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基督教話人有罪性,但又有良知,前後矛盾???

基督教話人有罪性,但又有良知,前後矛盾???
甘有罪性定係有良知呢?? 定一半一半呢? 半正半邪? 非人非鬼? 半人半鬼?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3/12 03:26 編輯

>>>  你混淆了。
1)我不是基督徒。我也沒說過[信教就很高級]。我的意思是,這個神不論信與不信,都很高級;不論祂做過什麼、在做什麼,我們作為人類,無權、無資格評論。當然,你可以公開批評這神,可以不跟隨這神,但你的評論,只反映你仇恨這神,不代表這神所作的有錯。
==========
閣下不是基督教徒,看你言詞那大概是天主教徒或其他教派了,你講神超越人的邏輯,
既然神非邏輯所能歸類,那這樣那會有你講的什神是很高級的鳥話,
又要叫人不能評論?這是你的主張還是聖經的主張?但我看聖經都是一眛的歌功頌德,
歌功頌德就不算評論嗎?????依理分析,不給神好評的評論,就是我仇恨??神殺人放火不代表作錯?


>>>2)我只知道,從基督教角度來看(不是我本人角度,請注意),這神作了很多、很多事;在神的眼中,作了就是作了,祂就是這樣作。而分辨對錯的,是人。
=======
所以呢?從殺人放火的歹徒角度(不是我本人角度,請注意),這歹徒作了很多、很多的事;
在他們的眼中,作了就是作了,就是對,才會這樣作。而分辨對錯的凡人,是蠢人???。




>>>3)[別教較早的神話,都一一抄過來當自已(自己)的神話]——神話,也有其學,是為神話學——mythology。因為學術自由,這科目成為不少大學的學科;我們只能說[這神話在神話學上是這麼說的……],卻不能藉此一致結論去推翻其他科,包括神學學科的理論。這是學術自由下的容許,並不能就此代表聖經所說的是假。我想你不會明白。
====
是喔!不要說神話學了,就是生物遺傳學。達爾文的演化論,照你說的,教會不應反對才是吧,教會這樣大力反演化論是不是太過神經質了?




4)[從前以殺光異教徒,火燒酷刑要人愚信]——又有多少人因為信耶穌基督,而給丟到鬥獸場上,給獅子等猛獸咬死?歷史上有多少人因篤信天主的而被殺,給說成是"殉道"?這些報導,我上網點擊一下,一定找得到。可是,有意思嗎?大
冤冤相報,這是我其中一個,覺得最沒意思談論的話題。
==========
奇怪哩,既知會冤冤相報,那二千年來的教會,那些虔信基督的,口稱博愛的,卻是比別人還兇狠,
這種兇狠勁,要殺光異教徒不就是基督教信仰的本質嗎?你研究神學沒讀到嗎?現在講到痛處,就要大家避開不談,
卻處處表揚自已那些為非作歹的殉道教徒(如前幾年教皇在中國封聖),當然醜事幹多了,怕人揭發,對你這種教徒而言是最沒意思談論的話題




>>>5)似乎你一直認為,神學不是一門學術。神學正是一門學術!這是一門專科,大學生都知道的。可是,你根本認為神學是[掩飾其惡],那我再回話,有意思嗎?狠
一場地震,死了幾萬人,幾十萬人無家可歸,這是神的錯嗎?
津巴布韋、贊比亞,每天餓死人無數,也是神的錯?
先進國家每天丟掉數百萬噸廚餘,其中不少是新鮮、可以吃的,拿這些去救濟飢民就好了。可是,這些廚餘每天不是送到堆填區,就是焚化爐。這是神的錯嗎?
每天有很多健康嬰孩出世。他們有些會是天才,有些會造褔人群;有些會是罪犯,姦淫擄掠。神做錯了什麼嗎?
每天有很多人墮胎,有很多人小產、難產。神做錯了什麼嗎?
我們憑什麼去評定神作的是對是錯?要你老婆小產,我老婆順產就是錯;我老婆小產,你老婆順產,就是對?
[人是低級不能討論神],不是逃避,是事實。
=============
你沒讀過經文嗎?那些天災地變,殘障、惡人、~~~~都是耶和華造的,瞎眼的都是為彰顯神的大能
當然你認為神愛怎麼幹,就怎麼幹,但如果有這種神,你認為是很高級,那還有什對錯是非公義可談。
我姦殺你也可說是公義,你最好認命,甚至還認為是神的恩典,不是嗎!



>>>6)[我引用神全能是騙人的,你又不敢談]——我根本沒有不敢談,只是根本不需要談!我說[全能]中的[能],其中一種就是[絕對的自由]。神在絕對的自由下,作自己想作的——這就是能為[神的全能]所能找到的,最合理、人類最能理解的解釋。這些在之前的留帖都說過了,只是你一直視而不見,以為我沒說過而已。
你說基督教只能信,不能懷疑;可是,當你有懷疑的時候,就一口咬定神所作的都是惡了,這神是低等惡魔了。然後你就不斷在網上找尋資料,滿足自己這方面的答案。所以,根本不是我給你扣帽子,你是真的偏激地仇視基督教;至少你對我的留言,很多只看一半,很多視而不見。你根本沒有細心思考一下我的言論。
===========
============
那當然,當年毛澤東,史大林~~~~這些人,也是全能的神,絕對自由下,他想幹什麼幹什,
英明的很,只能信,不能懷疑,誰敢批抨,當然批評的就是偏激地仇視,看來你也不能批評毛澤東,史大林~~~~這些無神論的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2/3/12 02:50 編輯

回復 63# 酒井明


抱歉,我弄錯了,那就是誤會一場.

什麼是[無法違抗]?你去好好讀聖經就能知道了.
回復 69# 666


    你混淆了。
1)我不是基督徒。我也沒說過[信教就很高級]。我的意思是,這個神不論信與不信,都很高級;不論祂做過什麼、在做什麼,我們作為人類,無權、無資格評論。當然,你可以公開批評這神,可以不跟隨這神,但你的評論,只反映你仇恨這神,不代表這神所作的有錯。
2)我只知道,從基督教角度來看(不是我本人角度,請注意),這神作了很多、很多事;在神的眼中,作了就是作了,祂就是這樣作。而分辨對錯的,是人。
3)[別教較早的神話,都一一抄過來當自已(自己)的神話]——神話,也有其學,是為神話學——mythology。因為學術自由,這科目成為不少大學的學科;我們只能說[這神話在神話學上是這麼說的……],卻不能藉此一致結論去推翻其他科,包括神學學科的理論。這是學術自由下的容許,並不能就此代表聖經所說的是假。我想你不會明白。
4)[從前以殺光異教徒,火燒酷刑要人愚信]——又有多少人因為信耶穌基督,而給丟到鬥獸場上,給獅子等猛獸咬死?歷史上有多少人因篤信天主的而被殺,給說成是"殉道"?這些報導,我上網點擊一下,一定找得到。可是,有意思嗎?
冤冤相報,這是我其中一個,覺得最沒意思談論的話題。
5)似乎你一直認為,神學不是一門學術。神學正是一門學術!這是一門專科,大學生都知道的。可是,你根本認為神學是[掩飾其惡],那我再回話,有意思嗎?
一場地震,死了幾萬人,幾十萬人無家可歸,這是神的錯嗎?
津巴布韋、贊比亞,每天餓死人無數,也是神的錯?
先進國家每天丟掉數百萬噸廚餘,其中不少是新鮮、可以吃的,拿這些去救濟飢民就好了。可是,這些廚餘每天不是送到堆填區,就是焚化爐。這是神的錯嗎?
每天有很多健康嬰孩出世。他們有些會是天才,有些會造褔人群;有些會是罪犯,姦淫擄掠。神做錯了什麼嗎?
每天有很多人墮胎,有很多人小產、難產。神做錯了什麼嗎?
我們憑什麼去評定神作的是對是錯?要你老婆小產,我老婆順產就是錯;我老婆小產,你老婆順產,就是對?
[人是低級不能討論神],不是逃避,是事實。
6)[我引用神全能是騙人的,你又不敢談]——我根本沒有不敢談,只是根本不需要談!我說[全能]中的[能],其中一種就是[絕對的自由]。神在絕對的自由下,作自己想作的——這就是能為[神的全能]所能找到的,最合理、人類最能理解的解釋。這些在之前的留帖都說過了,只是你一直視而不見,以為我沒說過而已。
你說基督教只能信,不能懷疑;可是,當你有懷疑的時候,就一口咬定神所作的都是惡了,這神是低等惡魔了。然後你就不斷在網上找尋資料,滿足自己這方面的答案。所以,根本不是我給你扣帽子,你是真的偏激地仇視基督教;至少你對我的留言,很多只看一半,很多視而不見。你根本沒有細心思考一下我的言論。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3/11 16:27 編輯

>>>我不是說過了嗎?
也許,我說得不夠清楚。
一、你根本不接受有一個比你更強大、更高級,而是無形的存在體是存在的,而你因為太低級,而不可能去評論祂所做的是對是錯。這是你所有言論能歸納的第一點。

========
我真是覺的太好笑了,講什麼比我強大更高級的東東,看了就笑死人,你信教就很高級嗎?
一個低級雜神,因猶太人或異教人不信他,就說要殺光,我看他都只是為別人不信他而整天煩惱。
甚至別教較早的神話,都一一抄過來當自已的神話,以騙一些蠢貨,
至於其他的無能去看看我過去寫的文章就知。
我歸納你的第一點是,你其實是盲信徒卻在此偽稱不是教徒,這種方式實在太低級



二、你討厭、仇視基督教,是個人感受;你到處找資料,以為証據,甚至將聖經剪碎來自以為找到什麼[証據],只為自我滿足仇視基督教的情緒。
這是酒井明和666不同的地方:我不會,亦毋需找証據去仇視基督教。這不是正確的學術態度。這也是我轉頭去讀神學的原因。
==============
又是好笑的事,一個宗教怕人檢視,從前以殺光異教徒,火燒酷刑要人愚信,至今被人看穿揭穿,面子掛不住,就說別人是仇視,剪碎資料以偏蓋全,種種推托言詞,但就是提不出反証,當論到這種神時,怕人說其殘暴,就推說神的邏輯,是超越人的邏輯,人的位格低於神格,人們不能評論只能相信,這槎的你還跟人談什麼學術,不是自打嘴吧嗎!




三、不信神,不等如信神的就是假;心裡認為基督教是惡,不代表基督教的善就是虛偽。
=========

我從沒說他不存在呀,我是批他的作為與德性言行,只能列為低等惡魔之列,
惡人也會有假善的一面,何況這種心理不平衡的神。
但我看你這般信徒,也真可憐,光拿一些掩飾其惡的神學想騙人,被拆穿就辯說,人不能評神,
你的腦袋都搞不清這種神是善是惡,又怎講邏輯呢。

邏輯是一種推論與思考的過程,一個只知要信不能懷疑,
論到主題時,就來個以推托以離題的護教信徒,又怎明辨善惡?




四、為何酒井明會不厭其煩地給666回覆?因為酒井明知道,在這公開地方給你回覆,不單是你,所有點擊進來的網民都有機會看到自己所寫的所有。所以我藉這些回覆,讓所有看到的網民,知道酒井明是以事論事,以教論教,學術的就歸學術,個人感受就歸個人。[那個得永生了]、[神創造時你在身邊看到的嗎?],這些是個人感受,也引申為信仰上的,個人引申為集體的感受;因為我不是基督徒,所以從學術上來說我不予置評,卻不代表我是支持還是反對。
我很多說話,我是說過的,只是因為你對基督教的仇恨,所以一直視而不見。這些我不再跟你討論了;相反地,謝謝你的回覆,讓網民知道反基督教的人,有些會抱著像你般的情緒。
============

談邏輯你拿不出邏輯,只會說我是低級的人,人是低級不能討論神,來逃避,

談學術你又拿不出什學術來論証,我引用神全能是騙人的,你又不敢談,
說我是剪貼片斷,光會要大家要信教會講的神學,
談事情,你又不敢談,那來就事論事的鬼話,
在此只會蓋我帽子,說我仇恨基督教,
請教你這支持基督教的,還能談什麼,辯護什麼,
不要以為大家都是瞎眼,看不清你在此網的用意
回復 65# 666


我不是說過了嗎?
也許,我說得不夠清楚。
一、你根本不接受有一個比你更強大、更高級,而是無形的存在體是存在的,而你因為太低級,而不可能去評論祂所做的是對是錯。這是你所有言論能歸納的第一點。
二、你討厭、仇視基督教,是個人感受;你到處找資料,以為証據,甚至將聖經剪碎來自以為找到什麼[証據],只為自我滿足仇視基督教的情緒。
這是酒井明和666不同的地方:我不會,亦毋需找証據去仇視基督教。這不是正確的學術態度。這也是我轉頭去讀神學的原因。
三、不信神,不等如信神的就是假;心裡認為基督教是惡,不代表基督教的善就是虛偽。
四、為何酒井明會不厭其煩地給666回覆?因為酒井明知道,在這公開地方給你回覆,不單是你,所有點擊進來的網民都有機會看到自己所寫的所有。所以我藉這些回覆,讓所有看到的網民,知道酒井明是以事論事,以教論教,學術的就歸學術,個人感受就歸個人。[那個得永生了]、[神創造時你在身邊看到的嗎?],這些是個人感受,也引申為信仰上的,個人引申為集體的感受;因為我不是基督徒,所以從學術上來說我不予置評,卻不代表我是支持還是反對。
我很多說話,我是說過的,只是因為你對基督教的仇恨,所以一直視而不見。這些我不再跟你討論了;相反地,謝謝你的回覆,讓網民知道反基督教的人,有些會抱著像你般的情緒。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回復 66# Guest from 218.189.142.x


    閣下說得太簡單了,請詳述之。
他們說有罪無罪  都是心中做鬼http://www.hkelectricalshop.com/dehumidifier.html
>>>  1)現在問題是[不論常人與否]嘛。高學歷、低學歷,社會地位高低,皆存在虔誠信徒嘛。Come on!我自己[不說],不是[否認]啊。
=============
虔信有時就是迷信的代詞





>>>2)我不是說過嗎?我曾經修讀神學嘛。這三點就是神學概論,第一課要讀的。[我想沒有「永遠或永恆」這件事]——你想!我說過,不是[你想]嘛,是神的存有狀態嘛。這不輪到[你]來[想]。
===========
你那時看過他存在的,多久了,有一萬年嗎



>>>3)[當然知道呀!你看看,天地間萬物是如何的精緻,創造它們的是如何匠心獨運!這怎麼不會是由一個大智慧創造的呢?背後一定是有大智慧的神所創造的。]如果你完全否定這一點的話,一切無謂再討論。
=============
神創造時你在身邊看到的嗎?不然你怎得知的?




>>>4)首先,不是"我的"——要強調的是,這是基督教所說的"永生"。這裡的"生",是因為要方便人類理解而加上去的;正確說是"Salvation",中文繹為"救贖"、"得救"。
都"死"了,"救"來幹甚?會"生"的才會"救"嘛。這也是"得永生"這三個中文字組成的詞語,受中華基督教世界所接受、使用的由來其中之一。這是人類的語言中,能做的最大程度的理解。
你一定是人類。只是,你理解這些嗎?
============

那個得永生了,請告訴大家人在那裏,讓大家看看




>>>5)唉!同樣的說話,是不是非要酒井明重複不可呢?人類是無權去評定神所作的是不是罪,孰善孰惡,因為人是損壞了的善。基督徒傳宗接代,是要為世人傳揚褔音,是人類避免[慾火焚身]的理由(詳看哥林多前書第7章,26節開始);同樣,這是基督徒的自由。可不可以將我的論述放在一起來理解?拜託。
========
不要結婚不要生小孩,不要有性愛,基督徒這世代就得救了
基督徒有言論的自由,為何我們就沒評論的自由?




>>>6)神造人類,不是要人類當奴隸,反而給人類有思想、行為的自由,因為只有這樣,人類才像個人類。這是對人類的愛。我說過,這不算是"罪",應該是"sin"——你要生存,就有"sin",否則,你會死。信主、跟從主,是讓你[在這些"sin"中給釋放出來]——不是說你不會再作這些"sin",因為你不作就會死嘛!而是藉此論述,突出人與神之間的最大分別,"至善"與"損壞了的善"之間的最大分別。你是根本不可能單靠本身免除這些"sin"的,因為你是人,不是神。
如果你認為,妒忌、憤恨別人時自己會很快樂,沉醉懶惰、沉迷色欲並無不妥,日常生活不會貪圖什麼,更不會因貪不到而憂愁,並為此感到驕傲而又不覺得有問題的話,"恭喜"你,你跟神的距離拉遠了。
=============
把人損扁成損害的善,對於神殺人放火的惡卻忽視不敢說,也否定人的向善心,這種教義有存在價值嗎,我還真懷疑


>>>8)嗯!對題了。
基督教學者歸納金句,為的是傳揚聖經的福音;你們這些人歸納的句子,為的是傳揚聖經的"禍音"。那麼,聖經內整體所傳揚的,是福音還是禍音?人家有整個基督教世界去肯定這是褔音,你們只有零散的"山頭"說這是"禍音"。
最大問題是,有極大多數人翻開聖經,只消看完一章,就知道基督教所傳揚的,是褔音,而不是你們這些人所說的,是"禍音"。
你的人生目的是什麼?傳揚褔音,還是"禍音"?早期基督徒利用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時間、精力,在聖經內歸納金句,傳揚基督,說這是褔音。你也選擇將聖經剪碎,東拼西湊,說成是"禍音",並想藉此傳揚聖經的不可信。
聖經怎可能不需要導讀?因為有像你們這些人在嘛。只是,如果你硬要曲解他,將耶穌說成是罪人,那別人又能奈你何呢?所以基督教團體不斷推出各式各樣的聖經導讀,一系列、一系列的推出,有簡單的是為兒童圖書,也有厚甸甸的學者級著作;目的是希望你們這些人會"放下身段",勞煩你們花每天的十、十五分鐘時間去看一下,聖經到底說了些什麼、沒說些什麼。除非你們也有能力,不斷推出一系列、一系列的書藉,說明聖經所說的是"禍音",否則,這一局,是基督教勝了,"Christianity wins"。
==========
是喔,看你這麼努力,就是要把我們這些人說成禍音,然後來個阿q式的Christianity wins

還真辛苦了



>>>10)[是喔!你口口聲聲說神沒生沒死?這樣看來耶穌是馬利亞所生的,及死在十字架上的有生有死記載,都是騙人的,你應不會相信這些的,不然我為何要信你的自我矛盾話?

埃及的神為何是假神?如果是假神為何真神不能一舉併吞滅亡埃及,反要帶人半夜逃亡,還要殺3 千不信他的以色列人?顯示神自已的無能,你的辯白,正是此地無銀,指黑為白,正是引人訕笑的。]
關於這一段,我回答你,才會遭人訕笑。你根本否定耶穌的生,更否定耶穌的復活,回覆是全沒意思的。
=============
是嗎!看來你是愛聽歌功頌德的話,裝滿杯的污水是容不下新加的清新的水
回復 61# 666


   1)現在問題是[不論常人與否]嘛。高學歷、低學歷,社會地位高低,皆存在虔誠信徒嘛。Come on!我自己[不說],不是[否認]啊。
2)我不是說過嗎?我曾經修讀神學嘛。這三點就是神學概論,第一課要讀的。[我想沒有「永遠或永恆」這件事]——你想!我說過,不是[你想]嘛,是神的存有狀態嘛。這不輪到[你]來[想]。
3)[當然知道呀!你看看,天地間萬物是如何的精緻,創造它們的是如何匠心獨運!這怎麼不會是由一個大智慧創造的呢?背後一定是有大智慧的神所創造的。]如果你完全否定這一點的話,一切無謂再討論。
4)首先,不是"我的"——要強調的是,這是基督教所說的"永生"。這裡的"生",是因為要方便人類理解而加上去的;正確說是"Salvation",中文繹為"救贖"、"得救"。
都"死"了,"救"來幹甚?會"生"的才會"救"嘛。這也是"得永生"這三個中文字組成的詞語,受中華基督教世界所接受、使用的由來其中之一。這是人類的語言中,能做的最大程度的理解。
你一定是人類。只是,你理解這些嗎?
5)唉!同樣的說話,是不是非要酒井明重複不可呢?
人類是無權去評定神所作的是不是罪,孰善孰惡,因為人是損壞了的善。基督徒傳宗接代,是要為世人傳揚褔音,是人類避免[慾火焚身]的理由(詳看哥林多前書第7章,26節開始);同樣,這是基督徒的自由。可不可以將我的論述放在一起來理解?拜託。
6)神造人類,不是要人類當奴隸,反而給人類有思想、行為的自由,因為只有這樣,人類才像個人類。這是對人類的愛。我說過,這不算是"罪",應該是"sin"——你要生存,就有"sin",否則,你會死。信主、跟從主,是讓你[在這些"sin"中給釋放出來]——不是說你不會再作這些"sin",因為你不作就會死嘛!而是
藉此論述,突出人與神之間的最大分別,"至善"與"損壞了的善"之間的最大分別。你是根本不可能單靠本身免除這些"sin"的,因為你是人,不是神。

如果你認為,妒忌、憤恨別人時自己會很快樂,沉醉懶惰、沉迷色欲並無不妥,日常生活不會貪圖什麼,更不會因貪不到而憂愁,並為此感到驕傲而又不覺得有問題的話,"恭喜"你,你跟神的距離拉遠了。
7)我不是用括號引述了[奉神旨意蒙召的保羅]嗎!Come on。
8)嗯!對題了。
基督教學者歸納金句,為的是傳揚聖經的福音;你們這些人歸納的句子,為的是傳揚聖經的"禍音"。那麼,聖經內整體所傳揚的,是福音還是禍音?人家有整個基督教世界去肯定這是褔音,你們只有零散的"山頭"說這是"禍音"。
最大問題是,有極大多數人翻開聖經,只消看完一章,就知道基督教所傳揚的,是褔音,而不是你們這些人所說的,是"禍音"。
你的人生目的是什麼?傳揚褔音,還是"禍音"?早期基督徒利用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時間、精力,在聖經內歸納金句,傳揚基督,說這是褔音。你也選擇將聖經剪碎,東拼西湊,說成是"禍音",並想藉此傳揚聖經的不可信。
聖經怎可能不需要導讀?因為有像你們這些人在嘛。只是,如果你硬要曲解他,將耶穌說成是罪人,那別人又能奈你何呢?所以基督教團體不斷推出各式各樣的聖經導讀,一系列、一系列的推出,有簡單的是為兒童圖書,也有厚甸甸的學者級著作;目的是希望你們這些人會"放下身段",勞煩你們花每天的十、十五分鐘時間去看一下,聖經到底說了些什麼、沒說些什麼。除非你們也有能力,不斷推出一系列、一系列的書藉,說明聖經所說的是"禍音",否則,這一局,是基督教勝了,"Christianity wins"。

10)[是喔!你口口聲聲說神沒生沒死?這樣看來耶穌是馬利亞所生的,及死在十字架上的有生有死記載,都是騙人的,你應不會相信這些的,不然我為何要信你的自我矛盾話?

埃及的神為何是假神?如果是假神為何真神不能一舉併吞滅亡埃及,反要帶人半夜逃亡,還要殺3 千不信他的以色列人?顯示神自已的無能,你的辯白,正是此地無銀,指黑為白,正是引人訕笑的。]
關於這一段,我回答你,才會遭人訕笑。你根本否定耶穌的生,更否定耶穌的復活,回覆是全沒意思的。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回復 60# beebeechan


    beebeechan,relax!dior13dior13(以下簡稱"D")只是誤會了佛教的意義而已。
D沒說明,佛教在後期衍生大乘佛教,與小乘佛教在很多方面有所分別。小乘是比較容易讓凡人理解的;將[業]這字作這樣的理解,也是凡人容易理解、接受的解釋。我也說過,將基督教的[罪]與佛教的[業]放在一起,是不對的,因為中間有相異之處。
跟從主、上帝不就可以了嗎?什麼是[無法違抗]?
D所說的,是我從沒說過的話。請弄清楚。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2/3/9 21:24 編輯

兩個白X, 本網又多來一個樂樂亂拆胡解, 瞎瞎潛建自得其樂的東西, 

就像那個拉丁文為何也不懂, 聖泉是啥也沒聽過的東西, 聲稱自己通靈耶和華的教會降靈術靈煤, 起乩後真神耶賀華~真神也賀華~的獨特發音亂叫, 原文是啥說不出, 被我一句:「呀赫貝」騙了.....

同檔次的東西又多來一個了,大家一來起開心的踢一踢巴....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3/8 01:30 編輯

>>>>因為我有疑惑:如果基督教真是騙人的,那麼我以前上的教會,會中那一大堆醫生、律師、會計師是什麼回事的?書樓裡那一大堆書,作者簡介一欄所寫的履歷叫人咋舌:這些人,是真的笨蛋,還是瘋了?
為什麼基督教可以騙到這些社會上流人士、飽讀詩書的人?這些高學歷,不可能不是聰明人。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直至後來有一段時間,我經常進出醫院;在醫院,我見過很多人去世的場面。
死亡,一直圍繞在我身邊發生。因為人,總有一死。
我不是笨蛋。一般基督徒、牧師的提問回答,也滿足不了我。所以,我讀神學,研究基督教。

=================

首先我說這是一種名人效應的迷思,某部份名人喜歡某牌咖啡或某樣東西,就一定是經過理智的思考嗎?上流人士、飽讀詩書、高學歷就代表一切都是對的?未必吧。

           x                x              x
>>>>讓小弟先從"永生"說起。
神有三大因:
第一,神是獨一、偉大而良善的;
第二,神是自有永有;
第三,神是全能、全知。
=========
請教以上三項結論,您是怎樣得來?教會告訴你的?還是您自已研究得來的?
以下這些不是您寫的嗎?
[神是全能、全知]是神的定義第三條。只是,這是人在理解神時,人相對於神的概念,而不是神相對於自己——神的定義,所以,這定義本身就是有矛盾的。人認為祂是全知、全能,而祂則沒說過自己是全知全能;人用[全能的天父啊]來祈禱,為的是歌頌神,認為要[全能、全知],才算是神。這是人類的一種愚蠢。Understand?


>>>"永生"這概念,是來自第二的"自有永有",即"永恆"的意思。"永恆"這概念本身就應該是人所難以理解——因為人有生有死、有始有終,甚至發明了"時間"這觀念;有了"時間",人類觀念就同時出現"過去"、"現在"、"將來"。
"自有永有"則完全跳出、超越了這些觀念——既非過去、更非現在及將來,因為一直都存有,根本不存在時間上的分野。"神"就是、只等同於"永遠"
================
我想沒有「永遠或永恆」這件事,世間萬物的時、空、物質、心靈都會變化,既然會變化就有過去現在未來的時間與空間位移的描述。


>>>——問"神從何來"、"神創造了天地,那麼誰創造了神"這些問題,是錯誤的(it's a wrong question),因為神就是永遠,一直都存在。"在哪裡"也是錯問——"哪裡"是物質性的一套存有觀念,跟"何時"一樣,是人類創立出來的一套觀念。用這些觀念套進神的存有,本來就是錯。
========
不用問「誰創造了神」,光問你怎知「神創造了天地」就好了,你看到的,還是傳聞而來?
他創造的天地,跟現代科學所了解的天地差很大,可以說完全是荒謬可笑,那你就這點有何合理的解釋!


>>>約翰褔音第十四章六節說到:[我(耶穌)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那到父那裡去。]。[到父那裡去]作甚?就是[與父同在]。與神同在,不是說你能成為神——因為你有生有死,有始有終——而是你可以跟祂一起享用這"永遠"。
就是這樣了![和祂一起享用"永遠"],多麼難以理解的說話!也是多麼冗悶的一句話。那麼,[得永遠]可不可以?不可以,因為[永遠]是形容詞;即使是英文的[eternity],也是形容詞當名詞用,用了語言系統的方便來轉換,只是抽象名詞。那,[永遠]的什麼?百思之下,只好加上中文裡的[生]字,就像英文一樣,變成[永生]、[eternal life]。加一個字,讓你明白神的心意
[得永生]這三個字,是這樣來的。所以很多虔誠基督徒都說,用人類的智慧理解神的智慧,本身就是不可能。
我就不覺得了。只是難度高了一點而已。

===============

你的永生是不是指說永遠不死?耶穌不是有生也有死嗎,那永生什麼的???,

永遠不死會不會是另一種痛苦?~要是有一天你不想活那麼久,生活又很無聊時。
還有那些已永生的天使為何要反叛耶和華?




>>>當然,語言的誤會何止[得永生]這三個中文字?[罪]這個字,更突顯神與人之間的語言落差。
我只知道,[sin]這個字最早出現在早期教會的教義中(有沒有其他來源証明,我就不知道了,唯望另有高人指教)。教會不用[guilty],不用[crime],只用[sin],是要突顯人類比神低一等的位格——生命開始,就有欲望,就有爭奪;由在媽媽肚內,為生存而逃避墮胎工具的侵襲開始,到為了吃飽而尋找媽媽的乳頭;到跟兄弟姊妹(如有)爭寵愛,到跟旁邊的孩子爭玩具,甚至爭取學業的成績。爭,是欲,是貪的一種;只是,一切只因人要生存。
人因要生,而心生欲;欲衍生了貪,貪衍生了貪更多。貪圖安逸,於是有了懶惰。到了青春期,要繁衍後代的原始本能出現了,就生了色欲。
長大了,要在人前顯威,於是,吃飯要吃貴的,甚至吃飽了還不夠,要吃剩、有餘,以炫耀自己富有。看到人家比自己富有,妒忌了;女朋友跟別的男人跑了,不憤怒才怪。
這是多少人的眾生相?
當然,以上都只是一種形容。
人貪生,甚至怕死;只是,人必有一死。有生,有死,一生欲望伴隨——要簡單地,簡單得用一個字來解釋、稱呼,怎麼辦?基督教創了一個字——[sin]。人為了這些[sin],拼死拼活,笑、哭、怒,一生一世,為這一切"活受罪"。
嗯,沒錯了。基督教由外國傳入,作為客人,不可能要求中文詞匯中另外創立一個方塊字,作為[sin]的翻繹。翻遍字典、古藉,嗯,就選[罪]這個字吧。因為[業]這個字,早就給佛教拿去用了。
==============

耶和華與耶穌的仇恨心與爭忌心及貪欲心也是很大的,你認為是不是一種sin?
還有造人時不好好造好,卻造人人有sin,不是一種罪嗎?
我建議是,基督徒最好不要生孩子,以免生那麼多的有sin的
,明知會造有sin 的孩子還要生,這就是佛教口中的造惡


       x                 x                x
>>>你說得對,天主、基督教會中,不少例如主業會此類的組織,都推崇清教徒的生活方式,每天清茶淡飯,終生不嫁不娶。他們大都有一個目的,是:因為深信基督會再來,屆時基督需要有信徒作祂的僕人,所以他們不論於身或心,都潔淨自己,好讓自己有潔淨的靈魂侍奉祂,作祂的僕人。
==========

神自已造就不良的罪人,然後又要人贖罪,給他當僕,何苦來哉?這不是脫褲放屁多此一舉嗎




>>>當然,要傳宗接代也可。例如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就說,男女都應當有伴,作對方的丈夫或妻子,因為[要避免淫亂的事]。獨身、守寡或結婚,神給人有選擇的自由;因為神知道有人總[不能自制],所以認為這些人[應當結婚,因為結婚總比慾火焚身好]。慾火焚身,縱使只是[為了專心禱告],雙方同意暫時分房,也怕[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
只是神更希望,如果"忍得住",可以保持單身的話,就單身吧。因為[我(奉神旨意蒙召的保羅)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子的人,掛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樣得到主的喜悅;但娶了妻子的人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妻子的歡心,這樣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婦女和守獨身的女子,掛念的是主的事,好讓身體和心靈都成為聖潔;但結了婚的婦女是為了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丈夫的歡心。我說這話,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我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
順帶一提:一般人如你我,如要引用聖經,至少要用上這種程度的引用。這是最低要求。

===========

這些是獨身主張的保羅個人的意思,還是耶穌或耶和華的意思?







          x                 x               x
>>>小弟的拙文——"聖經大見解"中也提及過,教會人士歸納的金句,是在熟讀聖經、神學之下,嚴謹地歸納出來的,旨在不認識聖經的人能夠簡單易明地理解基督教的教義;最希望的,是人們在查考金句出處的時候,同時閱讀聖經。換句話說,官方金句才是正確;別人,如你,這樣引用,就非常不對。他們歸納金句就可以,普通人如你,就不可以。
=========

你的話就像古代的羅馬教會,只有主教才能資格解經,教皇永無誤
,但這些人解經就對嗎?你應不會食古不化吧,只信這些官方的話。



>>>單以你所引用的,馬太褔音第十一章就己經錯了:前一句已經是[約翰來了,不吃也不喝,人說他是鬼附的];後面還有一句[但智慧藉著它所作的,就證實是公義的了。]!而且你引用時,寫的是[人又說],聖經上卻是[人卻說]!整個第十一章,是說約翰派門徒去見耶穌。交待約翰不吃不喝,是用來對比耶穌的大吃大喝,因為要用約翰像被鬼附,對比耶穌那公義的證實。
===============
貪酒好食是公義嗎?這是不是也是心智上的迷思
11:18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说∶『他有鬼附着』。
11:19人子来了,也吃也才,人就说∶『看哪,一个贪吃的人和酒徒!收税人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总是从智慧的行为(有古卷∶儿女)得证为对的。」









>>>幸好小弟的聖經就在床邊。
引用聖經,平凡人如你我,一小段來引用是最低要求,最好的是整整一章來引用;看聖經,也要看前文後理,注意章節之間的連接,並用聖經中其他篇章作對比閱讀。以上述為例,就最好和路加褔音第七章作對比閱讀。
看聖經就是這麼麻煩!不然人家為何要歸納金句?
得罪說句:很多離教者、反基督教的人,就是像你一樣,愛這樣引用聖經,然後說聖經的種種不是,什麼令人驚慄、感到恐怖,什麼色情、暴力,將聖經剪碎,體無完膚,目的為要滿足自己反基督教的情緒。這跟邪教根本無分別!出埃及記是神——耶和華主動的向人啟示自己,幫助以色列人糾正他們錯誤的信仰,並跟埃及的假神爭戰。四章十四節是神對摩西的怯懦而憤怒,因為神要他作印證;第十五章是摩西和以色列人對耶和華唱歌、讚頌,因為神剛幫助他們過紅海……你的引用,是引人訕笑的。
信你,就真的錯得瘋了。
而且,你是人,有生,有死,為何要信你?
===========
是喔!你口口聲聲說神沒生沒死?這樣看來耶穌是馬利亞所生的,及死在十字架上的有生有死記載,都是騙人的,你應不會相信這些的,不然我為何要信你的自我矛盾話?

埃及的神為何是假神?如果是假神為何真神不能一舉併吞滅亡埃及,反要帶人半夜逃亡,還要殺3 千不信他的以色列人?顯示神自已的無能
,你的辯白,正是此地無銀,指黑為白,正是引人訕笑的。
如果有良知, 人會做對的事,如果沒有良知,人會做不正確的是,如果男人做對的事因該把自己的鋼陽埋在碩膠. ...
Guest from 114.32.27.x 發表於 2012/3/6 17:41


兩個學者、專家、悲慘悲慘、可憐可憐,胡說八道,踩我底線....

看「大隻佬」看偏了...... ...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12/3/6 18:24




磁能線, 在此發售.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2/3/6 18:37 編輯

sin叫做「原罪」,不是叫「業」.....
中國人說造業呀,是指人犯了不該犯的錯!

不是叫你生來會犯刑條,有罪愧等,叫「業」,兩個笨蛋...

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這裡的「業」意所指的是生世的立場!如同人無法掌控的命運與關西性,不是指你有所「信」皆能「平空消失」與「一比勾銷」!!!!!!!

上帝有所指,的是,人預備被檢選的與不獲檢選的人,是上帝已先做造好的,人也無法違抗,並且叫不信他的人皆定在罪中,按造佛家的「世說之業」乃是指修善得以補過,平衡罰世,如果「業」在基督教中叫做「sin」那「業」就是上帝所造的!

在基督教中之所謂的「業之世說」是不存於在的! 悲慘.....

什麼不懂愛亂發言!

信你,就真的錯得瘋了...

回去比ya~巴!
如果有良知, 人會做對的事,如果沒有良知,人會做不正確的是,如果男人做對的事因該把自己的鋼陽埋在碩膠.鐵器以外的東西,如果人有良知就不會這麼做,如果人沒有良知就會把鋼陽埋進公園的鐵椅裡,這是不正確的事情!
本帖最後由 酒井明 於 2012/3/6 05:03 編輯
說得對。。。


在華人反基群中, 常聽到: 我幾時犯過罪, 乜無喇喇話我有罪? 基徒打橫黎講耶!
在英語人仕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2/22 05:41



    人家英語本來追求邏輯、理性,一般用詞也要分現在、過去及將來式;中文沒有時間式的分野,相反只會像將crime、guilty(我記得guilt應該是罪疚感)和sin混為一談,都說成是[罪],可見中文是很"差不多先生"的,容易令人誤會的語言。
當然,將[罪]與[業]合論,也見其相異之處。[罪]有道德判斷,[業]則中性;"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在佛教教義中,並沒有生死之分,生與死只是一種相對觀念,故為"眾生"之來源。世上只有因(原因)果(結果);因果輪迴,就是"業"。
然而,在基督教教義中,"生"與"死"屬於很明顯的分野,極具道德價值判斷。所以,如果用[業]作[sin]所繹,那除了跟佛教相沖之外,也未能突出當中的道德判斷。所以,以[罪]繹之為最合適之用詞。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22 08:59 編輯
回復
我只知道,[sin]這個字最早出現在早期教會的教義中(有沒有其他來源証明,我就不知道了,唯望另有高人指教)。教會不用[guilty],不用[crime],只用[sin],是要突顯人類比神低一等的位格——生命開始,就有欲望,

  
酒井明 發表於 2012/2/22 02:34


說得對。。。


在華人反基群中, 常聽到: 我幾時犯過罪, 乜無喇喇話我有罪? 基徒打橫黎講耶!
在英語人仕中, 比較少這個論點。
好明, 英語人仕明白 sin, crime, guilt 是指不同的事。

華人, 大多把原「罪」, 看成是英語中的  crime, guilt...

將原罪 (sin) 稱為「業」實在是比較切合華人的文化。
回復 52# 666


    你這段留言所說的,已進入考古學的範疇,因為要証的是文本真偽,於何時、何處由何人發掘,最重要的是由哪些學術機構研究,基督教及反基督教的勢力參與其中又有多少。香港有七百萬人,其中三個懂得希臘文,都是資深基督徒兼學者,而我不是其中之一。我只是普通人,所以,只能作旁觀。
不過,"詹姆士譯本"這句,小弟想說幾句。
十五世紀末,亨利八世上台做了英國國王,並娶了一個來自西班牙皇室的女人作妻子。可是,後來花心蘿蔔,愛上另一個女人;一段日子下來,某天,國王跟她打得火熱之間,那女人突然劈出一句,說想做皇后。國王慨嘆:[唉!不是不能娶你,而是……而是我和她是夫妻,行了婚禮,天主在上,不能分開的呀!]不知那女人哪來的"妙計",她竟然劈出一句:[你是國王呀!權力這麼大,跟梵帝岡絕交,你來當英國天主教的教宗,不就行了嗎!]
老實說,是這女人的,還是亨利八世將自己的主意推卸到她身上,就無從稽考了;不過,宣佈跟梵帝岡絕交是真的,成為後來新教成立、興起的導火線,也是真的。這件事比馬丁路德的發生得更早。
事情後來一發不可收拾——英國沒錯是自立聖公會,問題是一海之隔的愛爾蘭不肯跟隨英國本土這樣亂來,國家道德形象亦因沒了教宗"加持"一落千丈,麻煩透頂。直到後來,詹姆士一世上台當國王了;不知道他是不是天主教徒呢,還是實用主義有點過了頭,總之,他當上國王之後,決定跟梵帝岡修好。如果你問我,我認為他想跟愛爾蘭修好,也是其中原因。
修好不是說說就算的;詹姆士一世決定跟教廷合作,新編彙一本聖經出來。
這就是聖經的[King James Version]——[KJV]的出處。很記得看過一些基督教的電視節目,主持邀請有幸參與編彙聖經的學者到節目做訪問。那學者侃侃而談,說到因為[KJV]的文本太久遠,英語文法太舊(舊式);他這界別的學者一致認為,後期出現的文本更精準,也易於翻繹,所以現時所用的聖經繹本,[KJV]只是參考的角色。學者們都愛將最古老的希伯來、希臘文本視為主力,[KJV]則放在閒置狀態。現時,也只有英國南部極少數的教會,堅持使用[KJV]文本。
你問我?當然是政治問題。[KJV]的政治手腕意味太重了,當然不能用,只是學者們不敢說出口而已。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回復 51# 666


    很欣賞你這種,不斷地追尋的熱枕。你的提問,叫我要努力將以前讀過的再讀一遍,讓我溫習,並用自己的文字表達出來。我想我要感謝你。
先旨聲明,我不是基督徒——這也是我經常要強調的一點:我真的不是基督徒。你有看過小弟的拙文——"聖經大見解"的話,應該知道:的確,有一段很長、很長的時間,我經常上基督教書樓看書;我甚至讀過神學,對神學有一點點概括認識。因為我有疑惑:如果基督教真是騙人的,那麼我以前上的教會,會中那一大堆醫生、律師、會計師是什麼回事的?書樓裡那一大堆書,作者簡介一欄所寫的履歷叫人咋舌:這些人,是真的笨蛋,還是瘋了?
為什麼基督教可以騙到這些社會上流人士、飽讀詩書的人?這些高學歷,不可能不是聰明人。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直至後來有一段時間,我經常進出醫院;在醫院,我見過很多人去世的場面。
死亡,一直圍繞在我身邊發生。因為人,總有一死。
我不是笨蛋。一般基督徒、牧師的提問回答,也滿足不了我。所以,我讀神學,研究基督教。
           x                x              x
讓小弟先從"永生"說起。
神有三大因:
第一,神是獨一、偉大而良善的;
第二,神是自有永有;
第三,神是全能、全知。
"永生"這概念,是來自第二的"自有永有",即"永恆"的意思。"永恆"這概念本身就應該是人所難以理解——因為人有生有死、有始有終,甚至發明了"時間"這觀念;有了"時間",人類觀念就同時出現"過去"、"現在"、"將來"。
"自有永有"則完全跳出、超越了這些觀念——既非過去、更非現在及將來,因為一直都存有,根本不存在時間上的分野。"神"就是、只等同於"永遠"——問"神從何來"、"神創造了天地,那麼誰創造了神"這些問題,是錯誤的(it's a wrong question),因為神就是永遠,一直都存在。"在哪裡"也是錯問——"哪裡"是物質性的一套存有觀念,跟"何時"一樣,是人類創立出來的一套觀念。用這些觀念套進神的存有,本來就是錯。
約翰褔音第十四章六節說到:[我(耶穌)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那到父那裡去。]。[到父那裡去]作甚?就是[與父同在]。與神同在,不是說你能成為神——因為你有生有死,有始有終——而是你可以跟祂一起享用這"永遠"。
就是這樣了![和祂一起享用"永遠"],多麼難以理解的說話!也是多麼冗悶的一句話。那麼,[得永遠]可不可以?不可以,因為[永遠]是形容詞;即使是英文的[eternity],也是形容詞當名詞用,用了語言系統的方便來轉換,只是抽象名詞。那,[永遠]的什麼?百思之下,只好加上中文裡的[生]字,就像英文一樣,變成[永生]、[eternal life]。加一個字,讓你明白神的心意。
[得永生]這三個字,是這樣來的。所以很多虔誠基督徒都說,用人類的智慧理解神的智慧,本身就是不可能。
我就不覺得了。只是難度高了一點而已。

當然,語言的誤會何止[得永生]這三個中文字?[罪]這個字,更突顯神與人之間的語言落差。
我只知道,[sin]這個字最早出現在早期教會的教義中(有沒有其他來源証明,我就不知道了,唯望另有高人指教)。教會不用[guilty],不用[crime],只用[sin],是要突顯人類比神低一等的位格——生命開始,就有欲望,就有爭奪;由在媽媽肚內,為生存而逃避墮胎工具的侵襲開始,到為了吃飽而尋找媽媽的乳頭;到跟兄弟姊妹(如有)爭寵愛,到跟旁邊的孩子爭玩具,甚至爭取學業的成績。爭,是欲,是貪的一種;只是,一切只因人要生存。
人因要生,而心生欲;欲衍生了貪,貪衍生了貪更多。貪圖安逸,於是有了懶惰。到了青春期,要繁衍後代的原始本能出現了,就生了色欲。
長大了,要在人前顯威,於是,吃飯要吃貴的,甚至吃飽了還不夠,要吃剩、有餘,以炫耀自己富有。看到人家比自己富有,妒忌了;女朋友跟別的男人跑了,不憤怒才怪。
這是多少人的眾生相?
當然,以上都只是一種形容。
人貪生,甚至怕死;只是,人必有一死。有生,有死,一生欲望伴隨——要簡單地,簡單得用一個字來解釋、稱呼,怎麼辦?基督教創了一個字——[sin]。人為了這些[sin],拼死拼活,笑、哭、怒,一生一世,為這一切"活受罪"。
嗯,沒錯了。基督教由外國傳入,作為客人,不可能要求中文詞匯中另外創立一個方塊字,作為[sin]的翻繹。翻遍字典、古藉,嗯,就選[罪]這個字吧。因為[業]這個字,早就給佛教拿去用了。
       x                 x                x
你說得對,天主、基督教會中,不少例如主業會此類的組織,都推崇清教徒的生活方式,每天清茶淡飯,終生不嫁不娶。他們大都有一個目的,是:因為深信基督會再來,屆時基督需要有信徒作祂的僕人,所以他們不論於身或心,都潔淨自己,好讓自己有潔淨的靈魂侍奉祂,作祂的僕人。
當然,要傳宗接代也可。例如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就說,男女都應當有伴,作對方的丈夫或妻子,因為[要避免淫亂的事]。獨身、守寡或結婚,神給人有選擇的自由;因為神知道有人總[不能自制],所以認為這些人[應當結婚,因為結婚總比慾火焚身好]。慾火焚身,縱使只是[為了專心禱告],雙方同意暫時分房,也怕[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
只是神更希望,如果"忍得住",可以保持單身的話,就單身吧。因為[我(奉神旨意蒙召的保羅)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子的人,掛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樣得到主的喜悅;但娶了妻子的人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妻子的歡心,這樣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婦女和守獨身的女子,掛念的是主的事,好讓身體和心靈都成為聖潔;但結了婚的婦女是為了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丈夫的歡心。我說這話,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我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
順帶一提:一般人如你我,如要引用聖經,至少要用上這種程度的引用。這是最低要求。
          x                 x               x
小弟的拙文——"聖經大見解"中也提及過,教會人士歸納的金句,是在熟讀聖經、神學之下,嚴謹地歸納出來的,旨在不認識聖經的人能夠簡單易明地理解基督教的教義;最希望的,是人們在查考金句出處的時候,同時閱讀聖經。換句話說,官方金句才是正確;別人,如你,這樣引用,就非常不對。他們歸納金句就可以,普通人如你,就不可以。
單以你所引用的,馬太褔音第十一章就己經錯了:前一句已經是[約翰來了,不吃也不喝,人說他是鬼附的];後面還有一句[但智慧藉著它所作的,就證實是公義的了。]!而且你引用時,寫的是[人又說],聖經上卻是[人卻說]!整個第十一章,是說約翰派門徒去見耶穌。交待約翰不吃不喝,是用來對比耶穌的大吃大喝,因為要用約翰像被鬼附,對比耶穌那公義的證實。
幸好小弟的聖經就在床邊。
引用聖經,平凡人如你我,一小段來引用是最低要求,最好的是整整一章來引用;看聖經,也要看前文後理,注意章節之間的連接,並用聖經中其他篇章作對比閱讀。以上述為例,就最好和路加褔音第七章作對比閱讀。
看聖經就是這麼麻煩!不然人家為何要歸納金句?
得罪說句:很多離教者、反基督教的人,就是像你一樣,愛這樣引用聖經,然後說聖經的種種不是,什麼令人驚慄、感到恐怖,什麼色情、暴力,將聖經剪碎,體無完膚,目的為要滿足自己反基督教的情緒。這跟邪教根本無分別!出埃及記是神——耶和華主動的向人啟示自己,幫助以色列人糾正他們錯誤的信仰,並跟埃及的假神爭戰。四章十四節是神對摩西的怯懦而憤怒,因為神要他作印證;第十五章是摩西和以色列人對耶和華唱歌、讚頌,因為神剛幫助他們過紅海……你的引用,是引人訕笑的。
信你,就真的錯得瘋了。
而且,你是人,有生,有死,為何要信你?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