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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介紹] 八大繆誤

原帖由 Puppet 於 2008-12-18 09:20 發表


(1) 阿媽全知。
(2) 佢知道個仔夜晚會偷睇電視。
(3) 假設偷睇電視的話要受地獄永火。
(4) 阿媽全愛。
(5) 佢會設法阻止個仔偷睇電視。
(6) 阿媽全能。
(7) 佢能成功阻止個仔偷睇電視。

殘忍的諸神,你們使我犯罪,你 ...


原來一路都未 login... anyways, 繼續。

我只想問既然係咁,點解阿媽仲要俾個仔有自由去揀夜晚偷睇電視定係打從心低的聽阿媽話?
原帖由 weakest 於 2008-12-18 08:45 發表
"這個火湖不是 "懲罰和糾正",這是代價。 懲罰和糾正是你在世的時侯給你的。教而不善代價就是火湖。 我舉個例:啊媽叫呀仔唔好黑麻麻坐咁前看電視。啊仔唔聽。啊媽為左"懲罰和糾正",就唔俾啊仔看電視。目的係要佢明白會有 ...


------------>不信他, 便要給人代價....把不給錢的人殺掉(代價)的賊還真是善良....

不,只是單單的不信他,是不要給代價(火湖)的。 耶穌自己都講過,全守律法是可以上天堂的,不論信他與否。不過你做到嗎?

------------>1. 有一生時日便能夠證明所有東西?? 各位理科版友, 有沒有遇到一些一生人也證明不到的理論??

"相信" 是 "證明" 了嗎? 你先查查字典 "信" 的解法吧。

------------>2. 一出生便死的嬰兒的一生還真長啊...

請問一出生便死的嬰兒有做過一件錯事嗎?沒有的話嚴格來說他就是已經全守律法了。看上邊。

------------------>即不是永遠的懲罰??

後果就是這樣,因果問題。

------------------>1. 人類的道德標準下降了亦不屑而為的事, 耶神卻搶先做了...自己做光了所有不道德的事, 便沒有人做這些不道德的事...耶神真偉大啊...

我看沒有。請舉例。

                  2. 想做自己喜歡的事, 而不影響別人. 只要人家不喜歡, 便會被人家說低俗...人家道德標準還真是高...高得突破對自己的要求, 要別人做的事合自己心意...

你在罵孔子嗎?

----------------->法老不改, 其他無辜人仕也要受害...特首做錯事, 所有市民要死, 這只能唉一聽自作孽了...

錯。 你到低知唔知成件事既來龍去脈?去到中段,有好多埃及人都叫法老放以色列人走。但係法老唔聽,所以佢地都好驚。神降災之前叫以色列人點做,那些驚既埃及人有照做。而他們的長子是 "沒有" 死的。

P.S. 我想問你美國咁 Stupid 的次案,全球經濟都死了。你又點睇?

-------------->1. 男人一定是領導...還真是"平等"啊 (問問平機會會怎樣看先...^^)

一早說了。在其位,某其職。 你到低明不明白這個道理?一個群體要有規律地運作,就得有它的機制。男的做這,女的做那,這是世界正常的運作模式。如果是每個人他想點就點,這世界還怎樣運作下去?你眼看現在的社會是安定和有規律嗎?
當然,我不否認有很多女性在領導能力上是比男人強,可是在這世界的體系裏她不在其位。 我也明白,知人善用,有能者居之的道理。而且機制是死的,人是生的,所以是可以有例外。比如說,路得,她就是在聖經中一個女先知。

               2. 但為何女人被人強姦, 就要被殺, 而沒男人代她付責??

前連子我又看了一個新聞:一個男的幫一個女的輔習。女的用計(藥?)強姦了那個男的。女的父母知道了,就去告那個男的。 結果?男的入罪。 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女的則沒有事。請問你說的公平在那?

------------->不懂分是非, 可以知道吃是不對的??

她明明自已說了:"我們不可吃..."。 這還不算知道,要如何才算?

------------>相信一些不存在的東西, 是沒有對錯. 因絕對信任而即便面對許多難以理解的或相互矛盾的事實也不能動搖亦沒有對錯...

是的,那怎樣?你只能說我stubborn, 不能說我錯。

-------------->死去的人...唉...還真是公平啊...

之前的 post 答了,不再多說。8
原帖由 伊莎貝拉 於 2008-12-19 02:37 發表
性取向(價值觀)每個人不同,所以你們基督徒沒有資格去指指點點。

警局俾枝槍警員去為護法紀,佢就拿去打劫,咁又係唔係價值觀問題?人民冇資格去指指點點?

比喻不當,不能拿作對比。性取向是道德價值的問題,而警員搶劫是社會 ...


比喻不當,不能拿作對比。性取向是道德價值的問題,而警員搶劫是社會問題,不涉及價值。

有何不當?同性戀攪出來的 AIDS 不是社會問題?搶劫和道德無關?

因為阿媽唔係全知law!!重要反問?

啊媽全知係 Puppet 說的 (1),咁你同 Puppet 講點先再來答我啦。

在邏輯上已經有問題,你到底懂不懂?_?

什麼問題?你沒論點。

在量子物理學中,世界不是由上帝做出來的

我們在討論的是宗教,你入錯版了。

是沒有權的,因為象棋是會演變的,也不是他個人擁有。

你可以去變,但你一變,這就不是正當象棋,是你的象棋。只有發明象棋的人才有權去定真正象棋的走法!
還有,發明世界的 神是不會一死不返的!

善就是因,死亦是果嗎?如果善只合用於基督徒,那麼請你回家再查字典!

你敢說你沒種過一點惡因??

好心你自量下,基基更加不理性。由始至終,你也沒有提供什麼理性出來探討問題,難道我又說「還以為基基係用理性去探究問題。原來不外如事」。沒有自由?沒有的話,你的留言老早就被刪了。

我從來沒有以辱罵的言語去說你們任何一個人。 我現在就以一個普通人的身份說,你對人的態度真差。

例子不當,請多看書,不要充大頭。
還是一句,請多點看書。

怎麼你的論句從來也沒有論點支持??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

我不信天堂,所以我只想現在跟家人一起,為何基基總是愛把自己的一套強加在別人身上?

我什麼是候把自己的一套強加在別人身上?我什麼是候去說服人? 我說的是我的睇法而已。不要屈我。

[ 本帖最後由 出位基督徒 於 2008-12-19 03:36 編輯 ]
原帖由 伊莎貝拉 於 2008-12-19 02:53 發表
2. 但為何女人被人強姦, 就要被殺, 而沒男人代她付責??

前連子我又看了一個新聞:一個男的幫一個女的輔習。女的用計(藥?)強姦了那個男的。女的父母知道了,就去告那個男的。 結果?男的入罪。 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女 ...


MY GOD. 你真會用沒有論點的論句....

你說的全是:
這樣不當,
你看點書,
你懂不懂。

請你真的要說一說 怎樣才算正當,看了書會知道什麼,和怎樣才算懂行不行?
對你而言,世界就是一個遊戲嗎?殺人放火是不倫都是遊戲?耶和華四處殺個腸穿肚爛都不過是遊戲的一部份?
原來倫理對這信仰而言仍然是不過是種政治/財產規則,誰「有權」就由誰寫
那上帝的「全善」都不過是遊戲規則而已。
(對我而言,這原來早可以省掉囉...)


用遊戲來作世界的比愉的話,是!不過此比愉乃性質上,非含義上。

不妥在於,因果業報作為一種無意識的機制根本就不是基督教的信仰,用這個說法形容本來就不誠實。
何況惡這個字在你的信仰中根本就沒有固有的定義 - 它跟皇帝的命令或者股票市場一樣,基金格價可升可跌。

要麼世界有一個恆常的倫理的話,則同一狀況下,任何意識者做的決定都有等同的倫理價值。
這是「恆常」的定義,甚至可以說是倫理和政治的唯一分野,可笑的是,基督教這門子信仰一邊聲稱前者,卻一邊為自己搞特權。


如果我話呢個世界本身就係行帝制,而 神就是那個王帝,那你會明白多一點麼?只不過是大清律例會改,神的律法不會改,就係咁。

>啊媽全知係 Puppet 說的 (1),咁你同 Puppet 講點先再來答我啦。

同一個例子,名字換上上帝都是一樣
邏輯定則對於名字的不敏感性似乎很不熟悉吧?看來你這基督徒一點也不出位(地有著同樣的


名字換上上帝,咁咪又返返去自由意志既問題,唔好兜圈啦。

那為什麼進化論會是宗教問題?還是宗教討論中是只有宗教批判科學?那這還真是「把自己的一套強加在別人身上」的專業做法。


唔,進化論不是宗教問題,是科學問題。進化是有的。好像熟能生巧已經係進化的一種。宗教問題就不是進化論本身,而是人類不起原於進化。

即是,原來在基基眼中,所有非信徒的行善都是沒有意義的。


在今世中,有。你會在世上聽到別人的偁讚,你會在世上心安,你會在世上得到別人也對你好。在死後,唔好意思,真係冇。

任何沒有保護準備的性行為(大抵除了女與女)都會傳染AIDS
同性戀搞出AIDS這種謊話就拜託別亂傳囉...


哦?我聽說第一個 AIDS 病毒的出現就是因為不安全的同性性行為。不過我也只是聽說。如果不是,我就聽你的,不亂傳吧。

[ 本帖最後由 出位基督徒 於 2008-12-19 04:26 編輯 ]
原帖由 HTBROKE1 於 2008-12-19 09:13 發表


打機打上腦啦你

帝制,別再笑死人。現在是個拳頭說話的年代。

先搞清楚誰在繞圈圈。

化石都挖出來了,你基督徒不是扮不知道,就是說「那是偽造」

這就叫「你主的博愛」的話,那我可以叫他去死,因為連我 ...


剛才看了湯米的 "檢查一下你我的邏輯謬誤", 真有用。

>>打機打上腦啦你
你犯了 "人身攻擊"。

>>帝制,別再笑死人。現在是個拳頭說話的年代。
你犯了 "主流思想繆誤"。

>>先搞清楚誰在繞圈圈。
是 Nomad. 因為問題本身就在自由意志。係啊媽定係上帝根本問題依舊存在。

>>化石都挖出來了,你基督徒不是扮不知道,就是說「那是偽造」
化石是真的。可那又證明了什麼?只是說地球早在有亞當之前就存在。難道你就沒想過魔鬼為什麼一開始就要害夏娃嗎?之前在地球上魔鬼和神發生過什麼事,你知道嗎?

>>這就叫「你主的博愛」的話,那我可以叫他去死,因為連我都比他博愛。
你犯了 "確認性偏見"。 你有什麼比他博愛?

>>這個聽說又是教會告訴你吧...我不會否認基督教會整天在偽造資料。就算誰也不知道誰是aids的第一人(你肯定那真是第一人??))''
是哦,我真的只是聽說,咁我唔再在這點上爭論了。
原帖由 伊莎貝拉 於 2008-12-19 13:49 發表
比喻不當,不能拿作對比。性取向是道德價值的問題,而警員搶劫是社會問題,不涉及價值。

有何不當?同性戀攪出來的 AIDS 不是社會問題?搶劫和道德無關?

別人說性取向的價值觀,你卻拿一個完全不相關的比喻。這不是有問題嗎?
我 ...


>>別人說性取向的價值觀,你卻拿一個完全不相關的比喻。這不是有問題嗎?
我說得不清楚。警員搶劫是社會問題,下分是教育問題。因教育出現的問題而使人的道德有問題。
但是這個「道德」跟性取向的「道德」是不一樣,因為兩件事的性質不同。

你還看不到它們的相同之處? 我對給你吧。

警局把佩槍給了警員,要佢地衛護法紀。他們郤拿去打家劫舍,你說怎樣?
上帝把器官給了凡人,要佢地傳宗接代。他們郤拿去攪同性戀,你說怎樣?

>>謝謝你認同了我的觀點。因為我那一個回答中,是認同了Puppet的邏輯。

Sorry, 你沒有認同Puppet. Puppet的邏輯一開始就說呀媽全知。你現在又話唔係。你係矛盾緊Puppet.

>>即是說,因為上帝錯了,所以基督徒也一起錯!

上帝錯了是一個不當的結論,因為你的結論沒有任何證據。

>>你說上帝創造世界,我說「在量子物理學中,世界不是由上帝做出來的」,意即是指世界不是由上帝創造,既然沒有造物者,即是世界無神!何以見得跟宗教無關?

結論不當。量子物理學只能解釋世界的勾成方法。沒有解釋破色子,夸克等從何而來。

>>1.我沒有說過象棋由我去變,使象棋變化的是歷史。
>>2.象棋在歷史之中,本質沒變,但是有可能走法有變。
>>3.用例不當,因為你用「有變」的東西去比喻「不變」的神。

不。誰變的也好,你變了就是你的象棋,他變的就是他的象棋,從歷史而演變的就是歷史的新象棋。不會再是原創者心意的真象棋。

>>你敢說我沒有種過善果?我有種過惡果,但就一定要「死」嗎?
>>但從你的邏輯,看來只有一點點「惡」也得「死」。這樣問題就出現了。

>>1.否定了別人的「善」,因為只有一點惡因也得死。
>>2.惡因的代價,一定是「死」。這點我明白的,你指的應該是「罪的公價」吧?在中文角度上看,比喻有錯(有問題就問字典,不要再問我)。
>>3.假設小明犯了「惡」,在一家文具店偷了一支筆,這是惡因。從你的話看,即是小明要「死」,因為他種過了「一點惡因」。在法律上看,小明是罪不致「死」。那麼因為一點惡因,我就要「死」,這樣合理嗎?

你有種過善因,又如何?之前已經講過,在今世你會有好報。這就是你的善果。大惡和小惡有何份別? 在湯裏我加了十斤秕霜,你喝下會死。如果我只加一斤秕霜,你喝下就不會死??

>>還是那個邏輯-->沒有上帝的話,又何來那麼多人因為「上帝」而生事?
>>如果沒有上帝,沒有教會,又何來十字軍東征?
>>雖然戰爭背景可使戰爭發生,但是此戰爭的宗教味道甚濃。

沒有律法,又何來犯法?犯法是律法的錯。你的意思是這個嗎?你可以去做律師。

>>這句是叫你回家看聖經。「我和上帝今晚和它們三口六面講點佢」,你們怎說了?還不是說些風涼話?說什麼他們是「罪人」、「審判已定」之類。再說也是多餘。

聖經我每天也有在讀。不過唔好意思,我唔會咁講。你估錯左!

>>那你這樣說是什麼意思了?我們不信天堂,你卻是上帝多給了約伯..那對我們不信天堂的人來說,這是多餘的吧?那你又憑什麼去反駁別人?

你既不信天堂,也不信神。就算是約伯和死了的對你來說也只是個故事人物。對故事人物公平?這是多餘的吧。你憑什麼去反駁別人?


告訴你,你的反駁是我最易答解的。第一你冇論點,第二你 assume 太多冇證既野就話佢係岩,第三你成日矛盾自已。
>>打機打上腦啦你
你犯了 "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的謬誤,通常簡稱作人身攻擊,是指在討論時針對或提出對方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而進行攻擊或評論,並以此當作提出了理據去駁斥對方的論證或去支持自己的論點,此乃犯了人身攻擊謬誤。
哲學家李天命認為:「其實只要沒有將品格批判當做駁論的理據,那批判就沒有犯人身攻擊的謬誤。否則的話,父母責罵子女,法庭判辭批評罪犯的操行,便全都犯上人身攻擊的謬誤了。」

>> 佢而家就係針對和提出我的處境!話我的精神狀態在打機上腦的處境!全中人身攻擊。

>>你在說什麼?我不大明白。

>>主流思想謬誤(bandwagon fallacy)又或者叫訴諸群眾(Argumentum ad populum),係一種邏輯謬論,即係話因為個個都信,就即係啱。不過有幾多人信唔一定反映事實。

>>例子
>>咁多人信神,咁即係有神啦!
>>88%人都信有UFO,所以真係有 UFO

你憑什麼說 現在是個拳頭說話的年代? 是因為你見個個也是這樣,所以就一定是這樣?全中例子一。主流思想謬誤!

>>這論點的大前提,應該是要先證明神的博愛才可以成立。如果沒有,就不能成立,所以並沒有犯上邏輯問題。

咁就係話神的博愛係一個未知數啦?咁你又憑什麼說你的博愛是高過一個未知數的博愛呀?就因為你相信是?全中確認性偏見!

我都說了你的反駁是我最易答解的。你忽略太多了。

P.S. Puppet, 你開始不用論點,直接攻擊我個人了。

[ 本帖最後由 出位基督徒 於 2008-12-20 07:58 編輯 ]
你寫錯了字,it should be 直接


多謝您的題點,已改正。
你說我人身攻擊??但我想問你一句:

我有說錯嗎?我說的都是事實。


咁我話你知,我已有一陣子沒打機了。

據你所知,AIDS真的是同性戀攪出來的麼?


唔係。之前的 post 我已經講左我真係唔知。所以沒有再在這裏爭論。

若AIDS不存在,同性戀不會搞出AIDS來。
AIDS是神搞出來的。
還有同性戀不是AIDS的唯一途徑。


照你的理論:
如果你沒出生,你是做不出一件有意義的事的。
所以所有你做的有意義的事其實是你祖先做的。
就是說,你一生也不會做過一件有意義的事。

你的理論真無哩頭,還敢拿出來說?

沒有以人身攻擊作為論點反駁的基礎時,人身攻擊並不是謬誤。
(除了一個特殊例子:就是發表論點者的證據在沒有外在參考下建基於個人誠信或權威。)

不過,教徒一邊哭喊被人攻擊,卻以為只有自己有特權弄一整個Thread搞人身攻擊的時代,倒令我想起當年基徒當版主的myorc.
真沈悶啊。


沒有以人身攻擊作為論點反駁的基礎時,人身攻擊並不是謬誤。明白!
咁就係話你從來就沒有返駁我以遊戲作比愉的論點。 Okay. 那就是說在這一點上結論在這一刻為此還是站在我這邊。

事主並沒有說明他是從是如何得知那是拳頭說話的時代,所以以上一句是打擊稻草人的謬誤。

有趣的是,自身的道德無以固有定義原則為參考的耶和華,和以上同一位仁兄只以死後後果(一種無限的暴力統一)為「善行的意義」的決定,本來就是拳頭說話的例子。


事主並沒有說明他是從是如何得知那是拳頭說話的時代。明白,咁就係話論句冇論證啦。可以作廢。那就是說在這一點上結論在這一刻為此還是站在我這邊。

只以死後後果(一種無限的暴力統一)為「善行的意義」的決定,本來就是拳頭說話的例子。不。是帝制。王帝說了算。和拳頭無關。

上句邏輯錯誤有兩個
其一.
HRTBRK1的原句為:
>>在今世中,有。你會在世上聽到別人的偁讚,你會在世上心安,你會在世上得到別人也對你好。在死後,唔好意思,真係冇。
>這就叫「你主的博愛」的話,那我可以叫他去死,因為連我都比他博愛。

原句本來就是以既有的聲稱為作參考資料的if-then statement,所以不存在「你的博愛是高過一個未知數的博愛」的謬誤

其二.
確認性偏見的謬誤是「只看到否定證據」的一種INDUCTIVE ARGUMENT上的謬誤(不懂前面那個英文字的人請自己看看邏輯書)
最常見的例子是一些支持占卜的理論。
就算HRTBRK1是有「你的博愛是高過一個未知數的博愛」的謬誤,也非確認性偏見的謬誤。

倒是同一人提出「只計算人的惡,而只計算神的善」而得出人人下地獄都是活該的基督教教義,就是確認性謬誤的標準例子了。


好。既然係if-then statement,咁就係話原句所題出的是一個 可能性 (IF),而不是作為返駁我論點的證據。那就是說在這一點上結論在這一刻為此還是站在我這邊。

處理了其一,其二就變意義。

原來大家說了這麼多廢話。

最後,各位同學,我必須指出一個對於基督教而言非常殘酷的現實:在一萬公斤羅宋湯中均勻地加上四份一公斤的秕霜,分給一百萬人吃了是真的不會死的。(實質上,所有化學物都有Lethal Dosage,而同樣實際地,大家每日吃的尤其薯片之類的食物都有可以吃死人的有毒物作為防腐劑之類.... 當然,其份量都是吃不死人的。)
不過基於衛生和技術理由,我絕不建議任何人嘗試。
(不過,這種「不是教徒就是聖人都沒用,是教徒就啥都沒所謂」的政治派系當倫理的邏輯,早已看到到了沈悶至極的地步,所以真是無謂再提了。)


嘩,咁就係唔會死喎。咁好,

在一萬公斤羅宋湯中均勻地加上四份一公斤的秕霜,分給一百萬人吃了是真的不會死的。
在一人在世的時間中均勻地加上能足以至死的罪因,分給一百萬人成擔...又真的不會死喎。

好,問題。
1. 如果另外個九十九萬人自己也有一碗羅宋湯要吃完(走完在世的時間),裏邊也有四份一公斤的秕霜 (能足以至死的罪因)呢?他們又會不會死?
2. 你是如何能把你在世的時間份給別人的??? 教我。

你忽略了,那一百萬人自己也有他的秕霜要吃。

好,特別服務,再上一課:

此句出自出埃及記,不過不知是基督徒自己沒讀耶經,還是有意隱瞞
這個說法,是只乎合以色列人而已。
外國奴隸呢?是生世為奴的(原來在他們而言,種族主義是那麼正確的)


外國奴隸是有不同,不過一樣唔會因為金錢不足而贖不了身的情況。
我唔打出來啦,你去睇利未記第二十五章啦。

唉,我一個人要答晒你地咁多人,你地咁多人來駁我一個人... 我惓了,不想再回太多 post...

最後我只想說,你們的理據我已續一駁回。我不敗在技不如人,也不敗在再沒理據。只敗在敵眾我寡。

[ 本帖最後由 出位基督徒 於 2008-12-21 02: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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