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9/24 15:11 編輯
27# hellboy
明愛醫院急症室主管吳奎解釋,當時急症室沒派員前往救援,是因為當時已知道消防處先遣急救員已到達,在急症室為接收該病人作準備會更合適。他強調,消防處先遣隊有輕便的「心臟除顫機」,可盡快救治病人,醫院大堂並沒有這類儀器,將來有可能加裝。
搞清楚,消防處喺正在趕往途中,還是已經到達?
如果消防救援早已到,為何病人的親人要跑到醫院門口求救?
那名文員知道有事故發生又為何不立刻通知救護主任,而要拖幾分鐘,任由那名心臟病發的病人缺氧幾分鐘?
還有,消防處近,還是急症室近?
還有,醫院大堂會無人懂得做CPR嗎? 急症室會無AED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