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8/18 10:31 編輯
等到見了主面就清楚了。聖經已經寫了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又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這樣所以叫不信的人毛毛的,何況他是已受洗後又不信的,這樣罪是不是又更要加重了?
他說:
(來6:4~8)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
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又說:
(來10:29)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這樣說來不是警告你見神面小心被打死的道理。難道是見了神面還要問:神呀,你是不要打死我?
犯這種問題的人,不是一輩子不要見神面最好?
不然幹嘛要毛毛的?comet兄,你說這不叫活著受神的威脅嗎?還是說:神呀我們見一面打一架吧!
連信基督的都怕上帝翻臉把他捏死對吧,何況他說不信他的都得死不是吧。明著知道他是殺人魔。受過洗後不跟從他的,起不就擔心見了他被毒打一頓?還有怕他來咒詛降災降禍什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