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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真實存在的見證

本帖最後由 旁觀者 於 2009/3/7 12:06 編輯

    反基者一向質疑何以上帝只在古代出現,當代卻未聞踪影。
    其實,上帝一直在許多主內兄弟/姊妹眼前顯現(他們親朋戚友都知道),只是世人不清楚而已。
    最近,李偉光兄弟以震動世人的方式、對上帝的存在,大聲地作出了見證。據報道:

   
「去年七月加拿大巴士殺人案,法官裁定華裔疑兇患精神病毋須負上刑責,送精神病院治療。
   
現年四十歲的被告李偉光,被控殺害二十二歲的巴士乘客麥克萊恩,法官指李偉光行為兇殘,但他有精神分裂,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所以毋須負上刑事責任,但要送入精神病院,日後經過精神評估,確定精神狀況良好才可重返社會。死者家屬不滿法官的裁決,認為被告確實殺了人,法庭令被告逍遙法外。
   
李偉光在零一年由中國移民加拿大,他在零四年起出現異常,經常向妻子哭訴說他看到上帝並感覺有人和他說話,他去年七月在一輛灰狗巴士上用刀刺死鄰座乘客麥克萊恩,又將死者的頭割下,並吞食死者的肉和內贓(臟)。
   
擔任控方證人的心理醫師表示,李偉光在犯案時出現幻覺,聽到上帝告訴他麥克萊恩是惡魔,他於是將麥克萊恩殺死。」  轉載自加拿大巴士殺人案華裔疑兇裁定毋須負刑責》亞洲電視2009-03-06
http://www.hkatvnews.com/v3/share_out/_content/2009/03/06/atvnews_126950.html
3# Login
妖徒均有精神病,陷溺越深,行為便越怪異,常人是没法理解的。
本帖最後由 旁觀者 於 2009/3/8 12:19 編輯

見到「上帝」的,屁眼教主移鼠是個例子。後來也有許多「主內兄弟/姊妹」見過「上帝」。美國《新聞周刊》曾報道:
    「《聖經・舊約》說,一天神為了試驗亞布拉罕的忠誠,便叫他把兒子以撒帶到山上去獻祭。亞布拉罕毫無怨言,瞞著妻子說是要把孩子帶出去玩幾天。亞布拉罕按照神的吩咐將孩子帶到山上放下,正準備用刀砍下去,卻聽到神叫他不用砍了,留了以撒一條命。
    一些基督徒讀了這故事,產生幻覺,也聽到神的呼喚,叫他們把兒子拿出去獻祭。可是和《聖經》故事不同的是,這些現實生活中的父親們,許多都聽不到神最後叫他們不要砍的話。最後,等了多時,他們為了不違背神的旨意,就拿刀猛地向自己兒子脖子上砍去!……」《我為什麼對上帝說不》馬克  原載《僑報》《獨家視野》專欄  新語絲電子文庫轉載  引《新聞週刊》1998.1.26 第五五頁
沈中先生和閣下一樣有相同的感慨:
    「為了取悅一個至高無上的權威而獻上自己親人的生命是一種美德的時候,這不是扭曲人性,這是扼殺人性。」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 沈中  新語絲電子文庫
12# Guest from 210.0.186.x
妖徒會對異己平和嗎?
本帖最後由 旁觀者 於 2009/3/25 13:38 編輯

14# Guest from 140.130.170.x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馬太》10:34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火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麼?……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
    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路加》12:49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14:26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馬太》10:21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翰》12:25
    賊性如此,世界怎會有和平?
16# Guest from 140.130.210.x
斷章取義在那裏了?
18# Guest from 140.130.210.x
那麼, 以你們妖徒的解釋, 是甚麼意思呢?
25# Guest from 71.104.98.x
一神教的橫蠻,  正是世間災難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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