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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討論

原帖由 訪客得得b 於 2007-5-14 21:20 發表

哦。原來文章內容不是你的意思。

不過咁,為了表示你真心,我還是建議你把回鄉証交比女友保管好一點。

阿sk女友河。

估不到b sir 竟想到如此毒計--莫非閣下也是遭此厄運?

難怪近來只聽你往澳門,鮮聞你到深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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