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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時間] 52歲教師(乙水)11歲女生開房

18/01/2008

警方在荃灣掃黃期間,揭發駭人聽聞的小學師生風化案。探員掩至一間時鐘別墅查牌時,踢爆一名五十二歲已婚男教師,正與十一歲的同校女生開房尋歡,探員大吃一驚,將涉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的男教師拘捕。消息稱,案中女童缺乏父愛,疑有人對女童特別關愛而發生不倫之戀,每次開房都會支付一百元給女童。警方要求學校提供涉案男教師過去三年教過的學生名單,以追查是否涉及更多學生。

關係親密曾遭校方警告

疑涉案的男子姓趙,五十二歲,已婚,育有一子,自九七年開始在一間教會小學任教英文科,因他接受過特殊教育訓練,故獲准為有學習障礙的學生輔導功課,因他有多年教學經驗,為人樂觀,又經常主動發言,故有好好先生之稱。據校方透露,案中女童是新移民,來自單親家庭,加上母親經常返內地,可能她渴望得到父愛。涉案的姓趙男教師在上學年曾做過該女童的班主任,去年五月,校方接到投訴,指該女童與趙姓男教師表現親密,疑兩人關係不尋常。學校於是展開秘密調查,並分別約見兩名事主,女童稱兩人的關係猶如父親與女兒。而男事主則稱因女童身體不適,所以讓她身體緊挨著他,並無其他不正常關係。校方最終向男教師發出勸喻書,令他慎重處理師生間關係,且應讓女教師處理有關問題。雖然事件早有端倪,但校方昨日接到警方通知後大為震驚。

探員查房揭床被發現女童

消息透露,警方趁年近歲晚,展開全港性反罪惡行動,其中荃灣警區特別職務隊前日在區內展開掃黃行動,並到區內時鐘別墅等場所查牌。前日下午五時許至深夜,突擊搜查八處地點,其中一隊特別職務隊探員於晚上六時許,掩至眾安街一間別墅查牌,並逐間房調查,在一間尾房外敲門良久卻未有回應,於是要求職員協助打開房門,探員發現房內有一名中年男子神色慌張,探員揭開床被,赫見一名滿臉稚氣的女童,有人聲稱兩人是情侶關係,但探員初步調查後,證實該名女童年僅十一歲,兩人更是師生關係,因案件涉及未成年少女及案情特殊,探員將男教師帶署扣查,女童則送院檢驗。

據別墅職員稱,案中男女前來開房時,男行前,女尾隨其後,因當時女方的長髮遮面,又著高跟鞋,故看不清她樣貌是否似未成年。消息稱,警方懷疑涉案男女的不倫關係已維持一段時間,男教師對女童亦照顧有加,每次開房後都會給女童一百元。鑑於案件敏感,新界南總區虐兒案件調查組跟進。

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陳國強高級警司昨日接受查詢時,證實拘捕一名五十二歲男子,懷疑與一宗與未成年人士發生性行為案件有關,疑犯仍在扣查中,詳情不便透露。該校校長向本報表示,接獲警方通知後已即時開會商討跟進,因涉案男教師牽涉刑事案件,已給予他十四日假期作為過渡,若他最終被起訴,會將他停職,校方知悉事件後非常震驚,同時已通知社工跟進他曾任教過各班別的學生,追查有否其他受害者,並會配合警方調查。

http://orientaldaily.on.cc/new/new_a03cnt.html

抽評:任教教會學校小學,是教徒的機會較大。不過,兩情相悅是否要受到年齡限制?社會道德普遍認為男教師[乙水]女童,其實也可能是女童引誘男教師(如電影《Lolita》的劇情)。唉,這教師衰十一就相當大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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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水],音[tum],一個電腦打不到的中文字。如澳門有個地方叫[乙水]仔,D人成人[乙水]女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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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6# 的帖子

睇唔到。

覆b評:留意「而男事主則稱因女童身體不適,所以讓她身體緊挨著他,並無其他不正常關係。」這句在我看來女童是主動。當然,這事在法律上及現今道德上是不容許的,只是我認為一面倒指責男教師未免太武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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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認為一面倒指責男教師未免太武斷而已」→當然在警方科學鑑證下是可以找到證據,但明顯傳媒及社會早已判了這男教師的罪。搞到咁大,實要佢祭旗啦。原來此乃「衰十三」(與十四歲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為),罪名等同強姦,可判終身,睇下牧師求情信、感化官同心理評估做得好唔好啦。

但假如真的是女童的引誘,而這位好好先生的男教師久旱之下難以招架,真是可憐呢。

果然色字頭上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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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這段新聞有感而發,部分可能因為我的一名中學女老師,與我的中學男同學結了婚,年齡可能差很遠(女大男小),但亦不能阻止他倆真心相愛。

他倆都是待男同學完成學業才結婚,但我就不知道感情在那個時候開始萌生了。

法例的定位有一定的原因,尤其兒童色情對兒童成長的傷害很大,在世界上仍有很多販賣兒童的地下貿易在發生。

總括來說,我假設了以下可能性:
  • 兩情相悅:技術上應該要等待到女童的合法年齡才進一步,對事件發生表示同情和感到不幸
  • 男騙女:男教師利用自己受人信任的身分,和牧師神父搞細路無分別,都是十分無恥,我十分同情女童的遭遇
  • 女主動:在感情上我同情男教師,但亦要為他的自主性失控負責
據我估計,無論如何,這男教師的餘生都要在牢獄中渡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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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我不知道男教師已有妻兒,昨日看報才知,而幾天來妻子仍願意為丈夫奔波張羅,在下十分欣賞妻子的氣魄。

報章上指教師一直低頭,給我感覺是表現深深後悔。反而女童向警方供出曾有四次性交及一次非禮,又令我感到她知道自己不會有事,似乎在侃侃而談她的威水史。(對不起,這只是我的感覺)

原帖由 dye 於 2008-1-20 11:19 發表
Sure, if you can also sympathize manslaughter who murder because they lost control of their emotion.  (Do you sympathize with the VICTIM?)

我較傾向「先撩者賤,打死無怨」的精神,死者因蓄意挑釁對方至令其失控,因而表現失常而錯手殺人的話,我也會同情被挑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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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est from 218.208.230.x 於 2008-1-21 01:37 發表
有沒人知果個教師係咪真係教徒啊 ﹖﹖

新聞指男教師名字為趙憲暢,似乎是任教路德會聖十架學校([url=http://www.google.com/search?q=cache:RZk9tsx7PZgJ:www.hcls.edu.hk/index/fastlink/p%20...%20B2%E6%9A%A2&hl=zh-TW&ct=clnk&cd=11&gl=hk%5Dhttp://209.85.175.104/search?q=cache:RZk9tsx7PZgJ:[url]www.hcls.edu.hk/index/fastlink/p%20...%20B2%E6%9A%A2&amp[/url];hl=zh-TW&ct=clnk&cd=11&gl=hk]參考連結[/url]):

我想上有關學校網頁查詢,卻似乎Down了,大家可以在另一時間試試:
http://www.hcls.edu.hk/

教會學校果然行事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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