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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業隨身

這幾天重看"大隻佬",老實說,眼高手低的感覺依舊,實在拍得太浪漫了;如果能將"業/因果"當中的"無情"以更殘酷的手法帶出,例如把警犬的生與死拍得再淒美點,同時又加入更多現實的原素,例如替警犬收拾時,負責警員的嚎哭,但打包杵工卻以"別要阻著"之類將傷心的警員叫開,還報以一句"領屍時才慢慢哭"等,然後劉德華再看到忤工下一次的"果",相信更能突顯佛家中"業/因果"的"無情".

小可不才,佛經聽得少佛性亦不高.因為向來沒將佛家看作宗教,反而更將之視為一種狀態,所以當中的理解都帶有很濃個人色彩.如果有錯的話,請各方高人指點.

但這是首部港產片能具體化地將密宗的"業"盡力拍出來;儘管給杜琪峰騙過若干回合,但這套始終是誠意之作.

想談的反而不是電影本身,而是主題曲,黃耀明的"身外情".

幾乎整首歌詞都是環繞著"帶走,帶不走"這五個字.但這正正是大部份人逃不過的"業",不是執著於要"帶走",而是執著於要"帶/不帶".林夕的詞填得很好,但可能因為商業因素和切合電影,詞當中的"因果",似乎只是一個人的"業",而不是"大乘"中的"業".

"大乘"中的"業",應該是"無".沒有所謂的帶得走帶不走,反而更重要的是沒什麼理由要去"帶",因為"帶走"了其實亦等於"帶不走"另一樣的物事,今天"帶"走了,明天也可能會失去.與其要永遠在"帶走"和"帶不走"中間糾纏,不如就放下,"帶"也不用再"帶".反之任由物事"隨"緣而來,"隨"緣而去.

這裡不是要渡人迷信,小可未有這功力而亦不想.但現實生活中,拼生活本來就是一場戰爭:你得了職位/利潤/名聲,別人就得失去;職場商場本來就是修羅場.

但既然免不了的話,"隨"可能會更令人自在一點;上班的時候,盡力打拼,盡力爭取.

下班後,放低職場的種種,將家人/友人/愛人亦以"隨"相待.緣起相聚,緣滅相分.不用狂喜,亦無用過悲.

在修羅場做一個修羅,在自在時自在,何其快哉呢.



身外情
電影大隻佬粵語主題曲
唱: 黃耀明  詞:林夕
帶走傷感 帶不走哭得轉紅了的燈
記憶隨身 延續欠你的戲份
帶走開心 卻帶不走拖手時的體溫
微暖質感 留在臉上還未吻
給一分鐘我靜靜回味 將一生一世翻天覆地
明日已被今天處死 淚存在原為反映天理
這一生中我站在何地 怎麼竟跟你活在一起
原是鏡中花 留在鏡中死
原諒我不記得忘記
帶走身影 帶不走裝飾你瞳孔的星
放手無聲 沉默也等於約定
帶走心境 卻帶不走分手時的風景
雲過天青 忘掉我們曾盡興
當這一雙腳慢慢離地
拈不走一絲羨慕妒忌 誰又記得起
誰被我歡喜 延續到下一世的你
誰又帶得走 一塊紀念碑
心中掛著什麼行李
我沒看過大隻佬,但也想談談這個主題。我是以自己的理解,並非正統佛學觀點。

萬物榮休,生老病死,在我看來都是恆常改變的不穩定狀態,而「業」就好像在這些不穩定時一種互相交換的媒體。

脫離不穩定,就好像如b所言的「成佛」,這時是否已完成了「業」的互換?在我看來倒也未必。

以化學反應為例,鹽酸加哥士的,是一般中和產生鹽的作用,然而這個反應是雙向的:

HCl 鹽酸 + NaOH 哥士的 <- -> NaCl 鹽 + H20 水

由於鹽和水的狀態較這兩者加起保持現狀更穩定,所以一般會認為反應只從左到右,但如終還有少許是右到左,返回酸和鹼。

「成佛」在我看來並非絕對穩定的狀態,只是相對眾生來說穩定的,要不然佛就是與外界一切都斷絕,孤獨的一個個體了。

因此,業的互換還是保持少量地繼續著,只是相對來說,對佛而言這已是微不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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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一部電影係一件好艱鉅既事,尤其係響香港一個市場咁窄但成本又咁高既地方.我唔敢話大隻佬拍得虎頭蛇尾,但以咁既成本去拍個咁既題材,我諗劉華唔出糧張柏芝收錢攝影燈光服裝美指化妝臨記場務通通由向生sponsor,怕都夠錢俾一組有實力完成呢個topic既編劇,策劃同監製...

至於你所講既,我既理解係:
- 其實當一講到前世今生,即係牽涉到輪迴,輪迴本身就已經係一個"業",因為前塵各樣都未settle好,所以要繼續;就你所言當a還蕉,b係魚既時候,可能這十隻蕉俾人食咗,然後人就痾咗一大篤俾魚食;又或者b係鯊魚,食咗個人.以"業"而言,"因果"應該係唔拘泥於形式.呢個亦係佛家其中一個"戒",了因當下.
就以大隻佬作例子,其實有一個"業"我硬係覺得佢講得唔清唔楚;張柏芝要死,係因為日本兵殺人,但張柏芝並唔係日本兵,我諗,如果片中可以交待吓,可能係張柏芝既前世指使個日本兵去殺人,又或者係張柏芝既前世激嬲咗個日本所以佢殺人,咁可能會重令多d人明白箇中既因果.
- 到於你話阿B到岸,拈花去也既時候,即係將自身既因果了結咗,我諗應該唔會有所講既完唔到事既位掛.呢個我唔太肯定,我諗只要收果個唔介懷對方既虧既時候,還果個亦同時免責呢,就係佛家所云"當下種因":別人欠你,你記掛,咁先變成"因";但如果你唔記掛,咁別人欠你既即等同無物,咁就無"因",所以亦無"果".做得到呢一步,亦係另一個"因","果"係你又了一事,近佛道也,變相欠你既人亦己經還返俾你.所以在"因果"當中,好似唔係咁絕對,因為邊一個係"因"邊一個係"果",唔係咁易參得透,到真係參得透既時候,"因果"亦變得無意義,所以成佛之日亦是歸"無"之時.
大隻佬我看過,影片題材本來有點看頭,可惜擺脫不了港產片“虎頭蛇尾”的定律,不想多談。

昨天(應是今天零晨)剛跟朋友談到“業”這回事。跟他在澳門賭場輸得一乾二淨,碰上找不上的士,要走路到碼頭。在這種財散人安樂,潔身淨體(在桑那浴洗完白白)的情況下,心靈都感到特別惦靜,談玄說道最為合適。
我們談到一個因果問題,說到假如你欠別人一個“業”,如果今生未能處理,來生還是要還的,假如雙方於來生還是處於同一生命平台,事情還好處理,說個例子,a今生欠b一百元未還,來生做了猴子要還十隻香焦了,但是b來生卻是一條魚,那怎麽領回失物呢?
又或許a於來生是人,但b已參透人生,達到不計較a的一百元,夠鐘成佛了,但如b一走,a就還不了這一百元,永遠被這個“業”困住了,又怎麽辦?是否b因涉及a這個“業”,就算夠鐘都還是要多走一回,陪a“完業”後才可離去呢?
談到這裡已到碼頭,見人頭湧湧,知道正途購票無望,炒了兩張黄牛飛上船回港,話題止住了。

炒飛的人用非法手段賺了我的錢,他是否欠了我,構成了“業”?
我得炒飛的人幫助才能及時回港,我是否欠了他,構成了“業”?
我與炒飛的人串謀起來,阻遲了買不到飛的人及時回港,我們是否欠了他們,構成了“業”?

唉!越談越糊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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