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第四項:經常揶揄別人。
憎恨指數的名堂是引人注目吧。
有時候,一些研究也好笑:雖無數據,但這情況在美國主流社會不是嗎?在內地不是更明顯嗎?有調查研究才有發言權?不過我對黃成榮基本上是有好感的。
現今社會有病,而且病了很多年,由進入所謂「現代」已開始,只是有了很「科學」的社會科學家叫人如何那個去做,便弄得這個上不承,下不接的難堪局面。
今天香港普遍的的民智不足,但郤濫人權、民粹、消費主義等等,教育失敗,家長普遍低水平,郤要求這樣那個,教的下一代古靈精怪,對別人根本無真心,只有自我,別人做甚麼也不滿意,惡性循環下,只有更憎恨。
一個顧客只是剛離開店門,伙計們就開始批評客人的不是。光顧你的人是米飯老細,也要如此!劉華也無奈。上述也是個商業世界,最恐怖是在教員室、社工室、康文署等服務正受教育青少年的場合,成人們也不會自重。學生、案主、服務使用者還未雙腳踏出大門,已急不及待要在同事面前咒罵這些青少年人。難道這會有更好的人際關係嗎?
不要五十步笑百步了。人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