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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離教

Well,先弄清楚。
耶教跟伊斯蘭教所信奉的,在經文推論的教義上,是同一個"神",即獨一真神。"亞拉"跟God的本義一樣,是"The One","只此一個,並無其他"的意思。用中文這個"神"字來譯"God"這字,是一種語誤;只是在中文詞匯中,實在不存在一個字詞來形容"God"這位格(對,是"位格"),所以硬著頭皮用"神"這字來闡繹。
兩大教所不同——最大的不同——的是,耶教利用聖經整個新約,來肯定耶穌這人的出現,這人是神的兒子,有"基督"這身份,等同舊約提到的"彌塞亞",意即"救世主"。而伊斯蘭教則認為,用個簡單的說法,神根本沒將自己的兒子降臨世上——神是高高在上的,不會"道成肉身",用"人類"這軀體來跟世人平等。是這最大的不同,將人類這信奉獨一真神的信仰分開;當然,說到這點,不能忘了提及餘下的第三個——猶太教,因為三者同為信奉、敬拜獨一真神的宗教。故此,不少宗教學者認為,這三個宗教在信仰上為同源,只因教義不同而分開。
多說一些:猶太教認為神有說過世上會出現彌賽亞,不過,不是耶穌。耶穌的存在、地位,以至身份,世上就只有天主、基督教認同。
不是因為多人相信,就是真理——相反,歷史証明了多人相信的一些"理",是為社會、民族帶來災難的因由。我們要明暸的,是何謂真理——"真理的定義,何在?"。
"The One"——我先用這作開頭,闡明"神"這個字——不單是獨一的,而且更是偉大、良善的。既然如此,那麼這"神"所提出的"理",自然是"真理"——"真",相對於"假"嘛,對不?既然"獨一",那其他的就是"假",就是"模仿",就不是祂——"The One"了。既然是真理,那為何不跟隨,而要跟其他假的、模仿的呢?有誰在"理"這種選擇中,要假的而不是真的?所以,這真理,不要不得。
不過,在理性邏輯中就不一樣——"理"就是"理",本來沒分真與假。自己跟隨的,就自己認為是"真理";不跟隨的,就是"假理"了。"理"的"真"與"假",由自己來分辨。
這有什麼問題?
當然有!因為人對"理"的理解,是來自世事,來自自己的經歷。然而,很多時候,人會因為所遭遇的,改變自己對"理"的理解。真理,有時會變成假理;假理,有時又變成真理了。在真理和假理之間,容我說一句,我沒見過多少人,縱使那人已一把年紀,不會從中感到疑惑、無助,引伸成驚懼。
這就是人怕死的原因。我在醫院裡,見過很多。
我們驚,我們怕,因為在真與假之間,我們感到軟弱。不是說"接受到在自己理解一些"理"為真理、假理之後,為自己這種理解承擔以後一切的結果就是強者"這種濫調,就可以自我滿足地一直生存下去——這種人有多少是真的,還是假惺惺的容許自己欺騙自己,我們作外人的並不清楚——而是我們真的有些事情是不可能知道的,例如"死"。
死後,我們會到哪裡去?
我還未死,怎能告訴你?
況且我死後,就是鬼魂。鬼的說話,是鬼話。你相信鬼話嗎?
當還未有智慧去理解"理"當中的"真"與"假"的時候,就已經給"未知"所帶來的恐懼侵佔了心靈。所以,人渴求"知";"知",可醫治"懼"。這就是很多基督徒,都給人一種"無懼"的印象;這也是基督教所傳揚的,成為世上最多人接受的最大的理由。
你是怕下地獄,還是怕"死"本身?天主教認為,在人世與地獄之間有一層叫做"煉獄"的地方,你可以在這裡煉淨自己的罪,最後再由上帝評核你可否上天堂——原來可以上訴,原來有"Buffer位"!嘿。
問題是,這論調,你相信嗎?

恐懼來自人本身,信仰是最見效的成藥。因為,我們有很多事,根本不可能知道答案。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本帖最後由 酒井明 於 2012/2/20 07:22 編輯

回復 17# 沙文


    唏,位格不同呀!看到了沒有?位格呀!
"一碌葛"可以是形容詞,但同樣是一種物質,沒錯嘛!"神"是形容詞,卻同時不是物質;於中國傳統中,"神"又比"仙"高級,"妖"是形容詞&生物,"魔"不是中文,"帝"卻是人的身份嘛。想來想去,除了"神"外,根本就沒有其他字來形容。
抱歉,不過,這是神學的基本。請從神學或宗教研究角度討論,麻煩你。
回復 19# 沙文


    當然是亞當!神是最大的,人類怎也只排第二;第一個人類,不是[亞]是什麼?[冠當]才是不對。
傳統神學是早期基督教會的一眾主教、聖經學者的產物,最早為基督教所崇拜的the one下定義;要深切理解聖經,嘗試[以人類的智慧理解神的智慧],必讀、必學。這班老人為表敬畏,甚至起碼的尊重,用[神]而不用[一碌葛],絕對可以理解。
問題只在於,為何你不能理解。
回復 22# 沙文


神最大,亞當是第一個人類;神愛世人,並與我們同在,所以在位格上,神為最大,人類排第二。[天地皆可廢去,唯有神的話不可廢去]——那麼,世上有什麼東西是[神的話的載體]呢?很明顯,神選擇了人的語言,因為祂認為人的語言是最佳的載體。既然人不能超越神,那麼,人就只好排在神後面了。
而天地,在神眼中,自然排在人後面。
神所做的決定,有時是很有趣的;不過,不難理解。

你口中提及的抗議教,我理解為Protestant,即新教——基督教。新教不接受煉獄這概念,因為籠統來說,新教認為神既將自己的兒子——耶穌送到人類世界,為人流血贖罪,並說只要跟從耶穌就可以了——耶穌說:[我在父裡面,父也在我裡面]——那麼,你所要做的(跟隨主耶穌)已經比在舊教的(要懺悔、祈禱等等)要寬鬆得多、自由得多了,那還要煉獄作甚?現世就作(見證跟從主耶穌)了,一定比在煉獄才作(懺悔)更好。
問題是,要寬鬆到怎麼樣的程度?傳統教會不收留同性戀者,收留的也硬要他們[回轉]、[新造的人];他們就自行組織,組成基督教會,照樣唱聖詩、敬拜主耶穌。這種寬容又是否可以?
真的要上帝下凡才能定奪了。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大謬不然,倘若神最大而亞當#2, 咁就係同格而位分大細。若格不同就冇得分大細。而且,您咁計又解釋唔到點解 ...
沙文 發表於 2012/2/22 13:05



    你沒留意嗎?我從來沒說過基督教教義翻譯時要音義兼備,我只是在盡量遷就你的思考邏輯之下,說一點點神學的概論而已,好比神在盡量遷就人類的思考邏輯下,以人類的語言彰顯自己的智慧一樣。
我甚至不算是回應你;我只是藉著所謂的回應,說一些我想說的說話而已。
當然,我絕對不是神。
如果你像一般所謂反基督教者一樣,只顧曲解基督教的一切、針對基督教黑暗的一面大做文章的話,那麼,你也只像一般的基督徒所說的一樣:你沒真正的了解過(他們所相信的)神。
我不是一般的反基督教者。如果我是基督徒,也不會是一般的基督徒。
             x            x             x
不過,你另一段說得還真對勁。沒錯,既有煉獄、又有主耶穌跟隨,雙管齊下不好嗎?
信主是非常自由的。信主,可以選擇跟隨主耶穌,傳揚福音,也可以選擇於教堂內潛修、懺悔及祈禱,就像佛教信徒一樣,有選擇往外傳揚佛法的,有選擇留在佛寺內潛修佛法,每天只在敲經唸佛的。
你可以選擇相信有煉獄與否。正如神也有權選擇,在你死後會不會容許你進入煉獄,煉淨你的罪。既然神已將自己的兒子降臨世上,為世人贖罪,那麼,祂已經先為人類的罪退了一步了;祂是否更有理由,不容許你進入煉獄?
什麼?要有陪審團、辯護律師、法律援助?你當這是人的宗教,還是獨一真神的信仰?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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