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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跟什麼啊

回復 #3 Paul 的帖子

Paul 兄, 先唔好理本經有無寫, 保羅又代唔代表到上帝o個 D.
你淨係問下自己, 如果我硬塞本<雄風>俾你啃, 你啃唔啃得落吖.....
同性戀 gei 人唔係 "自己選擇去同性戀", 而係"天生" ga.
你咁樣講即係話你本經一係就指有 D人 "天生就係不義之人",
一係就係無科學根據之下固執地認定"同性戀唔係天生的".

但唔該你憑良心講句, 你認為自己而家有無可能變同性戀呢?
無下哇 ? 就算我塞多一百本<雄風>俾你睇哂, 都唔會變 ga啦?

切身處地去諗, 你都應該會明白"同性戀係天生",
咁點解就憑某本書中幾隻字就否定人 gei 天性呢........
原帖由 Paul 於 2007-3-19 10:47 發表
我沒有做過甚麼調查, 也沒有甚麼對DNA的研究... 所以我不敢武斷"天生"同性戀的真確性~

但我認為, 有好多野係可以憑著意志的認定去改變~ "心意更新而變化", 當你思想上認為一件事係你所想所求, 你意念同行為會逐漸 ...


Paul , 我都唔否認意志可以改變好多事. 但係, 至少你好難憑意志決定唔食飯 gra?
(絕食抗議都有一定限度 ga?)
食色性也, 由此類推, 性向都係唔容易用意志控制 gei 一種本能.
同性戀者其實係已經o係***本能***上同所謂正常人有別.
而作為異性戀者 gei 我, 真係相信我永遠都走唔入同性戀者 gei 世界.
咁只要反一反轉, 亦即係話同性戀者亦都不可能改變自己 gei 性向.

若你相信左佢o地身不由己, 咁就易接受佢o地了吧?
就等於受精神病影響的話連殺人都唔能夠判罪, 係因為當事人自己無選擇權.
以人道立場計, 你唔能夠因為一個人患病而判佢有罪 ga 嘛.....

Paul 兄, 其實你可以唔喜歡任何人. 你有咁 gei 自由.
不過一旦講到要"立法"呢一類野的時候, 可唔可以諗下人道立場?
法律精神係保護所有人 gei 權益, 唔係幫人加標籤然後掉轉頭剥削部份人 gei 權益呀............

[ 本帖最後由 ms09r2 於 2007-3-19 14:03 編輯 ]

回復 #13 kc 的帖子

因為小弟覺得 "天生" 就代表了 "無罪". 至少在法律上沒有.
如果 "天生" 的論點得到同意,
就能再引申下去說: "法律上不能判同性戀有罪, 反而更應保護這個弱勢社群的權益."
當然, 可以再議 "同性戀是否對社會有危害", 然後再討論該如何看待他們.

那在下也順便問一問大家了: 同性戀究竟有沒有對社會 造成明顯的危害?
如有, 請列出.

那麼, 也算是以在下的觀點,立場,   間接解答了 Nameless 的問題了吧?

[ 本帖最後由 ms09r2 於 2007-3-19 14:29 編輯 ]

回復 #20 Paul 的帖子

OK then.......我知貴教移鼠大聖在 "神 gei 保守" 之下可以在曠野不飲不食四十日~
所以你可以話同性戀者尚未"變番直" 係因為佢無求取 "神 gei 保守",
又或者求左無效就係 "信心唔夠"........ etc.........

OK, 隨便你點諗.........龍井樹兄的提醒實在準確. 謝謝了.
最後, 如果有一日 Paul 兄你真係捱唔住, 希望你能記起你仲係一個人.
即使唔對老耶言聽計從, 做返一個 "人" 都依然係可以挺起胸膛的.

[ 本帖最後由 ms09r2 於 2007-3-19 16:59 編輯 ]
沒人答是不是可以當作沒有? ^^
至少, 在座各人都未看出同性戀有造成嚴重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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