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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借勢要求香港政府檢討慈善組織法例

我有一個夢想~

我想email給各立法會議員,要求廢除以「推廣宗教」名義作為成為慈善團體的理由。希望盡我們的社會責任,以我們對這個宗教的了解,協助香港邁向新的一頁。

各位意下如何?

草擬信件如下:

要求檢討慈善組織法例

尊敬的XXX議員:

您好!我們是一班關懷基督教離教者的人,對於目前教會能自動成為慈善團體(以「推廣宗教」名義),資產的運用卻很容易出現問題,表示十分關注。

近日,傳媒各界均十分關注「正生書院」及「正生會」的問題,反映現時對慈善團體的申請條件、接納過程、財務監管等皆有不足。據知,很多教會都以商業模式營運,竭力吸納教徒以增加奉獻收入,並表面上以社會公益事務為名,向市民募捐籌款。處於馬灣的挪亞方舟展覽館,更是由政府斥資,動用公帑興建,卻只為某一宗教團體所使用,並持續利用該建築物作募集經費之用。

面對日益龐大的教會勢力和資產,假如現仍豁免教會團體的稅收、以至容許教徒奉獻扣稅,香港稅收將無法因而增加,亦對無宗教背景的納稅人及社會服務團體不公平。

我們亟希望 閣下研究以「推廣宗教」名義即可成為慈善團體的有關法例,是否仍合時宜,並在立法會上動議討論有關事宜。

懇請賜覆,聯絡電郵:exchristian@gmail.com

(我們將在網站上公佈 閣下之回覆、立場及行動等,供本網網友參考之用)

祝 安康

離教者之家 http://exchristian.hk
為何我們不是基督徒 http://www.atypical-christianity.com/exanti

謹上


參考:
1. 正生被指投資夜總會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focus.cgi?id=680
2. 教會消費,政府付鈔? -- 挪亞方舟討論 http://www.facebook.com/topic.php?uid=47471402827&topic=8142
3. 港慈善團體8年增四成擬規管 http://specials.mingpao.com/cfm/News.cfm?SpecialsID=155&Page=3&News=c19b764a460929ec0c92d3ce9c4371acc99f548ecad367e4a41b1548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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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例才是我的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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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兄,可唔可以「搭單」加埋要求調查下呢個所謂「共獻屬靈方舟行動」有冇機構蓄意借助用公帑興建的設施當中自己進行與宗教有關嘅籌款活動呢?
http://www.thenoahark.com/spiritualark/index.php ...
Jennifer 發表於 2009/8/22 01:27

已增加了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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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抽刀斷水  

個人來說ok. 但小心被人打成一群只是"抽水"的人wor....
weakest 發表於 2009/8/22 14:24

假如「借勢」就是「抽水」,我認喎(Title早已說明)。

要快了,我打算這兩天就做。

羅公子(羅迪亞)說希望加入《為何我們不是基督徒》一起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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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童的建議不無道理,只是如此勞師動眾的計劃,所要求的差不多是一個政黨的力量才能做得到,這是我們需要面對的現實。再者,收集簽名需時,並不能達至有效利用近來事件的時機。

立法程序必須經由立法會進行,那麼向立法會議員表達意見應是正確的方向,向港府表態可能只會再推給立法會,而且港府高官的基督徒比例不比立法會的少。(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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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已傳了給各立法會議員了。等候回覆。(每十位我就update一次吧)

覆「實」:其他慈善團體,就不會利用「推廣宗教」作為申請為慈善團體的理據。

慈 善 用 途 分 為 四 個 類 別  
在 實 際 執 行 時 , 本 局 認 為 麥 納 頓 勛 爵 (Lord MacNaghten) 在 I T Special Commissioners V Pemsel (3 TC 95) 一 案 中 所 開 列 何 者 為 慈 善 用 途 的 判 決 , 實 為 權 威 的 意 見 , 所 包 括 者 為 : —
(a)  救 助 貧 困 ;  
(b)  促 進 教 育 ;  
(c)  推 廣 宗 教 ; 及  
(d)  除 上 述 之 外 , 其 他 有 益 於 社 會 而 具 慈 善 性 質 的 宗 旨 。


http://www.ird.gov.hk/chi/tax/ach_tg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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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報一下回覆的情況:

☆☆☆☆☆ 積極回覆

劉慧卿 (24/8/2009):
Dear friends,
Thank you for your email. I am meeting residents in my Tseung Kwan O ward office on Thursday night to hear their complaints and suggestions. If you have time, you are welcome to come and see me. Pls call XXXX XXXX to make arrangement. Alternatively, we can handle your suggestions over the phone. Looking forward to hearing from you.
Yours sincerely, Emily Lau
抽註:27/8/2009 在與劉慧卿見面了解事情後,她承諾將草擬信件,致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 略有表示

李華明 (25/8/2009):
多謝你的電郵!
本人亦完全同意你們的觀點。
民主黨已研究如何加強監察慈善機構的財務及管理,包括學校團體。
我們會向政府提交意見。多謝!
李華明上

葉劉淑儀 (26/8/2009):
尊敬的先生/女士: 貴組織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的電郵,已經收悉。感謝 貴組織就慈善團體的規管發表寶貴意見,本人會認真考慮有關意見。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

☆ 回覆收到

謝偉俊 (24/8/2009):
From: paultse@paultse.org
Subject: Acknowledgment
Thank you for your email. Where applicable, we will follow up and revert as soon as practicable.
With best regards, Office of Paul Tse Wai Chun , Legislative Councillor

甘乃威 (25/8/2009):
你好!謝謝你的電郵及意見!如有任何查詢或意見,歡迎再次電郵給我們。
呂小姐  秘書  (立法會甘乃威議員辦事處)

N/A

沒有電郵:劉皇發
電郵失效(待重試):余若薇、梁家傑
電郵信箱爆滿(待重試):湯家驊、梁劉柔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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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本人去(因為某些原因)。

dye: 以前我們用的是歧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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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三教童
如果有,你能助我一臂之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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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三教童
先謝!屆時會將詳情電郵給您。

你可否說說那方舟老人院的詳細情況呢?或者在馬來西亞這伊斯蘭教國家,基督教的發展情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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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中,已有社民連及民建聯(中方)的代表了。

最終我希望改革一下慈善團體的申請條件,閂閂水喉,不讓教會可以在香港如取如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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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熱心版友提供2005-2008影音使團財務資料,謹供各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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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同樣著急。

議員看來都只是貪口爽,主要應該都是律政司做法律研究,而法律改革委員會都研究了很久了:

慈善組織

在香港,沒有單一條法例規管慈善組織,亦沒有任何監察或規管制度確保為某些目的而徵募的捐款妥善地用於該等目的。香港也沒有法律條文界定何謂慈善組織或慈善目的。認可慈善機構或屬公共性質的慈善信託可以向稅務局申請豁免繳交入息稅及利得稅,但稅務局並不負責登記慈善組織或監管其操守。香港又沒有法律條文規定慈善機構須提交周年報告或帳目以匯報其財政事務。香港稅務局只會在檢討某一機構的豁免資格時,才要求該機構提交帳目、年報或其他文件,以確保該機構仍屬慈善性質以及其活動與其宗旨相符,但根據現行法律,不能強制查閱慈善機構的帳目。

不少其他司法管轄區都有法例規管慈善組織,其中有些更授權某一機構監管各慈善組織,並確保其慈善資源用得其所。有些法例賦予監管機構權力,使其可以就關乎良好管理的事宜向慈善組織提供意見,亦可以就慈善組織的處事方法發出指引或建議,供該等組織及其行政管理人員遵守。

法改會獲邀請檢討香港關於慈善組織的法律和規管架構。一個由陳智思議員,GBS,太平紳士,擔任主席的
小組委員會已經委出。小組委員會的秘書是高級政府律師馮淑芬女士。

如欲對這項研究作進一步查詢,請以傳真、郵遞或電郵方式聯絡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法律改革委員會辦事處的地址是﹕

香港灣仔
告士打道39號
夏大廈20樓

電話號碼:2528 0472
傳真號碼:2865 2902
電郵地址:
hklrc@hkreform.gov.hk


http://www.hkreform.gov.hk/tc/projects/charities.htm

我早在08年去信該會,當時得到的回覆如下:

敬啟者﹕

感謝 貴網站以電郵作出查詢,該電郵已交由本人回應。

本人感謝 貴網站對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中的「慈善組織」這個課題表示關注,亦十分歡迎你對這個課題發表意見。如可賜告郵寄地址,本人將會在關於本課題的諮詢文件日後發表之時,寄送一份給你們以供參詳。

對於 貴網站有興趣了解法改會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的工作,本人深表謝意。

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秘書
張美雅謹上


至今都沒有回音。

感謝 花姨閣下的查詢,本人深表謝意。(官腔我都識

花姨可否幫我擬一封信,直接給陳智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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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應該係基督徒:
http://the-sun.on.cc/channels/ne ... 518014939_0000.html

唔係吩咐你,而係想你協助出一分力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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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個committee丫嘛,陳智思只係主席,我估通常主席都唔多表態啦(你睇立法會曾鈺成同立法會財委會的卿姐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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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會終於出新聞了(2010/2/15):
http://mytv.tvb.com/news/newsroundup/104754/717#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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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試試重開丫,我都剛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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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之餘,都要睇下有無機會比我地發表一下意見,如有機會,到時再向大家收集,一起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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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會在關於本課題的諮詢文件日後發表之時,寄送一份給你們以供參詳」← 都無寄野比我睇,係咪即係未諮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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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我draft封信得嘛?我好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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