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人類的本性和其他動物一樣,那便是自私。但用惠特尼修斯頓的歌詞來說,那是自愛。自私是一個比較難聽的詞,但是如果你說我到這個世界上來不是為了我自己的幸福而是為了成為上帝的工具,為了完成上帝交給我的使命,為了別人的幸福,那麼我是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人嗎?我不知道人的本性是美是醜,但我覺得人類物質文明的發展的動力便來自人類自私的本性,而智慧則是工具。人類今天之所以能有如此的文明,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上的,都應該感謝夏娃偷吃的智慧的禁果。當然隨著物質文明的發展,人類也面臨著許多前所未有的新問題,如某些方面的道德敗壞,環境汙染等,但總的來說比起幾千年前的落後愚昧,畢竟是在進步。而關於人類整體的道德水準,我覺得很難說是在墮落還是提高。因為沒法畫一條準確的線。好比離婚率上升,既可能顯示越來越多的人對婚姻的不負責任,也可能表明越來越多的人擺脫了不合適的婚姻的枷鎖從而尋找到真正的幸福。
第五點是關於信心。教會裡最常提到的是信心和愛這兩個詞。信心是指對上帝的絕對信任,即便有許多難以理解的或相互矛盾的事實也不能動搖。這一點毫無疑問是與科學研究的懷疑一切的態度針鋒相對。我有時想,如果真有上帝,為什麼耶穌的死和複活沒有被設計得和布魯諾的死一樣毫無爭議,而基督教的真實也可以象地球圍著太陽轉一樣清楚明白。當然對有些基督徒來說耶穌的死而復活及基督教的真實是無可非議的,但我讀到的材料則顯明對很多人來說這些都遠遠還沒有定論。我可以對一個價值觀或未來的理想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抱有信心,比如我相信人人平等,我相信中國的美好未來,但是我對於一件歷史事實,一個現存的現象,更希望的是理解基礎上的相信,這就是我對有無上帝,創造論的真偽,及耶穌是否復活等等難有信心的原因。有人說世上有一種人寧願生活在沒有答案的問題之中,也不願意接受他無法理解的答案。我想我就是這樣的人。對我來說,當我將舊約中的“上帝”改寫成“皇帝”的時候,
我便理解了自己為什麼對上帝缺乏信心 -- 我只是從來沒有敢於用人類的標準來衡量和判斷上帝而已。難怪有人說如果當一個神被當作人的時候我都蔑視他的話,我怎麼能崇拜他呢?當然我常常聽到的對慕道友的評論是太自大,太相信自己,既然不崇拜神,那就是崇拜自己。問題是為什麼一定要崇拜一樣東西,崇拜的必然性是不是一種沒有安全感的表現?上帝是不是因為人類崇拜的需要而產生的?當很多基督徒對聖經,對世事的不公平不理解的時候,信心便是他們最有效的武器。常常聽到有人說等耶穌再來的時候一切都會有答案的。但是我想如果耶穌今生沒有給你答案,憑什麼你相信來生就有答案,我看耶穌會象在那艘暴風雨中的小船上做的一樣,質問你為什麼沒有信心。按我對聖經的理解,對一件事情死後要去問耶穌搞清楚原因就已經說明一個人對基督教沒有信心。另一點是常常聽到的因信稱義。似乎一個人在死之前信基督是最合算的,因為上天堂只需要相信而不需要行動。但是雅各書第二章清楚地說明“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就好象魔鬼也相信上帝和耶穌,但卻進不了天堂。 耶穌打的十個童女的比方,精明的管家的比方都說明沒有行動的信心是要被上帝一腳踢到地獄裡去的。
第六點是關於名人的宗教信仰。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偉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 但是同樣也有很多偉大的人物不是基督徒。我認為許多基督教的宣傳在關於名人的信仰問題上是很不負責任的。最常見的是聲稱愛因斯坦也相信有一位主宰一切的神的存在。我讀了一些愛因斯坦的親筆文章,發現愛因斯坦筆下的上帝只是神秘的大自然的代稱。而關於他有宗教信仰,相信有一位主宰宇宙的人格化的上帝的傳聞,他自己說那是“有系統地捏造的謊言”。愛因斯坦不相信基督教的人格化的上帝,也不相信人死後靈魂仍然存在,這一點從他的很多文章中都可以看到。在科學家中間,上帝這個詞常常是神秘的自然規律的代名詞。所以如果有人說科學家大都信上帝,還是要先把定義搞搞清楚。我還讀到一些美國開國國父(佛蘭克林,華盛頓,傑弗遜,亞當斯,湯瑪斯.培恩,等)的引言,發現他們對基督教有譴責,有異議,而至少是持懷疑和不接受的態度。他們明智地在憲法中專門強調了美國政府對各種宗教的中立態度並且堅持了政教分離的原則,按傑弗遜的話說“立一堵將政治和宗教分離的高牆。”這一決定為美國避免了難以想像的麻煩和災難。所以如果有人說美國是基督教立國或是基督教國家,那說明他對美國憲法的第一修正案沒搞清楚。
第七點是關於人類起源,人生的意義以及人神的關係。按我對基督教的理解,基督教認為神創造了人,而人生的意義便是恢復與神的關係。關於進化論與創造論我只想說根據我所讀到的反基督教的資料,這遠遠不是某些基督教刊物宣傳的那樣好象在科學界“漏洞百出”的進化論已經很大程度上被創造論否定了。
我發現其實我對基督教最反感的一點是它所強調的絕對的崇拜。這恐怕也是大多數人包括我自己在某些方面相對比較能接受耶穌的原因。任何人都有權對上帝發出發自內心的讚美,但我不明白為什麼這是人人都必須做的。如果我認為宇宙的主宰不需要我的讚美,不需要我的奉承,不需要我的崇拜,而更在意我對他的尊敬,對他的教誨的理解和接受,那麼請問我可不可以不參加主日崇拜? 你能想像一個宇宙的主宰,仁慈公義的上帝一定要聽一群渺小的人類對他的讚美,奉承,馬屁嗎?什麼樣的人或者神才會覺得對他的讚美是必不可少,而且必須是連續不斷的呢?聖經的主題是神揀選了猶太人,要他們永遠歸向他,崇拜他,從而得到拯救。然而我們可以看到神一次又一次失敗了,整本聖經可以說是一本記錄上帝如何失敗的書。即便是今天猶太人還在等他們的救世主,因為他們不承認耶穌是上帝派來的特使。所以按天主教或基督教教義,猶太人還是沒有被拯救。如果世上真的有位萬能的神,那他會覺得聖經是對他的萬能的證明呢還是無能的證明?而對於舊約中記載的神的血腥暴行,他會覺得是對他公義慈愛的證明嗎?他簡直是地球有史以來的頭號殺手,不管是看受害者人數之多,年齡分佈之廣,種族之雜,還是看殺人效率之高,手段之多,之殘忍。難怪有人說如果真有上帝的話,有神論比起無神論來說是對他更大的侮辱。
基督教談到創造論常常用世界的精美來說明一位設計者的存在。然而對於世界醜惡的一面,則統統歸罪於撒旦和人類。請問一方面不願意對消極的一面承擔責任,一方面又希望被讚美為萬能的,完美的,至高的主宰,這是健全的心態嗎?關於神的萬能,古希臘的一位詩人曾打了這麼一個比方:如果上帝是萬能的,那麼請他找一塊他無法舉起來的巨石來,如果他找不到,那他不是萬能,如果他找到了,那仍然證明了他不是萬能。如果耶穌真的是萬能,為什麼他每次只治好一個瘸子,一個癱子,一個瞎子,為什麼他不能讓整個人類永遠與疾病無緣?為什麼他不能讓這個世界美麗得過分?使空氣成為備用食品,非洲難民再也不受饑餓之苦,在沒東西吃的時候猛吸兩口氣便填飽肚子,剛出生的嬰兒個個健康聰明,世上的蚊子,蒼蠅,臭蟲,蟑螂,病菌,疾病,統統消失,或者至少讓蚊子不叮人類只叮老鼠,等等。所以用伍迪埃倫的話來說,上帝最多是一個“underachiever”。
在我聽到,見到的基督徒的見證中,有述說如何依靠上帝而從不治之症中奇跡般恢復的,也有生患絕症者說上帝是如此青睞他以致一定要讓他患上絕症以便來傳揚福音。有人曾經打過這樣一個關於基督徒見證的比方,某架飛機失事,一百個人中九十九個死了,倖存的那位見證耶穌救了他。這個故事的意思是說如果那位倖存的可以見證上帝的存在,那麼是否可以說死去的九十九位便可證明上帝的不存在,或者不公義呢?
人類的災難和上帝的仁慈萬能之間的矛盾是從一開始就一直困惑我的問題。最常聽到的回答是上帝不想讓我們成為“溫室裡的花朵”,所以要讓一些消極的東西如災難之類存在。我聽到這些回答常常想到林肯的一句話,“每次我聽到有人為奴隸制辯護時,我總有一種衝動,一種將奴隸制施加在他個人身上的衝動。”我並不是針對某個人有成見,我只是不太相信有人能告訴一個被日本兵強暴的母親說仁慈萬能的上帝之所以沒有制止那個日本鬼子用刺刀刺死她的嬰兒是因為他不希望她成為一朵“溫室裡的花朵”。
聖經中對災難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是約伯記。我讀完後沒完全明白,只感覺上帝比人類更自私。為了與魔鬼打個賭,為了檢驗約伯是否對他忠誠,他可以讓約伯的全家成為犧牲品。其實從整本聖經看,這似乎便是上帝生存的意義和目的 -- 讓人類認識他,崇拜他,必要時檢驗他們的忠誠。至於是什麼手段,是用今世的災難如降災于長子,降瘟疫等等來逼迫,還是用自己兒子的死來感化他們,或是用來世天堂的誘惑或地獄的威脅,上帝無所謂,可謂是不擇手段。 讀一讀舊約那些繁瑣無比的宗教禮儀和教條我們便可以看到上帝對人類是否忠誠聽話的重視遠遠超過他對人類自身的幸福快樂的關心,我也不難理解為什麼林肯說“聖經不是我的書,基督教也不是我的宗教,我永遠也不會贊同聖經中冗長煩瑣的教條。”
我現在開始慢慢理解人性解放的意義了。它不是指從人類道德的約束中解放出來,而是從基督教教條的束縛中解放出來,明正言順地追求人類自己的幸福和快樂。當一個人聽了基督教的福音但不接受的時候,常常會有人用約翰福音3章19節來說明原因,"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倒想問問這個世界上有幾個基督徒有資格對別人下這樣的論斷。聖經中耶穌教導年輕的富人應該將他的財富分給窮人,雅各書中提到“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這樣的標準有幾個人能做到?對許多做不到這兩點的基督徒來說,如此論斷別人是否有點五十步笑百步?我看只有在亞非洲貧窮的國家傳道的牧師才有資格這樣評論別人。我對他們有一種複雜的感覺,一方面對他們傳達的資訊我不知道是更多地安撫了心靈還是麻痹了知覺,一方面又對他們無私的獻身精神由衷地尊敬,羡慕,甚至嫉妒。我參加的教會活動中最感動的,印象最深的一次便是看一位從美國去羅馬尼亞向一群大陸的生意人傳福音的牧師的錄像。我不是被福音感動,我是被他個人在那樣艱苦的環境裡對他的理想的追求而感動,而落淚。
道德的標準是無法定義的,我想道德標準之所以沒有成為法律的一部分,便是因為它的難以定義。事實上要定義法律已經是何其難。我倒相信世界上大部分的道德問題應該是把握分寸,就事論事,而不是一刀切。也許一個人行為處事能多為別人著想,能願意犧牲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就很不錯了。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什麼?是戰爭,疾病,災害,事故,地震,饑荒,貧窮,是天生的不健康的嬰兒,而如果一個能制止這一切的人對這一切無動於衷的話,我們當然要譴責他的不道德,但是一旦人換成神,他的無動於衷為何就不受譴責,反被當作高深莫測,當作深謀遠慮,當作別有安排?基督教以聖經為標準我認為有一個很大的問題,也就是如何理解聖經的問題。世界上說起來只有一本聖經,然而在每一個人心裡都有一個不同版本的聖經。否則這個世界上也不會出現這麼多基督教派別了。就說“愛人如己”這句話,英文是“愛你的鄰居如愛你自己”。有人可以理解為“愛所有的人”,有人可以理解為“愛你家周圍一英里的鄰居”,也有人可以理解為”愛你家周圍五英里的鄰居”,當然也有人可以理解為“愛與你在信仰上相近相似的人”。再說教會裡最常聽到的“愛”這個詞你如何定義,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中的定義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了,然而也有極端的基督徒認為以屠殺制止別人犯罪是“愛”。試想如果你認為一個人馬上要經受不了一個誘惑從而犯罪下地獄的話,你殺了他。從而他上天堂你下地獄,那你可以說是犧牲了自己而救了他。我覺得“愛”和寬容,理解,同情都是應該提倡的。與信心相比,理解不是基督教宣導的重點。而要實現一個人內心的平靜,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和平,理解應該是最理想最有效但可惜也是最困難的途徑。人與人是如此的不同而相互理解又是如此的困難,這恐怕是人類最大的悲劇之一。我想即便是天天生活在一起,深深相愛的夫妻都時常會體會到這一點。寬容可以說彌補了理解的不足,可是基督教的教義從本質上來說就是對其他不同思想的排斥和不寬容,這也就難怪會出現十字軍東征及迫害異教徒的現象。新約中好容易有點寬容別人罪過的教誨,但仍然是建立在基督教本身的一套是非標準上。而且馬太福音第十章則使這一教誨很難讓人有清楚的理解。與愛相比,對陌生人的寬容和同情更容易一點。然而如果基督教對很多不同的意見和沒有傷害到別人的行為很輕易得就定為“罪”,那麼“愛”是不是太遙遠,太不切實際了一點?
提到極端分子這也是我開始不太明白的問題。我們常常可以看到不少變態的殺人犯或者恐怖分子是有宗教信仰的,而世上也有不少極端的原教旨主義基督徒。他們的所作所為很難讓人將他們和耶穌放在一起。然而,聖經上的確是有很多的非常極端的教義,比如說咒駡父母的要處死(出21:17),通姦的要處死(利20:10),割自己的手,挖自己的眼(太5:29-30),等等。當然很多基督徒會說聖經中很多是比喻,而非教條,當代的基督教早就吸取了過去的教訓。問題是在美國最近的10年裡,我們可以看到持極端基督教觀點的總統候選人如派特.羅伯遜,派特.布坎南以及其他極端保守的基督教領導人是如何借助教會的力量力圖使基督教參與和影響政治,從而使之成為道德的準則和強加的信仰。布坎南便在講演中將無神論者,同性戀者,非法移民,燒國旗者,罪犯,等等歸入一類。羅伯遜則說“我們不是一個國家,我們是兩個完全分離的國家,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他們對非基督徒的仇視讓人很容易就聯想到希特勒對猶太人的仇視。說起來似乎華人基督徒都不太會那麼極端,都是只講耶穌的愛,但是只要你相信世界上有魔鬼撒旦,那麼無論如何你都是朝著相信某個人是魔鬼的化身或附身邁出了至關重要的一小步。我們全家常去的華人教會就發生過請人來驅靈趕鬼的事,雖然說起來是用了比較好聽的詞。結果是導致信徒的迷惑和彼此間的意見看法不合。
大部分人談基督教都是基督耶穌的愛,而不是舊約的老上帝。耶穌的很多教誨是發人深省,讓我時常為我自己的自私和對他人的漠不關心而感到慚愧。但是說他的所作所為是人類道德的最高境界是否有點過分,其實在他之前的希臘哲人早就提出了類似的道德教誨。耶穌如果是全人類的救主,為什麼他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15:24)。舊約雖然充斥了血腥的暴力,但更殘酷的地獄的概念似乎反倒是新約中象徵著溫情,容忍,仁愛的耶穌提出來的。除了地獄,耶穌最讓我難以接受的幾句話是馬太福音第十章。“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 不配作我的門徒。" 看看中世紀的黑暗,耶穌的這段話可謂是準確的預言。我最喜歡的新約的一句話卻偏偏不是耶穌而是一個普通的文士說的。"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可12:33) 這或許是因為我個人比較討厭表面形式。
最後再談談教育孩子的問題。中國人都認為讓孩子在對一個權威的尊敬和服從中長大比較保險,這樣的孩子不太容易走歪路。我同意這一觀點主要是因為在孩子對很多事情還沒法理解的時候是需要學會服從。但是我不同意我們應該將自己和自己長大的孩子永遠當作嬰兒從而對一個權威永遠服服貼貼。只有用講道理來說服孩子,才是最好的教育。人類今天的主要科學成就可以說與對上帝的崇拜沒有太大關係,恰恰相反,對上帝及其他的權威的盲目崇拜始終是科學進步的主要障礙之一。
作為一個非基督徒,我認為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生來就是罪人,他的本性就是邪惡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的成就實際不是出於他,而是一個至高的神通過他而完成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的過錯都是出於他自己罪惡的本性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絕對地服從一個至高的權威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這個世界上的人只分為兩種,一種進天堂,另一種進地獄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對不能理解的東西盲目地相信甚至崇拜是一件美德時,這是扭曲人性, 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為了取悅一個至高無上的權威而獻上自己親人的生命是一種美德的時候,這不是扭曲人性,這是扼殺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