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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作品] 書信

書信

跟你說話讓我想起十一年前我剛踏入教會時,教會裡的人都笑我對基督教的一無所知,我所加入的教會是神學院老師開的教會,期內含繼是靈恩派又是福音派,這種教會本質是好笑的,但我能知道這牧師本是福音機要派牧師,現在連天主教都參入了靈恩行為,這樣看待就不是那麼奇怪了,但這實質傳統的兩派現在也不會停止爭執,實質上的事情,按照福音派對靈恩派依據聖經的定論是很清楚的。

哥林多前書 第十二章
1 弟兄們,論到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
2 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巴偶像,這是你們知道的。
10 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
11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哥林多前書 第十四章
11 我若不明白那聲音的意思,這說話的人必以我為化外之人,我也以他為化外之人。
12 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13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
36 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
27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
28 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
37 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
38 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
39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
40 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
約翰壹書 第四章
1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

福音派認為要有會翻譯方言的人在教會中,不然就有人藉此咒罵教會了,我記得聖經曾有類似的段落,但是已遺失,網上的內容乃是:
「若說的方言現場無人可以翻譯,那說方言的人就當「禁口」,因為魔鬼也會假冒基督徒在教會中利用「方言」咒詛神,攻擊基督徒!所以說方言之前提就是要有人可以翻譯出方言的內容,否則不要用方言禱告!」
他們深信如此的論點,其餘則是福一派不能接受五旬節將基督教巫術化予以魔鬼作物質世界的前提一切物質申論,也將教義妖魔化了,五旬節的理論只是魔鬼控制了一切,而基督就是破除魔鬼與其巫術的另一種巫術化的行為。

在他那樣不倫不類的教會中基本上卻要會背誦聖經,剛入教會時我曾和教會裡的人說過,夜店也有聖靈的歌唱,實質獲得基要派教會的笑話,這樣的論點不只嚴緊的基要派、清教不認同,其他任何教會也是不認同的,基督教規第一個要指就是教你從屬世屬神、屬靈中分別出來,有一個專詞叫分別為聖不知你是否聽過?

約翰福音 第十七章
16 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17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
18 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
19 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
20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
21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22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你若不屬神,就不能和屬神的人合而為一,基本上在你的思考裡。猶如基督說的:「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何況那些屬世的音樂,世上的音樂也有平安的音樂卻說那是出於基督的平安嗎?若說音樂是「生命」,卻是可經由神認可叫人得「生命」、「平安」的音樂?凡不是出於神的、基督的,接不是可被教義承認的生命,基督指承認人將生命歸給他,可免除罪過並且性的報應,除他外的皆不能逃罪。

可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約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約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路加福音 第十三章
2 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
3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4 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
5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牧師常說,基督說:我是生命、道路、真理,卻沒有解釋其寓意與涵意,藉此愚弄信徒,既生命基督是怎麼說的呢?

太10:39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太10:3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太15:13 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
路14: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約12: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太16:2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作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哥林多後書 第七章
11 你看,你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慇懃、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或作:自責)。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潔淨的。
12 我雖然從前寫信給你們,卻不是為那虧負人的,也不是為那受人虧負的,乃要在神面前把你們顧念我們的熱心表明出來。
13 故此,我們得了安慰。並且在安慰之中,因你們眾人使提多心裡暢快歡喜,我們就更加歡喜了。
路加福音 第六章
24 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
25 你們飽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飢餓。你們喜笑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哀慟哭泣。

說起,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我不懂音文,但天主教翻為「惱恨」,就是:不惱恨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對基督除了「委身」與「將自己完全獻上」以外,在沒有其他生命了,以外其他生命基督也是不認同的,基督卻說什麼呢?

太6:30 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還給他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
約15:6 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
路13:2 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
路13:3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可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對屬世平安的音樂卻只能說,這音樂是論及平安,卻不是神賜或彰顯的平安,以智慧說來:

林前2:6 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這世上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
雅3:15 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雅3:17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
雅1:5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
雅1:6 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

就世俗說來:

雅4: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原文作:淫婦)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雅4:3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彼前4:3 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
提前6:20 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
提前6:21 已經有人自稱有這學問,就偏離了真道。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
提後2:17 他們的話如同毒瘡,越爛越大;其中有許米乃和腓理徒,
提後2:16 但要遠避世俗的虛談,因為這等人必進到更不敬虔的地步。
多2:12 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
來12:16 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
來12:14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那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說到那屬肉體的就是:

羅8: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那屬基督以外的生命是不被認可的,屬世的、屬鬼魔的,那疑惑和犯罪的人,他們沒有平安,也得不著生命,因為:

馬可福音 第八章
3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或作: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36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
37 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文藝復新時期,樂章奇才甚多,教會據稱那他不將樂章做為讚揚上帝並來世永福之人,乃是濫用上帝所賜之天賦,他們不當濫用神所賜予的才華。此言一出讓當代音樂家其非宗教性樂譜皆添至榮美歸於上帝的樂簡宣文,然;音樂必須出於對上帝的遵從。「基督郵報」的報導,基督教樂團的樂手若不是位基督徒,他就是個騙子,報導指稱在樂手中有多少騙子被查證出,基督教是非常在乎屬靈音樂的音樂人是否是位基督徒,至於史努比狗狗那種開口基督閉口基督耶穌;行徑歌詞充滿犯罪的音樂人則被美國基督教團體痛批:利用耶穌中飽私囊。瑪麗蓮曼森也質疑歌詞充滿性別歧視,濫用藥物卻是宣揚基督精神的音樂人?論到那神論述的事,乃是提即:

加1:8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加1:9 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林前5:9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林前5:10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林前5: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林前10:10 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
林前10:11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可見神不要其他以外的生命,繼音樂之例可善舉乏為之,「以舉一例論-貴格會救世軍宣言;其條目三:我們認為,有三種人在神體,聖父,聖子和聖靈,在本質上一致,並共同享有平等的權力和榮耀。其條目二:我們認為,只有一個上帝,誰是無窮完美,創造,保存和總督的所有事情,誰是唯一適當的對象宗教崇拜。其條目六: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已經由他的痛苦和死亡作出了贖罪整個世界,使誰可能將被保存。其條目五:我們相信,我們的父母第一次設立了一個國家的innocency ,但他們的反抗,他們失去了純潔和幸福,而且在他們的後果屬於所有的人已經成為罪人,完全墮落,因此是公正暴露的憤怒上帝。」以上的條目涵義就是;老子耶和華,不管到那做什麼都必須要遵從,若是不從所屬後果就是有罪之人,並憤怒上帝。何況沒有遵從他的音樂人,及其音樂。「其條目廢言:條目九:我們認為,在繼續狀態的救贖取決於繼續服從信仰基督。最終條第十一條:我們認為,不朽的靈魂,在復活的身體;在一般判斷在世界的盡頭;在永恆的幸福,正義;和無休止的懲罰惡人。」1905-1912始,美國南方教會還群起攻擊「blues」、「gut-bucket-blues」是不堪並墮落的,因為是那些黑人專在小酒館裡廝混彈唱的音樂,聲稱這些藍調樂手是把靈魂出賣給惡魔歌唱。誰都沒有辦法同時侍奉兩個主人,愛其中一個就必須去恨另外一個,重視其中一個,另一個就必須抹滅。但「不斥責人的神」,實在是撒了謊,神豈不斥責人呢?卻說:

徒8:33 而他卑微的時候,「他的審判被奪去」;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奪去。
約15:22 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
賽53:8 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再說:

羅馬書 第一章
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31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32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羅馬書 第三章
5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6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
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多3:3 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徒7:52 哪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呢?他們也把預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
帖後1:6 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
帖後1:7 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
帖後1:8 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
帖後1:9 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
帖後2:8 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
帖後2:11 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髮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
帖後2:12 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啟14:10 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

豈說:

(約12:47) 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卻說:

(約12:48)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羅2:5)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這是在玩文字遊戲,我們所信的神豈是玩文字遊戲的神?是的,他是個玩文字遊戲的神!並且也對這個世界撒謊,基督教對人的心智上的基本定義就是罪,藉此延伸出「原罪」的觀念,也就是亞當得罪了神,罪從一個人而來等等,而後至於和神說的話違背的都是「罪」,而後學學習神,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而後進一步學習神的意志。

馬太福音 第五章
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羅馬書 第五章
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
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這裡聖經卻說什麼呢?

雅2: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雅2:20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雅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雅2: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約一5: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羅2: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羅2: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信了教還要辯稱因信就可以,因為一個義人也沒有,看看這宗教辯徒的慘況。

彼前1:17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看來要說因恩典過犯能以得赦,聖經卻說:

羅6: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約一3: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來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來10: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來10: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來10: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來10:27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來10: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來10:29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來6: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來6:7 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
來6:8 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看來在聖經的文意下恩典只有一次,在基督之初就已是唯一次的恩典了,這和經上說:

太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來12:14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是得以吻合的,也有人解釋為你受洗以後得以赦罪,但那是天主教這樣認為,新教徒對這樣的觀點都是杯葛的,也有教徒解釋臨終悔改,這是最低標準巴,看來只有對非基督徒能試用,依文句看來,主赦了你一次罪,就在不要犯罪了。

林前15:34 你們要醒悟為善,不要犯罪,因為有人不認識神。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
林前15:36 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
路8:18 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
太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約一5: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林後3:3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這些試題外話,我想說的是基督教說,「人是帶著罪性的」,或異乎人是有「原罪」的,用這樣的觀念看待一切的人、事、物,是他的謊言,自由的人生來怎麼會有罪呢?基督教會說,屬乎肉體的皆是罪,肉體是罪惡的淵源,聖經寫到:

羅馬書 第七章
12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3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但事實上,人生來皆是一張白紙,未曾犯過的罪也不能夠叫做罪,事實在於我們每個人都生來不懂事,但不是生來有罪,基督教時常把生來不懂事和生來有罪混淆了,在極力吹捧人帶著罪來,這對鑄造黑暗心理有益外其他一無所獲。我卻唯一喜歡他帶來心智黑暗,唯一能讓我得到精神上的滿足。這是基督教對人撒的謊,就算是異教徒,異教徒有自己的靈魂和精神。又說世界恨惡你們,這是他說的第二個謊。

約15:19 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雅4: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原文作:淫婦)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加6:14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世界本無愛帶任何人,但因他撒的謊,世界愛那屬它的人就成真了,哪知他和全世界都有仇呢?他說:

路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太28: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這才是他本來的心態,他真實的一面,處於與你們同在的真實心態,也表達了他對世界仇殺的一面。
所以:

林後7:15 並且提多想起你們眾人的順服,是怎樣恐懼戰兢的接待他,他愛你們的心腸就越發熱了。

我仍舊是罪人:

約翰壹書 第一章
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加拉太書 第二章
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已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就是教徒仍就自稱蒙恩罪人的緣由。

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這就証明基督徒當捨己的涵義,我已和從前無份無關了!又說犯一條等於犯全條,罪懷了胎所以有就死,所以推論乃是思想不對都是罪。

雅2: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1:15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到頭來這教的要旨是叫人成為他的可使用的器皿。

提後2:21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在說向肉體的死亡,回歸基督。

西2:13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或作:我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羅6: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羅6: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羅6: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羅6: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羅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羅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約6:63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羅7: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羅7: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羅8: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羅8: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羅8: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羅8: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羅8: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羅8: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羅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加5: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西2:11 你們在他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
西2:13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或作:我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弗2:3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教會說大衛預表耶穌也好,實在是可笑,講經論道要有聖經作依據,這是基本的神學論述,評他講大衛預表耶穌,說實在在我看來大衛也是犯罪的人,一個有過犯的豈能預表耶穌?

撒母耳記下 第十二章
1 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
2 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
3 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
4 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
5 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
6 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
7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
8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
9 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
10 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
11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
12 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
13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14 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
15 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
16 所以大衛為這孩子懇求神,而且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
17 他家中的老臣來到他旁邊,要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肯起來,也不同他們吃飯。
18 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因他們說:孩子還活著的時候,我們勸他,他尚且不肯聽我們的話,若告訴他孩子死了,豈不更加憂傷嗎?
19 大衛見臣僕彼此低聲說話,就知道孩子死了,問臣僕說:孩子死了嗎?他們說:死了。
20 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

這就是如大衛預表耶穌的可笑之處,耶穌預表門徒也說不過去,這在天主教廷時代有這樣的言論肯定被處死,有罪的人如何和無瑕的神子相比呢?若以為干大衛為基督的預表有三段為一相關性的經文:

太22: 42 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
太22: 43 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
太22: 44 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
太22: 45 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太22: 46 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

路20: 41 耶穌對他們說:人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
路20: 42 詩篇上大衛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
路20: 43 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路20: 44 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路20: 45 眾百姓聽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
路20: 46 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路20: 47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徒2:29 弟兄們!先祖大衛的事,我可以明明的對你們說:他死了,也葬埋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裡。
徒2:30 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
徒2:31 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
徒2:32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
徒2:33 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或作:他既高舉在神的右邊),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徒2:34 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
徒2:35 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徒2:36 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

啟22:16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主對我主說」來至詩篇110章1節:

詩篇110:1 (大衛的詩。)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詩篇110:2 耶和華必使你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
詩篇110:3 當你掌權的日子(或譯:行軍的日子),你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或譯:以聖潔為妝飾),甘心犧牲自己;你的民多如清晨的甘露(或譯:你少年時光耀如清晨的甘露)。
詩篇110:4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詩篇110:5 在你右邊的主,當他發怒的日子,必打傷列王。
詩篇110:6 他要在列邦中刑罰惡人,屍首就遍滿各處;他要在許多國中打破仇敵的頭。
詩篇110:7 他要喝路旁的河水,因此必擡起頭來。

「我主對我主說」乃說大衛預表耶穌也不能成立,只能說耶和華對著自己這樣說,但對於這乃耶和華乃是指著基督說,猶太人還有莫大的爭議,猶太教罪為杯葛基督教的地方,就是基督教擅改《托辣》,其中包括:

《詩篇》22:17的希伯來文是“hikifuni ca'ari yaday veraglay”,意思是“他們像對獅子一般綁了我的手和腳”。基督徒把這句話翻譯成“他們紮了我的手,我的腳” ca'ari(像獅子)和 hikifuny (綁了我)這兩個詞在整本《托辣》、《先知書》和《聖文集》中都從來沒有和“紮”(刺穿)相近的意思。節錄:《聖經•宗教•謊言•真相》“Why Jews Don't Believe in Jesus”

被改過的內容如下:

詩22:16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

在聖經《以賽亞書》7章14節裡的「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童女在一些聖經中翻為「a virgin shall conceive」in King James Version。但猶太人的《托辣》典籍中就不是virgin,是其他的意思,如下:

《以賽亞書》7:14的希伯來文是"hinei ha'almah harah veyoledet ben"。“看(hineih),這年輕的女人(ha'almah)懷孕了(harah),會生(ve-和 yoledet-将生育)一個兒子(ben)。”基督徒把這句話翻譯成“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他們在這裏犯了兩個錯誤(也許是故意的):把“ha”翻譯成“一個”而不是“這個”;把“almah”翻譯成“童女”(處女),而希伯來文中“處女”這個詞是“betulah”。除此之外如果你讀一讀這則預言的上下文你會看清楚這是在預言一個即将發生并将被亞哈斯王看到的事實,比耶稣早了700年!
亞哈斯王猶大王國國王(前735~前720)。
英文本“behold a virgin shall give birth”,呂振中本:“看吧,必有少婦要懷孕,生個兒子(或譯∶有個少婦懷着孕,必生個兒子)……”(編者按:參見“必有‘童女/處女’懷孕生子)”
節錄:《聖經•宗教•謊言•真相》“Why Jews Don't Believe in Jesus”

和合本內容如下:

賽7:14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4/8/24 01:57 編輯

在論《耶利米書》31章30節,此句經文猶太人解釋也和基督教不同:

《耶利米書》31章30節的希伯來文是: “Henei yamim baim Neum Hashem VeCharati Brit Chadash”(編者按:此處不完整,應爲“hineih yamim baim beum hashem vecharati et-beit israel veet-beit yehudah brit chadashah”)他們翻譯成:“耶和華說,日子将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編者按:英文爲“a new Testament”并有下劃線)。” “Brit”不等于基督教新約。

在所有的經文中(比如《創世紀》17:2、15:8、《出埃及記》24:8、《利未記》26:42、《民數記》25:12)“brit”意思都是“約定”。

在西奈接受的《托辣》永不改變,永不廢棄,這是猶太教信仰的基本原則。這一點在《托辣》中至少提到了24次,經文是:“這爲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出埃及記》12:14, 12:17, 12:43, 27:21, 28:43,《利未記》3:17, 7:36, 10:9, 16:29, 16:31, 16:34, 17:7, 23:14, 23:21, 23:31, 23:41, 24:3, 《民數記》10:8, 15:15, 19:10, 19:21, 18:23, 35:29,《申命記》29:28)

英文版和中文版《耶利米書》31:31中文譯文似應在《申命記》29:29:“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節錄:《聖經•宗教•謊言•真相》“Why Jews Don't Believe in Jesus”

基督教的《舊約》書目是竄改了猶太教的《托辣》,自立而行,因而爭議不斷,不被猶太教認同,可見真正研究神學不是單看一方之詞,可見得《舊約》書目善改原依據內容是錯的。但你如果是基督教就要護持基督教到底,如法王路易九世 (卡佩王朝.cappa)之稱:「和猶太教徒辯論的唯一方式就是拿把劍猛刺對方的腹部,直至沒有劍柄」,宗教走到這種地步實在自愚欺人。

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這句話指的乃是他是大衛的後代而已,並不能顯示「大衛預表耶穌」,為何基督教一定要論以基督為大衛的後代,原因猶太人的權力習俗,可追至《舊約》中稱呼的傳統:

耶22:24 耶和華說: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哥尼雅(又名耶哥尼雅;下同),雖是我右手上帶印的戒指,我憑我的永生起誓,也必將你從其上摘下來,
耶22:25 並且我必將你交給尋索你命的人和你所懼怕的人手中,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和迦勒底人的手中。
耶22:26 我也必將你和生你的母親趕到別國,並不是你們生的地方;你們必死在那裡,
耶22:27 但心中甚想歸回之地,必不得歸回。
耶22:28 哥尼雅這人是被輕看、破壞的器皿嗎?是無人喜愛的器皿嗎?他和他的後裔為何被趕到不認識之地呢?
耶22:29 地啊,地啊,地啊,當聽耶和華的話!
耶22:30 耶和華如此說:要寫明這人算為無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為他後裔中再無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猶大。
撒迦利亞書 第六章
12 對他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他要在本處長起來,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
13 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
14 這冠冕要歸希連(就是黑玳)、多比雅、耶大雅,和西番雅的兒子賢(就是約西亞),放在耶和華的殿裡為記念。
15 遠方的人也要來建造耶和華的殿,你們就知道萬軍之耶和華差遣我到你們這裡來。你們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這事必然成就。

大衛是猶太人君王的代表者,能坐在大衛的寶座是以色列歷代君王的傳統位稱,也是得以治理猶太人的涵義,所以基督教要強調基督乃是大衛寶座合法繼承人,可見坐大衛的血統是猶太統治權的基本定義,由此為能坐大位的寶座,基督教必要按插基督為大衛的後代,這是猶太人的習俗與規矩。基督教對此也有所表示,以大衛的後裔為證。基督教必將基督按插置於,茲以為證。但聖經說,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是直白無誤的:

羅5: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相關於題外話,就論耶穌是大衛的後裔,論基督是約瑟的兒子,約瑟與馬利亞並無肉體關西,稱其為大衛的後裔,顯然也是頗受爭議的,馬太福音第一章紀錄的是,約瑟的家譜,而路加寫的是馬利亞的家譜。馬利亞是希裏的女兒,馬利亞,因為沒有兄弟,是繼承人﹔所以她的丈夫,按照猶太的律法,應作為她父親的兒子,被算為她父親家的成員。因此約瑟實際上是雅各的兒子,按照律法是希裏的兒子。

太1:16 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
路3:23 耶穌開頭傳道,年紀約有三十歲。依人看來,他是約瑟的兒子;約瑟是希里的兒子;

按猶太法律,家族身份來自父系;是否是猶太人則根據母系。論此例基督教的三種說詞對照猶太人的解釋,找到的依據如下:

1:這份家譜是瑪利亞的--這一回答并不恰當。因爲耶稣被宣稱爲猶太人的救世主(編者按:建議譯成“彌賽亞”),而按猶太傳統他的家譜必須依據父系;瑪利亞的家譜是無關的。

2:他是約瑟收養的--根據猶太法律,收養并不能改變孩子的地位。如果一個以色列人被一位科漢(大祭司亞倫的後代)收養,他本人并不會成爲一位科漢。同樣,如果大衛的後代收養了一個非大衛後代的孩子,那他也不會因此成爲猶大部落的一員和大衛的後裔。

3:關於家譜這不重要,因他是大衛王精神的繼承者,所以他是大衛的後裔--如果這不重要,爲什麽基督教文獻不惜筆墨編造他的家譜?既然他被宣稱爲猶太人的救世主(編者按:建議譯成“彌賽亞”),那麽根據猶太傳統這相當重要!

在關乎基督乃是被懸者,對猶太人而言更不被受了,被懸掛者是耶和華面前受咒詛的,如下:

申21:22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
申21:23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天主教則將咒詛翻為「咒罵」,如下:

《申命紀》思高聖經
21:22 若人犯了該死的罪,處死以後,應將他懸在木桿上,
21:23 但不可讓他的屍體在木桿上過夜,應在當天將他埋葬。因為凡被懸者,是天主所咒罵的;你不可玷污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作產業的土地。

對於基督乃是在神面前受咒罵的,基督徒們也是知道的,所說的乃是:

加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加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加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加3:13 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這是基督教最牽強的一部分,繼說: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又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羅3: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卻說,在基督降世以前:

路1:5 當猶太王希律的時候,亞比雅班裡有一個祭司,名叫撒迦利亞;他妻子是亞倫的後人,名叫以利沙伯。
路1:6 他們二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沒有可指摘的,

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卻說: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是被咒詛的嗎?我們受了儀文、律法乃是「都是被咒詛的?」此後當說的卻是:「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在論基督口中的尼尼微,基督說:

太12:41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文士當然爭議基督說的這些話,乃是「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耶和華論亞述的尼尼微乃是:

那鴻書 第三章
1 禍哉!這流人血的城,充滿謊詐和強暴─搶奪的事總不止息。
2 鞭聲響亮,車輪轟轟,馬匹踢跳,車輛奔騰,
3 馬兵爭先,刀劍發光,槍矛閃爍,被殺的甚多,屍首成了大堆,屍骸無數,人碰著而跌倒,
4 都因那美貌的妓女多有淫行,慣行邪術,藉淫行誘惑列國,用邪術誘惑(原文是賣)多族。
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臉上,使列國看見你的赤體,使列邦觀看你的醜陋。
6 我必將可憎污穢之物拋在你身上,辱沒你,為眾目所觀。
7 凡看見你的,都必逃跑離開你,說:尼尼微荒涼了!有誰為你悲傷呢?我何處尋得安慰你的人呢?
8 你豈比挪亞們強呢?挪亞們坐落在眾河之間,周圍有水;海(指尼羅河)作他的濠溝,又作他的城牆。
9 古實和埃及是他無窮的力量;弗人和路比族是他的幫手。
10 但他被遷移,被擄去;他的嬰孩在各市口上也被摔死。人為他的尊貴人拈鬮;他所有的大人都被鍊子鎖著。
11 你也必喝醉,必被埋藏,並因仇敵的緣故尋求避難所。
12 你一切保障必像無花果樹上初熟的無花果,若一搖撼就落在想吃之人的口中。
13 你地上的人民如同婦女;你國中的關口向仇敵敞開;你的門閂被火焚燒。
14 你要打水預備受困;要堅固你的保障,踹土和泥,修補磚窰。
15 在那裡,火必燒滅你;刀必殺戮你,吞滅你如同蝻子。任你加增人數多如蝻子,多如蝗蟲吧!
16 你增添商賈,多過天上的星;蝻子吃盡而去。
17 你的首領多如蝗蟲;你的軍長彷彿成群的螞蚱,天涼的時候齊落在籬笆上,日頭一出便都飛去,人不知道落在何處。
18 亞述王啊,你的牧人睡覺;你的貴冑安歇;你的人民散在山間,無人招聚。
19 你的損傷無法醫治;你的傷痕極其重大。凡聽你信息的必都因此向你拍掌。你所行的惡誰沒有時常遭遇呢?
西番雅書 第二章
13 耶和華必伸手攻擊北方,毀滅亞述,使尼尼微荒涼,又乾旱如曠野。
14 群畜,就是各國(國:或譯類)的走獸必臥在其中;鵜鶘和箭豬要宿在柱頂上。在窗戶內有鳴叫的聲音;門檻都必毀壞,香柏木已經露出。
15 這是素來歡樂安然居住的城,心裡說: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沒有別的;現在何竟荒涼成為野獸躺臥之處!凡經過的人都必搖手嗤笑他。
那鴻書 第二章
5 尼尼微王招聚他的貴冑;他們步行絆跌,速上城牆,預備擋牌。
6 河閘開放,宮殿沖沒。
7 王后蒙羞,被人擄去;宮女搥胸,哀鳴如鴿。此乃命定之事。
8 尼尼微自古以來充滿人民,如同聚水的池子;現在居民卻都逃跑。雖有人呼喊說:站住!站住!卻無人回顧。
9 你們搶掠金銀吧!因為所積蓄的無窮,華美的寶器無數。
10 尼尼微現在空虛荒涼,人心消化,雙膝相碰,腰都疼痛,臉都變色。
11 獅子的洞和少壯獅子餵養之處在哪裡呢?公獅母獅小獅遊行、無人驚嚇之地在哪裡呢?
12 公獅為小獅撕碎許多食物,為母獅掐死活物,把撕碎的、掐死的充滿他的洞穴。
13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必將你的車輛焚燒成煙,刀劍也必吞滅你的少壯獅子。我必從地上除滅你所撕碎的,你使者的聲音必不再聽見。
那鴻書 第一章
2 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耶和華施報大有忿怒;向他的敵人施報,向他的仇敵懷怒。
3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他乘旋風和暴風而來,雲彩為他腳下的塵土。
4 他斥責海,使海乾了,使一切江河乾涸。巴珊和迦密的樹林衰殘;利巴嫩的花草也衰殘了。
5 大山因他震動;小山也都消化。大地在他面前突起;世界和住在其間的也都如此。
6 他發忿恨,誰能立得住呢?他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他的忿怒如火傾倒;磐石因他崩裂。
7 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得那些投靠他的人。
8 但他必以漲溢的洪水淹沒尼尼微,又驅逐仇敵進入黑暗。
9 尼尼微人哪,設何謀攻擊耶和華呢?他必將你們滅絕淨盡;災難不再興起。
10 你們像叢雜的荊棘,像喝醉了的人,又如枯乾的碎稭全然燒滅。
11 有一人從你那裡出來,圖謀邪惡,設惡計攻擊耶和華。
12 耶和華如此說:尼尼微雖然勢力充足,人數繁多,也被剪除,歸於無有。猶大啊,我雖然使你受苦,卻不再使你受苦。
13 現在我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他的軛,扭開他的繩索。
14 耶和華已經出令,指著尼尼微說:你名下的人必不留後;我必從你神的廟中除滅雕刻的偶像和鑄造的偶像;我必因你鄙陋,使你歸於墳墓。
15 看哪,有報好信傳平安之人的腳登山,說:猶大啊,可以守你的節期,還你所許的願吧!因為那惡人不再從你中間經過,他已滅絕淨盡了。

尼尼微退出歷史,這是耶和華為己見證去的預言,也是他唯一預言幾件在裡是考察上正確的事,689BC巴比倫王國被亞述所滅,605BC新巴比倫王國滅掉了亞述。資料上來看:

拿西帕二世(主前885-860)亞述帝國展開對外征服,逐漸成為世界強國。撒縵以色三世(主前859-823)侵略北國以色列,亞哈王(主前873-852)曾與他作戰,耶戶王(主前841-814BC)向亞述王進貢。提革拉毘勒色三世(主前745-725)國勢增強,當時亞蘭(敘利亞)聯合北國以色列對付猶大,猶大王亞哈斯(主前735-716)求援於亞述,當亞述制服亞蘭(敘利亞)後,接著侵略以色列,猶大成為亞述的附庸國。撒珥根二世(撒縵以色)(主前722-705)亞述攻佔以色列首都撒馬利亞,擄走20萬百姓,時值何細亞王(主前732-722),北國以色列滅亡!亞述滅了北國後,亞述王西拿基立(主前705-681)在猶大王希西家(主前716-686)時,率領大軍侵犯猶大,攻佔46個城鎮,猶大全國慌亂,俘虜了20多萬猶大人,甚至兵臨耶路撒冷,希西家一方面獻上金銀,希望藉此阻止西拿基立的攻擊,聖經則寫此時耶和華的天使,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西拿基立拔營回尼尼微!

以賽亞書 第三十七章
33 所以耶和華論亞述王如此說:他必不得來到這城,也不在這裡射箭,不得拿盾牌到城前,也不築壘攻城。
34 他從哪條路來,必從那條路回去,必不得來到這城。這是耶和華說的。
35 因我為自己的緣故,又為我僕人大衛的緣故,必保護拯救這城。
36 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一看,都是死屍了。
37 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回去,住在尼尼微。

猶大王瑪拿西(主前696-642)臣服於亞述,而後-西拿基立的孫子巴尼帕(主前668-627年)擊敗埃及、古實、弗人和路比族聯軍,佔領古埃及南部首都有「太陽神之城」稱呼的挪亞們,即是古代著名的底比斯城(Thebes)。據亞述的碑文,挪亞們是被亞述在(主前664-663)所攻陷。亞述國勢達到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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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又說:

以賽亞書 第十章
1 禍哉!那些設立不義之律例的和記錄奸詐之判語的,
2 為要屈枉窮乏人,奪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以寡婦當作擄物,以孤兒當作掠物。
3 到降罰的日子,有災禍從遠方臨到,那時,你們怎樣行呢?你們向誰逃奔求救呢?你們的榮耀(或譯:財寶)存留何處呢?
4 他們只得屈身在被擄的人以下,仆倒在被殺的人以下。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5 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杖。
6 我要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吩咐他攻擊我所惱怒的百姓,搶財為擄物,奪貨為掠物,將他們踐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樣。
7 然而,他不是這樣的意思;他心也不這樣打算。他心裡倒想毀滅,剪除不少的國。
8 他說:我的臣僕豈不都是王嗎?
9 迦勒挪豈不像迦基米施嗎?哈馬豈不像亞珥拔嗎?撒瑪利亞豈不像大馬色嗎?
10 我手已經搆到有偶像的國;這些國雕刻的偶像過於耶路撒冷和撒瑪利亞的偶像。
11 我怎樣待撒瑪利亞和其中的偶像,豈不照樣待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偶像嗎?
12 主在錫安山和耶路撒冷成就他一切工作的時候,主說:我必罰亞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榮耀。
以賽亞書 第十章
15 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誇呢?鋸豈可向用鋸的自大呢?好比棍掄起那舉棍的,好比杖舉起那非木的人。
16 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必使亞述王的肥壯人變為瘦弱,在他的榮華之下必有火著起,如同焚燒一樣。
17 以色列的光必如火;他的聖者必如火焰。在一日之間,將亞述王的荊棘和蒺藜焚燒淨盡;
以賽亞書 第十章
22 以色列啊,你的百姓雖多如海沙,惟有剩下的歸回。原來滅絕的事已定,必有公義施行,如水漲溢。
23 因為主─萬軍之耶和華在全地之中必成就所定規的結局。
24 所以,主─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住錫安我的百姓啊,亞述王雖然用棍擊打你,又照埃及的樣子舉杖攻擊你,你卻不要怕他。
25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向你們發的忿恨就要完畢,我的怒氣要向他發作,使他滅亡。
26 萬軍之耶和華要興起鞭來攻擊他,好像在俄立磐石那裡殺戮米甸人一樣。耶和華的杖要向海伸出,把杖舉起,像在埃及一樣。
27 到那日,亞述王的重擔必離開你的肩頭;他的軛必離開你的頸項;那軛也必因肥壯的緣故撐斷(或譯:因膏油的緣故毀壞)。
以賽亞書 第十一章
1 從耶西的本(原文是墩)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
2 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
3 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
4 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
5 公義必當他的腰帶;信實必當他脅下的帶子。
6 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
7 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
8 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9 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10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
11 當那日,主必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餘剩的,就是在亞述、埃及、巴忒羅、古實、以攔、示拿、哈馬,並眾海島所剩下的。
12 他必向列國豎立大旗,招回以色列被趕散的人,又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
13 以法蓮的嫉妒就必消散;擾害猶大的必被剪除。以法蓮必不嫉妒猶大,猶大也不擾害以法蓮。
14 他們要向西飛,撲在非利士人的肩頭上(肩頭上:或譯西界),一同擄掠東方人,伸手按住以東和摩押;亞捫人也必順服他們。
15 耶和華必使埃及海汊枯乾,掄手用暴熱的風使大河分為七條,令人過去不致濕腳。
16 為主餘剩的百姓,就是從亞述剩下回來的,必有一條大道,如當日以色列從埃及地上來一樣。

這人卻說:「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這讓猶太人們群起憤怒,詫氣於膛,群論議非!經由推斷此人是個瘋子,因為亞述人在西元前已經同等滅族了。耶和華的使者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由史學家的看法:

西拿基立所載的某些細節與聖經的記錄並不一致。例如,考古學家艾倫•米勒德評論說:「最顯著的事實載於『西拿基立記錄』的最後部分。希西家『隨後』差遣使者『到尼尼微去』,將所有貢物送給西拿基立。亞述大軍沒有按照慣例在戰勝後將貢物帶回尼尼微去。」但是聖經則表明:亞述王回到尼尼微之前,希西家已獻上了貢物。(列王紀下18:15-17)為什麼有這樣的差異?為什麼西拿基立沒有誇耀自己攻陷猶大首都耶路撒冷的戰績,好像他在攻陷猶大的堡壘拉吉後所行的一樣?三位聖經執筆者向我們提供答案。其中一位以目擊證人的口吻寫道:「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一看,都是死屍了。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回去,住在尼尼微。有一天, 他在他的神尼斯洛的殿里跪拜,他的兒子亞得米勒和沙利薛用劍把他殺了,二人逃到亞拉臘地去。他的兒子以撒哈頓接替他作王。」但這個猶大國單方的說辭,也引起學者不少質疑:畢竟如果真是猶大國獲得如此輝煌的勝利,希西家大可趁勝追擊,甚至反過來征服亞述,根本再無後來長期卑屈納貢稱臣的義務。最接近的真相可能是類似埃及與西台的卡迭石戰役那樣,亦即西拿基立的部隊遭遇猶太人相當強烈之抵抗,或己方內部發生內訌;而猶大國雖然暫時擋下亞述攻勢,但久了也漸漸不支,於是主和派的聲音漸漸抬頭,最後亞述軍遂與猶大國私下達成協議,由猶大國稱臣納貢收場。然後雙方都在自己的歷史與宗教文獻上大肆吹噓,將之美化為己方獲得了大勝。

因此米勒德在他所著的《聖經時代的珍寶》一書中總結說:「我們沒有理由懷疑這項記載,……可理解的是,西拿基立絕不會將這次慘敗的經過記錄下來給繼位的君王閱讀,因為這會大大削弱自己的威望。」相反,西拿基立企圖使人以為他成功征服猶大,希西家繼續臣服於亞述,並向尼尼微進貢。
維基百科‧條目:亞述 分類:不一致之處

題外之題:論以色列的歷史,由所羅門王之後,所羅門死後,北部的十個支族聯合起來,獨立於南方的兩個支族,建立了以色列王國,他們分為南北兩國,北國以色列在主前720年亡於亞述,南國猶大在主前586年亡於巴比倫,猶太歷史上所謂的「第一聖殿時期」結束。先後被瑪代、波斯、希臘、羅馬等帝國統治。至波斯帝國擊敗巴比倫,波斯人資助的猶太人建造了第二座猶太教聖殿,從而開創了「第二聖殿時期」。在波斯帝國遭受亞歷山大大帝的沉重打擊,至亞歷山大帝國分裂後,統治猶太地的塞琉古王朝安條克四世對猶太人推行希臘化政策,導致後來馬加比起義,史稱「馬加比家族起義」。馬加比家族的領導下發動了起義,這次起義的勝利保住了聖殿,並建立了一個獨立的猶太人國家,史稱「哈斯摩尼王朝」。這個王朝從公元前165年持續至公元前63前,最終被羅馬帝國吞併。在羅馬人的早期統治時期,馬加比家族被大希律王徹底消滅。以殘暴聞名的大希律王是以東人,獲羅馬帝國特權而統治整個以色列地區。當大希律王去世後,羅馬帝國開始直接統治色列地區。猶太人釘死耶穌之後,反抗羅馬人的統治而發生過兩次暴動,分別在主後70年及135年,超過一百萬猶太人被屠殺、聖殿和聖城耶路撒冷完全被毀,只剩下聖殿西面的一幅牆,就是今日供人憑弔禱告的「哭牆」,今日的以色列人來到哭牆,就是要為亡國禱告。以色列人後來被羅馬人驅逐離開耶路撒冷,以色列一帶後來就被稱為「巴勒斯坦」,在基督時代已經為「無國」、由第二世紀至於「無家」。

就教會而論跟從大衛的人是一群老弱殘貧嗎?從《新約全書》的紀載來看:

撒母耳記下 第二十三章
8 大衛勇士的名字記在下面:他革捫人約設巴設,又稱伊斯尼人亞底挪,他是軍長的統領,一時擊殺了八百人。
9 其次是亞合人朵多的兒子以利亞撒。從前非利士人聚集要打仗,以色列人迎著上去,有跟隨大衛的三個勇士向非利士人罵陣,其中有以利亞撒。
10 他起來擊殺非利士人,直到手臂疲乏,手黏住刀把。那日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眾民在以利亞撒後頭專奪財物。
11 其次是哈拉人亞基的兒子沙瑪。一日,非利士人聚集成群,在一塊長滿紅豆的田裡,眾民就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
12 沙瑪卻站在那田間擊殺非利士人,救護了那田。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
13 收割的時候,有三十個勇士中的三個人下到亞杜蘭洞見大衛。非利士的軍兵在利乏音谷安營。
14 那時大衛在山寨,非利士人的防營在伯利恆。
15 大衛渴想,說:甚願有人將伯利恆城門旁、井裡的水打來給我喝。
16 這三個勇士就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從伯利恆城門旁的井裡打水,拿來奉給大衛。他卻不肯喝,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
17 說:耶和華啊,這三個人冒死去打水;這水好像他們的血一般,我斷不敢喝。如此,大衛不肯喝。這是三個勇士所做的事。
18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的兄弟亞比篩是這三個勇士的首領;他舉槍殺了三百人,就在三個勇士裡得了名。
19 他在這三個勇士裡是最尊貴的,所以作他們的首領,只是不及前三個勇士。
20 有甲薛勇士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行過大能的事;他殺了摩押人亞利伊勒的兩個兒子,又在下雪的時候下坑裡去,殺了一個獅子,
21 又殺了一個強壯的埃及人;埃及人手裡拿著槍,比拿雅只拿著棍子下去,從埃及人手裡奪過槍來,用那槍將他殺死。
22 這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所行的事,就在三個勇士裡得了名。
23 他比那三十個勇士都尊貴,只是不及前三個勇士。大衛立他作護衛長。
撒母耳記下 第二十一章
15 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打仗;大衛帶領僕人下去,與非利士人接戰,大衛就疲乏了。
16 偉人的一個兒子以實比諾要殺大衛;他的銅槍重三百舍客勒,又佩著新刀。
17 但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幫助大衛,攻打非利士人,將他殺死。當日,跟隨大衛的人向大衛起誓說:以後你不可再與我們一同出戰,恐怕熄滅以色列的燈。
18 後來,以色列人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戶沙人西比該殺了偉人的一個兒子撒弗。
19 又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伯利恆人雅雷俄珥金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20 又在迦特打仗,那裡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手腳都是六指,共有二十四個指頭;他也是偉人的兒子。
21 這人向以色列人罵陣,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就殺了他。
22 這四個人是迦特偉人的兒子,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

跟從大衛大位的追隨者論戰功來看,不是白癡,也是一群鐵血武士,這些鐵血武士不單助幫大衛鞏固實權,也建立了猶大王國的一代霸權。擁戴大衛的集團會讓我想到線上遊戲的精英軍團,隨便一人上陣就被冤妄為外掛遊戲的過強玩家群體。論大衛和掃羅的後代爭戰紀錄而看:

撒母耳記下 第二章
10 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登基的時候年四十歲,作以色列王二年;惟獨猶大家歸從大衛。
11 大衛在希伯崙作猶大家的王,共七年零六個月。
12 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的僕人從瑪哈念出來,往基遍去。
13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和大衛的僕人也出來,在基遍池旁與他們相遇;一班坐在池這邊,一班坐在池那邊。
14 押尼珥對約押說:讓少年人起來,在我們面前戲耍吧!約押說:可以。
15 就按著定數起來:屬掃羅兒子伊施波設的便雅憫人過去十二名,大衛的僕人也過去十二名,
16 彼此揪頭,用刀刺肋,一同仆倒。所以,那地叫做希利甲哈素林,就在基遍。
17 那日的戰事凶猛,押尼珥和以色列人敗在大衛的僕人面前。
18 在那裡有洗魯雅的三個兒子:約押、亞比篩、亞撒黑。亞撒黑腳快如野鹿一般;
19 亞撒黑追趕押尼珥,直追趕他不偏左右。
20 押尼珥回頭說:你是亞撒黑嗎?回答說:是。
21 押尼珥對他說:你或轉向左轉向右,拿住一個少年人,剝去他的戰衣。亞撒黑卻不肯轉開不追趕他。
22 押尼珥又對亞撒黑說:你轉開不追趕我吧!我何必殺你呢?若殺你,有什麼臉見你哥哥約押呢?
23 亞撒黑仍不肯轉開。故此,押尼珥就用槍鐏刺入他的肚腹,甚至槍從背後透出,亞撒黑就在那裡仆倒而死。眾人趕到亞撒黑仆倒而死的地方,就都站住。
24 約押和亞比篩追趕押尼珥,日落的時候,到了通基遍曠野的路旁,基亞對面的亞瑪山。
25 便雅憫人聚集,跟隨押尼珥站在一個山頂上。
26 押尼珥呼叫約押說:刀劍豈可永遠殺人嗎?你豈不知終久必有苦楚嗎?你要等何時才叫百姓回去、不追趕弟兄呢?
27 約押說: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你若不說戲耍的那句話,今日早晨百姓就回去,不追趕弟兄了。
28 於是約押吹角,眾民就站住,不再追趕以色列人,也不再打仗了。
29 押尼珥和跟隨他的人整夜經過亞拉巴,過約但河,走過畢倫,到了瑪哈念。
30 約押追趕押尼珥回來,聚集眾民,見大衛的僕人中缺少了十九個人和亞撒黑。
31 但大衛的僕人殺了便雅憫人和跟隨押尼珥的人,共三百六十名。
撒母耳記下 第三章
撒下3:1 掃羅家和大衛家爭戰許久。大衛家日見強盛;掃羅家日見衰弱。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4/9/2 23:13 編輯

我們乾脆就當他19打360巴,對於不順從的以色列人,這群鐵血武士也抄出他們的鐵腕:

撒母耳記下 第二十章
1 在那裡恰巧有一個匪徒,名叫示巴,是便雅憫人比基利的兒子。他吹角,說:我們與大衛無分,與耶西的兒子無涉。以色列人哪,你們各回各家去吧!
2 於是以色列人都離開大衛,跟隨比基利的兒子示巴。但猶大人從約但河直到耶路撒冷,都緊緊跟隨他們的王。
6 大衛對亞比篩說:現在恐怕比基利的兒子示巴加害於我們比押沙龍更甚。你要帶領你主的僕人追趕他,免得他得了堅固城,躲避我們。
7 約押的人和基利提人、比利提人,並所有的勇士,都跟著亞比篩,從耶路撒冷出去追趕比基利的兒子示巴。
8 他們到了基遍的大磐石那裡,亞瑪撒來迎接他們。那時約押穿著戰衣,腰束佩刀的帶子,刀在鞘內;約押前行,刀從鞘內掉出來。
9 約押左手拾起刀來,對亞瑪撒說:我兄弟,你好啊!就用右手抓住亞瑪撒的鬍子,要與他親嘴。
10 亞瑪撒沒有防備約押手裡所拿的刀;約押用刀刺入他的肚腹,他的腸子流在地上,沒有再刺他,就死了。約押和他兄弟亞比篩往前追趕比基利的兒子示巴。
11 有約押的一個少年人站在亞瑪撒屍身旁邊,對眾人說:誰喜悅約押,誰歸順大衛,就當跟隨約押去。
12 亞瑪撒在道路上滾在自己的血裡。那人見眾民經過都站住,就把亞瑪撒的屍身從路上挪到田間,用衣服遮蓋。
13 屍身從路上挪移之後,眾民就都跟隨約押去追趕比基利的兒子示巴。
14 他走遍以色列各支派,直到伯瑪迦的亞比拉,並比利人的全地;那些地方的人也都聚集跟隨他。
15 約押和跟隨的人到了伯瑪迦的亞比拉,圍困示巴,就對著城築壘;跟隨約押的眾民用錘撞城,要使城塌陷。
16 有一個聰明婦人從城上呼叫說:聽啊,聽啊,請約押近前來,我好與他說話。
17 約押就近前來,婦人問他說:你是約押不是?他說:我是。婦人說:求你聽婢女的話。約押說:我聽。
18 婦人說:古時有話說,當先在亞比拉求問,然後事就定妥。
19 我們這城的人在以色列人中是和平、忠厚的。你為何要毀壞以色列中的大城,吞滅耶和華的產業呢?
20 約押回答說:我決不吞滅毀壞,
21 乃因以法蓮山地的一個人─比基利的兒子示巴─舉手攻擊大衛王,你們若將他一人交出來,我便離城而去。婦人對約押說:那人的首級必從城牆上丟給你。
22 婦人就憑他的智慧去勸眾人。他們便割下比基利的兒子示巴的首級,丟給約押。約押吹角,眾人就離城而散,各歸各家去了。約押回耶路撒冷,到王那裡。
23 約押作以色列全軍的元帥;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統轄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
24 亞多蘭掌管服苦的人;亞希律的兒子約沙法作史官;
25 示法作書記;撒督和亞比亞他作祭司長;
26 睚珥人以拉作大衛的宰相。

就此擁戴大衛的猶大人;文的、武的都有了,如果教會說追從大衛的乃是衰老的、有病、貧困等等的,我想說大衛四圍建築城牆,牆上釘子是大衛釘的!

末學認為,就以基督教神學來說,就一句對一句聖經,這樣才是正統的神學譯法,也是學術論壇唯一接受的,再來不願被侷限的就剩譯法了,也就是學術上的派別譯經論,其中有著「預言釋經」,以預言方式去釋經,必要有三個依據:第一是確信聖經某經文是無誤;第二個是確信聖經某經文的本質是預言,而不是比喻,或不是非預言的文學寫作手法;第三個是確信你所「預言」的對象就是聖經經文所說的。但憑什麼可以確信你「預言」的對象就是聖經經文所指的,當你以預言方式釋經,除了你將信心放在經文之上,某程度上你也將信心放在你自己的看法上,因此我對現代的預言釋經有所存疑。也有「託寓性質的象徵主義」,英文是allegorical symbolism,這種釋經方法在亞歷山大派系(School of Alexandria)十分常見,其代表人物是俄利根(Origen),俄利根指出要有更高層次的釋經,基督徒要有「基督的心」。這是根據哥林多前書2章16節,如下:

林前2:16 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

這釋經方法留下了一個問題,亞歷山大派系相信「靈」的釋經,追求經文背後「神的啟示」,從而發展成一種神祕主義,這種自我主義可以天馬行空,可以不根據經文的歷史背景去看,可以不根據原本意思,只要有「基督的心」,就可以把「神的啟示」解釋出來。具有,安提阿派(School of Antioch )及迦帕多派(Cappadocians)等。基督教除了亞歷山大派,還有安提阿派(School of Antioch ),安提阿派是出現於四世紀反託寓釋經的派系,安提阿派注重經文歷史背景釋經的重要性,反對亞歷山大派以「啟示」為原因而沒有經文的原有的歷史涵義,其代表人物是金口若望(John Chrysostom)。除此之外,安提阿派中的Eustathius及Diodore 也不遺餘力去批評亞歷山大派的釋經法。迦帕多派(Cappadocians)的釋經是亞歷山大派及安提阿派的混合體。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的聖經、教義及宗教文獻由拉丁文所寫成。拉丁文為天主教的官方文字,依照拉丁文的「神聖性」及傳統性,宗教改革後,馬丁路德把拉丁文聖經翻譯為德文,當時印刷術進步,平民不難擁有一本德文聖經。路德宗就針對每人也可以自己讀聖經,路德宗的釋經方法就是反對託寓/哲示/神秘主義的釋經法,強調聖經的意思並非託寓,而是從字面去理解(plain-sense meaning)。託寓/哲示式的釋經,一個經文能有無限解釋。但從字面去理解,解釋只有一個,後來發展成直「直譯主義」(literalism)。直譯主義基督教為準,保守派神學家John Gresham Machen在二十世紀初指出非直譯主義的釋經如自由派,本質上不是基督教。直譯主義和基督教基本教義是一體,例如聖經明確說明基督為人而上十字架,三天後復活,這字面的意思就是事實,也是真理,絕無錯誤。前設是聖經無誤,聖經內容是前後呼應,沒有矛盾等,貫徹基督教基本教義。坦白說這個宗教也有4千年淵源,從前的傳教士就是探查信徒的信仰是否有有基準的猶太淵源,如果沒有;甚至異端,其中嚴重的就被施予火刑。其中爆虐如西班牙宗教裁決所,當中罪惡的乃是許多在南美洲、印度果阿的葡萄牙異端裁決所,其中具備排燒的火刑,燒完後的屍體在由木棒敲掉牙齒,並有肢解、割去眼瞼不讓錯過任何細節,受害者四肢被小心地截除,為的是要仍能保持清醒,即使留下的只有軀幹及頭顱。如西班牙宗教裁決所在當時被稱做西印度的南美洲,會對架起來燒的並排印地安人將木條塞在嘴裡降低慘叫。這種排燒的方式據一些圖文繪畫,也出現在馬丁路德與卡爾文初期統治的時代區域(圖片來源-《思想录 : 一位天才科学家的反科学理性杰作》出版社:Xin hua shu dian jing xiao),尤其女巫更是照本宣科的逼共燒死。這宗教淵源的伊斯蘭教的宗教警察直到現在依舊捉拿自稱巫師的人,被宗教警察到了就安置刑場砍去頭顱。中世紀黑死病前後則是將女巫活活燒死,燒死了上萬女人,他的依據就是:

出22:17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
出谷記 22:18 女巫,你不應讓她活著。
利20:6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隨他們行邪淫,我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利20:27 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賽8:19 有人對你們說:當求問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就是聲音綿蠻,言語微細的。你們便回答說: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神嗎?豈可為活人求問死人呢?
申18: 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申18: 11 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彌5:12 又必除掉你手中的邪術;你那裡也不再有占卜的。
徒19:19 平素行邪術的,也有許多人把書拿來,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他們算計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塊錢。
王下23:5 從前猶大列王所立拜偶像的祭司,在猶大城邑的邱壇和耶路撒冷的周圍燒香,現在王都廢去,又廢去向巴力和日、月、行星【或作十二宮】,並天上萬象燒香的人;

不可有經火、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十二宮】並天上萬象燒香,在界定為犯罪的依據範圍裡或異教的範圍中,就只差誦經而已。當時看到邪術這兩個我還是很疑惑,西方怎麼會有邪術這個詞?原來和合本中的原文乃是【secret arts】,正確的翻譯因該為密術才是。我只能說:做人要別人處處怕他,是失敗的。論對世俗的恨惡:

太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有古卷在此有: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太24: 37 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
太24: 38 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
雅4: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原文作:淫婦)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我想神只是盡心盡力的恨這個世界巴,還管你行善於世呢?善於所恨;豈不矛盾?基督教的罪不過是人的弱點和原生性,如愛好宴樂,這是原生性上的,或諸如性;這只是本能的喜悅。不過是把人追求快樂庸俗的本能視為罪惡與生性的弱點,加以韃伐為乎至善。猶太淵源的基督教只是包裝權力和罪惡,祂是我們新一代的禁酒令,但永遠無法禁止權力的墮落妄為、對官僚的無效約束、祂自身並駕齊驅的特權。

致頌德

                                                             劉君唐2014年8月23日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3/6/28 09:34 編輯

作者本人,任意轉載。



馬太與路加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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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豐功偉業與榮耀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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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丹借穆罕默德之名向真主祈求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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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妓十一條!修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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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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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與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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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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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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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跟他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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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露他會怎樣處理關乎宇宙眾生的重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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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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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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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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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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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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