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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又幹好事(四)(代貼)

牧師也是人?

兩星期來,我斷了兩天稿;斷稿,是因為寫了的稿,編輯認為:不宜刊登。三月二十六日罵「禽獸牧師」,案沒宣判,據說,「評論」這東西,會觸犯法例;如今,這東西被「重」判二十一個月,當天文字,該可見報:
樹大有枯枝,基督教這株樹,枯枝,也真夠多的。我對教徒向來沒偏見,只有好感;可惜,那些腔調古怪的電視「見證」節目看多了,只覺得有一幫「基督徒」旨在導人迷信,當觀眾是不會思想的白癡……越看,越覺得枯枝上,還爬滿毒蟲。

然後,又有牧師犯非禮案了,「妻子對他仍不離不棄,直言:牧師也是人,難免犯錯……」牧師,是「神的牧者」,有太多迷途的羔羊需要照顧,有太多弱小心靈對這些掛了牌的牧者,寄以信任和厚望。「牧師也是人」,所以,就有理由咬人?有理由要人為他口交?有理由用皮帶抽打弱智的女教友?議員叫雞,老婆支持他,會說:「議員也是人。」將來,如果有警察強姦弱女,我相信,也會有「偉大」的妻子,來一句:「警察也是人。」我開店賣東西,是商人,一旦娶了老婆,每天下午,我就可以打開門蹂躪客人,就算來一個,污辱一個,東窗事發,起碼還有一個笨女人為我說話:「商人也是人,難免犯錯。」

這是甚麼樣的鬼話?同樣的淫行,屠夫犯了,我們會罵他不是人;地產經紀犯了,魚販犯了,廚子犯了,專欄作家犯了,照樣不是人;為甚麼議員、教師、牧師,或者神父犯了,「也是人」?這些東西,算甚麼樣的「人」?「牧師也是人」,或者「神父也是人」,絕不是求情的理由,反而該是判以重刑的根據。神父和牧師,本來就該有點「神性」;要做人,就不要講邪靈,講上帝,用摸不到的東西,換取尊敬和地位;到淪落了,墮落了,犯了第六戒「毋行邪淫」,還來講「人」,那就更加荒謬!

我過去出書,「作者簡介」總提到「上帝」,順帶更正:我信了的上帝,是玉皇大帝,是「太平天國」狂徒們胡謅瞎扯的上帝,不是縱容牧師和神父胡天胡帝的「上帝」。

2005年04月08日(鍾偉民)

橫批:真有神性亦不要臉

除了電車色狼, 那個人會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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