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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沒有人有權利以自己的角度去質疑對方的信念」?

斌仔:安樂死要有得揀 (星島) 07月 23日 星期一 06: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人人都想揀,現實世界中,卻非人人有得揀。曾去信前特首董建華,「要求安樂死」的四肢癱瘓病人鄧紹斌(斌仔),繼早前出版自傳《我要安樂死》後,昨首次出席書展座談會,高喊安樂死要有得揀,否則便是剝削了人最基本的權利及歧視殘疾人士。他強調,安樂死並非不尊重生命,「有得揀,亦不一定要揀」,他自已進行的調查便發現,高達六成人贊成安樂死,促請港府及立法會就安樂死諮詢全民。

  跳彈一次意外,改寫了鄧紹斌的一生。十六年來臥,永無止境地望瑪麗醫院病房的天花板,卅八歲的斌仔昨日坐上輪椅,走出病房,首次踏足灣仔會展的香港書展,除參觀其自傳的銷售攤位外,又到訪其他攤位,更獲書商送出席捲全球的《哈利波特》結局篇。

  斌仔隨後出席「生命‧尊嚴——孰輕孰重」座談會時,再次重申爭取安樂死的權利。斌仔表示,「一般人自殺,不需要人幫;只有殘疾人士,才需要人幫忙」,現行法律存漏洞,歧視殘疾人士的自殺權利。

  他續指,在書展期間、以他名義進行的調查顯示,七成人認為,有選擇死亡的權利,六成人更贊成安樂死,形成最大的動力,逼使港府展開工作。「無論願不願意,都要死一次」,他堅信,安樂死關乎所有人,港府及立法會均有責任向市民說清楚,並進行諮詢,「早一日,便多一個人有得揀。」

  現在的斌仔仍想安樂死嗎?他說,難以一概而論,原因是「現時根本做不到」,「無論我點講都係水中撈魚,做不到便是做不到。」但他強調,「有得揀,亦不代表一定要揀!」

  他認為,安樂死並不代表不尊重生命,部分人若殘存,只會令器官不斷被破壞,安樂死反而可保存器官,再遺愛人間。他又多次挑戰律政司黃仁龍、首席法官李國能及食物及生局局長周一嶽等,對本港案例或安樂死的言論,「既然問題存在,便不應該迴避」,「只要政府走入群眾,聽一聽意見,安樂死未必遙遙無期。」

  同場的醫管局主席胡定旭,個人亦贊成病人可以有選擇權,但需時討論本港能否推行安樂死,他說,「最重要是香港人有共識,希望社會上有多些討論,斌仔正好帶起了這個討論。」

  不過,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梁劉柔芬及譚耀宗,均認為法律難以處理安樂死的問題,因涉及道德倫理。譚耀宗直言,隨香港人口老化,有關爭議愈來愈多,故個人支持安樂死,「最緊要有得揀。」

  


我覺得人沒有權利用自己的角度去質疑別人的信念囉,
講起安樂死,不同人有不同的意見,如果你有意外四肢癱瘓終身不能醫治,但連死的權利也沒有,你生存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既連累別人自己又不好過,畢竟醫療費用都很貴,可能連你屋企人都為你攪到壓力沉重,你生存下去盞拖累別人,安樂死雖然係自私的決定,但是對病人來說是唯一解決痛苦的方法,一個人連生命的主權都沒法操控實在太過可悲了(但我不認同有手有腳無病無痛的人去自殺),不過學斌仔話齋,決定左一樣野要承擔後果囉,最緊要係你決定左做一樣野的時候要負責任,不要後悔就好了

[ 本帖最後由 天煞孤星 於 2007-7-26 17:34 編輯 ]
要我再信基督教不如一刀捅死我

不理天堂的引誘,不理地獄的恐嚇,總之我和基督教誓不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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