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jimmychauck
(可悲的是三本「福音」這個故事都有三個版本)
在這樣說少年官的情況,根本不通,因為耶穌的本句是:「你還要來跟從我。」
可見這裡放棄一切跟隨耶穌本來就是「得救」的附加條件。
而在這樣大言信義,倒可笑地可以完全忘了,就在同一本書幾十頁之前的使徒行傳,信眾的確是要變賣一切公分的。
(沒錯,就意義而言,馬克思的共產主義和階級鬥爭的確是由基督教發明而不是馬克思的衍生品。不過,對於除了護教以外沒有一切興趣的人而言,在此談哲學系的事情完全沒有意義。)
再說
出賣人的還可不可以說是跟隨人呢?
又,判死刑的強盜還有沒有財產可言呢?
真不知道是基本言語邏輯不通,還是在教會洗腦洗壞了。
有趣的是,這例子恰巧就說明了,就連耶經本身,都一句說神要「你要放棄一切歸我」,一句說神「你信就無條件救恩」(可笑的是往後又一句「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來對往後所謂無條件的附加條件作口實)
可見耶經本身都在製造你自己口中的各式不同的神。
呀,結果,你是信基督教?還是保羅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