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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非法之法 無罪之罪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撰文:

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兒童家長、「結石寶寶之家」創辦人趙連海被關押一年後,前日被北京市大興區法院以所謂「尋釁滋事罪」重判兩年半。這宗判決,是對中國公民憲制權利的踐踏,對執政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背叛,也是對人類良知的侮辱,必須全民共斥之,全國共討之!

國家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趙連海作為毒奶粉受害兒童家長,無論在街頭接受記者採訪,或是受害人家長周年聚會,或是為被強姦女訪民鳴冤,要麼是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要麼是打抱不平的公義之舉,與所謂「尋釁滋事罪」風馬牛不相及!法院構陷乃「非法之法」,趙連海所犯乃「無罪之罪」!

執政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核心一條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有關部門監察不力,讓三聚氰胺奶粉流毒全國,坑害了數以千萬計「祖國的花朵」,單是因此患上腎結石嬰孩就有三十萬之眾,這是明顯的行政缺失;如今,法院竟將受害人家長由原告轉為被告,以司法腐敗壓制民眾合理訴求來掩蓋行政腐敗,完全是損害「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違反「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宗旨!

趙連海冤案有如反面教材,就是當某些地方的司法黑暗到連一個疼愛子女的好父親、一個見義勇為的好市民都容不下時,凡有良知、有正義感的人都會被迫發出最後的吼聲:政改應由法治始,誰不政改誰下台!

劉夢熊
中國大陸法律博大精深,欲加之罪真是何患無辭。但法治還法治,但仍要法、理、情兼備,才可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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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要找大陸三自教會的主教~

為何一定要「服眾」?因為其司法制度疑有問題,明知如此而為之,就導致民憤四起,官逼民反的出現,屆時法治就沒有用啦,現政權也沒有用啦。

法治的理想當然是人人平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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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5# dye


    現在就是要讓它重審嘛,其他人又不是在鼓吹劫獄~:好心情:
這篇也很正:

一封給趙連海的信
       
連海賢弟:

你我雖素未謀面,惟弟蒙冤被捕前,曾通電郵,及電台、電話訪問,彼此有緣,驚聞賢弟尋釁滋事罪成而繫獄兩年半,悲甚,特來信問候。

小兒樂樂七歲,稍長令郎鵬瑞兩年,幸生文明合理之香港,萬事皆有法可依,有理可講,沒毒奶粉之千古人禍,而可健康成長。反之,鵬瑞賢侄誤飲三聚氰胺毒奶,左腎結石,功能受損,發育受阻,五歲之齡,身高體重猶三歲弱兒,憐甚。賢弟判刑當天,鵬瑞手持紙牌、泣叫「爸爸」,復見嫂夫人李雪梅懷擁鵬瑞,涕淚成聲:「爸爸不會回來了!」嚎啕大哭而不能止,聞者傷心、見者流淚。我也為人父,豈不感同身受?潸然而淚,不能自已。

閱報所知,香港有達官梁振英,薄責連海賢弟或稍過激,固招牢災。念及此,怒不可遏,設若其子女遭人毒手,身心受傷,餘生皆與醫生為伍,藥物為伴,還說此風涼話乎?

賢弟或百思難解,為人父者豈會口出此等惡言者?然則,梁振英乃北京治港要臣,以揣摩上意、捍衛北京利益為己任,人性、情理或因政治需要而暫棄,持此歪論,自不待言。中國幹部最樂見者,黎民百姓皆愚夫愚婦之順民也,若屠場之牲畜,鞭至不躲,刀落不避,絕不反抗,也不謀公民權利,如此則「大治」可期也!幹部眼中,黎民「過激」實乃大忌,設若餘者皆學賢弟,即牲畜也破欄越牆而出,幹部無牲可宰、無血可吸!明乎此,賢弟乃出頭之鳥,官府必槍打之。

愚兄雖遠在香港,深明賢弟一無謀反之心,二沒作亂之意,僅為愛兒爭公道、為社稷謀公義而已。為父者受辱受傷,或可忍隱不發;惟害我弱兒,及至傷殘,我猶忍者,牲畜尚且不如!

故事云:羊群遇狼,逃。至山崖,對岸尚有兩躍之距。惡狼進迫伸爪,數公羊奮力一躍,母羊嘴刁小羊、緊隨跳起,踏於凌空公羊之背,奮力一蹬,直落彼岸而逃出生天。公羊則跌萬丈懸崖,粉身而救妻兒,惟婦幼獲救,羊群得以延續。牲畜尚知保護婦幼,況乎人類?連海賢弟明此理、行此道,知行合一,真人傑也!

連海賢弟,你雖身陷囹圄,卻是民族英雄。賢弟在法庭自辯書嘗言:「我們作為社會的一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甚至使命,為我們的後代努力營造一個更有道德、更公正、更公平、更美好的社會環境。」如此大愛胸懷,圖永絕殘害中華幼小之惡行,無異於公羊捨身取義,拯救中華民族免於墮落。今英雄變階下囚,實乃世道殊逆,黑白顛倒,非賢弟之錯。望賢弟獄中珍重!敬請

鈞安
愚兄潘小濤頓首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六日

潘小濤 (逢星期三見報)
商台節目主持,
中國問題專家。
stpo**@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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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指趙連海在港受關注

趙連海案上訴期限前外,新華社發表文章,承認案件在香港受到關注,又指趙的兒子早已痊癒但仍聚眾鬧事。

新華社稱,趙連海一案在香港引起關注,記者星期日從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獲悉趙連海一案的相關情況。

報道說,11月10日,被告人趙連海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而趙的兒子趙鵬瑞,2005年2月6日出生,2008年9月20日在北京市大興區人民醫院篩查出左腎有2mm小結石,大興區人民醫院、北京兒童醫院對其進行了免費診治。同年10月28日,大興區人民醫院複查時,趙鵬瑞B超檢查報告顯示泌尿是掃查未見結石徵象,尿常規檢查未見異常。

趙鵬瑞所患結石係問題奶粉生產公司所致,經醫院免費診治後已痊癒。有關部門在2008年10月對問題奶粉患兒篩查中,從人道主義角度出發,本著對患兒負責的態度,仍將趙鵬瑞列入輕症患兒的賠償範圍,按有關規定賠償。同時,大興區還對趙連海開展幫扶解困工作。

該社又稱,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間,趙連海在其子已治愈結石的情況下,仍利用這一問題,先後組織、煽動、糾集一些人在北京市大興區、豐台區、東城區及河北省石家莊市,採取呼喊口號、非法聚集等方式醫院免費診治後已痊癒,嚴重擾亂上述地區的社會秩序。2009年8月4日,趙連海借其他事由組織、煽動一些人到北京市公安機關門前進行滋事,致使交通堵塞。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趙連海無視國法,糾集多人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3條之規定,尋釁滋事罪最高量刑為5年有期徒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根據趙連海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報道又說,趙連海曾於1990年4月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行政拘留10日;於1995年6月因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趙連海的代表律師李方平表示,官方新聞機構在案件的上訴期內發表報道十分罕見,他不作推測,只希望事件不會影響案件上訴進度。

他表示,昨日已將上訴文件郵寄至法院,未知是否受理。明日會再到看守所,希望可與趙連海會面。

(綜合)

http://inews.mingpao.com/htm/INews/20101121/ca71825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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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連海不上訴 申請保外就醫          

2010/11/23, 週二

因尋釁滋事罪判監兩年半的毒奶粉受害人家長趙連海在昨日(22日)限期前並無提出上訴,新華社引述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報道,案件宣判後,趙連海表示認罪服判,至昨日上訴期屆滿,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生效。報道指,司法機關已經受理對趙連海保外就醫的申請。

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表示,相信最快今日就會批准趙連海保外就醫,他認為法院為找下台階,而與趙連海達成協議,放棄上訴以換取保外就醫,事件顯示內地法制未健全,只有用政治手段解決。

趙連海前代表律師彭劍指,從未聽過趙連海有病。他說,如果趙連海可以因而重獲自由,對趙連海來說都是一個好消息。

另一名前律師代表李方平表示,事情這樣發展是一件好事,不管用什麼方式,最重要是趙連海能盡快重獲自由,他作的任何決定都會尊重及支持。

http://www.atchinese.com/index.p ... 0-33&Itemid=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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