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美國企業亦招募保守的神職人員來支持資本主義的價值觀,研究勞資關係的艾倫‧魯克爾(Allen Rucker)說,任何社會主義的綱領都是直接違反了十誡中的第七條:「不可偷盜」,他認為,一個致力掙錢的人當然有權保留自己應得的,因此政府不應該把他一部分錢拿走,然後交給其他人。1950年代的宗教復興繼承了「屬靈動員」的親資本主義和反社會主義的特徵,美國企業在塑造福音派的取向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屬靈動員、國家祈禱早餐會、榮譽美國日…..等許多帶著愛國主義元素的宗教活動都得到富商贊助,例如卡夫食品的創辦人詹姆斯‧卡夫(James Kraft)、JC Penny百貨公司創始人賓尼(J. C. Penney)、 火石輪胎和橡膠公司(Firestone)創始人哈維斯‧費斯東(Harvey Firestone)、希爾頓酒店集團開創者干華‧希爾頓(Conrad Hilton)、萬豪集團創始人萬豪(J. W. Marriott)、通用汽車首席執行長查爾斯‧威爾遜(Charles E. Wilson)、以及迪斯尼製作公司的創始人和路‧迪斯尼……。
在我看來,基督教與資本主義的融合是值得商榷的的,在過去,基督徒並不一定與資本主義站在一起,相反,在19世紀英國佈道家查爾斯‧芬尼(Charles Finney)曾經嚴厲地批評資本主義的不義 。今天,福音派和共和黨人肩並肩地支持自由市場,任何政府干預,例如向超級富豪徵稅或向弱勢人士提供援助,都受到許多福音派人士強烈反對。但是,耶穌不是對窮人和邊緣化群體表示關切嗎?說對富人徵稅或實施任何福利計劃是犯了十誡中的「不可偷竊」,這真是不從何說起!事實上,有錢有勢的人訂出了有利於自己的遊戲規則,例如,銷售稅對低收入家庭的影響很大,但金融交易的稅收則很小;在2008年金融風暴期間,許多中下階層的美國人失去了物業,甚至一生的積蓄,但大企業卻因為「太大而不能倒閉」(too big to fail),所以得到政府紓困;華爾街的「肥貓」 利用小股民的血汗錢撈得盆滿缽滿,一旦出事,只是小股民當災。到底是誰偷了誰的錢?誰真的違反了第七條誡命?
【羅馬書 】12章2節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可是,當美國價值觀和基督教在公民宗教下融合在一起時,基督教會漸漸失去了抗衡文化的先知角色。在最近的一次座談會中,基督教護教學家威廉‧克雷格(William Lane Craig)說,如果一個基督徒對主流文化感到非常舒服,那麼他一定有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