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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作品] 神跡重要嗎?神是否愛重要嗎?

近來老姐對於基督教深信不疑,更甚者,對家人亦不遺力的宣揚
又叫我們參加教會聚會,我們是大多沒什興趣的
但,可笑的是,最近她是向我年老的啊婆埋手了
她強調的是,祈禱可以治病,可以使她的老人病治好
換言之,是神跡了

我知道我老姐所信奉的教會應該是被「正統」基督教會稱為異端的一個教會(在灣仔的),強調只要祈禱,神會即時顯現神跡...

沒有錯,主流基督教都認為神跡是聖經時代的東西,現世沒有,所以那應該是異端了

但是我想,宗教這種東西真的需要神跡來證明嗎?
現世信徒常常想找出很多證據證明神的存在,神跡當然就是最好的證明了,所以他們努力尋找史料,又找挪亞方舟又找什麼的
但事實上,人能存在世上這件事,已經是超越人所能認知的範圍了,沒有人能夠解釋到人存在的原因和起源(或者是萬物存在的原因和起源,是一樣的),這和神跡有什麼分別呢?
如果神要我們永遠存在(永生)我們又為什麼需要祈禱呢?如果神要我們死,我們一秒也不能存在吧!(這是基於神是全能的角度來說)

再來,正如基督徒所言,神愛我們,但神又是全知全能的,這就有矛盾了
全知全能,那麼造我們之前就應該知道我們會犯罪,會不信他
為什麼要造我們出來被他考驗我們的信仰呢?然後挑一批人出來得救,一批自生自滅呢?

基督徒的標準答案:因為人類始祖吃了禁果,自甘墜落;因為神給我們自由意志,自己選擇;上帝也後悔造人的,只是愛我們才不捨得全部毀滅

可是什麼叫自由?什麼叫後悔呢?
一個全知全能的個體如何造出自由的個體呢?那不是自由,因為神是全知全能,我們沒可能擺脫他的意志(除非他不是),所謂自由也是他擺出來的一條路
後悔的意思是我們不知道做了一件事會怎樣,造出來就不合己意,就叫後悔
自己一早知道,造出來會不合己意,算什麼後悔?
明知我們總會有些人會不信他(全知),卻要自己造出來毀滅,算是那門子的「愛」?

於是我就想說,那些信神是愛的人EAT SHIT吧!我好肯定如果世上有神,那個神一定不會是他們所說的愛
還有說神「造」「自由意志」的人也是!那有這回事?他們只是以自己的角度去想神是怎樣怎樣,誤人子弟!
聖經能告訴你神是怎樣?燒了它,或者當成一本生活智慧的小冊子吧!說神是全能又說神是愛就是錯,任你拿千個神跡證明也好,一樣
關鍵是神真的要有人格嗎?或者神真要是好像人所想的愛嗎?
可能神只是一個頑皮的小孩子在捉弄人偶,有誰知?

不要以自己的理性或感性來以為世間一定存在著一個愛的代表,也不要將神和道德、理想、智慧扯上半點關係
造物主若果只是一個頑皮神,他也是造物主
我連他的一麟半爪也未見過,我為什麼要愛他?
起碼,我的家人,我的朋友,天地的萬物生靈,給過我一點好處,給過我一點憐憫,我更加要愛護他們,更加要讚嘆一切的存在

姑勿論我老姐的教會被稱為異端(因為他們是極度激進的),其實主流教派對於真理也沒有長進,因為他們只要一日手拿著聖經,口裡面要敬拜他們那個我們毫無認知的神,那就跟黑超特警組裡那個儲物櫃裡的小人國沒有什麼分別,盲愛著一個可能對自己全無感覺的「神」

基於真理是難以被言語的,近來我覺得反對一些自以為是真理的理念,比起再建立一套更實際,故希望一些基督徒看到不要就說我什麼無神論什麼不可知論,我只是企圖接近真理而已
人總是要執著「信」這個字,相信神是愛、神是全能、神是什麼什麼.....其實就當了自己係神,認為自己對神的理解就是真理。要了解神,先了解人性,了解自己,了解人是怎樣思考才說吧!
其實人太渴望要找到人生嘅意義,才會有信仰嘅誕生。人太渴望要與真理同在,以証明自己是正確的,活著是有意義的,宗教信仰正好提供這一個渠道去讓人自我滿足。這一切一切,都是來自人性的自我,一切與神無尤。
因為神是全知全能,我們沒可能擺脫他的意志(除非他不是),所謂自由也是他擺出來的一條路

...
chung77573219 發表於 2009/4/12 05:14



只因神是存在每個人心裡面....
所以你心中的愛能否戰勝罪惡?
這個只有你和天上的父親才知道.
神就是愛.
補充文章:在[3]列表頁面。
決定了,嘗試今年內不再談神,不會有"神"這個字在我的post出現。

自己已經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已經覺得太煩。
Dalvm 發表於 2009/4/16 23:48


討論世界的可能性的話,不用「神」這字來討論太困難了。把這個字看成一種定義就可以了。
那不是這問題的答案呀......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4/18 16:59 編輯

嘿嘿嘿,你還未能明白西方宗教的涵義,他其實有另外一個名子,叫做吃教,意思也就是專門被設計發明來吃別人的宗教用的,他專門吃和他不同宗教,與道德鬥爭。

而權貴在他身上運作也是很方便的途徑,好比我們被教導要愛神,信神得生,不信要死在罪裡,但是神是看不到也摸不到的。

那麼我就把「神」畫上一個等於的記號,好比:

「神」=「蕭朝貴」蕭朝貴是活基督呀!

不然,就是「神」來了,「神」之以下是「女基督」,而「女基督」,來了!!

或著是那「文鮮明」受到了大大的啟示,因為他就是在來的來世主。神也已經不重要了!!因為「文鮮明」已經借由他自己與「神」得到真理與永恆的永不會敗亡信仰的歷程,因為乃是「神」啟示「文鮮明」先生!做我們的大教主!教主乃是救世主的兄弟。

是活基督呀!以上都是活生生的活基督呀!我們的神多美好,神多美妙!挽救離我們脫離罪惡,教主我們對你做為見證!

阿,這些人是,活基督呀!基督是看不到的,但是它們是摸的到,看的到的活基督呀!我門必能得生,不治滅亡!!
  
下次一個名堂就由「沙文」當來巴。。。。  

「沙文」要叫做什麼好呢?天上真主教啟示者,神呼召沙文他,啟示他做見證,彌賽亞的真正涵義與他話語中的奧妙都啟示給了他了,帶領我門數萬人歸主見證!「沙文」真主在臨,此一時刻我們的彌賽亞在臨發言人!!

而道德鬥爭又是什麼意思呢?
「算命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因為算命的女人是不道德的,因此開始鬥爭「算命的女人」。

就「人類層次而言」,只要有「鬥爭」,就有「權力」,而發起「鬥爭」的人,就是「權力的象徵」,因此在阿波卡獵逃之中所發動的「榮冠戰爭」意然。而「權力」與「權力的象徵」就是「神」。縱然酋長(君王)是以「神」的名義所發動的!

天上沒有玉皇,海底沒有龍王!
俺們!毛澤東,就是神!
老鄉,交槍不殺!
抗拒從嚴,坦白從寬!
為「權力」與「榮耀」!你信俺們共產黨,俺們就不殺你!

俺:小妞你叫什麼名子呢?
小妞:我叫安浦香。

俺:啥嚜?!你說啥嚜?「安浦香」不就是俺不想的意思嬤?
37# Dalvm
明白,這樣閣下是一位信有神者。不錯基督教和回教都倡導愛,這是所謂名門正派宗教所必有的,但他們是否確是如此,閣下看看他們的聖經和可蘭經便知曉。

為了不想分散這邊的討論本人已另開一帖,如有興趣請到此繼續﹕

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3524&page=1#pid44923
有沒有宗教,好人都會做好事, 壞人都會做壞事。但要好人做壞事, 那需要宗教。-- 史蒂文·溫伯格(Steven Weinberg)
決定了,嘗試今年內不再談神,不會有"神"這個字在我的post出現。

自己已經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已經覺得太煩。
生物無法改變自己的生物界線,在生物性上也沒辦法改變,如果自己只是有生物界線限制的生物,那就只能在自己的認知範圍之內。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09/4/16 23:20


我補充一下吧:



「在特定條件下只觀察到一部分。」

例如:螞蟻觀察到人,那是因為螞蟻的觸角碰到人體。但螞蟻的邏輯就只是「有東西在我前面」,性質上碰到猴子和人類也沒差。

改寫句子的話:人類觀察到「鬼」,那是因為人類X(動詞)神。但人類的邏輯只是「XDDDD」,性質上觀察到?一樣。



接觸到最高物種??想也別想。就算最高物種無本意,也極有可能令你灰飛煙滅。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類吃東西時胃酸殺死了在食物表面的細菌。
那不是這問題的答案呀......
44# Dalvm
Sorry, 我暫時仍未曾同任何神有任何接觸,所以冇資料可以答您。我發現愛都係自私的,所以unlikely可以用來解决問題。若然話神=愛,咁神創造的問題大概比解决的問題多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4/16 23:22 編輯
真想知最高等的物種是甚麼。

基於身體構造,螞蟻的世界是三維(長,闊,時間),對於螞蟻來說「高」是無辦法理解和觀察

相對地,我把句子改一下,基於身體構造,人的世界是四維(長,闊,高,時間),對於人來說「XX」是無辦法 ...
Dalvm 發表於 2009/4/16 23:09


生物無法改變自己的生物界線,在生物性上也沒辦法改變,如果自己只是有生物界線限制下的生物,那就只能在自己的識知(認知)範圍之內了。
「神(明)」作為物種(或意志),當然可以是複數。別忘記「神(明)」只是一種稱呼。例如「守護土地的高等意志」被人類稱為「土地神」。

還有為什麼硬要分「善惡」,世界事物根本無法用「絕對的善惡」來標籤。「神(明)」 ...
HTBROKE1 發表於 2009/4/16 23:00


真想知最高等的物種是甚麼。

基於身體構造,螞蟻的世界是三維(長,闊,時間),對於螞蟻來說「高」是無辦法理解和觀察

相對地,我把句子改一下,基於身體構造,人的世界是四維(長,闊,高,時間),對於人來說「XX」是無辦法理解和觀察



人可以使螞蟻感覺到人的存在(利用長,闊,時間),那是不是說高我們一等的也能使我們感覺到他們的存在(利用長,闊,高,時間)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4/16 23:44 編輯
對,我也不想再去想神了。

只要到死時便會知道了,只要現在活得開心便可。
Dalvm 發表於 2009/4/16 22:59


相信你自己的知覺善惡的感受才是信實的。

我想死了就一切都結束了,而會拿死與死後有痛苦來威脅人的,就不是會為了你自身存在的理由,而乃是為了他自身的私心。

十字軍殺人,是為了傳教,因為是殺不信的人,我想可能你信,那他就不殺你,意圖太明顯了。
那你是不是指,神可以是有很多個,而且可能也像人一樣有善惡之分?
Dalvm 發表於 2009/4/16 22:35


「神(明)」作為物種(或意志),當然可以是複數。別忘記「神(明)」只是一種稱呼。例如「守護土地的高等意志」被人類稱為「土地神」。

還有為什麼硬要分「善惡」,世界事物根本無法用「絕對的善惡」來標籤。「神(明)」作為世界一部份也是一樣。

「神(明)」「知道」和「能做到」的比人類多(高等),但價值觀不一定「絕對正確」。就像人類比猴子的智慧高,但人類一定對嗎?

「神」之上一定有「更高等的物種/意志/領域(複數)」,只是人類無法觀察/理解而已。就像猴子無法了解我們在這裡說什麼。
那不是這問題的答案呀......
你覺的教導人,為了要讓世界更好,而去殺人,殺那些不信的人,與傷害信仰不一樣的人,那他們信的也算是神嗎?其實,不要管神的問題,相信你自己就是正確的。

相信你自己的知覺善惡的感受才是信實的。 ...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09/4/16 22:49


對,我也不想再去想神了。

只要到死時便會知道了,只要現在活得開心便可。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4/16 23:05 編輯

你覺的教導人,為了要讓世界更好,而去殺人,殺那些不信的人,與傷害信仰不一樣的人,那他們信的也算是神嗎?其實,不要管神的問題,相信你自己就是正確的。

那乃是叫做野心,統治欲。

相信你自己的知覺善惡的感受才是信實的。

在信實上,人不在意人的惡,因為人都有惡,在意的乃是人的說嘴。

就是指誰是老大啦~~!
我想對於神,只要你幸福,你相信你自己的解釋就好了。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09/4/16 22:40


但如果一些邪教是教導人傷害他人,那他們信的也算是神嗎?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4/16 22:45 編輯

我想對於神,只要你幸福,你相信你自己的解釋就好了。


而我信撒旦,也是我爽,我把他解釋成我自己喜歡的樣子在那裡,而我去信他,如果他跟我自己的解釋的樣子,不一樣,那我就不信他。
44# Dalvm

「(前略)......只是神做到人做不到的東西,所以就成為了神。」

by 頭文字D 電影版


我對神(明)的看法嘛:

基於身體構造,螞蟻的世界是三維(長,闊,時間),對於螞蟻來說「高」是無辦法理解和觀察

相對 ...
HTBROKE1 發表於 2009/4/16 22:05


那你是不是指,神可以是有很多個,而且可能也像人一樣有善惡之分?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4/16 22:31 編輯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5:9)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林後7:15) 並且提多想起你們眾人的順服,是怎樣恐懼戰兢的接待他,他愛你們的心腸就越發熱了。

(12:18)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
(12:21) 所見的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

(林後11:2) 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

這是恨,不是愛,這不是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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