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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當基督撞上佛教?

作者:陳曉蕾

香港記者,1993年入行,2009年開始獨立採訪,長期關注城市可持續發展議題。調查報導《剩食》取得2012年香港書獎、台灣開卷好書2011年十大最佳中文創作;《有米》獲選為中學生好書龍虎榜(最高票數),過往的專題報導亦獲得2006年人權新聞獎等。 最新調查報導《死在香港》,探討香港人為何不得好死。


喪禮其中一個常見的爭議,來自宗教,一些家人擔心不打齋,就不能超渡,但另一些家人可能堅持要用天主教儀式。殯儀館職員會想盡辦法擺平,例如在棺材裡放金銀衣紙,上面再蓋上十字架。對天主教徒,那金銀紙衣是吸體液的物料,而對希望打齋的家人,心裡又安心一點:「起碼去到下面,可以有點錢用。」

也有一些殯儀館,可以把一間房間分為兩部份,一邊做佛教儀式,一邊做基督教,棺材便輪流推過去。但遇上堅持的家人,竟然要求遺體也要轉衣服,穿完中式壽衣再換西裝,仵工便頭大了:「遺體手腳都僵硬,穿衣已經要很小心,還要換衫?!」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周燕雯,多年來專注研究哀傷輔導工作,包括探討殮葬殯對喪親親友的影響,她說中國人對於喪禮,想好多:「外國人看人的關係好簡單:看自己。中國人的看法是看自己,又看別人眼中的自己,即使在喪傷階段,例如喪禮,已經很傷心,還得顧及儀式有甚麼做少了,親戚會不高興,甚至擔心『影衰』逝者。」再遇上宗教上的衝突,家人各不相讓,情緒就變得更複雜。

周燕雯教授會欣賞殯儀業的工作人員,盡量滿足兩方的要求。「我又不覺得這不可行。我們結婚,也是早上穿婚紗,晚上下跪倒茶,衣服由白色變紅色。」她說:「其實都不過是儀式,如果可以包容,令大家都安心,有何不可?」

在她心目中,儀式事小,更看重的是家屬的情緒需要。周燕雯教授曾經陪著家屬領遺體,她會先問准家人,把自己的手放遺體上,再邀請家人把手搭上來,最後抽掉自己的手。這個動作有一種神奇作用:「身體接觸會接通心靈,即使親人觸碰的只是遺體。我的觀察是,很多原本看來理性疏離的親屬,會一下子哭出來,很能宣泄情緒。」

尊重逝者,顧重自己的感受,不要因為儀式加重哀傷的壓力,這才是喪禮要放在首位的。

下一篇,我們會聽宗教人士的說法。

(「死在香港」系列之七)

* * *

靈堂上,到底要使用佛教、基督教、還是天主教的儀式?也許沒有人們想像中重要,這兩派宗教其實都不看重遺體,也就沒有甚麼儀式,是一定要對著遺體做的。兩派最大的分別在於死亡觀:基督教和天主教分開生前和死後,生前決志受洗最重要,到了葬禮,牧師服侍的對象是家屬,主要讓大家聽福音;而佛教的死亡觀是連續的,死後四十九天內,仍然可以帶來改變。

了一法師接受訪問時第一句話,便是:「你問我的話,我會說甚麽儀式都不用做。」她坦言:「比起人死後的儀式,更重要的是生前的善終:該放下的放下、該懺悔的懺悔、要人原諒的得到原諒。而去世後要做的,我們稱之為『超薦』。」

佛教相信一個人斷氣後,將要前往開始另一個生命,但卡在中間的狀態叫做「中陰身」,最多有四十九天。「超薦」就是讓逝者在這期間,學習生前沒學到的──放下執著,如此才能夠有另一段好的生命的開始。所以正統佛教喪禮中,不用燒衣紙,而是單純誦經。了一法師指在殯儀館做儀式,難以靜心,寺院法師也難以誦經四十九天,倒不如由家屬自己在家,日日為親人誦經來得更好。

所以佛教徒,也可以捐贈器官,放下,包括了放開對身體的牽掛。

基督教和天主教同樣不看重遺體,相信靈魂升天,可以捐贈器官、火化、海上撒灰……胡志偉牧師更曾經主張喪禮可改在教會內舉行「追思禮拜」,無需一定在殯儀館對著遺體舉行儀式。

他指出目前只有極少教會能夠申請擺放遺體,通常只有教牧長執或名人如司徒華可以在堂會舉行安息禮,但如果改為追思禮拜,減去「瞻仰遺容」的環節,遺體便不需放在堂會,也就可以省下租用殯儀館的費用,不用遷就殯儀館的時間,亦不會和堅持在靈堂上使用其他宗教儀式的家人起衝突。

「倘若離世者確實蒙神拯救,即使用佛道法事也不會改變既定事實;同樣採用基督教安息禮拜也不會使一位死人的信仰有所改變,一切禮儀只是對在世者產生效用。」胡志偉牧師寫道。

(「死在香港」系列之八)

http://thehousenews.com/personal/當基督撞上佛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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