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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基督教

十五世紀末,馬丁路德在德國(當時叫做Prussia,普魯士)一所教堂外貼上一張大字報,羅列梵帝岡五十一條罪狀,當中包括宗教法庭及贖罪券。她認為每個人都有權對聖經有自己的解釋權,不應由梵帝岡壟斷。當時歐洲各國都暗中支持這說法,只是實質上該怎麼做仍莫衷一是,加上與梵帝岡的關係千絲萬縷,故不敢輕舉妄動。後來英國當時的都鐸皇朝——亨利八世欲休其妻,惟梵帝岡不允,一怒之下於十六世紀初脫離梵帝岡獨立,在英國自立教會Anglican Church,是為今日的聖公會。
當時歐洲各國為了[救贖],每年都會向梵帝岡進貢,英國此舉即等如關了梵帝岡的水喉;這件事令各國教會紛紛效法,以致梵帝岡收入大減。加上梵帝岡內部人事鬥爭,欲將當時教宗儒略二世趕下台,所以都轉向支持馬丁路德,推動宗教改革。
在英國,本來主教的選擇權保留在梵帝岡手上,經亨利八世修改,變成國王也有實質任命權,權力也由本來比國王的權力還大,變成國王的權力大於主教。在梵帝岡,本來一直是以[人生而有罪,只有信耶穌才能贖罪]作宣傳,後來修改為[包容、寬恕、大愛],對人的原罪低調處理;本來只容許教徒之間才能結婚,因為[只有神的結合,神才會祝褔],後來修改為容許教徒與非教徒結婚,[是那兩個人在神面前証明對對方的愛永不止息,並祈求上帝祝褔]。入教不再是半強迫而是自願,甚至容許女人在教會擁有與神父有同等地位的職權。
只是,在宗教改革後期,基督教認為梵帝岡的改革愈來愈開放,開放得開始背離上帝的意旨,所以,後期的基督教反而變為中世紀模式,比梵帝岡保守得多。直至中華基督教會成立,推展到香港的基督教,已是一派比一派的保守。加上中國人的傳統保守觀念與基督教的保守教義相呼應、五四運動對西方交化價值的渴求、文革後改革開放帶來的信仰真空,以致基督教思想在香港長驅直入,直到現在,已經在文化道德價值觀上植根。
公元二千年,未世、大限感濃罩香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之聲此起彼落,香港基督教趁機大肆宣傳末世思想,誘人入教;新興保守教派如雨後春筍,不斷向新一代灌輸極保守的宗教理念,為教會的財源帶來新血。甚至有教派認為,保留處子之身等如拿到天堂的入場券。明光社、新造的人協會之類的教派,就在此時成立。
所以,我說,香港的基督教,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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