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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的十大罪過

主題:賭博的十大罪過
作者:了凡弘法學會
來源:摘自《集福消災之道——感應篇彙編白話節選本(卷三)》
發佈時間:2006年06月04日
點擊數:3189


第一、賭博壞心術:

  一旦進入賭場,就變成了利益競逐的地方;心中千方百計的打算,總歸是一片貪心;都在想要贏對方的錢,心中就轉生了無窮的惡念;雖然是至親對局賭博,也必定暗中設下了戈矛;就算是好友同場賭博,也儼然如同仇敵一般;只顧了自己贏錢,那會管他人破產,這樣心術豈不是大壞了嗎?

第二、賭博喪品行:

  凡是人品行的良賤高下,各自都不相同;在賭場之中,只是問錢少錢多,那裏會去計較誰貴誰賤呢?坐的位子,既沒有長幼秩序之分,廝役就變成了朋友;而輩分也沒有尊卑的分別,奴僕和主人居然稱兄道弟起來;而且彼此任意的嘲笑,隨便的稱呼,這樣成何體統,自然就喪失了品行啊!

第三、傷害性命:

  贏錢的人乘興而往,不分晝夜的賭;輸錢的人拼命再來,不顧自己的饑寒;從此不斷的消耗,疲憊自己的精神;長此以往,必定會損害健康,甚至喪失了性命。一旦到了賭債高築,難以償還的時候;碰到對方,就會感到沒面子;只有含羞忍氣,於是就成了多病之身。到最後窮途末路,只好以死來搪塞責任,了結賭債。所以枉死城的路上,實在是賭徒的歸鄉啊!這不就是賭博傷害性命嗎?

第四、玷污祖宗:

  賭博不但把錢送給了別人,而且還被人笑自己是浪子發呆;賭博不但破了你的家產,而且還被人說自己是白癡的兒孫在作孽啊!不但不能夠光宗耀祖,反而是羞辱了自家的門戶。親戚鄰居們,都怪罪他的先人沒有積德,才會生出了這個敗家子;所以他的祖父父親死了之後,必定是在九泉之下含怨莫白啊!

第五、失去家教:

  賭博這件事,最易引誘了。家庭之中,地方不大,最是容易看到聽到和學到。平常教訓自己的子弟,都說:“你們一定要學好榜樣啊!”當子弟在家中當場偷看到父親兄長的樣子,就說:“我願意照現在這個規矩模樣學習。”於是就變成了父親兒子賭,哥哥弟弟賭,奴婢僕人賭,這種的戲法,成了什麼樣的家法啊!最後弄到了白天賭、深夜賭,躲到密室中去賭,並且賭牌的風氣還會助長邪淫的風氣,家教因此而大壞,實在令人寒心啊!

第六、傾家蕩產:

  開始賭博得時候,氣勢豪壯,這時候揮金如土,而面不改色;到後來輸多了因而情急,就把先人留下來的財產做為賭注,爺爺父親一生辛苦,僅建立的門戶,就在子孫片時的揮霍之下,便敗壞了家聲;甚至連衣服都當光了,只留下了身體;此時此刻,親戚朋友誰會來疼惜自己;田地房屋賣完了,賭債還是沒償完;天涯何處可以歸,想到這裏,豈不可憐!

第七、發生事變:

  賭博經常是通宵達旦,整個晚上都在賭;門戶又沒關好,盜賊每每乘機侵入偷搶;燈燭又沒熄滅,常常因此而發生了火災。甚至歹徒乘機而使計,壞蛋窺伺以為奸;熄滅燈火來敲門,主人客人無法辨;男女乘機脫衣服,不守禮法而亂來;這就是所謂的禍機所伏,人為什麼不仔細的想想呢?

第八、離間骨肉親情:

  士農工商,各有各的職業,大家勤奮工作;父母妻子互相的疼惜愛護,彼此的關懷,這就是天倫之樂;自從進入賭場賭博之後,家庭的天倫之樂就失去了,而且變成了苦海。把妻子的手飾拿去典當抵押,妻子無奈,只好忍氣吞聲,敢怒而不敢言;變賣了田地房屋,父母因而憂心愁慮皺眉頭;只顧自己的豪爽,不顧家人的怨氣;捫心自問,心能安嗎?

第九、違反國家法令:

  從前的法律禁止賭博,比起現在的法律要嚴的多了。罪輕的,也要責打一百大板,還要帶上兩個月的枷鎖;罪重的,則得關上三年的監牢,並且還要離家背井,流放到三千裏外的蠻荒之地。不論你的身分地位,照樣都要受苦刑;所以地方上有頭有臉的士紳,若是因為賭博而被關被流放,那麼他有何面目回來再見親戚朋友呢?若是差役或官員賭博,因為知法犯法,所以更要加倍的處分;而且差事丟了,飯碗砸了,妻兒的衣食因此而頓失了所靠;與其事後而追悔,何不事先就戒除呢?

第十、決定遭到天譴:

  我們不妨看看,古往今來開設賭場的人,每每都會遭到橫禍;而賭博贏錢的人,後來偏偏卻是窮的出奇;總是因為他們喝人家的血,吃人家的肉,來填飽自己的肚子;聚斂別人的怨恨愁苦,以供自己的歡笑痛快;所以鬼神對於這種人,特別感到憤怒;因此報復決定不肯稍稍的寬放一些!要知道天道好還,因果報應,絲毫不爽,何必彼此同歸於盡呢?


【結語】

  所以看透了真相,賭博那有什麼好處;如同上面所說的十條,所講的道理,不但精闢,而且用意十分的懇切。在此誠懇的盼望世人,要冷靜的思考,猛然的省悟;把賭博的壞習慣,一刀兩斷,發誓決定不再犯了;那麼賭博如同豺狼般坑人害人的陷阱,一翻身就可以跳出來,這實在是太幸運了。唉!賭博之害人,比起水火盜賊,還要更加的厲害;可是人們對它,卻是特別的愛戀,而且執迷不悟,甚至賠上了性命,也是甘心情願;這實在太可憐,太令人悲傷啊!這就是我為什麼要痛哭流涕,為大家陳述說明的原因;如果聽到了這個道理而不肯回頭的人,那麼他也真是太愚蠢了!
賭場幹麻那麼有錢?

還包直昇機出遊.....
應該是
小賭怡情
大賭敗家
你沒聽過小賭怡情,大賭成家嗎?
仁波切 開示精選集~~~生活智慧禪專欄--關於修行者日常之行止
噶南卓仁波切寫於 2011年3月30日 6:37

出家人、皈依三寶、受過戒的人都不可賭博、玩賭博性的牌或遊戲,修行的人,就是不可以賭博。賭博的人一開始是小賭,覺得這沒什麼,慢慢的當他的心性已經被賭博所侵蝕,就無法控制,越賭越大,最後什麼都可以賭進去了,包括自身的家庭、財產、生命。在他的生命中,賭博已經成為無法缺少的一件事情。自身原有的福報也會隨著賭博而慢慢被抵銷掉了。龍樹菩薩曾示,有六種消損名聲的事不可做:一、不可賭博;二、時間不當,不可娛樂;三、發生吵鬧、打架、戰爭的地方不可去;四、當有要事要處理時,不可為遊樂(逛街)之故而延宕;五、不可夜遊、逛夜店;六、不能做會讓人對我們產生不好印象的事。總之,言行舉止不可引起他人對我們有壞印象,特別是出家人,即精進修行的人,更要注意。

一般皈依三寶的人,要守五戒:殺、盜、淫、妄語、酒。關於其中戒酒這一項,釋迦牟尼佛曾言:喝酒的人就不是我的弟子,我不是他的救度者。因酒能亂心性,當然會影響守戒修行。此外,密宗又特別禁煙,有一典故,即是釋迦牟尼佛在成道前,有魔鬼拿煙來干擾修行者,破壞其修行。(按:吸煙者之中脈也會堵住,以致無法順利往生上三道。)在此,所謂的「魔鬼」,並非指長得青面獠牙,面目醜惡的人、鬼而言,凡是心地不善良,傷害眾人者,即使他長得很帥或很美,就是「魔」。

至於比丘之戒律有二百五十個,比丘尼之戒律則有三百五十個,此並非佛祖重男輕女,有性別歧視,實因天生因果業力之故。女身因自身保護能力較不足,常無法獨自外出,易遭歹徒侵害;女身的病痛也比男身多;而放眼望去,百貨公司裡女性的用品比起男性要多出許多,這就表示女生的貪瞋癡比男生重得多了。

簡言之,戒律對修行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切行住坐臥都能踏實地在戒律規範之中,則修行才是真實不虛妄,才能真正得到圓滿正果。
噶千仁波切對大家的呼籲(內容是做一個真正的佛教徒)

不喝酒,不吸煙,不賭博,尊重父母,尊重老師,這是非常重要的。信佛的人如對社會做出不利的事,佛教徒也不會承認你。一個人即使不信佛教,但所做的事對社會有益,社會大眾也會認為你是位好人。

喝酒、吸煙、賭博,從自己的身體來說,損害很大,對生活經濟,更有傷害;而至於來世,好喝酒放逸的人將會投生於畜牲道。吸煙者善業之根漸小,惡業逐漸增長,煩惱越來熾盛,惡業也越積越多,未來將會於三惡道,而且現生也會因為煙毒導致疾病,這是現代科學所驗證出來的。煙毒是魔鬼及黑心眾生之誓願所用以傷害眾生的物品。重者如鴉片,輕者如一般煙草,其性質都是同樣的。吸煙者會被這些邪魔所接近,引發自心的煩惱,甚至產生自殺等悲慘的結果。

好賭者,邪魔厲鬼會接近他們,由於今生的邪氣很重,未來將會於邪魔道,變成他們的眷屬,亦會遭遇到很大的痛苦。因為邪魔會引導眷屬們繼續睹下去,睹到沒有東西可輸了,就把他們吃掉,又隨之令其死後又生,如是週而復始,不斷受此痛苦。所以大家在今生及未來,不要錯過這個選擇的機會。要善避惡,這是我對大家衷心的要求。

我來自嘎家族,此一家族從藏王松贊岡布時的大臣嘎東增以下,已有一千四百年歷史。嘎曲定巴是吉天頌恭的大弟子,至今也有八百多年。而我是他的第二十一代轉世。這是我第一次來台灣,與大家第一次結緣。在這殊勝的緣起中,我提出上述的呼籲,希望大家能確實去做。

*以上是仁波切對大家的要求,全是發至內心地,希望大眾能夠真正去實行。雖然,仁波切自謙沒什麼能力,但由於以往的歷史來檢證,其所言,應該是值得大家信任與肯定。

1996/8/14/台北止貢噶舉佛法中心
  

摘自<解脫種子>
                             台北止貢噶舉佛法中心
                             一九九九年 台北出版
佛家怎樣看賭博
2010年03月10日

形形式式的賭博,在當今社會已大行其道。知道一點佛家對賭博的看法,既可吸收一些佛學知識,對我們深入瞭解賭博,瞭解人生,也有幫助。相信,沒有怎麼接觸過佛學的人,也多半覺得,賭博要獲得佛家認同,可能性太低了。一點不錯,在佛家而言,賭博不是一種“正業”,即不是一種正確的行為。何以不正確?因為它使人“不清淨”。一個人不清淨,就只能繼續在苦海中沉淪下去,解脫無期。

《長阿含經》指出,賭博屬於“損財業”之一,它有六項過失:一,財產日益損耗;二,雖則贏錢,也會與人結怨;三,被智者責備;四,不獲人敬信;五,被人疏遠;六,會生起盜竊心。

再根據《中阿含經》,以賭博求財,屬於“非道”之一,即不是正確的求財之道。賭博之人,因賭敗而有“六災患”:一,心生怨憤;二,心生恥辱;三,夜不安寢;四,令怨家高興;五,令親屬憂心;六,在人前沒有信譽。

歸納起來,佛家認為賭博首先會導致賭者“損財”,繼而,“損財”引發賭者精神上種種扭曲的痛苦,然後,再對他人造成嚴重的影響。佛家二千多年之前的描述,就像告訴我們身邊每一刻發生的事!

我們留意到,對於賭者身心困擾之處,佛家著墨頗多。至於種種困擾對他人造成影響之後,則不難推知(事實也是如此),這些影響自然會由他人“回贈”給賭者(例如無人願意與之交往),令他進一步陷於痛苦的深淵。因此,在佛家看來,賭者精神上的創傷,實在不下於錢財的損失。當代的探討,一般認為賭博過程能將賭者置於興奮的狀態,具“減壓”之效。相信,如果進一步研究賭者在“賭餘”時間的心境,建構一套完整的“賭者心理學”,佛家之說,也許是一種有益的補充。

佛家將人生的萬千障礙,總結為三種最基本的煩惱:貪(貪愛)、嗔(怨恨)、癡(迷執),又稱“三毒”。毒者,不清淨也。因貪而賭,因賭而輸,因輸而嗔,複又再賭,癡迷不悟……。賭博,可說三毒“全中”。事實上,人皆三毒俱全,我們不必由於自己不賭而心生慶倖,三毒隨時會張牙舞爪,向疏於防備的我們瘋狂進攻,使我們變成某種意義上的賭者,失去錢財,失去親友,甚至失去……,小心呀!小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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