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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立新法典 籲勿強迫傳教

基督教立新法典 籲勿強迫傳教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代表逾九成基督教徒的普世教會聯盟、梵蒂岡及世界福音派聯盟(WEA),經過五年討論,二十九日公布一本宗教法典,希望傳教時可降低自家教友間及和其他不同宗教信仰信徒間緊張關係。

長期以來,基督教傳教士被指控在貧窮國家,利用金錢、食物或其他物品,爭取不同信仰或對手教會信徒加入。尤其近數十年來,基督教福音派新教更加緊努力改變穆斯林教徒的信仰,但「改變信仰」在有些伊斯蘭國家是死罪,因而引發對當地基督徒報復。

這本宗教法典的出版,除了重申他們有權改變信仰之外,並呼籲放棄「藉欺騙及脅迫不當方式傳教」,因為這類行為是「違背福音,且恐造成他人痛苦」。

WEA秘書長唐尼克里夫表示,這項名為《不同宗教世界中的基督見證》(Christian Witness in a Multi-Religious World)法典,將是印度等國通過反皈依法之際,基督徒遊說這些國家不要訂定,或廢除這些法律的「強大資源」。

梵蒂岡宗教間對話部門主管樞機主教陶然表示:「這種情況需要基督教團體以新的思維,仔細考量如何以最佳方式傳播基督信仰是。」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30771
強迫傳教對於成人既問題我認為沒那麼嚴重, 因為現在資訊發達. 不是你迫就可以.
窮人有時都想人幫的. 雖然我都不削佢地既做法.

相反,我認為基督教對兒童,小朋友的滲透相比, 問題更大. 所有18歲以下既人都應該禁止傳教.  佢地好無助. 小孩子好易入腦, D教會學校係咁傳教. 美期名福音, 實在係強迫洗腦. 透過歌曲,音樂令小孩誤信基督教的鬼話.

呢D先係罪大惡極...
不信基督教等於下地獄,
這對很多愛親友的人來說,
是個很有效的恐嚇。

冒著被討厭的危險也要拼命傳教。 ...
comet 發表於 2011/7/14 21:53



    離教者們是冒著被推進假的天堂而甘願到地獄喝茶的
本帖最後由 旁觀者 於 2011/7/19 05:45 編輯

走走過場,做做Show而已。教性如此:
    「信他(耶穌)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己經定了。」約翰》3:18   
    怎會放棄「藉欺騙及脅迫不當方式傳教」?
印加帝國的滅亡
是在印加最後一位皇帝應傳教士要求:
信基督教就不燒死你
的條件下願意入教的

因為印加人相信被燒死會進不了天堂


傳教士後來說服歐洲統治者燒死印加皇帝

另外
還有非洲裸人
深入了解裸人的傳教士
提供了殖民國確切瓦解裸人傳統的方法

打個關鍵字
就隨便跳出來一堆
街市賣菜婆個女個契媽個女個六姑婆隔鄰個陳師奶個老公個亞叔
上網打字不厭其煩

你可以自己上圖書館查查

裸人的史詩小說可是有得諾貝貝獎的
2. 已經有人指出過
...
him1006 發表於 2011/7/15 13:58


是甚麼人指出過?
幾時指出,

街市賣菜婆個女個契媽個女個六姑婆隔鄰個陳師奶個老公個亞叔講架?
本帖最後由 him1006 於 2011/7/15 13:59 編輯
長期以來,基督教傳教士被指控在貧窮國家,利用金錢、食物或其他物品,爭取不同信仰或對手教會信徒加入。尤其近數十年來,基督教福音派新教更加緊努力改變穆斯林教徒的信仰,但「改變信仰」在有些伊斯蘭國家是死罪,因而引發對當地基督徒報復。

1. e一點係電視有睇過,信基教既原住民(原始度100%)話上帝可保佢大豐收
傳教士冇指出e點錯誤,證明有心誤導
2. 已經有人指出過,以前既歐洲傳教士既型像係:一手聖經一手劍
(即不信則死)
路人甲
不信基督教等於下地獄,
這對很多愛親友的人來說,
是個很有效的恐嚇。

冒著被討厭的危險也要拼命傳教。
非常同意不可以強迫傳教這一點,人生來就該享有宗教自由,不管是改信的自由,祭拜的自由,離教的自由都缺一不可.

事實上,周邊總是會看到很多傳教士(甚至是周遭部分親友)的遊說性傳教,那種持續不斷的遊說,就某種程度來講,對那些根本就不想去接觸的人來講,也是強迫傳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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