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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亂口翕又穿崩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6/7/27 01:46 編輯
「我己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路加》10:16
旁觀者 發表於 2016/7/27 00:18



又有人亂引經引章充在行,
怎知, 實在又露了醜:
路加福音 10 章  16 節 都不是這樣的囉。

你, 6, 9 不分
上口迎下口

正一亂膠翕, 又穿崩
您唔識嘢啫

中國人素來有將字調轉睇嘅優良傳统:
沙文 發表於 2016/7/27 12:27



有賴你把中華文化發揚光大哩

尿事如神
路加福音 10:19

非信徒寫錯少少reference number,係可以接受既。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6/7/27 13:44



咁唔係法律界人仕就係咪可以隨便犯法?
而且是「可以接受的」?
路加福音 10:19

非信徒寫錯少少reference number,係可以接受既。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6/7/27 13:44


唔係啵
唔少非信徒都無引錯經
例如亞沙文, 佢只係亂膠咁解經
不是亂膠咁引經
路加福音 10:19

非信徒寫錯少少reference number,係可以接受既。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6/7/27 13:44


係班門弄斧, 呢下野唔可以接受
回覆  抽刀斷水
都唔叫得做「錯」

經文本來係冇冧把嘅, 嗰尐冧把係聖经公会擅自加落去啫

非信徒根本唔需 ...
沙文 發表於 2016/7/27 14:06



    咁就唔好學人章章節節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6/7/28 01:44 編輯
重點應投放在這本「聖經」真的有該段經文,至於在第幾章第幾節能看到,對你好重要咩?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6/7/27 23:25


咁我都無話係「好重要」,
不過我既重點係放在『有無引錯』上, 
有無亂膠翕, 有無穿崩
有就是有, 無就是無,
一就一, 二就二。

(呢條友, 到依家都唔肯認句: 係我引錯左。。。咁囉)

錯左, 係咪好重要,
呢d係見人見智既事,
你個仔第日在學校打同學, 對你都可能係小事, 唔係好重要既事黎。
小朋友, 係『可以接受既』, 唔使記大過係嘛!
唔承認gay督徒嘅章節就得啦。
您有國際仲裁, 我有睬您都呆, 本衰经, 我地鍾意點分節都唔犯法嘅 ...
沙文 發表於 2016/7/28 01:17


既然唔承認, 就唔好用人既定了的方法來引章引節。
爺爺讓你多看兩句,算係送(口既)。
        BB仔!你講東講西也没用。這裏的主題是:
         ...
旁觀者 發表於 2016/7/29 00:24


我送你一個『嘅』字
你日後可以用來剪貼,
唔使打得咁奇葩
從「神父」是酒囊飯袋的事實
旁觀者 發表於 2016/7/29 00:24



又是第幾章, 第幾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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