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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作品] <我見我聞的福音> 第一冊 的讀後感

為甚麼說你小心會遇上魔鬼, 就是人身攻擊?
難道叫你過馬路要小心車輛, 也是人身攻擊?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9/7/3 02:50

說來說去, 閣下自己證實你自己 "走火入魔".

你亂扣冒子, 說本人是蛇 #43, 沒半點根據.
說本人走火入魔 #46, 雖說有可能, 但也半點根據.
說見到天使 #50, 但那天使教你說沒根據的說話.

不停叫你回應, #31, #36, #39, #51, 你不願意.

這就是真正的 "走火入魔", 說不出理由, 胡言亂語. 還說看到教人做壞事的天使.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9/7/3 03:07 編輯
教你 "人身攻擊", "了無根據" 是 "天使". 閣下真的沒有分別能力吧.

閣下又沒有分別能力, 又不願意回本人 ...
bigmonster 發表於 2019/7/3 02:50

我話我有天使指導我回帖, 你就話係魔鬼嚟, 話我無分別能力。
而我就無權話『跟你說話, 話教會都是錯的』那個就不是魔鬼,是「耶穌熱線」嚟, 不能挑戰你的分別能力, 不然, 就是人身攻擊!
你好牛!
你亂扣冒子, 說本人是蛇 #43, 沒半點根據.

bigmonster 發表於 2019/7/3 02:58

哈哈。。。
用你既思路

文中條蛇, 都無話佢係一條蛇
係創世紀個作者話佢係蛇之喎

唔知「你個耶穌」又點教你睇呢段經文
「耶穌都無話過」我 beebeechan  係魔鬼哩
我話我有天使指導我回帖, 你就話係魔鬼嚟, 話我無分別能力。
而我就無權話『跟你說話, 話教會都是錯的』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9/7/3 03:03

學習一下吧. 說話要有點理由. 不可以只是自己覺得, 這便是自我中心.

覺得就寫, 當然寫不出理由. 因為那只是你覺得.

當說別人不是, 一定要說出別人那裡不是. 指那一點, 那想法, 那說話. 說別人的理由是什麼. 不可能是別人沒有說, 只是你想像.

說話用越有力的說法越好. 當說 "信耶穌", 最有力當然是 "耶穌" 的話. 也可以是其他材料, 但力度就會欠一點. 當然如果說其他如 #61, 是說你個人不是, 就用回基本論證.

不停用自己想像. 所以就出這多問題.
呢啲話, 你講咗好多次㗎哩
無新意就無謂再講
學習一下吧. 說話要有點理由. 不可以只是自己覺得, 這便是自我中心.

覺得就寫, 當然寫不出理由. 因為那只 ...
bigmonster 發表於 2019/7/3 03:12


點解你講既野, 全部都係我想鬧你既話嚟既?
呢啲話, 你講咗好多次㗎哩
無新意就無謂再講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9/7/3 03:13

那學習一下吧. 不要亂想亂說. 有根有據才有力. 自己想像的不是別人.
那學習一下吧. 不要亂想亂說. 有根有據才有力. 自己想像的不是別人.
bigmonster 2019/7/3 03:15 提交

耶穌都無咁講過,這是「人的話」。
說話用越有力的說法越好. 當說 "信耶穌", 最有力當然是 "耶穌" 的話.

bigmonster 發表於 2019/7/3 03:12


話「信耶穌」, 乜都話要「耶穌講過先算」過位人兄, 
有無留意到若望福音尾句:
耶穌所行的還有許多別的事;假使要一一寫出來,我想所要寫的書,連這世界也容不下。
回覆 6# bigmonster
關於你的回覆,雖然還有很多值得討論的地方,但這會沒完沒了。我認為衹要互相知道對方的立場,再站在對方的立場觀點上認真思考,便可更清晰地審視自己所堅持的是否有問題。

不過我想表達一下我對你這句說話的看法:“本人認識的 "主耶穌" 告訴本人 "性" 是神創造一部份, 不是罪惡. 描寫 "性" 是罪惡的主要是保羅.”   因為這是你的主耶穌告訴你的,即是並非出於聖經。這便引起了我的警惕,“性”是不是罪惡,我沒有足夠資料去作出絕對判斷,但有一些我們大家共同擁有的知性一理性及人生經驗值得參考:世界上大部分主要宗教都視適當禁慾為“善”,相反很多臭名昭著的邪教如“天父的兒女”、“統一教”、“大衛教派”、甚至摩門教的一些分支,對性的態度跟你所持的態度相似。俗世間,粵劇名伶新馬師曾亦有名曲《萬惡淫為首》,我們大家衹要“色”過的,就會知道那越色越想色像毒癮發作停不了的經驗,如果自的屬靈理智還在,你會明顯感覺到自己往下沉淪。性是罪惡(其實我們下這個絕對的判斷可能也不合適,説“淫”是最好能更合適)究竟是耶穌的觀點還是保羅的觀點,我選擇相信兩者都是,選擇相信華多達“的主耶穌”在《我見我聞的福音》第一冊45頁的教導,以及《格林多前書》第7章,以及保祿宗徒說“這是我從主所領受……”中所提及他親自接觸到的主耶穌(包括以強光刺盲掃祿的主耶穌。

至於你說天主說“要生養……”的意思就是通過性行為,即性交而達成,這點我不敢説同意或不同意,因為聖經及主耶穌都沒有明確說明,反而上述45頁,植物不做愛也可開花結果,人類如果以聖善的方式生男育女,便會毫無痛苦,同一本書的151頁天主說:不可用淫蕩的行為,只可以用愛德的行動,為人類產生新的亞當(指人)。
回覆  bigmonster 關於你的回覆,雖然還有很多值得討論的地方,但這會沒完沒了。我認為衹要互相知道對方的 ...
逃出魔幻紀 發表於 2019/7/3 23:27

你說的大部份不反對.

" ... 對性的態度跟你所持的態度相似 ... " ... 這完全不可接受. "天父的兒女" 最出名是 "叫人賣淫". 如果你指 "叫人賣淫", "叫人性濫交" 等和本人 "所持的態度相似". 這說法是誹謗 ...

本人說的是 "性行為" 的繁殖是神創造的一部份, 不是罪惡.

閣下誹謗的言論本人實在不可接受 ...
回覆 72# bigmonster
好,你覺得誹謗,我收回這言論。但仍非常警惕,很多大小不同程度的邪教都有這元素及其認識的主耶穌。
較對又出錯:淫是最好,更正為:淫是罪惡
本人說的是 "性行為" 的繁殖是神創造的一部份, 不是罪惡.

bigmonster 發表於 2019/7/3 23:49


今日世人的性行為, 都是排剔了『繁殖』那部份, 只要器官上快感那部份,不是上主的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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