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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非法之法 無罪之罪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0/11/15 23:56 編輯

家貧老父多病無錢就醫, 是否是行劫的好理由?
有好理由又是否犯行劫者就不能判罪?

當要鼓吹中國要法治時, 看來有人還是離不開要人治。

不如焦點放在指控趙連海「尋釁滋事」的証據是否足夠哩., 不是去論他如何慘,  犯法動機如何成理。

在西方國家,煽動滋事也是可以入罪的罷。
有令人同情的動機, 會是求情輕判的理由。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0/11/16 00:04 編輯

當司法要向輿論低頭時, 又是否是一件好事?
美國有憤怒青年, 不滿在校給老師責罰, 或取不到學分, 便在網上留言話乜乜要血洗學校....也馬上便有 FBI 上門了。

現在趙某是被控在網上「煽動群眾圍堵及非法集會,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當日, 他的網站有否發表過類似言論呢?

如今日某某呼喚人去劫獄, 若真的發生了, 也會惹上官非罷?
回復  beebeechan

咁又未必。我在網上留言話乜乜要伸手擊打梵帝崗......也馬上冇FBI 上門 ...
沙文 發表於 2010/11/17 00:51


因為係正常人都知你是在講痴話。
不知你想說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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