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評明光社-當平權變成霸權 07/11/2012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11/15 05:15 編輯
人人生而平等,平等的意思,是指你和我縱使不同,卻仍然有相等的權利;所以,如果你享有我沒有的特權,又或者我享有你沒有的特權

hellboy 發表於 2012/11/13 10:28



既然人人有生而平等的權利, 幹嗎要立法剝削了我批評你做錯事的權利?
我唔認為你同志們要結婚是一件對事, 你要立法逼我認為你對, 連講一下不對也不成, 是觸犯法例啵,
正如:
一名父親因反對其六歲兒子在學校接受美化同性戀的教育,而被拘捕及趕離學校,其兒子必須強逼接受同性戀洗腦教育
一名紅十字會員工因為不參與公司慶祝同性戀的活動,以及表達不認同同性戀的立場而被解僱;
一名模範老師在報章撰文批評一些同志團體製作的教材,結果被吊銷教師資格。
一名牧師在講道時,根據聖經以「不正常」來形容同性戀,被控觸犯煽動仇恨條例罪名成立,幾經辛苦才上訴脫罪。以上例子多不勝數。


立法會對社會有反效果,造成對另一撮人不公平,  所以更要三思。
其實《性傾向歧視條例》如今根本連諮詢也被禁止

hellboy 發表於 2012/11/13 10:28



根據立法局的議程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counmtg/agenda/cm20121107.htm

當日何議員提出的動議案原文是:
「本會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 」


重點不是在諮詢同志有無被歧視, 實在是肯定了是有歧視, 是要促請立法
據我印象,反對同志的議員應該都是耶徒,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2/11/14 20:11


憑印象九翕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