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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關於超短基版FAQ

39# Dalvm
不錯啦。不計算人的惡,那就不要計算强姦有少惡,咁就係真愛啦
沙文 發表於 2009/3/27 19:13


如果人人也懂愛,就不會有強姦犯出現。
那不是更好嗎?
41# Dalvm
愛强姦是真愛嘛,真愛無處不在,沒辨法令真愛消失啦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41# Dalvm
愛强姦是真愛嘛,真愛無處不在,沒辨法令真愛消失啦
沙文 發表於 2009/3/27 20:08


所以我才說你還不懂真愛。
很好你只是想想。 也=
話時話,你太太會不會看這POST ??

"愛强姦是真愛"  有誰同意的請出聲吧。
既然叫到, 咁就出吓聲啦...

"愛強姦" 等如愛其他一切活動一樣, 絕對可以係真愛...
對其他人有無影響, 同強姦犯是否真心去愛強姦沒有關係
44# takas
娘子駕臨,為夫幸何如之。請受小生一拜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既然叫到, 咁就出吓聲啦...

"愛強姦" 等如愛其他一切活動一樣, 絕對可以係真愛...
對其他人有無影響, 同強姦犯是否真心去愛強姦沒有關係
takas 發表於 2009/3/27 20:35


那是有問題的愛,不是神希望我們做的。

佛陀說得對,人會痛苦(只少是被強姦的人)因為人有慾望。

那些心存強姦念頭的人應該要去學下佛法,只少不見你們有post 佛教徒強姦人的新聞。
咦,您又話forget神茄?又要concern神希望我們做有冇問題的愛?
舊約時代,佢都係叫强姦犯賠50舍客勒予受害人老豆以及娶受害人就OK, 冇咩大不了。

至於佛法,就連娶老婆都唔recommend啦,佢的確係叫人唔好愛任何人/事,咁複雜嘅理論,唔明茄啦。
至於佛教徒強姦人的新聞,好歡迎由您主理,我很愛同您鬥多。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本帖最後由 Dalvm 於 2009/3/28 08:27 編輯

咦,您又話forget神茄?又要concern神希望我們做有冇問題的愛?

神就是愛,如果你不喜歡神這個字,就相信愛吧。我也不太肯定,可能愛也包括良心吧?
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40&extra=page%3D1
你覺得他們這樣的愛有問題嗎。這樣的愛有傷害到人嗎?有那個宗教教人強姦人就是愛?如果真心地愛一個人,那會去傷害她。

舊約時代,佢都係叫强姦犯賠50舍客勒予受害人老豆以及娶受害人就OK, 冇咩大不了。

我以為你們離教者會比基督徒聰明點,知道聖經上那些地方是有問題的。 你是不是想同意舊約聖經所講全部是對的?

至於佛法,就連娶老婆都唔recommend啦,佢的確係叫人唔好愛任何人/事,咁複雜嘅理論,唔明茄啦。
至於佛教徒強姦人的新聞,好歡迎由您主理,我很愛同您鬥多。

我也不完全明白佛教的理論,事實我也認同很少有佛教徒強姦人的新聞,所以我認為佛教能幫到這些人。

"佛教叫人唔好愛任何人/事" 這個我絕對不同意。 佛教也是教人去愛的,例如他們主張不吃肉,就因為他們主張去愛所有生物。
冇理由神同愛一定要揀一樣嘛,世上事物甚多,或者神就是恨呢?你是不是想同意新約聖經所講全部是對的?

我冇話教人強姦就是愛,我話愛強姦都是愛,正如皇軍愛斬頭都係愛,愛無所不在,係您主張嘅。至於斬頭同强姦會傷人,那是另一個愛的間題,正如您愛您老婆,但您也從不理會因此而傷了我。

我們離教者確是比基督徒聰明點,我不是想同意舊約聖經所講全部是對的,但量刑方面,古今中外各國迥異,例如,在部份伊斯蘭國家,偷麵包都判斬手的;您都話過嚴啦,咁,我話蛙島法律,强姦要坐監係過嚴都得格,立法釐定量刑,又真係冇客觀標準喎

既然您又不完全明白佛教的理論,咁您又何能肯定佛教也是教人去愛的?或者主張不吃肉係因為唔想自己做殺業,而並非愛畜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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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Dalvm 於 2009/3/28 11:56 編輯

如果新約是教人只有信基督教才能得救,我是不同意的。

就是因為有這些喜歡把自己的快樂建在別人的痛苦身上,所以就有了這麼多罪惡。

耶穌也知道人也會誤解了甚麼是愛的真義。所以有了以下愛的定義: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愛是不嫉妒;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

愛強姦的愛犯了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可能還犯了愛是恆久忍耐和愛是不嫉妒。

"皇軍愛斬頭都係愛",犯了又有恩慈.

"正如您愛您老婆,但您也從不理會因此而傷了我。"你就犯了愛是不嫉妒

佛教是不是教人去愛,因為我還不太認識佛學,不想討論住。
非也非也。愛是乜乜物物之囉哆理論,並非移鼠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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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非也。愛是乜乜物物之囉哆理論,並非移鼠講的
沙文 發表於 2009/3/28 11:54


那你覺得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愛是不嫉妒;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

這種愛有甚麼不對的地方?
愛强姦並非害羞的事啦,您被強姦後不要羞於舉報。
而您食飯都係犯了不求自己的益處
強姦是要恆久忍耐坐監的,所以沒有觸犯恆久忍耐
強姦並不須要嫉妒

皇軍沒有將南京同胞釘十字架慢慢折磨,來個一刀痛快,頗有慈恩

因為愛老婆而傷了我的是您,是您犯了愛是不嫉妒,不是我

既然您自己認不了解佛教,一開始就唔好搬佛祖出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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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Dalvm 唔好意思,我没有妄想症!!!
以消滅基督文化為己任
愛强姦並非害羞的事啦,您被強姦後不要羞於舉報。
而您食飯都係犯了不求自己的益處
強姦是要恆久忍耐坐監的,所以沒有觸犯恆久忍耐
強姦並不須要嫉妒

皇軍沒有將南京同胞釘十字架慢慢折磨,來個一刀痛快,頗有慈恩
...
沙文 發表於 2009/3/28 12:10


如果有人還是對愛的字面解釋有不同意見。
耶穌知道當年摩西把十誡刻在石版上,做法不算完美。
所以耶穌說他想把衪的道理刻在人的心裡。
所以祂說了很多比喻教導人。
現在資訊發達,不需再用比喻,只需用實際新聞就能令人明白到何為愛。
e.g.
「史上最感人乞丐」為汶川地震4次捐款
18歲的廣州殘疾乞丐龔忠誠,因患小兒麻痹症雙腿嚴重退化,只能靠雙手走路。汶川地震龔忠誠前後4次向災區捐款,合計金額上百元。他的幾張捐款照片在網上被瘋狂傳播,網友為之動容,稱他「史上最感人乞丐」。

《廣州日報》報導,這位「史上最感人乞丐」的生活並未因自身的4次善舉有所改變。這位網民眼中的英雄,30日被華南師範大學的志願者從人群中「淘」出來時,正在廣州火車站南路邊乞討。

龔忠誠,18歲,因患小兒麻痺症,雙腿嚴重退化,圍在胸前成為擺設,他只能靠雙手走路。14歲時,他隨父親來到廣州,開始乞討生活。汶川地震發生後,在廣州華樂街的支援抗震救災募捐活動中,龔忠誠用手「走」到現場,說:「我要捐款」。

「我還有錢。」隨後,他又從口袋掏出了幾十元,放在募捐箱。沒想到,兩天後他又來到捐贈現場,把身上的近10元零錢全部投入捐款箱。幾天後,他又分別在火車站附近兩次捐款。前後四次捐款,合計金額在100多元。可以肯定的是,他每次都是將當天乞討所得全部拿出。
中國好人網和華南師範大學部分師生志願者約百人前日發起「尋找向汶川地震災區捐款的好殘疾乞丐」活動。活動開始僅兩小時,志願者就在廣州站南路附近找到這名殘疾乞丐。
龔忠誠1歲多的時候,全身高燒,村中醫生耽擱救治,幾個小時后趕到鎮上醫院時已回天無力,小兒麻痺症從此伴隨他。現在,他的小腿沒有胳膊粗,盤在胸前,看起來隨時會斷。他平時也隻能用手走路,鞋穿在手上。屁股下的膠皮護墊,不到一年就要換一個。站著走路?龔忠誠的記憶中根本就不存在。

14歲時,他和父親及幾個鄉親一起來到廣州。在鄉親的建議下,他才開始乞討生活。這不是體面的選擇,但也隻能這樣。每天的「收入」他會如數交給父親,父親再把錢分成幾份花,其中一份是供在家讀書的女兒上學。

龔忠誠說,前段時間回家再來廣州,剛上街時還真有點不好意思。不過,最近他遇到一個難題──前兩天,他到廣州火車站附近乞討,被同行排擠,手上現在還留有被打的傷痕。龔忠誠不想繼續自己的乞討生活。他說,自己最想的是租間鋪子,做點小生意,過正常生活。「但現在還很難實現。」他有些傷感。

30日,除了給衣服和慰問金,華師的志願者們還在現場組織募捐。路人紛紛解囊相助。1個多小時以後,募捐總金額543.7元,這起碼是龔忠誠5天乞討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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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看看你貼的基督教罪行,就會使人明白,何為真愛。
55# Dalvm 用唔用比喻同資訊之發達度冇乜關係,只要講者喜歡就可以繼續用比喻。比如,古人渡海用船,今人雖有飛機,但船仍不進入妙思淫,仍是被普遍採用的。

刻十戒的不是摩西,同一個錯誤唔好犯兩次啦。

丐幫幫主俠羲為懐,他愛的是災民
而牧師則愛強姦

愛的對象不同,係会造成不同結果啦。
愛,係有副作用嘅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55# Dalvm 用唔用比喻同資訊之發達度冇乜關係,只要講者喜歡就可以繼續用比喻。比如,古人渡海用船,今人雖有飛機,但船仍不進入妙思淫,仍是被普遍採用的。

刻十戒的不是摩西,同一個錯誤唔好犯兩次啦。

丐幫幫 ...
沙文 發表於 2009/3/28 12:48



我只是覺得,用實際新聞,比用自創的故事,較有說服力。

我說過聖經有些教義我是不認同的,我覺得是神使摩西想出十誡,然後是摩西自己刻在石版上。 我想你一定也不會同意是神親自吧刻上十誡的石版較給摩西吧?如果你真的這樣想,就是相信神是實實在在的存在。

丐幫幫主俠羲為懐,他愛的是災民
而牧師則愛強姦
那你能夠判斷出,丐幫和牧師那個是做得對嗎?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3/28 17:18 編輯

那是因為她們繼承了他們天父愛的天性!

上帝就像一位父親,他有能力去向我們的一切行為作出管束,但作為一個好的父親是不會對子女作出過份的管束。因為始終子女是個別的個體, 為要他成長及分享到作為父親已作為的成熟的人作為標竿,父親指導著,引領著子女向著成熟邁進。目的並不是要子女成為受管束的人們,而是要子女成為像自己,或是超越自己的優秀的人們!

(弗5: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所以牧師是對的!
你無法證實牧師是真心愛神
他的行為是違背他的教義的
哪裡是對的呢?
DALVM對的,其實我的內心跟你一樣,是認為愛是無處不在,愛是無處不在的!
我也認為基督教是虛假的愛心!還有善行!所以離開那些人,那些教。
我們可以一取去做好事,把愛傳出去!用愛心關懷別人!在社會上建立真正的愛心還有關懷!
但是請你先聲明你是男生?還是女生?幾歲?

如果你是女生18~30歲之間,請聯絡我!我必讓你感受到愛是無處不在的!讓你在從回感受到無界限的愛!
我每週還會奉上我的十分之ㄧ收入給你,但是你要在我房間用高跟大大力鞋踩我,你要做神,我要做奴僕,神的奴僕,每周至少都要踩一次,每一次自少都要滿足30分鐘,這一些都是為了愛的表現。

如果是是男生也請你聯絡我,我也會讓你感受到愛是無處不在的!讓你在從回感受到無界限的愛!
為了愛的表現你須要把你的姐姐還有妹妹,介紹給我,年齡要在30歲內或是以下,若是沒有姐妹也沒有關西,可以把你的朋友女性介紹給我!年齡也要在30歲內或是以下,多多益善。我會比照上方法折受理她們,因為我愛她們,也愛你,與你的奉獻。還有同時要每週拿出十分之ㄧ的收入給我,作為我們愛的證明,每禮拜天你要守我的休息日做你我愛的表現!這一些也都是為了愛的表現。如果你是女生請無需理會這項條規,但是務必要遵守上述的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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