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舉報逆源之罪行

这位游客兄。。。
如果这个网要被举报封的话。。。
那天涯新浪等大网站
怎么还能活到现在?
堂堂中国政府难道只挑软柿子捏么?
还有游客兄,你可能有些帖子没有仔细看
我们这里曾经很流行一句话,而且流行至今
请参考Prussianz兄的签名档
“反耶未必爱国,爱国必须反耶”
当你懂这句话的时候,我想你不会再说什么爱国爱耶之情了
因为2者不能并存
唔該您讀清楚自己引用咗咩法例先啦

加拿大

加拿大人權法

「加拿大人權法」(Canadian Human Rights Act) 禁止散播煽動歧視或仇恨的訊息,詳情見加拿大「平等機會法例」部份。

煽動仇恨罪議案

2004年,加拿大國會通過議案,將刑法第318至320條「宣揚仇恨」(Hate Propaganda)的部分修改,在「煽動仇恨罪議案」(Hate Crime Bill)的保障範圍加入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保障。這項修定保障同性戀、異性戀及雙性戀人士。任何人對不同性傾向的人士或組別作出煽動仇恨的言行,將會受到刑事檢控,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

煽動仇恨的言行的定義

甲、        所有國民不得煽動或鼓吹仇恨,提倡種族滅絕,或對某類人士作出種族滅絕的行為。
乙、        仇恨言論的表達方式包括︰口頭的、用文字書寫的、經刊登的文本、姿勢、符號、標誌以及其他可看見的表達方式。

豁免

以下的煽動仇恨言論不會被檢控︰

        若煽動仇恨的言論是因為宗教信仰而作出;
        私人對話的內容;
        作出一項真實的陳述;
        言論與公眾利益有關;
        目的是為消除仇恨;
        當司法部長拒絕對煽動仇恨言論作出撿控。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