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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年輕漂亮美眉想嫁有錢人,與銀行家的回覆

「我下面要說的都是心裏話。本人25歲,非常漂亮,是那種讓人驚豔的漂亮,談吐文雅,有品位,想嫁給年薪50萬美元的人。你也許會說我貪心,但在紐約年薪100萬才算是中產,本人的要求其實不高。

這個版上有沒有年薪超過 50萬的人?你們都結婚了嗎?我想請教各位一個問題?怎樣才能嫁給你們這樣的有錢人?我約會過的人中,最有錢的年薪25萬,這似乎是我的上限。要住進紐約中心公園以西的高尚住宅區,年薪25萬遠遠不夠。我是來誠心誠意請教的。有幾個具體的問題:

一、有錢的單身漢一般都在哪裏消磨時光?(請列出酒吧、飯店、健身房的名字和詳細地址。)
二、我應該把目標定在哪個年齡段?
三、為什麼有些富豪的妻子看起來相貌平平?我見過有些女孩,長相如同白開水,毫無吸引人的地方,但她們卻能嫁入豪門。而單身酒吧裏那些迷死人的美女卻運氣不佳。
四、你們怎麼決定誰能做妻子,誰只能做女朋友?

(我現在的目標是結婚。)」

波爾斯女士

下面是一個華爾街金融家的回帖:

「親愛的波爾斯:我懷著極大的興趣看完了貴帖,相信不少女士也有跟你類似的疑問。讓我以一個投資專家的身份,對你的處境做一分析。我年薪超過50萬,符合你的擇偶標準,所以請相信我並不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

從生意人的角度來看,跟你結婚是個糟糕的經營決策,道理再明白不過,請聽我解釋。拋開細枝末節,你所說的其實是一筆簡單的「財」「貌」交易:甲方提供外表,乙方出錢,公平交易,童叟無欺。但是,這裏有個致命的問題,你的美貌會消逝,但我的錢卻不會無緣無故減少。事實上,我的收入很可能會逐年遞增.而你不可能一年比一年漂亮。

因此,從經濟學的角度講,我是增值資產,你是貶值資產,不但貶值,而且是加速貶值!你現在25歲,在未來的五年裏,你仍可以保持窈窕的身段,俏麗的容貌,雖然每年略有退步。但美貌消逝的速度會越來越快,如果它是你僅有的資產,十年以後你的價值甚憂。

用華爾街術語說,每筆交易都有一個倉位元,跟你交往屬於「交易倉位元」(trading position),一旦價值下跌就要立即拋售,而不宜長期持有?也就是你想要的婚姻。聽起來很殘忍,但對一件會加速貶值的物資,明智的選擇是租賃,而不是購入。年薪能超過50萬的人,當然都不是傻瓜,因此我們只會跟你交往,但不會跟你結婚。所以我勸你不要苦苦尋找嫁給有錢人的秘方。順便說一句,你倒可以想辦法把自己變成年薪50萬的人,這比碰到一個有錢的傻瓜的勝算要大。

希望我的回帖能對你有幫助。如果你對「租賃」感興趣,請跟我聯繫。」

羅波.坎貝爾(JP摩根銀行多種產業投資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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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1-28 14:30 發表
很有趣的東西, 非要轉到我的哲學版不可.

只是一篇很現實而不算哲學的文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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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1-28 21:52 發表

簡單的「財」「貌」交易,你不覺得太過簡化了嗎?

波爾斯女士的來信目的,看到的確如此,我相信她亦代表了一部分香港女性的心聲。

我的看法是,婚姻作為這種簡單交易,並無不妥。一紙婚書,還不只是合約一張?至於兩者關係中有沒有其他元素(例如愛),其實也與婚姻本身無關。愛與不愛,並不是婚姻的先決條件。

縱觀我許多的已婚朋友,夫妻貌合神離的居多,他們只是因為種種原因而暫時不離婚而已。

我一直以來都相信「真愛之上是沒有任何條件」,因此我認為結婚與否並不是展示雙方是否真愛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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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ye 於 2007-11-29 10:54 發表
合約之上其實是一個承諾、一個保傽,承諾愛、保傽至低限度努力維繫愛。

合約之情,不單婚書、甚至口頭承諾,在於GOODWILL,一種信任,一種淡淡的愛意,淡到常常令人遺忘了。 ...

我之所以認為婚姻與愛是無甚關係,就是假如彼此有愛,要合約有何作用?

但假如一天彼此沒有愛,有合約又有何作用?

合約本身有保障的作用,但似乎是在於保障分開後彼此的利益。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1-29 10:56 發表
波爾斯女士的來信也提到她「談吐文雅,有品位」,不是純粹的「貌」;而「年薪50萬美元」只係跟這位女士結婚的必要條件,而非充份條件(試想如果有超過一個以上,年薪50萬的男人表示對波爾有興趣,她是否要一一跟他們結婚?)。

一個活生生的人有其不可量化的內容,不是一個「貌」字可以概括;而男人的付出亦不可能只有「財」,至少他也要付出時間和精神(不論有沒有真愛)。
對,因此銀行家才說「拋開細枝末節」。

曾經有人對我說,她是一個package,因此我要達至滿足她的要求才可一起。不過,我反而覺得這說法是本末倒置了,我又何嘗不是一個pack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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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1-29 14:16 發表
就因為知道愛情會變, 所以為對方生活作個保障, 確是愛的表現.

「拋開細枝末節」──
要永遠記住一句說話:魔鬼就藏在枝節裡。

我則視為對對方、對愛的不信任,才會有這份合約。

假如波爾斯女士尊重對方為一個活生生的人,相信就不會寫出那封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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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也許是為了迎合世俗的道德而順應著要做的事(要來告訴其他人如何如何)。

或者在考慮離開時增加難度(要分身家、子女),但這難度為何要增加?不愛就走啦。或者,婚約是用來搶錢、搶孩子用的?

至於做個紀念?又回到這個問題:彼此有愛猶可,倘若無愛眼冤。類似論調包括:假如彼此真心相愛,天天都是情人節啦。

用十年前的婚書來求情,可能不及一束$200的鮮花、或者加入教會找牧師求情。

P.S. 婚約可以自行修改、增刪附加條件的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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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ye 於 2007-11-29 17:56 發表
不愛就走… 不可以去維繄一下,看看是否誤會?百世修來同船渡,千世修來共枕眠…

假如只是誤會,就不是不愛了。不愛就走,看似絕情,其實或可避免許多人間慘劇:決定離婚宜盡早分居

至於沒有愛後看到照片會否眼冤,其實我都不會既,不過可能將來的伴侶會眼冤D咁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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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1-30 09:48 發表
波爾斯女士的提問是有誠意的,而那位金融家卻無視第三條問題,純粹用「財」「貌」交易來看婚姻,不足以說明相貌平平女子何以能嫁入豪門。對於第四條問題,金融家只答了一半,就是只有「貌」的女性只適宜做女朋友,但如何決定誰能做妻子呢?金融家沒有回應。

銀行家基本上都沒有回應女士那四條問題,他以交易的角度來看,似乎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娶妻。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1-30 09:48 發表
如果波爾斯女士真的只有「貌」,則決定跟她結婚的富人確是個傻瓜。我不知道波爾斯女士美不美貌,然而這篇文章最吸引我的,乃是她的自信。

噢,令我聯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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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篇文章缺乏考慮有性繁殖動物的特性。許多動物都因為要求偶,而冒極大危險,甚至犧牲性命。沒有人教導,但男人總喜歡漂亮的女人。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1-30 11:16 發表
不娶妻或者是那金融家的選擇,但我相信的確有如波爾斯女士所言的,有相貌平平女子能夠嫁入豪門。

章小惠, 哈哈, i like her.

She is a famous bankrupt-driven wife.  Get her if you have tired of your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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