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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为什么基督徒要对上帝“拍马屁”?

回復 3# 秀雲 的帖子

這個約拿只會轉貼文章,就是沒有自己的意見,要續點駁斥也是很煩人的事情。

而且駁斥了,他又轉貼另一文章來,總是當沒聽到你的話似的。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8-4 16:16 編輯 ]

回復 7# 的帖子

所謂奴隸,就是言不由衷身不由己,受制於外來的意志。世上沒有作自己奴隸這種事情,都是耶教徒胡說八道偷換概念所造成的語言迷陣。難得耶教徒竟在自己製造的迷陣裡轉來轉去樂此不疲。

回復 17# 的帖子

何來什麼惡魔?耶經所描述那個耶和華更像一頭惡魔:

[ 耶十二 12] 滅命的都來到曠野中一切淨光的高處 ‧ 耶和華的刀從地這邊直到地那
邊盡行殺滅 ‧ 凡有血氣的都不得平安 ‧

回復 19# 的帖子

白白的拯救?你在白白的說謊,信靠耶神就是代價。救生員不用遇溺者信靠一樣可以拯溺,消防員不用車禍傷者信靠一樣可以救人,為什麼耶神非要人信就不能救?

懲治罪惡有很多方式,況且吃奶的嬰孩有什麼罪惡,竟要給殺害且死後要受永火之刑?

[ 約書十 40] 這樣,約書亞擊殺全地的人,就是山地,南地,高原,山坡的人,和那些地的諸王,沒有留下一個‧將凡有氣息的盡行殺滅,正如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所吩咐的‧

只有惡魔和瘋狂的宗教狂熱者才會認同永刑是對罪惡的適當懲處,任何有良知的現代人都不會接受無限期的永遠虐待,是對犯罪者的合理懲罰。

回復 22# 的帖子

遇溺的人就是本能地四處亂抓,任何可給他抓上的他都會拼命抓著。拯溺者一般是從後抱著遇溺者的頭,抬出水面,以背泳方式拖他回岸上去。這是普通常識,就算未考過拯溺章的人都應該可以推想得到,但是教徒偏偏迷信什麼自由意志,以為人在遇溺當下還會想到什麼生存意義的事。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8-19 14:17 編輯 ]

回復 26# 的帖子

知不知道自己溺水,以及為什麼溺水都是與主題無關的。我之所以舉救生員和消防員做例子,就是說明救人不必事先徵求當事人的同意。耶經說耶神全能,那麼他的能力必然在救生員和消防員之上。救生員和消防員尚且可以在未得當事人的同意下成功救人,更何況耶神呢?因此,耶教徒狡辯說不是耶神不願救,而是未得當事人同意耶神無能去救,這顯然是貶低耶神大能、有違耶經教誨的遁詞詭辯。

回復 31# Nomad 的帖子

有何指教?

回復 33# Nomad 的帖子

我旨在駁斥那個「白白的救恩」,沒有興趣管什麼倫理對錯和危險處理。不用管你順從不順從、信靠不信靠,就是一句「你的罪赦了」天下人就此罪得赦免,這才是白白得救;要求你每個星期「不可停止聚會」,且「將當納的十份之一全然送入倉庫」,更要愛上帝多過愛自己的父母子女,這還算是「白白的救恩」?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8-19 16:16 編輯 ]

回復 35# 的帖子

又如何?這些都是救恩的代價。耶穌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Luk 14:26)

難道不作耶穌門徒一樣得救嗎?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8-19 16:41 編輯 ]
你都說因信得救,就不是白白得救了,還狡辯什麼?
總之,凡此種種都是耶教的得救套餐,到有牧師神父戀童雞姦,你又出來說他不是真教徒,從來沒有重生得救了。

回復 47# 山人乙 的帖子

不好意思,你不是基督徒嗎?

回復 49# 山人乙 的帖子

噢,原來是離教者。
歡迎你來離教者之家!我離開耶教也有十多年呢。

回復 55# weakest 的帖子

他不是義人亦不是罪人,他是蠢人,信耶教就是他的最大懲罰。

回復 59# weakest 的帖子

那麼爽你也快信主吧!

假如你因為自己智商正常人格健全而無法相信,我來助你一臂一棍打傻你。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8-20 15:25 編輯 ]

回復 61# weakest 的帖子

有美女我都留給自己爽啦,傻人。

回復 74# 山人乙 的帖子

"61.160.107.x" 這個 IP 是樓主 "约拿·杨",不是什麼遊客。

回復 85# Nomad 的帖子

為免引起有關對尼采「主人道德」興「奴才道德」的討論,我用「批發式道德」和「零售式道德」來分別耶教徒和非教徒。

「耶和華本為善,祂的慈愛存到永遠,祂的信實直到萬代。 」(詩一5)

耶教徒接受了耶和華的意旨就是善的標準,所以盡管耶經描述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進行種族滅絕的惡行,只要是出於耶和華的意旨,皆為善舉。在一般人的眼裡,種族滅絕是十惡不赦的罪行,耶教徒稱這惡行為善舉實在令人懷疑他們是缺少是非之心、不會作道德判斷的低等動物。其實耶教徒的道德標準之所以異於常人,乃是基於他們接受了「耶和華的意旨就是善」這個作為道德標準,他們將作出德道判斷的責任一次過批發給耶和華這個虛擬對象,將所有道德問題化約成「是否合乎神旨?」這個單一題目。

教徒有沒有是非之心道德判斷?有,就只得一次,在接受「耶和華的意旨就是善」之時他們確實作出了道德判斷,但往後所面對的日常生活則只有「是否合乎神旨?」這個真假判斷,不再需要作出道德判斷。

人作為道德的主體,應該不時反省自己所作的每一個道德判斷。教徒要逃避作為人的主體性,將一切道德問題的答案化約成一個「耶和華的意旨就是善」的標準,卻對自己這個道德判斷不作反思,將一切責任推諉給這個虛擬對象,說「得救乃本乎恩」,無視自己放棄向耶神說不的選擇。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8-25 15:56 編輯 ]
http://www.geocities.com/big_book_worm/ABOT.htm


  天漸黑,第一顆星剛剛露面。基斯督(Cristos Valenti,假名)用貨車載著最小
的女兒,他最愛的孩子上路──平日小女孩總喜歡由父親帶著去尋親訪友。車子向長滿
樹木的公園疾駛,這是指定的地點。他們下了車。父親拉著女兒的手一同步入公園,四
周漆黑而寧靜。女孩子更用力地執著父親的手。

  「不要害怕,」父親說,想藉此減輕女孩的恐懼。「我們去見神。」「我不知道誰
是神。」父親回答:「你很快就會見到祂。」兩人然後在靜默中前行。

  到了神指定的地方,父親叫小女孩躺臥在青草地上。「唸主禱文──我們在天上的
父…,」說時遲,那時快,父親手起刀落,取去女兒的性命。

   然後父親坐在女兒身體旁邊祈禱,有數分鐘之久。他抬頭,看見女兒的星星掛在
夜空,閃閃發光;他看見兩顆星互相移近。他知道他已完成命運交給他的工作,他知道
他做了正確的事。他抱起女兒,帶回家去。當大女兒開門的時候,她看見父親懷抱著已
死的女兒,活像一尊「瑪利亞懷抱耶穌像」(pieta)。「去叫警察,」父親說。「我
已經將她給了神。」

  這是一件真事。發生在1990年1月6日的加州。明天早上,新聞見報,標題是
: 《父親將女兒作犧牲──神的命令》。......

回復 90# 逆源 的帖子

我勸你別將耶和華跟其他宗教的神作比較,因為耶和華宗教比較任何宗教都要低級很多。

回復 93# 山人乙 的帖子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五十五章8-9節

他比耶和華還要高很多呢‧‧‧而且耶經中耶和華不時會改變初衷,為自己輕率的言行後悔。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8-25 15: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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