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長的歷史中,人類都不斷在尋求解釋現象,尋求真理的方法,對於人為何會犯罪?人為何會死?為何會有災難?等等的問題,人類一直在尋求解釋。基本上人類對於現象的解釋有兩種說法,一種我們稱為自然學說(naturalistic),另一種則稱為魔鬼說(demonological)。所謂自然學說乃是用今日世界的事與物,用這個世界可以看得到的東西來解釋現象。而魔鬼說則認為,人類世界的各種現象皆為其他世界的權力或者是神靈(other world power or spirit)所造成,並不是個人可以控制或選擇的。 西羅馬帝國滅亡後至西元十五世紀,西方進入所謂的中古世紀(Middle Ages),在這長達千年的黑暗時期,人民十分迷信,天主教神學是當時唯一的意識形態,因此魔鬼說的思想大行其道,認為世間萬物為神所創,而每當發生災禍時,便認為是邪惡力量在作祟;人們會違反社會規範或宗教,也被認為是因其被邪魔附身或本身即為巫師。這樣的思想一直延續到十七世紀,在十七世紀之前,有數十萬計的人,被指為「異端」、「巫師」而慘死在火刑或其他酷刑之下。其中最為著名的便是發生在十五世紀末至十七世紀的「獵巫運動」,在那段日子中歐洲各地火光熊熊,不論是宗教或世俗司法機關,皆大力緝捕所謂的「巫師」,然後用不合理的秘密審訊、證據法則、配合嚴刑峻罰,輕易的入人於罪。在這恐怖的運動中尤以女性為最大的受害者,幾千名無辜的女性被判定為「女巫」而處以火刑。本文將就「獵巫運動」之歷史背景、以及審訊、處罰的內容作一粗略的介紹,讓讀者對那段黑暗的歷史有所認識,並且探討何以女性是「獵巫運動」中主要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