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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男朋友!佢話不可有婚前性行為,所以不肯掂我T^T

金大小姐,你好!
就妳所講與男友的種種,我想問題核心不單只是應否有「婚前性行為」,而是妳男友的內心矛盾。

妳說他曾經唸神學,即是他已不是第一天當基督徒,那麼他對聖經要求信徒的種種標準 (不單只是性方面) 應該早就明瞭才對。但你說他未能成為宣教士之後的種種行為 (包括為錢結婚、玩女等等),別說基督徒,就算根據一般社會道德標準,實在也颇為踩界...用「屬靈」一點的說法,他當時已經「屬了世界」或「給魔鬼迷惑,如羊走迷了」。那麼,為什麼他在多年後經歷了這麼多,卻忽然興起重回教會的念頭?又套句「屬靈」話,他「回轉」了,希望藉著重返教會及重新「守戒」(包括拒絕婚前性行為),為自己「贖罪」。而站於人性的立場,我認為他此舉是希望重新建立自我價值,市儈一點的說法,就是希望為自己「洗底」。

妳說妳有性需要,想想妳的男友過去在性方面如此活躍,難道他的性需要會因為重返教會而自動消失嗎?可是他情願否定自己的需要,也要堅守所謂的「戒條」,為什麼?人大了,經歷多了,往往最懷緬的,反而是年少時的情懷...我想,他要的可能是重拾當神學生時代的「那些年」的純真感覺,或許他認為重溫昔日美好,今天他要面對的問題(欠債、婚姻失敗等等)都自然會得到解決。又或許,他潛意識地認為如果他再次向上主「交心」,便可換回上主將他所有問題迎刃而解。

輔導本身並無先將被輔導者看為有罪;如果你抱著「神職人員一定會將我看為有罪」的心態去接受輔導,當然會未輔導先抗拒。這麼多年都過去了,如果你還想與男友一起,不妨試試跟他返教會,做輔導,了解他心裡到底什麼葫蘆賣什麼藥也好啊...不過,如果你一直也是想跟他分手,那麼為何又怕不好意思?離婚是他的決定,妳不用覺得欠了他,何況,這些年,錢、人、跟時間你都給他了,就算欠什麼,也還清了吧?

我自己的看法是,如果妳愛一個人,總應該給他one more chance,可能這想法太天真,不過人生苦短,one more chance換來可能是多一次傷心,不過如果放棄自己所愛,可能要承受的痛苦會是一生一世...
話多了,希望妳別介意,以上都只是希望跟妳分享一下個人感受吧。
本帖最後由 Jennifer 於 2011/12/17 16:50 編輯

金大小姐,別客氣,希望我們在這裡能給妳一點支持

我倒好奇,假如妳決定開始疏遠男友,他會有何反應?他到底會捨不得妳的「人」或是「錢」多一些?或許,他將要給的反應,正正可以看出他到底是否真心回轉當個乖乖的基督徒吧...無論如何,記著「好來好去」,走要灑脫,但小心別傷了他,因為受情傷的男人會幹出什麼危險事,報紙新聞都看太多了...假如他捨不得妳的「錢」多一點,那就更要小心呢...總之妳小心保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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