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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非法之法 無罪之罪

咁就係啦, 好似以前巴勒斯坦都試過有條無業游民無牌行醫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執法當局依法制止了佢,獲得從古至今富正義感的廣大群眾一致叫好, 連陳卑卑都有共識話抵佢死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回復 8# dye


    唔怕, 巴勒斯坦係亞洲地方黎
回復 10# 抽刀斷水

不如本網出機票請本篤16去天安門廣場演講,話俾大陸顛鼠教徒聽用袋係冇咁好玩嘅, 所以唔好用袋, 「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
睇下公安局招唔招佢一年半載
屆時法治就沒有用啦,現政權也沒有用啦。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0/11/15 20:44

屆時33, 36, 49, 都係冇用
始終都係宇宙終極真理#1最有用
但如果換成是暴民政治,又是否可行?
dye 發表於 2010/11/15 21:02


如果換成是暴民政治,可用T59-B解决嘛。向來都係咁啦,您唔駛担心喎
回復 19# beebeechan

咁又未必。我在網上留言話乜乜要伸手擊打梵帝崗......也馬上冇FBI 上門
回復 21# beebeechan
所以您都默認正常人唔信聖經,就係咁解
回復 23# beebeechan

您係咁上下咖啦
「為社稷謀公義」不是免罪金牌!
dye 發表於 2010/11/16 20:58


咁就係啦!故紅軍當年起兵乃屬非法,今當下罪己詔
回復 28# dye
佢地應該趁我大清宣統帝尚在位時自首然後自願解散, 唔係拖拖拖拖拖到今日搞到連海兄咁激嘛
回復 30# dye
您即係同意擺到明犯就OK啦, 咁擺到明犯法之人何止千萬, 您都要自願加1000%稅上繳中央聘多尐公安先得
中共光明正大
dye 發表於 2010/11/16 22:41

中共以前都係地下組織嘛, 有光明正大的地下組織咁笨7嘅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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