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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頭角禁區爆發「教友」與警衝突(太陽報, 25/05/2007)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20 19:50 編輯
神神秘秘地發生了這件事,那究竟在事件當中,哪方面越了權?

不過,看風景/看熱鬧也不准,而如真的沒有明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07/7/19 01:31


若是以「看風景/看熱鬧」為目的, 跟本就不會獲發禁區紙。
進入禁區卻是做著申請進入禁區想從事活動以外的事, 便是違規。
禁區內只容許宗教活動, 不容許「看風景/看熱鬧」。

那在教會教堂內開檯打麻雀...得唔得?
沙頭角禁區爆發「教友」與警衝突。
昨日,五旬節聖潔會沙頭角堂慶祝百周年會慶,由於人數太多逼爆教堂,教會安排會友兵分兩路,
.
chairrex 發表於 2007/7/18 23:04


搞活動, 不按地方容量限人數,
戇居之源頭!

無喇喇二, 三十人操黎你屋企探你, 賀你添丁.....
我諗你「高興」唔切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20 22:14 編輯
期間因為有人聲稱「教友」態度惡劣及不合作,因此令眾「教友」強烈不滿。

...
「你地亂來我都可以亂來。」


報導間接說明, 後來的爭呦不再是為可否「看風景/看熱鬧」。
問題已經變質, 成為某人對某人的不滿。

好比在此的討論, 論論下就變左串咀, 人身攻擊, 係唔妥你, 吹呀!! 咁

所以, 還去論可否「看風景/看熱鬧」是有點天真。
至於, 是那方先串咀, 失言.......資料不詳, 無可奉告...
無得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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