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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無牌出售食物男子被判緩刑

無牌檔攤沒有食環署監管, 食物品質出問題的機會比有牌食肆更大. 若有大量市民因進食了無牌檔攤的食物而生病, 影響的確比打劫更嚴重. 畢竟打劫只謀財, 食錯野卻會害命.

光顧無牌小販的確是顧客自願. 但出問題的話市民還不是倒頭怪責政府沒有足夠監管? 政府為了市民著想, 就算百般不願, 也是要依法辦事.

再說此人有十八次無牌出售食品案底, 明顯是知法犯法. 案情嚴重, 已不是"該鬆的太緊"了.
不交牌費也算影響政府收入. 法官為了帶出阻嚇作用, 判刑縱是有點重也無可口非.

p.s. 香港的公園應該都冇寫"不淮耍太極", "不淮唱京劇"掛? =P

回復 5# 訪客得得b 的帖子

記憶中依稀記得有小販牌照這東西, 但又聽過很多人說現在已是無牌可領, 或食環署已不再發牌. 好奇之下自己網路追追追找到了食環署關於小販牌照的簡介:http://www.fehd.gov.hk/pleasant_environment/hawker/overviewc.html

其中說及"當局自1970年起實施一項政策,在一般情況下不再簽發新的小販牌照,藉以逐步減少街頭販賣活動。"
但後文又有簡單列出小販牌照簽發條件及現時小販牌照之數量.
到底現實情況是否還有持續發牌實在不得而知...

我認為香港人對街邊小販都有情意結. 如果今次事件換成是類似的"無牌的士司機多次載客被捕", 各位會更能理解法庭的判決.

其實都係搵食啫, 只係法律面前窮人含撚的道理好像放諸四海皆通.....咁有乜計?


又離個題,
於天水圍發小販牌無疑可以令多些人找到生計.
但開檔者有錢後多半會在天水圍市外消費, 長久之下將加速市內資金向外流出. 只怕會令天水圍困境更難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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