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遊客 175.181.208.x
遊客 175.181.208.x
作者:jimmychauck
人家說沒條件,是沒有「行為」的條件,只有「信心」。你自己「信心是不是行為的一部分」自己也不定義清楚,隨便怎樣都可以說人家是錯,不過錯的是你對人家的說話和聖經的演譯,不是人家的說話和聖經。這就叫做hellboy你狡辯了。
發表於 2012/10/13 01:11
行義的是主耶穌,代我們行義的也是主耶穌,所以聖經沒有你那個意思,所以「羅馬書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作者:jimmychauck
作者:Hellboy
作者:jimmychauck
作者:Hellboy
我那裡斷了?我把羅馬書三章八章一起解、雅各書連一起解,跟你講以經解經、前文後理,全部連一起解,你一句有敢回過?說你「斷章取義」,你一句有敢回過?現在把聖經斷開來解了(所以自然解錯了),說聖經前後茅盾,又還來說人「斷章取義」?你知不知道甚麼叫「斷章取義」?你說我怎樣錯,怎樣也輪不到「斷章取義」。閣下自己「斷章取義」地解得聖經「前後矛盾」,還好意思說人家「斷章取義」、「氣數已盡」,大概「醜」字也不懂寫。
作者:jimmychauck
我已經不是第一次指出,離教者邏輯上犯了混淆充足性及必然性的問題。斷章取義的意思,是你從一段聖經中解出的訊息在可避免的情況下抵觸另一段聖經的訊息。作者:jimmychauck
你引聖經的,不曉得「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嗎?你有個一十萬幾千億,就可以比李嘉誠富有了。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2 23:44
你自己向審判人的交帳吧,並不干我的事。
不是逆祂者死,是人人必有一死,你也有一死,我也有一死。祂要把你救出來,你接不接受是你的事。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10/23 00:37
hellboy 發表於 2013/10/2 23:59
你自己向審判人的交帳吧,並不干我的事。
不是逆祂者死,是人人必有一死,你也有一死,我也有一死。祂要把你救出來,你接不接受是你的事。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10/23 00:37
hellboy 發表於 2013/10/2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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