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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神論 -- 數學上不可能 ?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3/6/26 20:03 編輯
六合彩,是要從49號碼選出6個號碼出來,中獎機會為1300萬分之一。

但如果要由2000號碼選出1000個號碼出來,中獎機會為2000 C 1000,即是機會低於10^600分之一。)。換句說話用盡全宇宙的力量和時間來撞,也不能可以撞到。(即使考慮埋統計學上的生日問題(birthday paradox),撞中也幾乎不可能)。

所以,生命沒有創造者,機會基本上係極低。
Guest from 14.199.84.x 發表於 2013/6/22 18:53


由1976年7月第一期六合彩至2013年7月,期間共37年,約有1930個星期。

為簡化起見,假設一星期攪珠二次,即由第一期至今已攪珠3860次。假設每次都是由40個數字選6個數字,要攪出同一系列的數字,概率低於10^25414分之一。

依樓主所言,「換句說話用盡全宇宙的力量和時間來撞,也不能可以撞到」。所以,六合彩的攪珠結果是有神安排的。

我估計樓主應該可以明白自己的謬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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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人對初等數學略懂一二。我要指出「無神論 -- 數學上不可能 ?」這樣的標題十分幼稚,一般對數學認識不足的人才會這樣寫的。我只是說出心中的話,無意冒犯,見諒。
似乎有人還是未明,或是扮作未明。請其他網友小心閱讀,勿被人誤導。

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人有智愚賢庸,我無意使所有人明白,不贅。
試想像以下的情況:

小傻去澳門賭大小。為簡化起見,假設他賭了28天,每天賭8小時,每5分鐘下注一次,我們不談圍骰大小通吃的情況。在28天中,小傻總共下注2688次。

下注2688次,每次都贏的概率是0.5^2688,即小於10^809分之一。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了,小傻認為「用盡全宇宙的力量和時間來撞,也不能可以撞到」,小傻推論這樣的結果是神的安排。

實際上,小傻的戰績如下:
贏、輸、輸、贏、贏、贏、輸、輸、贏、輸、輸、輸、輸、贏、贏、贏、輸、贏、贏、輸、……

小傻突然發現,得出這樣的結果,概率同樣是0.5^2688,即小於10^809分之一。小傻認為「用盡全宇宙的力量和時間來撞,也不能可以撞到」,小傻於是推論自己的結果也是神的安排。

事後,小傻從澳門回港,朋友問他有何收穫。小傻沾沾自喜地告訴朋友,他最大的收穫是發現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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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1. 我們不能夠單憑一件已發生的事情的概率很小為由,無論這個概率是多麼細小,而去推論神的存在。這樣的推論顯然是無效的。

2. 以賭大小為例,略去圍骰的情況不談,以下三種結果,以及其他任何結果,它們的概率都是相同的。
(a) 贏、贏、贏、贏、贏、贏、贏、贏、贏、贏、贏、贏、贏、贏、贏、贏、贏、贏、贏、贏
(b) 輸、輸、輸、輸、輸、輸、輸、輸、輸、輸、輸、輸、輸、輸、輸、輸、輸、輸、輸、輸
(c) 贏、輸、輸、贏、贏、贏、輸、輸、贏、輸、輸、輸、輸、贏、贏、贏、輸、贏、贏、輸

3. 其實我們周圍環境中每天都發生很多事情,它們的概率都是非常之低的。假如你昨天接到5個來電,時間分別是09:31:41.4, 10:27:46.3, 14:18:08.6, 15:39:32.4, 20:41:55.4。這樣的事情,恐怕你一生都不會再有相同的遭遇。如果你因此而相信這是神的安排,別人會懷疑你精神有問題。這些例子不勝枚舉,大家可自行想想。

4. 「用盡全宇宙的力量和時間來撞,也不能可以撞到」這個陳述語意不清,不知所謂,大家切勿盲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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