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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總則】

【版規總則】

1.【版規總則】為本討論區(http://exchristian.hk/forum)(以下簡稱本網)之總版規,適用並強制用於各子版論壇
2. 所有參予討論人士包括遊客、會員、版主、超級版主、管理員均須遵守【版規總則】

A. 管理委員會
1.本網由管理委員會執行管理及運作 (下稱委員會)
2.管理委員會成員包括網主及版主、超級版主,所有在任版主、管理員均為委員會之當然成員
3.網主為管理委員會之當然主席
4.委員身份隨版主職務賦予,停止任職版主即終止委員身份

B.投票權
1.每名委員有一票投票權
2.主席有兩票投票權
3.投票議决事項除特別聲明外,為50%半數票以上通過

C.版主
1.任命:可以自荐或提名方式成為版主候選人
2.會員須至少由會籍註冊日起計兩個月才可成為版主候選人
3.成為版主候選人有七天咨詢期,期間如有20%反對票則喪失出任資格,同一候選人在同一版的提名、自荐須於一個月後,但其他子版不在此限
4.罷免:罷免議决中,被罷免對象版主無投票權。罷免版主議决須75%票數通過
5.版主任命或罷免之會議過程無須公開及內容保密
6.版主辭職可隨時通知委員會
7.版主休假可通知委員會安排人手暫代。如子版之版主超過一人,其他版主為代理職務之當然人員。
8.每子版設1-3名版主,版主職務為終身制,直至自動辭職或由委員會解除其職務為止
9.版主權力為根據【版規總則】管理其所負責子版區內之留言,包括移文、刪文,就其個人判斷將某些主題置頂


D.網主
1.本網設終身制網主一人
2.現任網主抽刀斷水有權委派任何人成為下任網主
3.網主權力為:a.根據【版規總則】監管本網所有版主之職務執行
                             b.系統維護、版本改動
                             c.Discuz!或論壇應用軟體管理員之所有權力而不違背【版規總則】者

E.子版論壇
1.開設、取消及變動:由管理委員會議决
2.子版版規由管理委員會擬定,內容不可與【版規總則】有所矛盾

F. 移文及刪文
1.本網以言論自由為運作原則,除非留言觸犯下列2-6項,否則概不刪文或移文
2.粗口、廣告(包括無實質內容的網址介紹)、色情會被移至閒聊、資源回收箱。
3.毫無內容的灌水式文章及回覆,包括純表情、炸版、純標點或無內容的單句回覆、涉嫌違反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侵犯私隱、具滋擾性與回覆上文無關的宣傳品及連結的內文會被刪除,有關賬戶亦可被禁止發言。
4.人身攻擊、引起罵戰之留言移往資源回收箱
5.離題文章移往適當版區,如有損壞本網之名譽的文章即行刪去
6.除以假設性質述及之外,鼓吹、引起、意圖引起或進行不法行為之留言會被刪除。
7. 文責自負,轉貼的版權責任全部由轉貼者負責。
8.移文由該版版主決定及執行,刪文由該版版主與另一名委員議決執行
9.被刪文或移文可向委員會提出上訴,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原先决定刪文或移文之委員無權投票,委員會之決定為終審裁決。
10.移文及刪文並不一定須在帖內留下通告及說明原因。

G.強制執行
有個別人仕違反上述規定者,委員會可授權任何一位委員強制執行適當措施,使版務運作符合【版規總則】。

H.釋法權
委員會有【版規總則】釋法權。

I.修改權
委員會有【版規總則】修改、增刪權。

版本歷史
版本   修改日期    修改內容
1.00   2008-07-17   初次建立,正式生效
1.01   2009-01-02   F2, F3: 炸版的內文會被刪除
1.02   2009-01-06   1) 名稱修改:自由討論→閒聊;發洩及廣告區, 發泄區→資源回收箱
              2) 增加處理可刪除與上文無關的宣傳品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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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樣野係細佬諗唔到的:假如網主突然暴斃,又冇遺囑吩咐邊個繼任,咁由邊個繼位呢?世襲嗎?網主又好似未有子嗣?
咁本網如何繼續運作呢?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回復 57# 抽刀斷水


    一按主頁個標題就立刻入去內文,警告字句睇唔到喎...
有樣野係細佬諗唔到的:假如網主突然暴斃,又冇遺囑吩咐邊個繼任,咁由邊個繼位呢?世襲嗎?網主又好似未有子嗣?
沙文 發表於 2007/10/12 00:06



    就來有了 ,那應又如何呢??

回復 56# 龍井樹 的帖子

也是個好主意。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8-7-15 20:23 發表
好的,但要界定清楚,淫褻及不雅屬違法,而「色情」在法律上可有定義?

(搞到好像我們管理委員會是淫審處似的)

我對條文細節沒有異議,大家儘管去馬吧。 ...

在「資源回收箱」入口加上警告字句,禁止未滿十八歲人士進入,可保障網站負責人免受刑責,又可減省分別淫褻及不雅物品的麻煩,方法既簡單又可行,網主何樂而不為呢?
OK.  本人以網主身分正式宣佈,[版規總則]於2008年7月17日起正式生效。

日後修訂建議就在本帖後回覆,並以本主題第一樓更新。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回復 53# 抽刀斷水 的帖子

不須什麼程序了。
由你公告版規由今天起即時生效,將標題的白皮書三字刪去,改為【版規總則】ver1.00即可。

回復 52# 龍井樹 的帖子

程序如何,你有何建議?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回復 51# 抽刀斷水 的帖子

dye 問白皮書是否通過了已經是半年多前的事,網主在把白皮書置頂前,究竟有沒有考慮過其他人該如何看待這個白皮書呢?是正式生效的版規還是一項建議,我想總要給大家一個交代吧,對不對?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7-17 09:48 編輯 ]

回復 50# 龍井樹 的帖子

這類枯燥的文字設定,不是我的專長呢。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回復 49# 抽刀斷水 的帖子

假如白皮書尚未生效,那我現在該按照什麼原則去管理版面?

還是事事先尋求長官意志比較穩妥?越搞我就越覺胡塗了啊。

回復 46# 龍井樹 的帖子

我認為炸版應以其發帖目的作衡量,發帖數量不可作定義,否則炸版者每天都會以上限數量炸版。

是否需要管委會經過某個程序(投票?),白皮書才生效?

沙文搞開,等佢搞埋啦。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8-7-16 09:23 發表
dye 在#39 問白皮書是否生效了,可否在白皮書最後加上生效日期?
白皮書是否需要有 version 編號?
另外,我對【發洩區】有一點意見,
將另開主題作討論,請各大大多多包涵! ...


>>>>>>>>> 另外,我對【發洩區】有一點意見,


yes , please ,
exChristian.info前基督徒,主力:淚儿/泪儿,WEIYAN,龙井树。。。。。。。。。。。。。。。。。。。。。。。。警告 基督徒:你们一定不够他们玩
realChristianities.com雪龙坛
F2 和 F3 的「炸版」與「毫無內容的灌水式文章」如何劃分?
請問 殺天無上 的文章算不算違犯 F3?
我認為他的文章標題具滋擾性,是否該刪?
請規定版友每日開新主題的最高上限,以界定何謂炸版。

回復 44# 抽刀斷水 的帖子

dye 在#39 問白皮書是否生效了,可否在白皮書最後加上生效日期?
白皮書是否需要有 version 編號?
另外,我對【發洩區】有一點意見,
將另開主題作討論,請各大大多多包涵!

回復 42# 龍井樹 的帖子

好的,但要界定清楚,淫褻及不雅屬違法,而「色情」在法律上可有定義?

(搞到好像我們管理委員會是淫審處似的)

我對條文細節沒有異議,大家儘管去馬吧。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對「禁言」好像沒有規定?
色情帖移去發洩區,發洩區沒有規定十八歲以下人士不准進入,可能違反香港法例。

建議刪除一切含色情圖片和淫穢標題的帖。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7-15 17:00 編輯 ]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0-12 09:24 發表
1. C3的 20%是如何計算的?
2. 版主的權力未有列明
3. 本網的運作費用由誰去付?網主?還是不管網主是誰一直由抽水支付?


如果真的很清楚地列明版主的權力,我相信還要“淚”積多一段時間才有可能辦到。

運作費可通過會員捐助而來,問題應該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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