羅說:「這是百姓從亞瑪力人那裡帶來的;因為他們愛惜上好的牛羊,要獻與耶和華你的神;其餘的,我們都滅盡了。」 撒上15:16 撒母耳對掃羅說:「你住口吧!等我將耶和華昨夜向我所說的話告訴你。」掃羅說:「請講。」 撒上15:22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請弄清楚神的話是甚麼 為甚麼天主要求亞巴郎子孫行割損禮? 羅2:26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 表達出來一定有功效嗎?不然。禮儀一定有效嗎?羅2:26怎說?羅3:27~28怎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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