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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歪論 #1

信者得永生,不信者下地獄是基督教信仰中其中一個受批判的重點,主要是因為如此的行為極度殘暴,和基督宗教宣揚的大愛極有衝突,對於此類批評,教徒一般有兩個講法:

1.個仔唔孝順,呀媽都會打佢啦/阿媽只會俾飯俾自己個仔食。
在此統一這種以親疏關係為中心的類比論證為親疏論。

2.上帝是公義,賞罰分明
此種說法則稱為賞罰論。

首先是對親疏論的分析:
假如教徒們不知道地獄是什麼地方,請自行參考聖經。地獄是一個永遠懲罰罪人的地方,是給予他們永遠的痛苦的地方。明白了地獄的情況,其實就可以下明白親疏論的不妥。

1.母親打自己的兒女,兒女受苦的程度可以和永罰相比?此是程度上的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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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親打自己的兒女,為的雖然可能是發洩,但更可能是為了兒子/女兒的將來,這些懲罰是有成果的,可是受永罰呢?為的是什麼?

3.不孝子女,母親亦尚可愛他,例如不忍見其悽慘,正體現愛是包容,亦可見母愛/父愛/親情的偉大,受永罰卻是令其受痛苦至永遠,基督宗教把神與人之關係比喻為父與子,但又試問那個父母會希望自己的子女受到永遠的折磨呢?

賞罰論的分析:
在這裡,賞指的是上天堂,罰指的是下地獄。然而,所謂的公義除了是該賞的賞,該罰的罰之外,還該注意的是賞多少和罰多少。救了一條人命,和請別人吃了一顆糖果也不應該有著同樣的獎勵吧?同理,殺了人和偷了東西也不應該受著一樣的懲罰。可見,上天堂下地獄的二分其實是極不合理的。
再者,有沒有一件好事值得受永遠的獎賞我沒有意見,但就肯定沒有一件壞事值得受永遠的折磨。即使犯了什麼,也總有被罰完的一天。因此從本質上來說,地獄已經是極不合理的。
如果基督徒認為不信神是大罪,請思考以下問題:有人因為不肯相信君主,而被該君主永遠的折磨,我們會叫那君主做善良的君主嗎?那個因某人不對自己臣服而要永遠折磨那人的"神",真的有資格被稱作全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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