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給基督徒女孩的第二封信 [打印本頁]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4 22:50     標題: 給基督徒女孩的第二封信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撻Q猛男    時間: 2009/5/5 01:26

人有自由意志,這位 ex 思想未到這階段,只此而已。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5 11:17

1# drsherlock

點解搞到咁複雜咁架?你同佢到底咩關係?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5 21:47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6 08:46

4# drsherlock

跟第一封信的女孩是否同一人?

「我真的不在意妳是否能接受我,是否願意跟我交往‧‧‧」你們不是新相識嗎?
作者: colt45m92    時間: 2009/5/6 22:26

我才新加入離教者之家,來自台灣。我不是離教者,因為這輩子沒信過任何教,只信科學。

看到這篇令我感同身受,跟我一樣有個沉溺於基督教的女友,整天都是[主阿!][阿門!]之類的話。宗教源自恐懼,無知的恐懼,無裡頭的相信;什麼聖經都是正確的?幻想有個全能、全善的老大照住自己。

有很多事是很無奈的,你能了解的知識、感受,對盲信的教徒而言,是聽不進去的,世事都是神的安排;自己學習、了解宗教問題,得來的具體方法好像是,對女友的付出,設定好停損點。這真是悲哀阿!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6 22:35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colt45m92    時間: 2009/5/6 22:39

我覺得自己比較幸運,透過文獻、網路...等,加上大腦思考,不必吃下心靈毒藥,就能得知這毒藥很毒。

最後還有科學護體

祝你早日脫離情傷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6 22:43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6 23:06

7# drsherlock

奇怪?既然女孩是耶教徒,而你本來又是教徒,為什麼她會令你離教呢?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6 23:24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colt45m92    時間: 2009/5/6 23:30

To drsherlock:
跟一個教徒拍拖,做什麼事都要玩聖經,中間有個看不見的第三者耶和華,而且女友事事都要聽祂的;你在她心裡可能比不上耶老的地位,這樣下去一點快樂、幸福都沒有,只會被聖經教條轟炸。

我跟我女友拍拖一年左右,分手後過了8個月的傷痛期。

信仰是感性的,不需要思考的。聖經的已知錯誤夠多了,還有很多是神話,被教徒當是事實。如果不打算遊說離教,把關心留給自己吧!有些人想通,可能半年後離教,有人花十年、二十年,有人一被子都是基督徒。

之後,我會在離教者之家貼上我的故事。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7 09:04

11# drsherlock

你倆到底開始了沒有?是否情侶關係?

我離開教會跟女孩亦有多少關係。愛人結婚了,為免尷尬,所以就開始停止聚會。初時我有嘗試到其他教會參與聚會,但發覺跟自己的教會沒有兩樣都是問題多多。我索性去過非教徒的生活,希望了解他們的想法,想知道自己為什麼跟他們格格不入。漸漸我就放棄了基督信仰。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7 09:06

12# colt45m92

期待你的故事。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7 18:42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7 18:45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7 21:24

15# drsherlock

男歡女愛本是平常事,又何須去理性分析呢?喜歡一個人就要投其所好,認為付出太多代價太大,那只好放棄吧。
作者: 抽刀斷水    時間: 2009/5/7 21:35

6# colt45m92
歡迎您!

我自己也曾受一軛之苦,但主要要看看對方信得深不深、教友態度如何、教會官方立場等等。有時,就算沒有教會壓力,教徒自己也會自責、向不信那方傳教等等,但有時不信那方又會希望教徒一方離教,彼此在角力。

我認為彼此以不影響對方價值觀為最高境界。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7 22:34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7 22:37

19# drsherlock

信神才有所謂「神的旨意」這回事,不信神的人是百無禁忌的。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7 22:49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8 08:58

21# drsherlock

因此我說,要看你願意付出幾多。

她諸多禁忌,你愛她你就要體諒她、接受她。意圖去改變她不是不可以,但人都總有不完美之處,始終要看你的接受程度和願意付出幾多犧牲幾多。換轉是我,我反而會問自己為什麼會愛上一個教徒,是否教徒有某種特質吸引著我,這種特質在非教徒身上是否同樣可以找到。
作者: Step.King    時間: 2009/5/8 20:53

22# 龍井樹

十步之內必有芳草, 駛乜咁麻煩...換畫不就了事?
作者: 沙文    時間: 2009/5/8 21:04

21# drsherlock  
我反而會問自己為什麼會愛上一個教徒,是否教徒有某種特質吸引著我,這種特質在非教徒身上是否同樣可以找到。
龍井樹 發表於 2009/5/7 16:58
您估想嘅咩,罹患「斯德哥爾摩徵候群」,有咩辦法喎?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8 23:15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8 23:17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沙文    時間: 2009/5/9 00:55

大概是這樣:余少時,不幸地被糊裡糊塗地送入大秦景教學校,受大秦景教管束,被大秦景教挾持。
長大後,就患上斯德哥爾摩徵候群,莫名其妙地對大秦景教中人產生戀慕。
那有什麼辦法呀?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9 12:19

23# Step.King

對呀!嫌麻煩,不妨換畫。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9 12:24

24# 沙文

現在 drsherlock 脫離了被挾持的狀態,是時候去反思是什麼原因(包括斯德哥爾摩徵候群)令自己愛上那女孩。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9 13:06

25# drsherlock

教會不是鼓勵教徒通婚的嗎?為什麼你會有不跟姊妹談戀愛的想法?

你對她沒有性慾,卻有愛情對嗎?希臘文中愛有分四種:第一個是agape,用來表達神愛人的那種犧牲、無條件的愛;第二個是philo,用來表達弟兄與朋友之間的愛;第三個是storge,用來表達對於物品,以及父母對兒女的愛;最後一個是eros,用來表達男女之間的愛情。男女之愛包含佔有與排他,或者你對她的不是那種愛吧?

每個人都有他要走的路。因為你的特殊經歷,最終你選擇了離教。你愛她,希望帶領她走上一條正確的路,但路其實不只一條的。所謂真理,就是你無論怎麼走,最終還是逃不過它的,總會走在它之上。假如事實上就是無神,則無論你願意為這個信仰付出幾多,最終亦難逃事實的真相。

你要不斷反思自己,面對人生的種種體會,虛懷接受生命的一切實相。現在你能夠做的,除了默默為她送上祝福,更要為她樹立榜樣,做個頂天立地為自己人生負起一切責任的人。
作者: 沙文    時間: 2009/5/9 17:34

29# 龍井樹 那就要脫離被挾持狀態才可以開始反思嘛。
伹究竟要怎樣才可脫離被挾持狀態?那就要脫離了被挾持狀態,才可以反思得出來。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9 20:03

31# 沙文

哦, 你認為呢? 他脫離了被挾持的狀態沒有?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9 21:33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10 17:14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11 11:09

34# drsherlock

那麼你打算怎麼樣?
繼續一往無前誓要把她追到手呢?還是要止蝕離場?
作者: 沙文    時間: 2009/5/11 14:40

32# 龍井樹
我唔知。不如由您决定啦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11 14:53

36# 沙文

我都唔知喎, 慢慢傾下傾下繼續睇下點囉.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11 20:06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11 20:06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12 08:58

老實說,我不想放棄,但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接近她,況且,我在離開時,砲轟了整個團契與牧師。

實在受不了這一群人,整天談論著上帝的慈愛與憐憫,卻不見旁人的痛苦,唉,哪來基督徒的樣子。

我很厭惡教會的偽善 ...
drsherlock 發表於 2009/5/11 20:06


凡事太盡,緣份勢必早盡。事到如今,我勸你還是收拾心情,天崖何處無芳草呢?

虛偽之所以可惡,乃因虛偽包含欺騙性。既然你已看穿她的虛偽,她就無法再騙你了,如此就算她再虛偽,只要你心中明白「她在做戲的噢」,你自會知道該用怎麼樣的態度去看待之,而不致會有受騙之感。教會佔用了大量社會資源,我們好應該去拿回自己的一份。對虛偽之人,我們不妨以虛偽待之。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12 09:01

能不能解釋一下什麼意思阿。
drsherlock 發表於 2009/5/11 20:06


我的意思是:
我也不知道他是否已脫離被挾持的狀態,繼續交談一邊觀察吧。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12 10:30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12 14:11

42# drsherlock

先放下感情包袱,轉個環境,認識一些新朋友,你會有新的體會,對過去會有不同的想法。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12 18:02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13 14:06

44# drsherlock

懷疑什麼都好, 理智與感官是人認識世界的基本條件, 這兩樣東西你不好懷疑, 否則一切知識都不可能建立了.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13 20:42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13 22:14

46# drsherlock

我介紹你讀羅素的《哲學問題》:
http://www.docin.com/p-4525653.html

這是一本易讀易明的小書,讀完必能解答你心中許多疑問。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14 10:31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14 10:52

48# drsherlock

還有這條 LINK:
http://www.yifan.net/yihe/novels/zatan/zhexuewenti/zxwt.html


節錄自《哲學問題》第二章──物質的存在

世界是由我自己、我的思想、感情和感覺所組成的,
其餘一切都純屬玄想,——這種假設並沒有什麼邏輯上的謬誤。

我們若假設整個人生是一場夢,
這個假設在邏輯上也並不是不可能的。
但是,儘管它並非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事,
可是也沒有任何理由來假定它就是真確的;
事實上,從作為一種說明我們生活事實的方法來看,
這個假設就不如常識的假設來得簡單。

我們本來就不是憑藉論證才相信有一個獨立的外在世界的。
我們一開始思索時,就發現我們已經具有這種信仰了:
那就是所謂的本能的信仰。

我們發見,一切知識都必須根據我們的本能信仰而建立起來,
如果這些本能信仰被否定,便無所謂知識了。
但是,我們的本能信仰中,有些信仰比起別的要有力得多;
同時,其中許多信仰由於習慣和聯想又和其他信仰糾纏在一起。
這些所謂其他信仰其實並不是本能的,
只不過被人誤認為是本能信仰的一部分罷了。

哲學應當為我們指明本能信仰的層次,
從我們所最堅持的那些信仰開始,
並且盡可能把每種信仰都從不相干的附加物之中孤立出來、
游離出來。
應當慎重指出,我們的本能信仰在其最後所採取的形式中,
不應當互相抵觸,而應當構成一個和諧的體系。
一種本能信仰,除非和別的信仰抵觸,
否則就永遠沒有任何理由不被接受;
因此,如果發現它們可以彼此和諧,
那麼整個體系就是值得接受的。

當然,我們全部的信仰或其中的任何一條都是可能錯誤的,
因此,對一切信仰都至少應當稍有存疑。
但是,除非我們以某種別的信仰為根據,
否則,我們便不可能有理由拒絕一種信仰。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14 18:08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5/19 16:20

50# drsherlock

能夠放下當然最好,但亦不要太勉強自己。隨著時間過去,怨恨與眷戀之情會漸漸減退。到有一天偶然遇上,你會發覺一切事情已經過去,連記憶都變得不太可靠。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19 18:18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潔瑩    時間: 2009/5/27 11:07

憐憫和愛,有時候是很難分得清楚的。
愛的本質就是一種填補的作用,在虧欠中作償還,在貧乏中作犧牲。這跟憐憫有點相似,人們說的大愛,就是憐憫的心,推己及人,而不單單是在自己所傾心的對象上。

或許把那一位女性看為一個自己服侍的對象,不計較對方怎樣看待你,那你的心態會比較容易調整。
當然,你若是不打算行善的話,那也是你的選擇和自由。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5/30 08:36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匿名    時間: 2009/6/4 17:37

drsherlock:

偶爾路過,看見你兩封給基督教女孩的信。文筆很像一個我認識的人。再者,你稱呼自己為dr sherlock,我認識的這個他,很喜歡Sherlock Holmes。滿腦子在想,會不會這樣巧?追看了你的回應,似乎,是偶然而已。

我很想問你一個問題,當初你是什麼原因選擇信教的?該不是,為了她吧?那離開,又是為什麼?其實,為什麼你會認為,你有能力拯救她?又為什麼,你會認為她留在現在的原點,一定沒有出路?

執著為什麼她不跟你走,不相信你能令她活得比現在好。其實,你只是想把從基督教轉會吧。轉到drsherlock教。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6/4 19:47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匿名    時間: 2009/6/4 23:25

對不起,我必須承認寫上面的回應時,我心內有恨。而我的問題其實並不是向你問的。真的,不好意思。

只在這討論區內讀了你的故事,我真不能夠完全的了解你的狀況。但我想你或許會承認,你仍然執著,你在這裡寫這兩封信是想發洩。甚至或許想,不知她會不會偶爾看到,知道寫的就是你。或許我其實應靜心的說:「放過自己吧。」感到失落,有點心灰感是可以理解的。發洩完了,希望你明天比今天過得更好。找到一個會聽你指出有其他出路的伴侶。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6/4 23:47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匿名    時間: 2009/6/6 01:09

看見你留言的一刻忍不住哭了。你問我的問題我亦正正想問自己,我究竟想表達什麼呢?我究竟還執著地想表達什麼呢?我真的答不出來。

謝謝你慷慨的願意借出耳朵聆聽我的故事。很同意你說的這一句:「你的愛與恨或許該處理了。」是真正的面對和處理。承認自己受傷了吧。常常告訴自己,不要再想了,不應該再想了,放過自己吧。但原來這樣強迫自己真的只會令自己想得越多。明白道理,但要付諸實行,很難。

小時候曾經唸過基督教小學,但從沒有真真正正的決誌信主。走進了這討論區是因為我在搜尋「基督徒愛情」這個topic。是因為在意還是因為不甘心,我實在分不清楚。肯定的卻是,他已不在意我了。

相識、相付了十多年,難道我真的這樣不了解他。從來,談到神他必定有一大堆理據,跟牧師神父討論得面紅耳赤。有信仰的朋友慢慢明白,別要跟他傳道了。突然一天什麼都變了。放下訂婚的承諾,轉身便離開了。然後,我聽到他做了基督徒的消息,而原來,他的新女友也是個基督徒。

開玩笑吧。他?基督徒?別給我看穿你其實是想把她追到手便信教吧。我問我的基督徒朋友,他這樣也能上天堂的嗎?朋友答,主自有公平的審判。但,不是信者必得救的嗎?然後,是一片靜默。

曾經有一刻,我軟弱得想投靠神。知道這事後,我卻步了。信基督究竟代表了什麼?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6/7 07:25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小邱    時間: 2009/6/7 13: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小邱    時間: 2009/6/7 13: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6/7 14:32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6/10 10:06

61# 小邱

你好!小邱你是台灣人嗎?
作者: 小邱    時間: 2009/6/10 14: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小邱    時間: 2009/6/10 14: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6/10 14:14

66# 小邱

當然似台灣人我才會問。

你發的回覆自己是可以編輯修改的。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6/10 16:38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龍井樹    時間: 2009/6/10 16:48

66# 小邱

跟人家討論嚴肅的題目,記得留心人家的修改日期和時間。

有需要可以使用“引用”這個功能鍵,以鎖定所想要回應的內容。
作者: 小邱    時間: 2009/6/10 17: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onlyaaaa    時間: 2009/6/13 16:41

似乎到这里来的人最初都是因为
情这个字啊。。。。
作者: Sherlock, M.D.    時間: 2009/6/13 18:01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歡迎光臨 離教者之家 (https://exchristian.hk/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