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s Archiver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8/10/9 00:38

Paul Graham的如何嘴炮金字塔

[img]https://3.bp.blogspot.com/-kpbF5OaqV3c/TyTH1YEbBEI/AAAAAAAACQU/NKoOqIR_eGA/s1600/2000px-Graham%252527s_Hierarchy_of_Disagreement%2Bb.png[/img]
這張圖通常被稱為「hierarchy of disagreement」(反駁金字塔),若對你來說似曾相識,八成是因為你看過[url=http://jobmarket.tw/bbs/showthread.php?t=1169]網友翻譯的較早版本[/url],或者讀了[url=http://ckhung0.blogspot.com/2011/12/discernment.html]資訊人權貴上個月的文章[/url](上圖則是我翻譯的版本,我參考阿貴的翻法並做修改)。反駁金字塔來自駭客Paul Graham的[url=http://www.paulgraham.com/disagree.html]「How to Disagree」[/url]一文。「How to Disagree」把網路上出現的反駁意見,就形式而言分為七種,並一一討論。根據Graham,這樣做是希望能讓這個網路更好:如果大家能對那些對於了解彼此立場、解決爭議沒有幫助的反駁方式有所警覺,那麼網路討論的素質就有機會提昇。我當然支持此一說法,也同意Graham幾乎所有的區分和評論,但我認為文中仍有細節有待商確。此外,若你仔細看過之前的兩個譯本和原版,甚至讀過Graham的原文,會發現阿貴版大致上正確,而網友版雖然生動有趣,但大部分是錯的。以下我從金字塔底往上爬,逐一述評。

*[url=https://www.facebook.com/albert.tzeng/posts/931022027601]Albert Tzeng關於這個金字塔的意見[/url]也值得一讀。

1. 辱罵(name-calling)
單獨看來很直接了當,就是罵人。不過其巧妙之處要和接下來一層對照之後才容易看出。

2. 以人廢言(ad hominem)
以人廢言和辱罵的共通點是,它們都跟被批評的主張無關,而是集中火力攻擊發言者。然而,它們之間的差別是,辱罵就只是罵人而已,而以人廢言則企圖指出,基於對手的某些個人特質(身份、學歷、個性...),我們有理由質疑甚至不相信對手的主張。例如,使用Graham自己的例子:若某篇認為國會議員的薪水應該調漲的文章是國會議員自己寫的,那我們就有理由相信這篇文章裡的論點和佐證有可能不可靠,因為作者是利益相關人。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差別是,我們可以以人廢言而不同時罵人。指出別人是利益相關者所以言談可能不公正,這不代表你真的貶抑了他,因為你可能同時認為他無意欺瞞,只是考慮到他的身份和動機,你判斷他比旁觀者更有可能不自覺地做出不中肯的判斷。

從這裡你可以看出,以人廢言並非總是完全沒道理。因此我不同意Graham在這裡的論點,他認為以別人對討論涉及的主題缺乏權威來反駁是一點力道也沒有的,因為,對手的缺乏權威能構成反對的理由,僅當他因為缺乏權威而在論述時犯了錯,然而,如果你認為對手真的犯了錯,應該直接指出來,而不是單單說他缺乏權威。我認為這個原則實際上行不通,因為現代討論的議題涉及太多我們沒有能力判斷對錯的領域,這些議題不見得真的沒有對錯可言,但我們常常因為缺乏專業知識而無從置喙。在這時候,若沒有其它協助判斷的資訊,作者的能力或利益關係當然足以提供你理由決定要不要相信他。你應該質疑立法委員提出的立委調薪案是否真有必要,你不應該依照某個國中生網友的指示更改自己的感冒藥處方。作者的個人特質本身不太可能足夠推翻他的主張,但常常有機會提供我們質疑他、不把他的發言納入自己的信念系統或行為考慮的好理由。

最後,考慮上述分析,網友版把「ad hominem」翻成「偏見」顯然不恰當,而例子雖然好玩,但也不公正。不過我猜該譯者應該是只看過金字塔圖而沒有閱讀Graham的原文,考慮到這張圖解的說明力本來就不足,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犯下這個(以及下面提到的其它)錯誤是情有可原。

3. 批評語氣(responding to tone)
批評語氣和金字塔的前兩層一樣,把砲火指向對手的論點之外的東西,不過比起前兩層,它離目標稍微近了一點,它針對的是對手表達論點時秉持的語氣。說話的語氣好不好和內容有沒有道理無關,這大家應該都同意。所以批評語氣可以算是一種完全失焦的反駁,在交鋒價值上跟辱罵類似,但比以人廢言還糟。

4. 反對(contradiction)
在這一層,反駁者終於真正接觸對手的論點,但也只是簡單地宣告自己不同意,而幾乎沒有提出任何理由或論點。網友版把它表達成「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這不正確,因為要避免自己的反駁成為contradiction,你只要在表達立場之外多少列出一點理由支持自己就行了,你不需要「證實」自己的意見。網友版的問題在於,把contradiction表達得比Graham想要的還[url=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9/11/blog-post_16.html]強[/url],這個錯誤也同時呈現在它的例子裡。

5. 駁斥(counterargument)
counterargument和contradiction的差別在於,前者比後者多附了支持的理由。當然,這些理由不見得有效,而Graham也提醒我們,在實際情況下,舉出counterargument的反駁者對對方主張的理解常常是錯的,因此即使附帶的理由都有說服力,也無法構成有效的反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能會說反駁者是在[url=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11/09/blog-post_14.html]打稻草人[/url])
網友版把counterargument解釋成「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數據或事實當做證據」,這明顯錯誤,根據Graham,就算反駁者用來支持自己立場的理由不是數據也不是事實,他依然可以算是提出了counterargument。你可能會問,為什麼Graham要把counterargument定義得那麼[url=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_18.html]廉價[/url],在我的理解下,這個問題涉及他寫文章的初衷和預設的讀者,留待後面討論。

6. 反駁原文(refutation)
refutation的特色是在反駁時引用對方的文章。引用會花掉一點時間,但通常有助於確認目標。當然,有引用並不代表我的攻擊不會失焦,因為我對引用段落的理解不見得正確,甚至在引用時可能就不自覺斷章取義了。再者,就算我沒有搞錯那些句子的文義,依然有可能做出沒有價值的攻擊,因為,如果我引用的段落在對手的整個論述裡並不重要,他甚至不需要在乎我的攻擊是否正確。
再次地,網友版把Graham的立場理解得太強。根據Graham,反駁原文並不要求反駁者必須真的指出對手的錯誤或矛盾,他的條件很簡單:只要有引用就行了。

7. 反駁主要論點(refuting the central point)
在這一層,反駁者不見得要引用對手的句子,但至少必須針對對手的主要論點反駁,並提出理由支持。當然,就如同前面的所有層,Graham並不要求反駁者提出的理由要有道理。在此你可以看出,網友版還是把Graham的主張理解得太強,要做到反駁主要論點,Graham不要求你必須「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你只要真的能挑到人家的主要論點,並且說自己不同意,這就成了。

前面提到,有人可能會抱怨Graham提出來的要求都太廉價,太容易達成以至於就算我做到了也沒辦法保證我的反駁有什麼道理。例如,根據Graham,我只要宣稱我不同意對方的想法並且提出理由,就可以上到第五層,若我引用了對方的說法,可以上到第六層,而如果我抓到的論點是人家的主要論點之一,我就站上了第七層。然而,這些「成就」本身顯然都和做出成功有道理的反駁有一段不小的距離:在第五層,我對人家的理解可能不正確,在第六層,我挑到的段落可能一點也不重要,在第七層,我舉出來反駁對方的理由可能超爛。在這種情況下,Graham的區分有什麼價值?

我想,這個寫作策略應該是著眼於Graham的初衷。他想要提出一套容易理解、上手快速並且對網路溝通有初步助益的方法。要完整地評價別人的主張是困難的,尤其是當論述錯綜複雜的時候。有建設性的網路討論倚賴的批判思考和表達能力之深入和多樣,我相信至少需要花費大學四年來訓練,這就是為什麼有人可能看了很多批判思考書,研究了很多謬誤,但在討論上的表現依然不理想。著眼於當前網路溝通的景況之野蠻,若你希望自己能以一篇文章立竿見影提昇這些討論的品質,你該做的不是向大家介紹謬誤有哪些、如何辨認,或者要如何鋪陳才能把自己複雜的想法講清楚,而是弄出一套只要人家看懂了馬上就能照做的東西。我相信Graham的目標就是這個:若一個人用心記住在反駁時把目標放在別人的主要論點而非語病上、用提出理由取代人身攻擊、必要時引用對方的說法...那麼他參與的討論就容易聚焦,他的討論能力也容易隨著辯論經歷而進步。

Graham介紹的東西不深奧,設定的成就很容易達成,因為好懂和易做都能增加真正影響別人的機會。網友翻譯的版本沒有弄對Graham的想法,甚至加上「嘴炮王」、「別在網路上嘗試攻擊態度以上的等級,你只會浪費時間」這樣的註腳,若這不是在反諷,則與Graham的寫作初衷完全背道而馳。(旁邊的「辯論社」、「優質論文」標籤則是貽笑大方)

當然,我並不主張有了Graham提供的辦法之後我們再也不需要閱讀討論謬誤或理論分析的文章。雖然我主張實戰是培養批判思考能力之必須(這就是為什麼這裡有[url=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search/label/%E6%8E%A8%E8%AB%96%E7%B7%B4%E7%BF%92]推論練習[/url]),但若別人有好兵法,也沒道理不參考一下。哲學哲學雞蛋糕的論理分析文章大多在[url=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search/label/%E8%AB%96%E7%90%86%E6%96%B9%E6%B3%95]論理方法[/url]分類,此外,之前做的[url=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_28.html]有建設性地回應網路留言[/url]流程圖,算是反駁金字塔的進階版本,也可以參考。

[img]https://3.bp.blogspot.com/_EF7OwCYL4Rk/TUI24muMIUI/AAAAAAAABlM/wjroZsvGjL4/s640/%25E6%259C%2589%25E5%25BB%25BA%25E8%25A8%25AD%25E6%2580%25A7%25E5%259C%25B0%25E5%259B%259E%25E6%2587%2589%25E9%2583%25A8%25E8%2590%25BD%25E6%25A0%25BC%25E7%2595%2599%25E8%25A8%2580.002.png[/img]
[url=https://3.bp.blogspot.com/_EF7OwCYL4Rk/TUI24muMIUI/AAAAAAAABlM/wjroZsvGjL4/s1600/%25E6%259C%2589%25E5%25BB%25BA%25E8%25A8%25AD%25E6%2580%25A7%25E5%259C%25B0%25E5%259B%259E%25E6%2587%2589%25E9%2583%25A8%25E8%2590%25BD%25E6%25A0%25BC%25E7%2595%2599%25E8%25A8%2580.002.png]點我看大圖[/url]。

[url=https://phiphicake.blogspot.com/2012/01/paul-graham.html]https://phiphicake.blogspot.com/2012/01/paul-graham.html[/url]

沙文 發表於 2018/10/9 02:38

我恩師教最高境界係唔好逐點反駁,只一刀便將對手了賬

[url]https://books.google.ca/books?id=KZeaCgAAQBAJ&pg=PT79&lpg=PT79&dq=%E9%80%90%E4%B8%80%E5%8F%8D%E9%A7%81[/url],%E4%B8%80%E5%88%80&source=bl&ots=WyFPf4ozAg&sig=UvxarR_TeNmt5Xf_T0x5YC3s9i0&hl=zh-TW&sa=X&ved=2ahUKEwibjJS4vvfdAhUi04MKHYfaDsEQ6AEwC3oECAUQAQ#v=onepage&q=%E9%80%90%E4%B8%80%E5%8F%8D%E9%A7%81%2C%E4%B8%80%E5%88%80&f=false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8/10/9 19:20

再高境界些,可能係唔反駁,[url=https://thestandnews.com/china/%E5%8A%89%E6%9B%89%E6%B3%A22009%E5%B9%B4%E7%9A%84%E6%9C%80%E5%BE%8C%E9%99%B3%E8%BF%B0-%E6%88%91%E6%B2%92%E6%9C%89%E6%95%B5%E4%BA%BA/]沒有敵人[/url]。

沙文 發表於 2018/10/9 20:16

我嘅境界比恩師更上一層樓

您做乜L嘢唔反駁?

您都唔話得事茄, 費L事同您講。叫您事頭出黎同我講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8/10/10 19:09

香港好多服務業從業員可能都識得應對方法了
[fbvideo]https://www.facebook.com/100most/videos/%E8%A5%BF%E5%AE%A25%E5%A4%A7%E9%87%91%E5%8F%A5%E6%9B%B4%E6%96%B0%E5%90%84%E4%BD%8D%E5%B0%8A%E8%B2%B4%E5%AE%A2%E6%88%B6nice%E6%99%82%E7%AC%91%E6%AF%9B%E5%8F%B0%E5%8A%87%E6%88%91%E6%AE%BA%E6%AD%BB%E4%BA%86%E5%B0%8A%E8%B2%B4%E5%AE%A2%E6%88%B6%E5%85%A8%E9%83%A8%E9%96%80%E7%A5%A8%E7%B6%93%E5%B7%B2%E5%94%AE%E7%BD%84%E8%BC%AA%E6%A4%85%E4%BD%8D%E9%99%A4%E5%A4%96%E6%AD%A1%E8%BF%8E%E4%B8%8B%E6%AC%A1%E5%85%89%E8%87%A8%E5%BE%AE%E5%BE%AE%E5%BD%8E%E8%85%B0%E9%BA%BB%E7%85%A9%E9%A1%A7%E5%AE%A2%E4%BE%B5%E7%95%A5%E5%9C%B0%E7%90%83%E5%90%84%E5%A4%A7%E6%9C%8D%E5%8B%99%E6%A5%AD%E5%BE%9E%E6%A5%AD%E5%93%A1%E7%84%A1%E4%B8%80%E5%80%96%E5%85%8D%E8%88%87%E5%85%B6%E9%AC%A5%E6%99%BA%E9%AC%A5%E5%8A%9B/1975572402499052/[/fbvideo]

沙文 發表於 2018/10/10 19:34

我就係exactly需要宗教從業員有這種服務質素

發表於 2018/10/12 16:14

上圖: 反駁原文 和  駁斥 之間 會不會 仲有 indigoblue 呀哇.

下圖: 欠violet呀哇, 個almost-indigoblue 的不只是那個精神呀哇.




[b]回覆 [url=https://exchristian.hk/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3853&ptid=13201]2#[/url] [i]沙文[/i] [/b]



'只一刀便將對手了賬', 近十幾年(據我知千百年前已有一樣嘢,不是教的)被某些只碰表面的人誤認為是底下老粗橙紅, 但實際上如那刀和人藏內在料,即屬indigoblue.







如'以人廢言'的 身份學歷個性職業及升學問題等 就是那次主題論點, 那麼和上幾層食到正就係一樣嘢. 再跳上時落入某一面後, 才要逐層再組去再記, 以及就這樣有排解釋(不是掩飾)給誤會的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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