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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刀網主請進

有關言論已移至發洩區。

我不希望實施以言入罪式的道德審判,如此將扼殺創意。我一直都有看這個討論區,在我看來,事情並非如此斷章取義地看。

「假如希望本討論區有活力,就應給予機會讓有熱誠的人來承擔。」

我對人事的個別例子不予評論,如對建制有任何意見,歡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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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版規不符的文章,已移至發洩區。

本網向來不希望以網主、版主、版友等分階級,討論時大家地位都應該是對等的。我個人亦無作道德判斷這本事,就算是本人殺了人,亦不代表這個網的理念有問題。沒有任何網主及版主是受薪的,管理這裡的人都是靠著對這個網的熱誠與支持。

我謹此呼籲各位在討論期間,都能支持網上禮儀,互相尊重,這是對理性討論有良性影響。

至於刪文一事,沙文與酒井明已在交涉中。本網亦希望版主在執行職務時,貼文解釋一下,能令其他版友感到被尊重。

據我所知,酒井明是第一次玩討論區,亦應該是第一次做版主。懇請各位諒解一下,高抬貴手,萬分感激。

官腔講完,容讓小弟說幾句感性的說話,希望各位聽完不要插我,如要插我我都不會怎理會的。

自從本網2004年建網起,亦早料討論區為是非之地,因此最初UBD網主為網站加入討論區,我起初亦不答應。後來我想到以三層管理的辦法:離教區、基督區及發洩區,來處理及平衡言論自由、干擾正常討論及處理激化言論之間的矛盾。不過,原來最初我擔心基督徒炸版式的傳教言論及謾罵,並非是最可怕。期間,出現了很多次都不是宗教衝突,反而是在宗教上相似立場的人在互罵,某些人更很享受辱罵別人的過程,聯合力量、携手同心,在發洩區不斷發洩(後來發現原來這有專有名稱:cyberbullying),彷彿有用不完的怨氣。

如果一直都有看本人寫的東西,就知道我並不欣賞這類言論,記憶所及我亦未曾參與過。建立困難,破壞容易,這道理淺顯易見。假如我以為能以自己的言行,能帶起互相尊重的風氣,到目前為止,我想我是過分天真了。地球的污染,並非由一人造成;一個討論區的討論氣氛,亦不是可以由任何一個人可以扭轉及帶領得到。

各位認為網主應有責任如何如何的同時,作為版友的責任又是否只有不能承受之輕呢?人性的劣根性,能輕易被灌輸及洗腦,爭奪資源,並發動大小不同實際及抽象的戰爭與對抗。這是悲哀的,是人性未能及時進化,抑或那些都是進化後的產物?

我不是律師,亦無興趣在版規、立場、宗旨上大玩文字遊戲語理分析,亦不希望建立一套如法律般嚴謹但常人難以理解的網規、版規等。我亦不是神,能審判每個人的道德及揭示其背後動機,包括每個人所寫的每一段每一句的意思、暗示、隱喻等。

到目前為止,建設離教者之家的人似乎並無太多援手,或許大家都只是在工餘飯後來聚聚,這個亦無任歡迎,只是有時我會感到乏力而已。

讓我說明一下寫較長文章的人的感覺。字數越多的文章,難免就漏洞越多。創作長篇文章的人,付出的比單單閱讀然後寫讀後感的人多得多,能對他們多作鼓勵,尊重他們的創作,對他們來說就有動力。把文章的每字每句解拆分析,反覆推敲破綻,當然可以顯示讀者的語理分析及邏輯能力,但間接亦令作者感到洩氣。我知道及明白,長文章不是質素的保證,但就有版友向小弟反映,討論區好像變成一個充滿短句的聊天室一樣了。為何會發展成如此?

我都用了把刀劈了流水很久了,水亦不見得會斷。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我不太懂水性,但我可一直沒有忽視我每句說話所帶出的信息及後果。各位假如玩水玩得很快樂的話,大可安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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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1# 的帖子

本人現時的具體困難是:本網現時並無就版主執行版規或任何判斷作出具體政策及標準指引或規則。沙文兄你可以幫幫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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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5# 及31#的帖子

疑問:分版版規為何需要其他版主投票通過?

一軛‧愛情版版規由該版版主負責。

討論建制對這個網站是有良性發展,我一個人的智慧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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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6# 的帖子

回覆 31#: 一軛‧愛情版版規由該版版主負責(做乜要我覆?)

為防止我訂立一條「不奉沙文為光榮、偉大、正確的留言即時刪除」分版版規 ← 只須在總版規訂立此規則即可,分版版規為何需要其他版主投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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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0-10 19:42 發表

現在先不要說訂立版主指引的技術問題,更重要的,是你認為有沒有訂立指引的需要。你說:「我不是律師,亦無興趣在版規、立場、宗旨上大玩文字遊戲語理分析,亦不希望建立一套如法律般嚴謹但常人難以理解的網規、版規等。」你 ...

我的確無興趣,但似乎對本網會有建設性的作用。假如有良好機制及解決了技術上等問題的話,我不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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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10-10 20:10 發表
是該版版主refer您。而該版版主輕忽職守  ---- 如若該分版版規無效,為何仍在版內誤導版友?是否所有版主皆可任由無效版規置頂?這個算是分版版主的權力嗎?網主不能干預?那怎樣防止我做同樣的行為?

如果大家意見認為分版規只要不違總版規可由版主自訂,亦可,但我提醒一下仍是有些危險性。要不要我示範一下?

本人現時的具體困難是:為何我被refer就要回覆?網主如何判斷某版版主是否輕忽職守?網主怎可知道分版版規是否仍有效?如何能斷定分版版規誤導版友?假如版主任由無效版規置頂,網主該怎辦?如何決定分版版主權力?網主應怎干預?怎知網主的干預是正確?怎樣防止其他版主做同樣的行為?你將如何示範分版規只要不違總版規可由版主自訂的危險性而又不危害本網?
頭都大了,沙文兄教我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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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大家不相信在下的任何決定是以本網利益作考慮,再費唇舌也是徒然。

太極與官腔,我不想耍亦不擅於耍,還是到此為止。

不如讓你們告訴我,網主及版主該有甚麼權力和責任?為何認為你們的見解是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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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0# 的帖子

請問我要答覆甚麼?48小時的期限是誰人決定?為何有此期限?

我感到受要脅的語氣,想不到那是由沙文寫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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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10-10 21:18 發表
您可以提出另一時限商討。如合理我樂於接受。但如您提出「一萬年」則我必須保留定時的權利以保障本網利益。如您感到威脅,我抱歉,但那不是我的本意。您想不到的原因是您低估了沙文對反對濫權的強烈程度 ...

反對濫權?就是由於酒井明在沒給予事前解釋刪了你的文章?到今天你就來要脅我?

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10-10 21:03 發表
如在48小時內得不到確切答覆,我將採用龍兄#48建議,屆時您可判斷我們的見解是否正確。當然,我豫留了足夠時間予您在事發前將我職務解除,但您最好交待一下網主有甚麼權力解除版主職務

請列舉你指的「我們」包括了那幾位版友。

順便回應一下,其實網主的權力在於幾套username 及 password 而已,沒甚麼特別。

還有你未回應我要答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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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訪客得得b 於 2007-10-10 21:59 發表
小弟建議版主以後要删文,必先經過網主同意才可執行。
咁樣有冇得諗?

都有得諗喎。

另外關於重置已刪文章問題,由於事件特殊,我已設立了投票,歡迎各版友提供意見。
http://www.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1128&extra=page%3D1&frombb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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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77# 的帖子

謝謝,辛苦你了。

有緣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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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為澄清一下小弟的性感說話:關於cyberbullying,我並非指沙文。反而我覺得dye就曾經參與過,不過佢係受害者,被動地參與。

乜我寫D野咁難明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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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10-12 11:53 發表
咁您講緊呢件事,又唔話明,点鬼知同边個當事人有關呢?人地話你話緊边個都得喎,我緊要耍耍「如封似閉」呢招嘛性感男

唉,都話「自從本網2004年建網起」,一路以來性感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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