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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為何不能婚前性行為???????? 何謂犯姦淫??????? [打印本頁]

作者: 啤酒狂人    時間: 2012/2/2 22:38     標題: 為何不能婚前性行為???????? 何謂犯姦淫???????

基督教不能犯姦淫。
基督教不能睇四仔。
基督教不能手淫。
基督教不能性幻想。

人天生有性慾,這是耶神造的。
人無性慾,點生仔????

唔犯姦淫,唔睇四仔,唔手淫,唔性幻想。甘不如CUT左佢啦!!!!!!!!!!!!!!!!!!
做公公!!!!!!!
作者: 啤酒狂人    時間: 2012/2/3 05:36

無人留言既???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2/5 23:09

還有同性戀是邪惡,拜祖先是不對,信了后,連學中國武術師都不得向師傅叩頭拜師禮(傳統的做法)
作者: jimmychauck    時間: 2012/2/5 23:52

你想認真思想的話,如下:

淫者,婚姻外的結合。
聖經反對「人動淫念」(參馬太5:28)
聖經反對「婚姻以外的性」,可能包括、可能不包括手淫、四仔、幻想,閣下可自行詮釋聖經。一般來說,把聖經詮釋到這麼細緻的地步,是牧師、組長等執行生活教導,主要是輔導時做的事。

人有性欲,是神造的。
人也會恨人,是神造的?
人也會貪心,是神造的?

馬太福音5章,恨==>殺人,淫念==>姦淫。講說人不需節制性欲 = 講說人不需節制恨欲 = 殺人也好像手淫一般(看起來沒什麼了不起),這並不是社會指受的。

人生仔,正常的話在婚姻以內,無甚淫不淫的問題,人有性欲,在婚姻內得到滿足。

對付罪,聖經的說法是嚴厲的:
Mat 5: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Mat 5: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聖經沒有說,不過我們可以從常理解得,「淫」是不好的,所以一個自稱愛我們的神教我們遠避淫行。
婦疑殺夫燒炭倒斃睡房‎
http://news.singtao.ca/toronto/2 ... 262760d3678993.html
社會上關於淫行破壞家庭的新聞俯首皆是,若不是因為「淫是不好」,我也不知為何了。
作者: 沙文    時間: 2012/2/6 00:54

回復 4# jimmychauck

林前 13:4 愛是不嫉妒
根據聖訓,根本就唔應該介意包2奶
一場姊妹,有得食有得玩,應該分享嘛
作者: jimmychauck    時間: 2012/2/6 20:58

老師閱卷:

沙文你混淆「愛」「婚姻」中間關系的邏輯必然性、充足性及二者的性質並將二者混為一談,我文中只討論神的愛,沒討論過男女之間的歡愛,男女之間只討論過性及婚姻。

簡言之,你混淆概念了,叉開話題了,有空再多交次卷。
作者: 沙文    時間: 2012/2/7 06:36

師祖閱卷:有嘅。您文中有「婦疑殺夫燒炭倒斃睡房‎ 」事件嘛。
「愛」「婚姻」係冇邏輯必然性、充足性嘅。您唔好亂咁作啦。您估依家寫緊聖經咩?有空再多交次卷。
作者: 666    時間: 2012/2/7 12:22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7 12:26 編輯

>>>你想認真思想的話,如下:
淫者,婚姻外的結合。
聖經反對「人動淫念」(參馬太5:28)
聖經反對「婚姻以外的性」,可能包括、可能不包括手淫、四仔、幻想,閣下可自行詮釋聖經。一般來說,把聖經詮釋到這麼細緻的地步,是牧師、組長等執行生活教導,主要是輔導時做的事。
===============
耶和華不是要人殺光異教徒並姦淫留下來的處女嗎,還支持大衛王這姦淫別人妻女的,什麼反對「人動淫念」反對「婚姻以外的性」真愛自打嘴皮

>>>人有性欲,是神造的。
人也會恨人,是神造的?
人也會貪心,是神造的?
========
連殘障、害人的都說是他造的,基督徒又怎能否認這種事呢

>>馬太福音5章,恨==>殺人,淫念==>姦淫。講說人不需節制性欲 = 講說人不需節制恨欲 = 殺人也好像手淫一般(看起來沒什麼了不起),這並不是社會指受的。
人生仔,正常的話在婚姻以內,無甚淫不淫的問題,人有性欲,在婚姻內得到滿足。
------------------
有人就是因在婚姻生活上性慾不滿足才會出問題
有些聖經人物不是娶很多女人為妾嗎

>>>對付罪,聖經的說法是嚴厲的:
Mat 5: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Mat 5: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

腦袋壞了吧,人犯罪是腦袋思想的問題,關眼手何事,要砍也是腦門

>>聖經沒有說,不過我們可以從常理解得,「淫」是不好的,所以一個自稱愛我們的神教我們遠避淫行。
婦疑殺夫燒炭倒斃睡房‎
http://news.singtao.ca/toronto/2 ... 262760d3678993.html
社會上關於淫行破壞家庭的新聞俯首皆是,若不是因為「淫是不好」,我也不知為何了。
=============
淫要是不好為何要強姦馬利亞,讓人戴綠帽子
作者: 沙文    時間: 2012/2/7 20:57

回復 8# 666
此外,教徒常常提供失實資訊誤導版友。
   
例如:人有性欲,在婚姻內得到滿足。
就非實情。老婆始終不是性欲方面的專才,在達致性欲滿足方面一定比專業的性欲服務員遜色。

對付罪,聖經的說法是嚴厲的:
就只是說法而已,同「嚴厲」沾不上邊。切實執行Mat 5:29-30的,係穆斯林,gay督徒只是拿來茶餘飯後說說,絕不會挖眼斬手。
這位牧師寕願去自首,下次教友探監時請查詢一下,為何總不見他把令其趺倒的器官切出來呢?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9249&extra=page%3D1
[youtube]Z_IdixKygz4[/youtube]
作者: jimmychauck    時間: 2012/2/7 22:11

回復 7# 沙文

裝師祖的也錯了。

婦殺夫燒炭事件和男女歡愛二者亦無邏輯必然性,婦殺夫燒炭事件所重點論者亦非男女歡愛。閣下等分身宜學會貼題寫作,避免離題,免遭恥笑。
愛和婚姻二者中間當然沒有necessity和sufficiency,閣下堅持錯誤邏輯,並繼續混淆概念的話,只見你不高的邏輯能力。

耶和華不是要人殺光異教徒並姦淫留下來的處女嗎,還支持大衛王這姦淫別人妻女的,什麼反對

1.神吩咐以色列人入迦南時滅盡異教徒。
2.以色列人沒完全聽從。(士一)
3.神又嚴嚴吩咐「不可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攙雜。」(約二三)
4.出埃及時,神因亞倫的孫子非尼哈殺死與外族女子行淫亂的弟兄,賜他後裔永任祭司的職份作賞賜(民二五)

士二一章
1.被殺的基列雅比人,是以色列的百姓
2.處女是被娶為妻
3.示羅人沒有被殺
4.示羅女子是被娶為妻
5.整件事,都為神所未吩咐,亦不喜悅,所以最後更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然後閣下說:
耶和華不是要人殺光異教徒並姦淫留下來的處女嗎
閣下的邏輯去了那裡?

大衛:
1.神兩次阻擋大衛害死烏利亞
2.神派先知拿單嚴厲譴責大衛
3.神罰大衛和拔示巴的兒子死亡,不聽大衛跪求
4.神把大衛對烏利亞做的事,加倍報在大衛身上,以致大衛兒女間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

然後閣下說:
還支持大衛王這姦淫別人妻女
閣下的邏輯去了那裡?

閣下似乎很很喜歡誣陷,又或很喜歡誤解聖經,又或很沒邏輯。
沙文不用談什麼
此外,教徒常常提供失實資訊誤導版友。

根本版友簡直是「喜歡誣陷神」,指責,原封不動地歸還給一切使用不實資訊,歪曲解讀聖經的貼文者。

連殘障、害人的都說是他造的,基督徒又怎能否認這種事呢

你不先承認生命是神造的,是神賜你的,你什麼也不用談;就算你承認了,神亦無不公,人從來沒有給神什麼,沒有什麼是你一定應得的,使他必要給你健全的身體。聖經教你凡事謝恩,神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多給誰向誰多取,這就是神的公平原則,外加對神不公平的救恩。

有人就是因在婚姻生活上性慾不滿足才會出問題
有些聖經人物不是娶很多女人為妾嗎

人不感到滿足,是人貪心不知足的問題,是人的錯不是神的錯。我不知你那裡來的原則,什麼都滿足才公平,神從來沒有說過會滿足人所有的欲望,只說你在「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不是你「想得的份」。人亦沒有給神什麼,使神欠了他,非滿足他不可。
聖經舊約時沒禁止一夫多妻,古時納妾為合律法,屬乎婚姻。神亦明明說「不可苦待你幼年娶的妻。」

淫要是不好為何要強姦馬利亞,讓人戴綠帽子

強姦之說,你喜歡怎解,悉隨尊便,我沒興趣從強姦的邏輯和法律構成性跟你辯論這種低級的反基邏輯。
作者: 666    時間: 2012/2/8 03:02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8 03:29 編輯

>>>>士二一章
1.被殺的基列雅比人,是以色列的百姓
2.處女是被娶為妻
============
是喔!這些400 位基列雅比的處女,只因其父母親兄弟等親人不信耶和華都被殺光,
然後被強迫帶走,被迫為人妻,不就是與被強姦無異嗎!

>>>3.示羅人沒有被殺
4.示羅女子是被娶為妻
5.整件事,都為神所未吩咐,亦不喜悅,所以最後更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
士師記 第二十一章20節:『若看見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
在示羅的女子中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

申命記 第二十二章
28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姦淫之,若被人看見,
29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這不是與耶和華吩咐的命令相同嗎!

>>>>然後閣下說:
耶和華不是要人殺光異教徒並姦淫留下來的處女嗎
閣下的邏輯去了那裡?
===============

你的邏輯到那去了!





>>大衛:
1.神兩次阻擋大衛害死烏利亞
=============
萬能的神這麼沒用嗎?
還是嘴皮講講阻擋而已
結果烏利亞還是死了

>>>2.神派先知拿單嚴厲譴責大衛

然後呢!
大家看看結果: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馬後炮有個鬼用,已除罪了,不知嚴厲譴責有什麼用

>>>3.神罰大衛和拔示巴的兒子死亡,不聽大衛跪求
4.神把大衛對烏利亞做的事,加倍報在大衛身上,
以致大衛兒女間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
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
===========
我們看

姦夫淫婦所生的兒子卻好好的,而且還當繼承王位的人

太1:6 耶西生大衛王。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

這不是獎勵大家搞外遇,既無罪又兒子可當王嗎

但卻專門懲罰一些以上無辜的非當事人
神罰大衛和拔示巴的兒子死亡
讓大衛兒女間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
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

還有:大衛為顯榮自己而數點百姓(撒下24:1-9[和合本])。
耶和華為懲罰大衛,用瘟疫殺死百姓70,000人

竟有這種專殺無辜的神

>>>>然後閣下說:
還支持大衛王這姦淫別人妻女
閣下的邏輯去了那裡?
閣下似乎很很喜歡誣陷,又或很喜歡誤解聖經,又或很沒邏輯。
===============
大衛不是沒罪然後有替死鬼,這不是擺明支持大衛姦淫的行為嗎
不管他幹錯什麼,大衛自身都沒事
看來不懂邏輯的教徒真多


>>>根本版友簡直是「喜歡誣陷神」,指責,原封不動地歸還給一切使用不實資訊,歪曲解讀聖經的貼文者。

連殘障、害人的都說是他造的,基督徒又怎能否認這種事呢

你不先承認生命是神造的,是神賜你的,你什麼也不用談;就算你承認了,神亦無不公,人從來沒有給神什麼,沒有什麼是你一定應得的,使他必要給你健全的身體。聖經教你凡事謝恩,神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多給誰向誰多取,這就是神的公平原則,外加對神不公平的救恩。
=============
是呀,下次基督徒若不幸生個殘障或殺人的,就得感謝他的神恩賜他們的公平吧
以大衛的行為為例,報應誰了?
看來因他惡行而受害被強姦的人,也要感恩神給她被強姦的機會了!
神的公平?大概神放個屁信徒也硬要說是香的



   >>> 有人就是因在婚姻生活上性慾不滿足才會出問題
    有些聖經人物不是娶很多女人為妾嗎

>>>人不感到滿足,是人貪心不知足的問題,是人的錯不是神的錯。我不知你那裡來的原則,什麼都滿足才公平,神從來沒有說過會滿足人所有的欲望,只說你在「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不是你「想得的份」。人亦沒有給神什麼,使神欠了他,非滿足他不可。
聖經舊約時沒禁止,古時納妾為合律法,屬乎婚姻。神亦明明說「不可苦待你幼年娶的妻。」
===========
基督徒談到壞人或貪慾就推說這都不是神造的錯,但明明耶和華自已講說惡人都是他特造的,難道貪心不足就不是他造成的,那是從那來的?
難道是人造的?人也可創造,那看來基督徒的神造萬物都是扯蛋

反正千錯萬錯都是人的錯,被姦淫也是受害人的錯

過去不禁一夫多妻可妻妾成群?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
而後來禁,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錯了?


    >>>淫要是不好為何要強姦馬利亞,讓人戴綠帽子
強姦之說,你喜歡怎解,悉隨尊便,我沒興趣從強姦的邏輯和法律構成性跟你辯論這種低級的反基邏輯。
===========

這可不是什低級反基邏輯,基督徒也不用低級逃避,反正一定要面對的,
這是一種批判任意殺人強姦的邪神,
是否有資格當正神被人敬拜的問題,以免更多人受害

若是被人強暴還要感謝強暴犯,那真可悲的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8 03:49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8 03:56 編輯
這可不是什低級反基邏輯,基督徒也不用低級逃避,反正一定要面對的,
這是一種批判任意殺人強姦的邪神,
是否有資格當正神被人敬拜的問題,以免更多人受害
..
666 發表於 2012/2/8 03:02


又借用你套思維。
佛法無邊的釋迦又為何容許提婆達多犯業, 任由他用殺手, 用瘋象, 用滾石, 毒爪來行刺他。 到危急關頭的一刻才施大法阻止? 又為何不在提婆達多未犯惡前便度了他便成了。
是否佛法不是無邊, 
佛祖有法力使殺手,瘋象變馴,就是無法力使提婆達多變馴?
又或者跟本是設局使人墮罪而有機會向人展露本事呢?

為何這個佛又值得你拜?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8 04:00

一個人用不同尺度來量人,實在是智慧未足,執著於自我。離無我境界尚遠。
作者: 666    時間: 2012/2/8 14:50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8 15:06 編輯

>>>又借用你套思維。
佛法無邊的釋迦又為何容許提婆達多犯業, 任由他用殺手, 用瘋象, 用滾石, 毒爪來行刺他。
 到危急關頭的一刻才施大法阻止? 又為何不在提婆達多未犯惡前便度了他便成了。
是否佛法不是無邊, 
佛祖有法力使殺手,瘋象變馴,就是無法力使提婆達多變馴?
又或者跟本是設局使人墮罪而有機會向人展露本事呢?
為何這個佛又值得你拜?
==============
佛法無邊但可不是講神力萬能,佛教人眾善奉行諸惡莫作,也要知有業報
佛陀只說自已是教師,也是人類,要信徒依他走過的道路跟行而自救,
可沒吹說他是萬能的大神能操控人類的一切
要是佛陀像某些沒用的大嘴神一樣,只會吹水,只會殺人,那才不用拜了
是不是有天有個醉鬼駕車向你直撞,這時你是要靠自身力量展神通立即閃躲,
還是雙手要阻止馴服他?
還是這是你設局的,來展露你的不怕死本事?
作者: 666    時間: 2012/2/8 15:07

>>>一個人用不同尺度來量人,實在是智慧未足,執著於自我。離無我境界尚遠。

我看怕人用不同 尺度來量,才是智慧未足,執著於自我。離無我境界尚遠
作者: 啤酒狂人    時間: 2012/2/8 17:17

>>>是不是有天有個醉鬼駕車向你直撞,這時你是要靠自身力量展神通立即閃躲,

666 發表於 2012/2/8 14:50


你甘講我會忍不住對號入坐的
作者: jimmychauck    時間: 2012/2/8 22:58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12/2/9 00:53 編輯

回復 11# 666

是喔!這些400 位基列雅比的處女,只因其父母親兄弟等親人不信耶和華都被殺光,
然後被強迫帶走,被迫為人妻,不就是與被強姦無異嗎!


題目論的是姦淫和淫念。被娶為妻,就不是淫。淫念一樣不是強姦的sufficiency,你和沙文一樣,喜歡偷換及混淆概念,請不要離題。

士師記 第二十一章20節:『若看見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
在示羅的女子中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

申命記 第二十二章
28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姦淫之,若被人看見,
29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這不是與耶和華吩咐的命令相同嗎!


你不用迴避我早已引的約書亞記二十三章經文、我再問你,
「娶外邦女子」是與神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相同嗎?
香港政府要你駕車時帶身份證和駕駛執照,你只符合了其中一個,只帶了其中一樣,夠膽大聲跟警察講嗎:「我這不是與香港政府吩咐我的命令相同嗎?」
申命記二十二章沒叫殺人,神又禁止以色列人聚異教女子,足見結論:「耶和華不是要人殺光異教徒並姦淫留下來的處女嗎?」根本不成立,你不是曲解是什麼?解聖經看一段避另一段,為彼等刻意曲解聖經之人的常用手法。你繼續堅持錯誤的結論又不提出足夠證據,就是誣陷了。

萬能的神這麼沒用嗎?
還是嘴皮講講阻擋而已
結果烏利亞還是死了

你想神控制人的行為阻擋一切罪惡,包括閣下曲解聖經的話,悉隨尊的便。你有能力做神的位置的話大可用你的方法,不過閣下還是坐在電腦旁打字足見閣下做神的能耐還未夠,就請你服在神的律下了。神稱自己為施行報應的神,不是阻止人犯所有罪的神,是有豐盛的恩慈忍耐叫人悔改的神,不是見你犯罪立馬按公義處死你的機器神,是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的神,不是按自己喜好報應人的神。神沒輕判大衛,大衛所犯的在地上加倍受了報應;神沒薄待烏利亞,他的生命氣息都是神賜的,約伯早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又說「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

然後呢!
大家看看結果: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馬後炮有個鬼用,已除罪了,不知嚴厲譴責有什麼用


神除去罪所帶來大衛靈魂死亡的刑罰、刑罰歸到基督身上了,這就是褔音,神在這事上沒有薄待任何人,因為任何人肯信,神也同樣對待;罪所帶來大衛肉身死亡的刑罰,大衛肉身也死了,並且大衛肉身死不單因這一罪,亦因大衛眾罪,及亞當的罪;罪所帶來的刑罰,神嚴嚴的加倍報在大衛身上,我不知你如何竟能說「馬後炮有個鬼用,已除罪了,不知嚴厲譴責有什麼用」

姦夫淫婦所生的兒子卻好好的,而且還當繼承王位的人

太1:6 耶西生大衛王。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

這不是獎勵大家搞外遇,既無罪又兒子可當王嗎

但卻專門懲罰一些以上無辜的非當事人
神罰大衛和拔示巴的兒子死亡
讓大衛兒女間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
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

還有:大衛為顯榮自己而數點百姓(撒下24:1-9[和合本])。
耶和華為懲罰大衛,用瘟疫殺死百姓70,000人

竟有這種專殺無辜的神

大衛當王在犯罪之先,所選繼承的兒子天然當王,卻不知閣下何竟可以顛倒先後和邏輯,說成大衛犯罪使兒子作王。
閣下喜稱非當事人「無辜」,稱人殺人為「神懲罰其他人」。大衛兒子在城裡姦污妹子,又不肯娶為妻,按律法是當死的,閣下喜稱他「無辜」,又若按閣下所言,大衛的兒子無辜,卻不知所羅門何辜之有?閣下似乎甚不喜此無辜之人作王,不知意念若何;人殺人為「神懲罰其他人」,請問令高堂生你,算否神賜你生命?請問令師尊教閣下認字,算否神啟蒙你?把一切不好的歸給神,好的歸自己,閣下這種雙重標準又和基督徒何分別之有?

大衛不是沒罪然後有替死鬼,這不是擺明支持大衛姦淫的行為嗎


大衛自己受了罪的刑罰,上面說過了。

不管他幹錯什麼,大衛自身都沒事
看來不懂邏輯的教徒真多


少年被王追殺後老來被自己所愛的兒子追殺以致需出宮逃難、妻女光天被人淫、自己兒子s死於自己兒子及兵馬,你仍可叫「自身都沒事」。
香港法律,印偽鈔者坐牢,不用收偽鈔;車撞死人者,不用捱車撞;隨地吐痰者,不用被人在自己身上或家中吐痰;欺詐者不用被騙,想來閣下眼中應是萬二分不公的。Be Civilized!!誰說報應的公平性在於對等報應?再說神在報應中仍已聲明對等的部分。「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 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如此報應,還叫支持,我實在懇請閣下以行動去示範,因為在閣下眼中,大衛似乎在整件事中還有賺!

是呀,下次基督徒若不幸生個殘障或殺人的,就得感謝他的神恩賜他們的公平吧
以大衛的行為為例,報應誰了?
看來因他惡行而受害被強姦的人,也要感恩神給她被強姦的機會了!
神的公平?大概神放個屁信徒也硬要說是香的


我唯有請看來孤陋寡聞的閣下,看看廖啟智陳敏兒和諾諾的見證了。還有謝婉憫杏林子的你要不要看?

基督徒談到壞人或貪慾就推說這都不是神造的錯,但明明耶和華自已講說惡人都是他特造的,難道貪心不足就不是他造成的,那是從那來的?
難道是人造的?人也可創造,那看來基督徒的神造萬物都是扯蛋

反正千錯萬錯都是人的錯,被姦淫也是受害人的錯

過去不禁一夫多妻可妻妾成群?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
而後來禁,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錯了?


天使和人都是神造的,後來天使長驕傲抵擋神就淪為魔鬼,聖經早說他說謊是出於他自己;後來人被罪和私慾誘惑變成罪人惡人。你要因人「自己」把持不住就賴神,根本就是卸責。人造「貪心」和神造「天地萬物生靈永恆」蚊牛之比閣下也可視為同等,閣下強詞奪理之能亦屬甚高。

被姦淫是否害人的錯這妖論是你自己說的,聖經無此說法。

過去一夫多妻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現今不是。
正如現今回家開空調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過去不是。


這可不是什低級反基邏輯,基督徒也不用低級逃避,反正一定要面對的,
這是一種批判任意殺人強姦的邪神,
是否有資格當正神被人敬拜的問題,以免更多人受害

若是被人強暴還要感謝強暴犯,那真可悲的

我再說一次。十分低級的反基邏輯,你有興趣自己去問檢控官和律師如何把指控成立。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8 23:14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8 23:20 編輯
佛祖是個教師。。。也是人類
可沒吹說他是萬能的大神能操控人類的一切

666 發表於 2012/2/8 14:50


可是, 佛經卻是說他有無比的法力, 可行常人不能行的事啵。
咁係咪佛經跟本在吹虛, 把普通的事作大, 作大, 又神化了????
你還讀這些不實的書耶?。。。


可能你仍未清楚討論焦點。
我不是跟你論佛祖是否有神力,
我是跟你說因何佛祖做的, 不做的都是智慧,
但落到耶和華去做, 或不做。。就是殘忍, 不公, 無能呢?

或者是你修佛時間尚淺, 未到這個層次耶?
唔怕認啵。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8 23:26

你甘講我會忍不住對號入坐的
啤酒狂人 發表於 2012/2/8 17:17


你想坐邊個位?
醉酒佬? 或是能顯神通來逃命的路人甲?
作者: ali    時間: 2012/2/9 00:46

virgin maria未婚而 被搞大嗰肚(耶和华其实都系食咗死猫),咁算唔算淫邪。。呀?
喂,要回答唔该唔好交篇论文,简洁D!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9 01:58

virgin maria未婚而 被搞大嗰肚(耶和华其实都系食咗死猫),咁算唔算淫邪。。呀?
喂,要回答唔该唔好交篇 ...
ali 發表於 2012/2/9 00:46


瑪利亞係大左肚, 但係又無搞喎
點計先?
無搞過就俾你話犯姦淫, 又是否食死貓先?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9 02:00

喂,要回答唔该唔好交篇论文

ali 發表於 2012/2/9 00:46


寫篇論文無問題, 驚你睇唔明咋
作者: ali    時間: 2012/2/9 02:15

“要回答唔该唔好交篇论文”

你做乜对号入座呀,又坐错咗!笨!
作者: ali    時間: 2012/2/9 02:22

假如有一日你发觉自己無啦啦有咗,但系又Lum唔起系边嗰经手。又点计先?系咪可以话YHWH嘅『圣精』令到你有咗呢?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9 02:44

假如有一日你发觉自己無啦啦有咗,但系又Lum唔起系边嗰经手。又点计先?系咪可以话YHWH嘅『圣精』令到你有 ...
ali 發表於 2012/2/9 02:22


瑪利亞好清楚耶穌點來架喎: 是天主的旨意.
至於你老婆或女友無哩哩有左, 個BB點來, 你問佢勒.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9 02:47

“要回答唔该唔好交篇论文”

你做乜对号入座呀,又坐错咗!笨!
ali 發表於 2012/2/9 02:15


你d位無編號, 有人坐錯都唔關人事哩.
你既回帖, 無上款, 鬼知你想同邊個講野!
你自己做錯野仲聲大夾惡

你係咪蠢到連[引用]功能都未曉點用?
作者: 666    時間: 2012/2/9 02:59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9 15:23 編輯

是喔!這些400 位基列雅比的處女,只因其父母親兄弟等親人不信耶和華都被殺光,
    然後被強迫帶走,被迫為人妻,不就是與被強姦無異嗎!

題目論的是姦淫和淫念。被娶為妻,就不是淫。淫念一樣不是強姦的sufficiency,你和沙文一樣,喜歡偷換及混淆概念,請不要離題。
===============

基督徒真可怕,竟能將正當被娶為妻與被強迫為妻視為一同
要是你被殺死,你女兒在非自已意願下還被人強迫為妻,被姦淫後你還會說這不是被強姦與姦淫嗎,這合法理嗎?
若是的話,我看你該去看精神科了
正當的人會有這種姦淫別人女兒為妻的想法與作為嗎!不是不合法理的淫念不然是什麼,難道是正念?
看來喜歡偷換及混淆概念應是閣下吧






    士師記 第二十一章20節:『若看見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
    在示羅的女子中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

    申命記 第二十二章
    28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姦淫之,若被人看見,
    29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這不是與耶和華吩咐的命令相同嗎!

你不用迴避我早已引的約書亞記二十三章經文、我再問你,
「娶外邦女子」是與神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相同嗎?
==================
神又嚴嚴吩咐「不可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攙雜。」(約二三)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these nations who still are living among you; let not their gods be named by you or used in your oaths; do not be their servants or give them worship:
基督徒胡亂翻譯又亂解又增一個,那來講不可與外邦女子攙雜?不過是叫他們不要與這些留在其中生活的民族所拜的神有關吧!

>>>香港政府要你駕車時帶身份證和駕駛執照,你只符合了其中一個,只帶了其中一樣,夠膽大聲跟警察講嗎:「我這不是與香港政府吩咐我的命令相同嗎?」
申命記二十二章沒叫殺人,神又禁止以色列人聚異教女子,足見結論:「耶和華不是要人殺光異教徒並姦淫留下來的處女嗎?」根本不成立,你不是曲解是什麼?解聖經看一段避另一段,為彼等刻意曲解聖經之人的常用手法。你繼續堅持錯誤的結論又不提出足夠證據,就是誣陷了。
==============

還真好笑,申命記二十二章沒叫殺人
但申命記第七章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


神禁止以色列人娶異教女子??
以色列早就不是什純種民族,就像以前自已拜石頭,卻嘲笑別人拜偶像一樣,不過都是自打嘴吧,自找難看而已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

更不要說摩西這些人了,就是以耶穌的祖譜來看
耶穌的家譜中有五個女人:他瑪氏(太1:4)、喇合氏(太1:4)、路得氏(太1:5)烏利亞的妻子 (太1:6),除了馬利亞外,其餘的四個女人,都是外邦人




    >>>萬能的神這麼沒用嗎?
    還是嘴皮講講阻擋而已
    結果烏利亞還是死了


你想神控制人的行為阻擋一切罪惡,包括閣下曲解聖經的話,悉隨尊的便。你有能力做神的位置的話大可用你的方法,不過閣下還是坐在電腦旁打字足見閣下做神的能耐還未夠,就請你服在神的律下了。神稱自己為施行報應的神,不是阻止人犯所有罪的神,是有豐盛的恩慈忍耐叫人悔改的神,不是見你犯罪立馬按公義處死你的機器神,是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的神,不是按自己喜好報應人的神。神沒輕判大衛,大衛所犯的在地上加倍受了報應;神沒薄待烏利亞,他的生命氣息都是神賜的,約伯早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又說「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

=============

是喔!專找些無辜的替死鬼處罰,也算是施行報應的公義的神?
這些替死鬼是要怎來感受你們神的豐盛的恩慈??又為何該要忍耐悔改???
你搞外遇,結果你女兒得愛茲病死了,這叫公義,這叫誰得報應?誰得恩慈??
是不是耶和華的電腦中病毒跳機了

   


然後呢!
    大家看看結果: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馬後炮有個鬼用,已除罪了,不知嚴厲譴責有什麼用

神除去罪所帶來大衛靈魂死亡的刑罰、刑罰歸到基督身上了,這就是褔音,神在這事上沒有薄待任何人,因為任何人肯信,神也同樣對待;罪所帶來大衛肉身死亡的刑罰,大衛肉身也死了,並且大衛肉身死不單因這一罪,亦因大衛眾罪,及亞當的罪;罪所帶來的刑罰,神嚴嚴的加倍報在大衛身上,我不知你如何竟能說「馬後炮有個鬼用,已除罪了,不知嚴厲譴責有什麼用」
============
原來有人犯罪,被除罪後,他的兒女太太被規畫要受罪~~神讓他的兒女間~~~~搞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
    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又還會刑罰孫子輩耶穌再加始祖亞當的罪, 而當事人卻活的好好的,這叫嚴嚴的加倍報在大衛身上???這種邏輯真是只有基督教才生的出




   >>> 姦夫淫婦所生的兒子卻好好的,而且還當繼承王位的人

    太1:6 耶西生大衛王。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

    這不是獎勵大家搞外遇,既無罪又兒子可當王嗎

    但卻專門懲罰一些以上無辜的非當事人
    神罰大衛和拔示巴的兒子死亡
    讓大衛兒女間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
    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

    還有:大衛為顯榮自己而數點百姓(撒下24:1-9[和合本])。
    耶和華為懲罰大衛,用瘟疫殺死百姓70,000人

    竟有這種專殺無辜的神


大衛當王在犯罪之先,所選繼承的兒子天然當王,卻不知閣下何竟可以顛倒先後和邏輯,說成大衛犯罪使兒子作王。
閣下喜稱非當事人「無辜」,稱人殺人為「神懲罰其他人」。大衛兒子在城裡姦污妹子,又不肯娶為妻,按律法是當死的,閣下喜稱他「無辜」;人殺人為「神懲罰其他人」,請問令高堂生你,算否神賜你生命?請問令師尊教閣下認字,算否神啟蒙你?把一切不好的歸給神,好的歸自己,閣下這種雙重標準又和基督徒何分別之有?
=====================
:lol 我說的是姦夫淫婦所生的所羅門竟反而作王

至於大衛兒子在城裡姦污妹子,又不肯娶為妻,這不是耶和華一手安排的懲罰嗎?

這不是超變態的神嗎?









    大衛不是沒罪然後有替死鬼,這不是擺明支持大衛姦淫的行為嗎



大衛自己受了罪的刑罰,上面說過了。

    不管他幹錯什麼,大衛自身都沒事
    看來不懂邏輯的教徒真多



少年被王追殺後老來被自己所愛的兒子追殺以致需出宮逃難、妻女光天被人淫、自己兒子s死於自己兒子及兵馬,你仍可叫「自身都沒事」。
香港法律,印偽鈔者坐牢,不用收偽鈔;車撞死人者,不用捱車撞;隨地吐痰者,不用被人在自己身上或家中吐痰;欺詐者不用被騙,想來閣下眼中應是萬二分不公的。Be Civilized!!誰說報應的公平性在於對等報應?再說神在報應中仍已聲明對等的部分。「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 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如此報應,還叫支持,我實在懇請閣下以行動去示範,因為在閣下眼中,大衛似乎在整件事中還有賺!

==============
:lol 是喔報應的公平性不在於對等報應,
所以你是讚成你兒子偷人老婆,然後你受報應而中風,
你老婆搞外遇,神報應她讓你被人雞姦,以羞辱你老婆
你女兒印偽鈔,而你被人抓去關才對?
有車撞死你兒子,抓車子去關就好?
.............

看來基督徒認為幹壞事都不用得報應,罰的都是別人最好







    是呀,下次基督徒若不幸生個殘障或殺人的,就得感謝他的神恩賜他們的公平吧
    以大衛的行為為例,報應誰了?
    看來因他惡行而受害被強姦的人,也要感恩神給她被強姦的機會了!
    神的公平?大概神放個屁信徒也硬要說是香的



>>>>我唯有請看來孤陋寡聞的閣下,看看廖啟智陳敏兒和諾諾的見證了。還有謝婉憫杏林子的你要不要看?

是喔,是杏林子這些人的老爸還是老媽或祖父幹過什壞事,受報應成殘障?還值得這麼宣傳要作秀?




    基督徒談到壞人或貪慾就推說這都不是神造的錯,但明明耶和華自已講說惡人都是他特造的,難道貪心不足就不是他造成的,那是從那來的?
    難道是人造的?人也可創造,那看來基督徒的神造萬物都是扯蛋

    反正千錯萬錯都是人的錯,被姦淫也是受害人的錯

    過去不禁一夫多妻可妻妾成群?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
    而後來禁,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錯了?



天使和人都是神造的,後來天使長驕傲抵擋神就淪為魔鬼,聖經早說他說謊是出於他自己;後來人被罪和私慾誘惑變成罪人惡人。你要因人「自己」把持不住就賴神,根本就是卸責。人造「貪心」和神造「天地萬物生靈永恆」蚊牛之比閣下也可視為同等,閣下強詞奪理之能亦屬甚高。
=================
:lol
常見自已惡搞。素行不良,性情古怪的老板或父輩不自檢討,反怪兒子部下不孝不忠,這世上也多所見,
若說自已造電腦搞程式,結果有些程式變成病毒反而讓自已的電腦時常當機是不是自已無智?




被姦淫是否害人的錯這妖論是你自己說的,聖經無此說法。

過去一夫多妻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現今不是。
正如現今回家開空調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過去不是。
================

:lol看來聖經已變成閣下你說的才是




    這可不是什低級反基邏輯,基督徒也不用低級逃避,反正一定要面對的,
    這是一種批判任意殺人強姦的邪神,
    是否有資格當正神被人敬拜的問題,以免更多人受害

    若是被人強暴還要感謝強暴犯,那真可悲的


我再說一次。是十分低級的反基邏輯,你有興趣自己去問檢控官和律師如何把指控成立。
================

:lol 我現在就是在檢控這書是聖經還是有問題的神經聖書呀!

這麼怕人檢驗與討論嗎?建議你去非洲住好了

真是十分低級的護基邏輯
作者: 666    時間: 2012/2/9 03:03

>>>可能你仍未清楚討論焦點。
我不是跟你論佛祖是否有神力,
我是跟你說因何佛祖做的, 不做的都是智慧,
但落到耶和華去做, 或不做。。就是殘忍, 不公, 無能呢?
============
這不能怪罪別人呀,自已話全能全知,佛陀可沒這麼講要是他老人家講了,我也會罵的!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9 03:11

佛陀可沒這麼講要是他老人家講了,

666 發表於 2012/2/9 03:03


那佛陀的弟子要檢點下囉, 勿將祖師爺的教導扭曲神化.
想不到佛陀的教導, 落到第一代弟子阿難身上便開始走樣了, 佛陀在涅槃淨土也不冥目, 放不下.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9 03:20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9 03:22 編輯
看來基督徒認為幹壞事都不用得報應,罰的都是別人最好

666 發表於 2012/2/9 02:59


好明你就脫唔開佛教的果報觀念.
惡報一定會報在犯罪者身上嗎?
你睇下呢個社會就知唔係哩.
你犯罪, 可以是便人受罪咋.

佛教就係諗唔通呢點, 於是就話是受罪者的前生, 前前生, 大前前生種下的惡因喎.......你講哂哩, 都無從䅲考哩.

相比, 耶和華就講得貼現實好多: 你犯罪, 由我來受罪., 我背負你的痛苦.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9 03:28

這不能怪罪別人呀,自已話全能全知,佛陀可沒這麼講要是他老人家講了,我也會罵的!

666 發表於 2012/2/9 03:03


大慈大悲既我, 明白我犯罪, 會有人受苦, 苦處我揹不來, 不如少一些犯罪.

大慈大悲既你, 以為一人做事一人當, 犯了罪都報在你自己身上呀, 一力承擔呀? 於是唔怕衰呀?

真係....高低立見囉!
作者: 沙文    時間: 2012/2/9 04:29

回復 31# beebeechan
您對佢太冇信心啦。
幾大罪佢都揹得起嘅,放心同神父一齊犯啦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9 06:37

回復  beebeechan
您對佢太冇信心啦。
幾大罪佢都揹得起嘅,放心同神父一齊犯啦 ...
沙文 發表於 2012/2/9 04:29


人地唔識自己回咩, 使乜你代勞先?
個屎塔都唔係你坐開既
叻唔切, 小得少
作者: 沙文    時間: 2012/2/9 07:24

回復 33# beebeechan

公厠係人人都坐得嘛。占仔坐下、您又坐下、今輪到我坐咯。占仔都承認自己之九噏啦,再不敢有嚴厲說法啦,冇理由您唔得嘛。
見您對主耶穌嘅死理解錯得咁離譜,我一番好意對您循循善誘啫

其實,橫豎主耶穌都已經為您嘅罪死卵咗嘞,咁您犯嘅罪愈少,就令佢嘅死愈冇價值。所以,應該儘量犯多點罪來令佢死得其所。

神父對此理解就啱嘞: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 ... d=339986&id=3&id2=2
作者: 沙文    時間: 2012/2/9 07:44

過去一夫多妻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現今不是。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2/8 06:58

gay督徒常提供失實資料誤導版友, 又一例證。

其實現今實行一夫多妻之地方有大把,絕非什麼所謂「現今不是」。
http://en.wikipedia.org/wiki/Legal_status_of_polygamy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9 08:06

回復  beebeechan
公厠係人人都坐得嘛。占仔坐下、您又坐下、今輪到我坐咯。

沙文 發表於 2012/2/9 07:24


咁你老婆隻鞋係咪人人都插得入去架?
占仔隻腳插下, 我隻腳仔又插, 然後先輪到你呀?
有d野係唔可以分既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9 08:14

回復  beebeechan
其實,橫豎主耶穌都已經為您嘅罪死卵咗嘞,咁您犯嘅罪愈少

沙文 發表於 2012/2/9 07:24


耶穌為你贖回亞當替你犯了的罪
無話贖回由你所犯的罪, 如口臭, 誹謗, 口淫, 人獸......呢d由你自己攪掂.
作者: 沙文    時間: 2012/2/9 08:29

回復 36# beebeechan

您同占仔都慣著女裝鞋嘅咩?估唔到夭主教同抗議教有mutual 癖好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9 08:41

回復  beebeechan

您同占仔都慣著女裝鞋嘅咩?估唔到夭主教同抗議教有mutual 癖好 ...
沙文 發表於 2012/2/9 08:29


我無話我會插你老婆隻鞋, 我無你咁隨便濫插
係你以為擺出黎就插得唶.
作者: 沙文    時間: 2012/2/9 09:07

您唔想插就唔會問嘅。
作者: 啤酒狂人    時間: 2012/2/9 09:09

你想坐邊個位?
醉酒佬? 或是能顯神通來逃命的路人甲?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2/8 23:26


當然兩個位都唔坐,甘做人好苦。
作者: 沙文    時間: 2012/2/9 09:11

耶穌為你贖回亞當替你犯了的罪
無話贖回由你所犯的罪, 如口臭, 誹謗, 口淫, 人獸......呢d由你自己攪掂.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2/8 16:14


咪傻啦,冇可能嘅。
若是耶穌為我贖回亞當替我犯了的罪,咁聖教會必會在耶穌受難日之前特設一節日,由女教友餵生果畀男人食以作紀念,咁「亞當替我犯了罪」同「耶穌為我贖回亞當替我犯了的罪」兩件事才有connection咖嘛。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9 10:25

若是耶穌為我贖回亞當替我犯了的罪,咁聖教會必會在耶穌受難日之前特設一節日,由女教友餵生果畀男人食以作紀念,咁「亞當替我犯了罪」同「耶穌為我贖回亞當替我犯了的罪」兩件事才有connection咖嘛。

沙文 發表於 2012/2/9 09:11


這是這個解釋人因何會傾向犯罪的原因.
你認為你自己都會做到不會罪咪得囉.
睇黎......你好難囉.
作者: 666    時間: 2012/2/9 14:15

>>>那佛陀的弟子要檢點下囉, 勿將祖師爺的教導扭曲神化.
想不到佛陀的教導, 落到第一代弟子阿難身上便開始走 ...

==============
佛陀1250弟子出個一、二個不肖的弟子這當然正常
那個耶穌才12 個弟子,就有一個猶太出賣他,當出事時其餘的弟子不是否認就是跑光了
至於耶和華更不要說了,立約後經常被猶太人背叛,而為此殺人放火
連萬能的神都會如此,佛陀又能怎麼辨呢
作者: 666    時間: 2012/2/9 14:50

>>>大慈大悲既我, 明白我犯罪, 會有人受苦, 苦處我揹不來, 不如少一些犯罪.

大慈大悲既你, 以為一人做事一人當, 犯了罪都報在你自己身上呀, 一力承擔呀? 於是唔怕衰呀?

真係....高低立見囉!

=========
確是高下立見!
反正只要信一個替人贖罪的神,就多多強姦、殺人放火、抓人為奴``````最後都沒罪
甚至可罪不上身像大衛王殺人老公偷人老婆,都可搞出所羅門王這類姦淫出來的榮光之子
更不要說後代有耶穌這類被神姦淫的子孫,最美妙的是可 榮登神的祖先哩
作者: 666    時間: 2012/2/9 15:02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9 15:45 編輯

>>>好明你就脫不開佛教的[那/果]報觀念.
惡報一定會報在犯罪者身上嗎?
你看下這個社會就知不是哩.
你犯罪, 可以是便人受罪罷了.
==========

所以佛教要講因緣呀,既然知自已犯罪,會終身受良心折磨,也會隨時受罰,
也可以讓許多無辜者受害,那自會不去想犯罪,

那個你老祖宗亞當最初就沒想到這點了,一些神棍拿這塊石頭放在你們 腦袋中
再收十一奉金,這種生意真好賺



>>>佛教就是想難道[這/呢][怎麼/點], 於是就話是受罪者的前生, 前前生, 大前前生種下的惡因噢.......你講[了/完]哩, 都無從䅲考哩.

佛教講前世不是講前生,世是時間,前一秒犯罪就是前世,後一秒被人抓到送官判刑,就是果報
基督教講前世輪迴的教派什麼溫里多教派的?早就被砍殺光了

>>相[給/比], 耶和華就講得貼現[一定/實]很多: 你犯罪, 由我來受罪., 我背負你的痛苦.
==========
我問你好了殺了六百多萬人信基督教能贖罪的殺人魔希特勒是不是現或將來,必坐在耶穌右側,無罪享福呢?

那些信猶太教的600萬被姦殺的猶太人,死後上天堂看到希魔大概會想說,為何當初不學古代猶太人與希魔多多姦殺別人呢!
作者: 666    時間: 2012/2/9 15:09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9 15:20 編輯

轉貼一則:脫褲子放屁


基督教不承認因果,為什麼上帝要釘死兒子流血才能贖罪
2008-5-16 08:46
提問者:xgsgogogo | 瀏覽次數:1148次

有犯罪之因,才有受罪之報,竟然沒有因果,上帝把罪免了不就得了,還幹嘛要刺死兒子流血,難免有做秀之嫌.
作者: ali    時間: 2012/2/9 20:40

本帖最後由 ali 於 2012/2/9 21:52 編輯

quote:“你係咪蠢到連[引用]功能都未曉點用?”

唔系我嘅问题,阿抽都解释唔到!

讲翻『对号入座』,你又点会写论文丫!只系有人好钟意写长篇大论,讲完都唔知UP乜,所以我提醒吓姐。点知你一屁股就嘚落嚟!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9 22:46

quote:“你係咪蠢到連[引用]功能都未曉點用?”

唔系我嘅问题,阿抽都解释唔到!
.
ali 發表於 2012/2/9 20:40


真係幾無能下囉.
作者: jimmychauck    時間: 2012/2/10 00:58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12/2/10 01:05 編輯

回復 27# 666
基督徒真可怕,竟能將正當被娶為妻與被強迫為妻視為一同
要是你被殺死,你女兒在非自已意願下還被人強迫為妻,被姦淫後你還會說這不是被強姦與姦淫嗎,這合法理嗎?
若是的話,我看你該去看精神科了
正當的人會有這種姦淫別人女兒為妻的想法與作為嗎!不是不合法理的淫念不然是什麼,難道是正念?
看來喜歡偷換及混淆概念應是閣下吧


士師記最後一句,已經說明全部示羅基列雅比的作為都是神認為是錯的。是聖經記載了以色列人的劣行,再加以批評。聖經也不鼓勵你如此行。
你硬要解聖經是很支持這樣做的話,按閣下的邏輯,報導D&G被影相的文匯報並批評網民滋事,代表文匯報是支持此行為的的;報導中電加價的蘋果並批評電力公司謀暴利,代表蘋果是支持此行為的的。
讀書竟連這麼重要的主軸都誤解,足見你刻意誤解或誣陷,或閱讀理解能力不強。

神又嚴嚴吩咐「不可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攙雜。」(約二三)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these nations who still are living among you; let not their gods be named by you or used in your oaths; do not be their servants or give them worship:
基督徒胡亂翻譯又亂解又增一個,那來講不可與外邦女子攙雜?不過是叫他們不要與這些留在其中生活的民族所拜的神有關吧!


申 7:3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稍讀聖經或聖經對以色列諸王娶妻的記載,都可知你的理論實為垃圾。
足見你刻意誤解或誣陷,或閱讀理解能力不強。

還真好笑,申命記二十二章沒叫殺人
但申命記第七章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


滅絕淨盡也可娶為妻?天下奇聞,閣下可學阿凡奇炒豆吃下肚後播種。
足見你刻意誤解或誣陷,或閱讀理解能力不強。

神禁止以色列人娶異教女子??


申7:3 明明禁了,你舉多少個人的例子也是沒用。以撒娶妻時以色列也未生(教會你了,以撒是以色列的父親),摩西娶妻時律法仍未有,閣下所引例子,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足見你刻意誤解或誣陷,或閱讀理解能力不強

以色列早就不是什純種民族,就像以前自已拜石頭,卻嘲笑別人拜偶像一樣,不過都是自打嘴吧,自找難看而已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

更不要說摩西這些人了,就是以耶穌的祖譜來看
耶穌的家譜中有五個女人:他瑪氏(太1:4)、喇合氏(太1:4)、路得氏(太1:5)烏利亞的妻子 (太1:6),除了馬利亞外,其餘的四個女人,都是外邦人

神禁了就禁了,人娶多少個,神也是禁了,你強詞奪理也沒用。神禁了,人娶了,與神無尤。(不過按照閣下什麼都抵賴神的性格,大是有尤的)

是喔!專找些無辜的替死鬼處罰,也算是施行報應的公義的神?
這些替死鬼是要怎來感受你們神的豐盛的恩慈??又為何該要忍耐悔改???
你搞外遇,結果你女兒得愛茲病死了,這叫公義,這叫誰得報應?誰得恩慈??
是不是耶和華的電腦中病毒跳機了


羅2: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神早言明報的時間,你卻硬要執著即時、生時,你自己去找神理論吧。你要在沒有其他資料下從聖經解得神殺人,又不肯認同聖經說神報應的時間,就是曲解、偏讀聖經了。

原來有人犯罪,被除罪後,他的兒女太太被規畫要受罪~~神讓他的兒女間~~~~搞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
     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又還會刑罰孫子輩耶穌再加始祖亞當的罪, 而當事人卻活的好好的,這叫嚴嚴的加倍報在大衛身上???這種邏輯真是只有基督教才生的出


這叫牽連,不叫神使。老爸爛賭,阿仔讀書不成被虐童年陰影被人追債全家拮据;阿媽偷漢,家庭破碎阿女冇安全感四出尋慰藉珠胎暗結,此等時事新聞閣下都未見過?牽連有何奇?

你兒女間搞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你毫不心痛,這就正正叫神經病。

你不信聖經所載神的審判,不信聖經所載神把罪報在耶穌身上,信什麼聖經所載大衛卻活的好好的?你無視大審判,等於不認同聖經最基本的事,和人討論什麼聖經?

我說的是姦夫淫婦所生的所羅門竟反而作王

你早說大衛兒子是無辜,為何又把大衛及拔示巴之辜怪他頭上?

至於大衛兒子在城裡姦污妹子,又不肯娶為妻,這不是耶和華一手安排的懲罰嗎?
這不是超變態的神嗎?


還是什麼人的罪都怪神頭上,早已指出你的態度。

大衛不是沒罪然後有替死鬼,這不是擺明支持大衛姦淫的行為嗎

叫牽連,大衛沒有死嗎?現在千多歲嗎?

不管他幹錯什麼,大衛自身都沒事

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只要你自身沒事就好,對不?我搶你老婆仔女屋契銀行存款,賣你去非洲做黃奴,你自身沒事就好了,對吧?

看來基督徒認為幹壞事都不用得報應,罰的都是別人最好


我沒有說過,是香港法律說你不用受對等報應,你不必迴避,我現在問你,你覺得香港法律這樣公平嗎?請答。

是喔,是杏林子這些人的老爸還是老媽或祖父幹過什壞事,受報應成殘障?還值得這麼宣傳要作秀?

約九:2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是跟你說明,基督徒藉神的恩典,在極度的苦難和看似不公中仍可比別人更有生命力地渡過,不以神少給他為不公平,勝過閣下等樣樣只懂喊叫不公,無力平心靜氣過活的人。

我現在就是在檢控這書是聖經還是有問題的神經聖書呀!
這麼怕人檢驗與討論嗎?建議你去非洲住好了
真是十分低級的護基邏輯


那麼我們現在運用法律原則吧,疑犯被判前假定無罪,閣下狀告耶神強姦猶太家的馬利亞,相煩援引刑事條例12x~13X或其他法律,提供時間地點證據construct case吧。
刑事條例條文

你construct不了,代表你告不入,低級反基邏輯。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0 01:33

我問你好了殺了六百多萬人信基督教能贖罪的殺人魔希特勒是不是現或將來,必坐在耶穌右側,無罪享福呢?

666 發表於 2012/2/9 15:02


希特拉會坐在耶穌的右邊享福?
是有憑據的話, 或只是你白痴狗翕?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0 01:43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10 02:07 編輯
佛陀1250弟子出個一、二個不肖的弟子這當然正常

666 發表於 2012/2/9 14:15


嗯....
全球有超過40萬個神父,
給你找到十幾個有醜聞犯錯的就不正常, 好大件事咁既?

按你的比例, 每1250個弟子, 出一個壞的,
那400000個神父, 要出320個壞的才與佛子打個平手唶.
(你貼的天主教神父醜聞, 尚差好遠才湊足320這個數囉....有些醜聞是基督教的, 那條數又要另計囉....因為尚未計牧師的數目.)

由你開始貼基教醜聞以來, 都未夠廿宗, 基教嬴哂囉.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0 02:13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10 02:15 編輯
>>>
佛陀1250弟子出個一、二個不肖的弟子這當然正常

666 發表於 2012/2/9 14:15



你又真係不熟讀佛經哩.
經書說提婆達多領導五百位出家人造反佛教, 另立僧團, 守五法.

1250個弟子中, 有500人造反背叛了, 比例可不少耶? (40% 壞份子,!!! 奧賣葛!)

在400000個神父中, 要有160000個壞份子才與佛子打平手,
天主教大比數勝出哩!!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0 02:32

那個耶穌才12 個弟子,就有一個猶太出賣他,當出事時其餘的弟子不是否認就是跑光了
.
666 發表於 2012/2/9 14:15


耶穌受難當日離開耶穌的門徒, 後來都一一回來, 畢生為耶穌作証, 十一個都殉道, 只一個是正常老死.

看看佛子這邊......歷史告訴我們, 當回教徒來到印度時, 原有的佛子個個棄佛從回, 保命要緊, 佛教從此在印度衰微, 到今日爛船都無一分釘.

基教.....又勝一局!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0 21:13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10 21:15 編輯

>>>耶穌受難當日離開耶穌的門徒, 後來都一一回來, 畢生為耶穌作証, 十一個都殉道, 只一個是正常老死.
看看佛子這邊......歷史告訴我們, 當回教徒來到印度時, 原有的佛子個個棄佛從回, 保命要緊, 佛教從此在印度衰微, 到今日爛船都無一分釘.
基教.....又勝一局!
=====================
真可憐,這些可悲的門徒當先生有難時,背叛的背叛,逃的逃,不認得不認,什麼醜相都現出來了,
當先生的無能此時也就顯現出來了,畢竟只是江湖騙子也沒德性。
其實當初這些人本是看在這邪穌會搞些巫術把戲,也可學會不入流密醫騙人的技倆,所以才跟隨
一般而言釘十字架是要六天後才會死,但這搞同性戀慣了的耶穌,身體太弱支撐不到三天就休克了,竟被認為是死了。
不過還算幸運,因士兵趕回家過節,所以才放任他去埋葬,據學者說,因他只是暫時性休克,而不是死,才會復活。
結果這些蠢信徒竟以為他真的有死裏復活的本事,個個又厚顏無恥回來了,當然這神棍耶穌也知要逃離這些出賣又不忠他的門徒,
只好立即逃跑了,假說乘雲上天堂了,結果至今一些更笨的,竟相信這鬼話還以為真能死而復活,真是以盲引盲。笨笨相連。更不要說那些最早枉死的門徒了。


>>>當回教徒來到印度時, 原有的佛子個個棄佛從回, 保命要緊, 佛教從此在印度衰微, 到今日爛船都無一分釘.

笑死人了,可見你很無知,回教還沒到印度時,佛教已遭印度教的殘殺逼害,回教來了是連和尚寺廟都逼害,何來棄佛從回的鬼話,佛教現漸復興已佔印度人口近1%,而基督教當年用騙的,在英國殖民印度時騙那些賤民說信基督教可改變身份,又可得禮物(即收買),結果搞了百年那些信徒才知受騙。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0 21:45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10 21:47 編輯

>>>你又真係不熟讀佛經哩.
經書說提婆達多領導五百位出家人造反佛教, 另立僧團, 守五法.
1250個弟子中, 有500人造反背叛了, 比例可不少耶? (40% 壞份子,!!! 奧賣葛!)

在400000個神父中, 要有160000個壞份子才與佛子打平手,
天主教大比數勝出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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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你對佛教無知,還真的哩,早說過佛經的500只是比喻,不是真的有500 人
如「阿闍世日日將從五百乘車,朝暮問訊提婆達多,並供養五百釜飲食」
再笨也知這些所謂的500 是形容詞而已

提婆達多索眾不成後心懷嫌恨,舍利弗、目犍連帶領跟隨提婆達多的五百比丘重返回佛所,提婆達多生怨,慫恿阿闍世王子禁錮其父,自立為王。遂有刺客殺佛、推石壓佛、狂象害佛、爪毒傷佛、拋車擊佛等害佛惡行。並因阿闍世王日漸疏遠,斥責、反毆打蓮華色比丘尼致死。
壞份子只有這提婆達多,其他的只是道不同不相為謀,蠢些而已!
可不像天主教的神父竟有5%是姦淫兒童的壞份子
所以不要自作聰明,也不要自取其辱
昨天天主教開大會,來自非律賓的大主教就說天主教神父在亞洲幹壞事的醜聞還沒爆開,大家就等著瞧好了!
Bishop warns of priest sex abuse cases in Asia
February 09, 2012|Nicole Winfield, Associated Press

      
A top Asian church official told a Vatican-backed conference on fighting priestly sex abuse Thursday that a culture of silence prevalent on the continent has kept many victims from coming forward, as concerns rise that Asia may be the next ground zero in the abuse scandal.

Monsignor Luis Antonio Tagle, archbishop of Manila, Philippines, said deference to church authorities in places like the overwhelmingly Roman Catholic Philippines may also have contributed to keeping a lid on reports. He said more and more victims have come forward in the past five years in the Philippines, but that incidents of priests keeping mistresses still far outpace reports of priests preying on children.


  

Tagle addressed the conference, which is aimed at helping bishops and religious superiors around the world craft guidelines on how to care for victims and keep abusers out of the priesthood. The Vatican has set a May deadline for the policies to be submitted for review.

Tagle’s presentation made clear that the sex abuse scandal — which first erupted in Ireland in the 1990s, the United States in 2002, and Europe at large in 2010 — hadn’t yet reached Asia. But the concern is very real that it might: In November, the federation of Asian bishops’ conferences said the church has to take “drastic and immediate measures’’ to contain the problem before it gets out of hand.

“Though the issue of the child abuse crisis has yet to come into the open in the societies of Asian countries, as it has happened in the West or in other continents of the world … it appears it will not be too late before it might come to (a) similar situation in Asia,’’ the federation said in announcing a seminar in November to bring bishops up to speed about the problem.

Tagle said he didn’t know if the steady increase in victims coming forward over the last five years is “a prelude to an explosion,’’ but he acknowledged that the reported cases are probably a fraction of the total.

“How Asians normally respond to an embarrassing situation is to preserve one’s dignity, to preserve one’s honor. Usually that takes the form of silence,’’ he told reporters. “It’s not because the person doesn’t want to share it, but that by divulging everything, the little bit of honor that is left in me will be taken away from me.’’

He said mandatory reporting laws, which would compel bishops or religious superiors to report accusations of abuse to police, would be “difficult culturally’’ to swallow in many Asian countries where victims may prefer to seek justice discreetly, within the church’s own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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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66    時間: 2012/2/10 21:52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10 22:16 編輯

>>>希特拉會坐在耶穌的右邊享福?
是有憑據的話, 或只是你白痴狗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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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當然,不然信耶穌,不能得救,會下地獄?
耶穌不是來專救有罪的嗎,他最歡迎這種最大的惡棍了,
這種大罪人當然是最優先得救呀
當然他坐右邊不然坐他的頭頂上?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0 22:13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10 22:15 編輯

>>>嗯....
全球有超過40萬個神父,
給你找到十幾個有醜聞犯錯的就不正常, 好大件事咁既?

按你的比例, 每1250個弟子, 出一個壞的,
那400000個神父, 要出320個壞的才與佛子打個平手唶.
(你貼的天主教神父醜聞, 尚差好遠才湊足320這個數囉....有些醜聞是基督教的, 那條數又要另計囉....因為尚未計牧師的數目.)

由你開始貼基教醜聞以來, 都未夠廿宗, 基教嬴哂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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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皮真厚 喔!
光波士頓教區就抓到159個淫虫
當然許多已死的淫鬼沒算在內

159 Catholic Priests From Boston on Sex Abuse List

http://www.christianpost.com/new ... x-abuse-list-54572/

超過350名的愛爾蘭神父可能被提告性侵兒童

Up to 350 Irish priests were likely accused child abusers

http://www.irishcentral.com/news ... sers-134769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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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新教牧師性侵人數你們是輸人家啦,要加油喔!只是他們會先用錢買保險快速解決,人家比較聰明,不像你們這麼蠢

美國基督教牧師每年性侵未成人信徒人數不輸天主教神父與修女

天主教自2002 年起爆發神職人員大量性侵美國未成年信徒,光神父就有6000多人犯案,被害人無以計數

迄今又陸續在歐洲澳洲及各大洲發現性侵信徒的情形,更加嚴重,神職人員被控性侵信徒約數十萬,還繼續被發現及控告中。

相較於天主教神父修女的性侵醜聞上報率,基督教牧師似乎少許多,但今日有保險公司報告指出,其實基督教牧師的性侵事件並不少於天主教,報導如下!

現有三家美國保險公司的報告指出,他們三家保險公司每年要處理美國基督(新)教牧師性侵未成年人案達260 ~333件

2011年3月22日

三家保險公司~:教會互助保險有限公司,GuideOne保險有限公司和Brotherhood互助保險有限公司,是美國大多數基督教教會投保保險的主要的公司,依他們三家公司的數據,多年來每年約有260或333個未滿18歲的年輕人遭受牧師、教會工作人員,志工或組織成員性侵害。消息自: pinoyexchange.com

新教的人數只能概括,因為教派不像天主教教會那麼集中,事實上,許多會堂成員是獨立的,這使得報告不容易收集。

最大的教會互助保險公司(Church Mutual Insurance Co),報告說在過去的十年,他們公司每年平均要處理約100件涉及性侵未成年人的案子。

客戶規模只有教會互助保險公司一半的 GuideOne保險公司說,過去二十年他們每年平均要處理160 件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 另兄弟互助保險公司說過去十五年來每年平均要處理73件兒童性侵和其他不當性行為問題。

不過,兄弟互助公司沒指明不滿18 歲的受害人數目,所以無法精確的加入計算在未成年受性侵人數內。

GuideOne 保險公司損害賠償總法律顧問兼高級副總裁湯姆法爾Tom Farr說,大多數性侵個案,法庭會下令私下解決。

他說,賠償金可以從數百萬美元下降到只支付受害者法律顧問服務費用。

迄今新教教會所涉及的案件中,其中一個最大的調解案是德州前路德會牧師Gerald Patrick Thomas Jr陪審團判賠將近3700萬美元。另外早期處理有關Thomas案也花了額外費用3200萬美元

如果擔任專業神職的教牧~神父修女牧師都這德性,那一般信徒豈不更遭糕
以上統計的基督教牧師性侵案,光三家保險公司每年平均就達333件,其他的保險公司並未計算在內。若估算在內其與天主教幾乎不相上下,甚或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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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resstv.ir/usdetail/171218.html
US pastor admits sexually abusing boys
Tue Mar 22, 2011 5:20PM GMT
A former youth pastor arrested in Iowa on 60 counts of suspicion of sexual exploitation allegedly told teenage boys he was trying to help them gain "sexual purity in the eyes of God."
Thirty-one-year-old Brent Girouex, a former youth pastor at Victory Fellowship Church in Council Bluffs, turned himself in to the police in February after four young men came forward with allegations against him, The Daily Nonpareil reported.
Girouex has been released on a $30,000 bond and is due back in court on April 21. If found guilty, he faces up to five years on each charge.

Court documents show Girouex told investigators he had sexual contact with a teenage boy 25 to 50 times over a four-year period, starting when the boy was 14-years-old. He allegedly told investigators that it was his duty as a youth pastor "to help [the teen] with homosexual urges by praying while he had sexual contact with him."

"In my line of work, I get to see the worst of the worst, and this is pretty bad," Pottawattamie County Attorney Matt Wilber told KETV. His office is working with the alleged victims.

At least eight people have come forward with accusations against Girouex, ranging in age from 14 to 23. Raw Story

FACTS & FIGURES
The three companies Church Mutual Insurance Co., GuideOne Insurance Co. and Brotherhood Mutual Insurance Co. that insure the majority of Protestant churches in America say they typically receive upward of 260 reports each year of young people under 18 being sexually abused by clergy, church staff, volunteers or congregation members. pinoyexchange.com

Protestant numbers have been harder to come by and are sketchier because the denominations are less centralized than the Catholic Church; indeed, many congregations are independent, which makes reporting even more difficult. pinoyexchange.com
The largest company, Church Mutual, reported an average of about 100 sex abuse cases a year involving minors over the past decade. GuideOne, which has about half the clients of Church Mutual, said it has received an average of 160 reports of sex abuse against minors every year for the past two decades. pinoyexchange.com
Brotherhood Mutual said it has received an average of 73 reports of child sex abuse and other sexual misconduct every year for the past 15 years. However, Brotherhood does not specify which victims are younger than 18 so it is impossible to accurately add that to the total cases. pinoyexchange.com
Tom Farr, general counsel and senior vice president of claims for GuideOne, based in West Des Moines, Iowa, said most abuse cases are resolved privately in court-ordered mediation. Awards can range from millions of dollars down to paying for counseling for victims, he said. pinoyexchange.com
One of the largest settlements to date in Protestant churches involved the case of former Lutheran minister Gerald Patrick Thomas Jr. in Texas, where a jury several years ago awarded the minister's victims nearly $37 million. Separate earlier settlements involving Thomas cost an additional $32 million. pinoyexchange.com

SM/KA/MMN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0 23:24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10 23:41 編輯

>>>基督徒真可怕,竟能將正當被娶為妻與被強迫為妻視為一同
    要是你被殺死,你女兒在非自已意願下還被人強迫為妻,被姦淫後你還會說這不是被強姦與姦淫嗎,這合法理嗎?
    若是的話,我看你該去看精神科了
    正當的人會有這種姦淫別人女兒為妻的想法與作為嗎!不是不合法理的淫念不然是什麼,難道是正念?
    看來喜歡偷換及混淆概念應是閣下吧



士師記最後一句,已經說明全部示羅列基雅比的作為都是神認為是錯的。是聖經記載了以色列人的劣行,再加以批評。聖經也不鼓勵你如此行。
你硬要解聖經是很支持這樣做的話,按閣下的邏輯,報導D&G被影相的文匯報並批評網民滋事,代表文匯報是支持此行為的的;報導中電加價的蘋果並批評電力公司謀暴利,代表蘋果是支持此行為的的。
讀書竟連這麼重要的主軸都誤解,足見你刻意誤解或誣陷,或閱讀理解能力不強。
==============
呵呵錯的??
我們查一下
士師最後一句是:
In those days there was no king in Israel: every man did that which was right in his own eyes.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做他們眼中認為對的事。

這那裏有閣下講的:『羅列基雅比的作為都是神認為是錯的。是聖經記載了以色列人的劣行,再加以批評。聖經也不鼓勵你如此行。』????
閣下扭曲的功力真高

我們再看看摩西的示範,殺光敵人,留下處女教人姦淫,耶和華有說摩西先知做錯嗎?

民數記 第三十一章
他們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與米甸人打仗,殺了所有的男丁
所以,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
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這些處女享用(當然是用來姦淫了)。(按一些翻譯聖經的,為怕姦淫用的醜事外掦,騙翻為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他的活命)
看英文就知原意
Now therefore kill every male among the little ones, and kill every woman that hath known man by lying with him.
But all the women children, that have not known a man by lying with him, keep alive for yourselves.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你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各族長,要計算所擄來的人口和牲畜的總數
又要從出去打仗所得的人口、牛、驢、羊群中,每五百取一,作為貢物奉給耶和華
於是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女人共三萬二千口,都是沒有出嫁的
人一萬六千口,從其中歸耶和華的,有三十二口

看來耶和華又可姦淫32 個處女了




   >>> 神又嚴嚴吩咐「不可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攙雜。」(約二三)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these nations who still are living among you; let not their gods be named by you or used in your oaths; do not be their servants or give them worship:
    基督徒胡亂翻譯又亂解又增一個,那來講不可與外邦女子攙雜?不過是叫他們不要與這些留在其中生活的民族所拜的神有關吧!



申 7:3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稍讀聖經或聖經對以色列諸王娶妻的記載,都可知你的理論實為垃圾。
足見你刻意誤解或誣陷,或閱讀理解能力不強。

=================
可憐喔!

再看看摩西娶外邦古實女子,批評這事的竟被耶和華處罰
『民數記 第十二章
And Miriam and Aaron spake against Moses because of the Ethiopian woman whom he had married: for he had married an Ethiopian woman.
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米利暗和亞倫因他所娶的古實女子這事就反對他』
結果呢!
『耶和華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
雲彩從會幕上挪開了,不料,米利暗長了大痲瘋,
有雪那樣白。亞倫一看米利暗長了大痲瘋,就對摩西說:我主啊,求你不要因我們愚昧犯罪,便將這罪加在我們身上。』

原來娶外邦女子才是正確的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0:00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11 00:03 編輯

>>>>  還真好笑,申命記二十二章沒叫殺人
    但申命記第七章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

滅絕淨盡也可娶為妻?天下奇聞,閣下可學阿凡奇炒豆吃下肚後播種。
足見你刻意誤解或誣陷,或閱讀理解能力不強。

====

說你有夠蠢的,滅絕淨盡當然是指軍隊及其他一切不要的,處女那有不要的!
耶和華還分到32 個處女哩







    神禁止以色列人娶異教女子??



申7:3 明明禁了,你舉多少個人的例子也是沒用。以撒娶妻時以色列也未生(教會你了,以撒是以色列的父親),摩西娶妻時律法仍未有,閣下所引例子,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足見你刻意誤解或誣陷,或閱讀理解能力不強。

    以色列早就不是什純種民族,就像以前自已拜石頭,卻嘲笑別人拜偶像一樣,不過都是自打嘴吧,自找難看而已
    如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

    更不要說摩西這些人了,就是以耶穌的祖譜來看
    耶穌的家譜中有五個女人:他瑪氏(太1:4)、喇合氏(太1:4)、路得氏(太1:5)烏利亞的妻子 (太1:6),除了馬利亞外,其餘的四個女人,都是外邦人


神禁了就禁了,人娶多少個,神也是禁了,你強詞奪理也沒用。神禁了,人娶了,與神無尤。(不過按照閣下什麼都抵賴神的性格,大是有尤的)
==============

怪了要是禁了,怎麼大衛王一點事都沒有?
還有娶了外邦人的,及其子女都要砍殺的
這個耶穌也該砍殺的

不是有命令說
民15:31 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是不是耶和華腦袋有問題得了痴呆症,前言不對後語。言行不一,忘了殺大衛王?而歸罪他的家人

不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嗎?

還是講是一,做又是一?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0:08

臉皮真厚 喔!
光波士頓教區就抓到159個淫虫

666 發表於 2012/2/10 22:13



哈....159個, 又是否只是個形容詞呀?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0:09

我說你對佛教無知,還真的哩,早說過佛經的500只是比喻,不是真的有500 人
如「阿闍世日日將從五百乘車,朝暮問訊提婆達多,並供養五百釜飲食」
再笨也知這些所謂的500 是形容詞而已

666 發表於 2012/2/10 21:45


...嗯....500是形容詞耶?
那是形容多, 還是少呢?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0:10

其實當初這些人本是看在這邪穌會搞些巫術把戲,也可學會不入流密醫騙人的技倆,所以才跟隨
一般而言釘十字架是要六天後才會死,但這搞同性戀慣了的耶穌,身體太弱支撐不到三天就休克了,竟被認為是死了。
不過還算幸運,因士兵趕回家過節,所以才放任他去埋葬,據學者說,因他只是暫時性休克,而不是死,才會復活。
結果這些蠢信徒竟以為他真的有死裏復活的本事,個個又厚顏無恥回來了,當然這神棍耶穌也知要逃離這些出賣又不忠他的門徒,
只好立即逃跑了,假說乘雲上天堂了,結果至今一些更笨的,竟相信這鬼話還以為真能死而復活,真是以盲引盲。笨笨相連。更不要說那些最早枉死的門徒了。

666 發表於 2012/2/10 21:13


呵..呵
要我跟你一堆廢幻想來辯論?
你省回哩.

不如你說耶穌無復活, 是一隻外星人太空船接回了耶穌, 回到銀河系X245Wsj99星去了.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0:12

結果至今一些更笨的,竟相信這鬼話還以為真能死而復活,真是以盲引盲。笨笨相連。

666 發表於 2012/2/10 21:13



你不是不信鬼話, 只是不信基督教的事, 佛教中的鬼話你卻信到足哩.
我日日在批你的, 正是這個.
女人用肋旁生仔....你都可以信咯......仲有乜你係可以不會信呢?
只是不想信而已.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0:12

159 Catholic Priests From Boston on Sex Abuse List
Up to 350 Irish priests were likely accused child abusers
666 發表於 2012/2/10 21:13


乜未審便給先定罪耶?
文革時期咩?


當然許多已死的淫鬼沒算在內

當然是指控死人好哩, 死人不會說話嘛.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0:13

>>>基督徒真可怕,竟能將正當被娶為妻與被強迫為妻視為一同
    要是你被殺死,你女兒在非自已意願下還被人 ...
666 發表於 2012/2/10 23:24


你怎証明這些女子是非自已意願下與以色列男子成婚先?
你都幾一廂情願地來作故仔.

是否將這400個俘虜也一起殺掉, 便合你心意了?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0:14

看來耶和華又可姦淫32 個處女了
.
666 發表於 2012/2/10 23:24


我睇到的, 是你淫性畢現.
所有處女落到你手上, 可任由你處置時, 你只是想到「姦淫」之....呵呵
(食色...性也耶?)

處女, 不姦之仲有無其它用途呢?
(不姦, 咪好浪費囉....是嗎??? )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0:36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11 00:42 編輯

>>>是喔!專找些無辜的替死鬼處罰,也算是施行報應的公義的神?
    這些替死鬼是要怎來感受你們神的豐盛的恩慈??又為何該要忍耐悔改???
    你搞外遇,結果你女兒得愛茲病死了,這叫公義,這叫誰得報應?誰得恩慈??
    是不是耶和華的電腦中病毒跳機了



羅2: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神早言明報的時間,你卻硬要執著即時、生時,你自己去找神理論吧。你要在沒有其他資料下從聖經解得神殺人,又不肯認同聖經說神報應的時間,就是曲解、偏讀聖經了。

    原來有人犯罪,被除罪後,他的兒女太太被規畫要受罪~~神讓他的兒女間~~~~搞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
         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又還會刑罰孫子輩耶穌再加始祖亞當的罪, 而當事人卻活的好好的,這叫嚴嚴的加倍報在大衛身上???這種邏輯真是只有基督教才生的出



這叫牽連,不叫神使。老爸爛賭,阿仔讀書不成被虐童年陰影被人追債全家拮据;阿媽偷漢,家庭破碎阿女冇安全感四出尋慰藉珠胎暗結,此等時事新聞閣下都未見過?牽連有何奇?
================

怪了,難道老爸無故殺人,不判罰老爸而竟判兒子要坐牢或被殺,老媽偷漢,女兒被判被人輪姦,也合公義的牽連
奇怪的是那些號稱基督教的國家,怎不立法學聖經真理,不可罰當事人,而罰他的家人呢?



你兒女間搞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你毫不心痛,這就正正叫神經病。

>>>>你不信聖經所載神的審判,不信聖經所載神把罪報在耶穌身上,信什麼聖經所載大衛卻活的好好的?你無視大審判,等於不認同聖經最基本的事,和人討論什麼聖經?
=============

我看你搞錯地方了,這裏是離教之家哩!





    我說的是姦夫淫婦所生的所羅門竟反而作王


你早說大衛兒子是無辜,為何又把大衛及拔示巴之辜怪他頭上?

    至於大衛兒子在城裡姦污妹子,又不肯娶為妻,這不是耶和華一手安排的懲罰嗎?
    這不是超變態的神嗎?



還是什麼人的罪都怪神頭上,早已指出你的態度。

    大衛不是沒罪然後有替死鬼,這不是擺明支持大衛姦淫的行為嗎


叫牽連,大衛沒有死嗎?現在千多歲嗎?
===========
那個不死呀,耶穌都死在十字架,死是罰罪的話,我看大家都來犯罪算了



    不管他幹錯什麼,大衛自身都沒事


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只要你自身沒事就好,對不?我搶你老婆仔女屋契銀行存款,賣你去非洲做黃奴,你自身沒事就好了,對吧?
============
看來你很激動喔!天冷小心不要氣腦,你沒事吧!



    看來基督徒認為幹壞事都不用得報應,罰的都是別人最好



我沒有說過,是香港法律說你不用受對等報應,你不必迴避,我現在問你,你覺得香港法律這樣公平嗎?請答。

========

怪怪,討論聖經,你想拿香港法律相對應,香港法律有說老爸犯罪,要處罰他的家人嗎,
老爸外遇要處罰全家子女、太太讓他們家不像家嗎?
然後外面偷生的孩子,反當家作主嗎




    是喔,是杏林子這些人的老爸還是老媽或祖父幹過什壞事,受報應成殘障?還值得這麼宣傳要作秀?


約九:2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是跟你說明,基督徒藉神的恩典,在極度的苦難和看似不公中仍可比別人更有生命力地渡過,不以神少給他為不公平,勝過閣下等樣樣只懂喊叫不公,無力平心靜氣過活的人
===============

這個杏林子是家中很有錢,所以還可受照顧過的好,
要是家中已窮的要死,神還讓人生個這種殘障的,那所謂顯神的作為來,
豈不是折磨人的變態,專門虐待窮人要人討乞為生。





    我現在就是在檢控這書是聖經還是有問題的神經聖書呀!
    這麼怕人檢驗與討論嗎?建議你去非洲住好了
    真是十分低級的護基邏輯



那麼我們現在運用法律原則吧,疑犯被判前假定無罪,閣下狀告耶神強姦猶太家的馬利亞,相煩援引刑事條例12x~13X或其他法律,提供時間地點證據construct case吧。
刑事條例條文

你construct不了,代表你告不入,低級反基邏輯。
=============
:@ 我告訴你,現今天主教強姦信徒,有的已過時效,
有的神父已死,當然控告不了,不過這件事會被歷史記戴
讓大家討論,探討為何神聖的宗教會出這麼多的問題,
是否拜錯神,把邪神當正神來拜
告不成並不代表低級,反而一再企圖掩飾罪惡的才是超低級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0:45

哈....159個, 又是否只是個形容詞呀?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2/11 00:08


你看不懂英文標題嗎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0:48

>>...嗯....500是形容詞耶?
那是形容多, 還是少呢?
======
多少怎會有標準

七與四十代表多那

三千煩惱絲是多是少?

能比嗎,國情不同,誰知呢!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0:50

>>>呵..呵
要我跟你一堆廢幻想來辯論?
你省回哩.
不如你說耶穌無復活, 是一隻外星人太空船接回了耶穌, 回到銀河系X245Wsj99星去了
==========

是嗎!要是 出生在中國被砍頭,就什復活的鬼話都沒了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0:53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11 00:56 編輯

>>>你不是不信鬼話, 只是不信基督教的事, 佛教中的鬼話你卻信到足哩.
我日日在批你的, 正是這個.
女人用肋旁生仔....你都可以信咯......仲有乜你係可以不會信呢?
只是不想信而已.
============
說你無知就是無知
在古印度,
婆羅門種叫「頂上生」,
剎帝利種是「右脅生」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0:56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11 00:58 編輯
>>>你不是不信鬼話, 只是不信基督教的事, 佛教中的鬼話你卻信到足哩.
我日日在批你的, 正是這個.
女人用肋 ...
666 發表於 2012/2/11 00:53

所以我也說你對基督教無知.
基教說的是貞女生子...不是行姦淫.
貞女生子代表甚麼?  你這階段不會悟到. 級數未夠.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0:59

誰知呢!


666 發表於 2012/2/11 00:48


我知...
我知你在九翕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1:04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11 01:06 編輯
就什復活的鬼話都沒了


666 發表於 2012/2/11 00:50


噢....原來佛經中趙長和復活的故事也是鬼話來的.....
甚麼鬼道眾生.....原來鬼話眾生才是.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1:09

>>>乜未審便給先定罪耶?
文革時期咩?


    當然許多已死的淫鬼沒算在內


當然是指控死人好哩, 死人不會說話嘛
===========
何用急呢

梵蒂岡繼美國後再坦承有23個國家的修女被神父性侵強姦!
2011/03/23 17:34:47 瀏覽456|回應0|推薦1

梵蒂岡證實神父強姦,性侵修女

Posted on: March 1st, 2011 by Hannah Westfield

過逝的教宗保錄12曾坦承美國修女有1/4被神父姦淫現今

羅馬天主教會,昨天再度承認,他們查覺至少有23個國家的神父們性侵和強姦修女

據梵蒂岡,大部分性侵和強姦發生在非洲國家中,獨身牧師,因怕染上艾滋病,不願與妓女性交易而另擇姦淫修女替代。

上週美國天主教周刊記者洩露這機密報告,教會當局不敢否認。

比較一些較近期的眾多報告中的五份,已流通超過六年,教牧要求與修女性交以交換修女能獲取好處; 在極端例子,甚至有修女懷孕後再被迫墮胎。

第三世界非洲國家的文化狀況使婦女得屈從於男性,因此天主教神職人員很容易運用他們神授權力和財政上特權,獲取性交好處。

這些文件指出在非洲國家情況特別嚴重,年青少女和修女被視為安全性交的目標。

教會當局,顯然,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來解決這個問題,儘管這些報告列舉眾多神職人員犯了無數強姦和性侵案件。

案例之一,一名懷孕修女死於墮胎,另一間教會眾多教牧曾讓同教會29名修女全體懷孕。

梵蒂岡被迫承認這醜聞,正試圖淡化這事。 其發言人昨天以『地域限制』歸結問題,並提醒記者多數修女和神父工作良好。

天主教海外發展署(CAFOD)艾滋病協調員修女MauraO'Doniohue充分意識到這個問題嚴重性,確認修女成'安全性侵目標'。

她講述一群教牧受當地妓女艾滋病威脅的風險,如果當地神院長拒絕教牧性侵修女。

虔誠天主教徒希望教皇立即勇敢處理這醜聞,如同他處理戀童癖神父的問題。

2011年3月23日星期三
Vatican confirms rape, sexual abuse of nuns by priests
The Catholic Church in Rome yesterday admitted its awareness of incidents in at least 23 countries of sexual abuse and rape of nuns by priests.

According to the Vatican, most of the sexual abuse and rape has taken place in African countries, with so-called celibate priests abandoning prostitutes in fear of contracting Aids and raping nuns instead.

Confidential reports were leaked last week to the US Catholic weekly National Catholic Reporter, and are not being denied by Church authorities.

Several of the five reports are said to have been in circulation for more than six years, while others are comparatively recent, but all state priests had demanded sex in exchange for favors.

In extreme cases, nuns had been made pregnant and forced to have abortions.

Third world African states culturally condition women to subservience to men, making it easy for Catholic clergy to use their spiritual and financial authority to gain sex.

The documents state a particularly serious situation in Africa, where early adolescent girls and nuns are regarded as safe sexual targets.

Church authorities, apparently, have done little to address the issue, even though the reports cite countless cases of rape and sexual abuse by members of the clergy.

In one case, a pregnant nun died during an abortion; in another 29 nuns in one congregation all became pregnant by priests in the same church.

Forced to acknowledge the disgrace, the Vatican is trying to play it down. its spokesman yesterday attributed the issue to a ‘restricted geographical area’ and reminded reporters of the good work being done by an overwhelming number of nuns and priests.

CAFOD Aids coordinator Sister Maura O’Doniohue is well aware of the problem, confirming nuns are ‘safe targets’ for sexual abuse.

She tells of a group of priests threatened to risk Aids with local prostitutes if a local abbess refused sexual access to her nuns.

Committed Catholics are now hoping the Pope will be as courageous in his tackling of the scandal as he was over paedophile priests.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1:09

Sex Deprived Priests Raping Nuns: Celibacy in Doubt?
About Michael John Scott
Michael Scott's greatest passion is his web magazine. He loves the company of the many talented writers and is grateful for the new friendships that have blossomed as a result of this next great adventure.
View all posts by Michael John Scott →

Transgression against chastity vows by priests run the gamut from harassment, and outright rape, all the way to fathering children..

According to Newsweek, a memo titled “The Problem of the Sexual Abuse of African Religious in Africa and in Rome,” written in 1998 by a Roman Catholic nun named Marie McDonald, was concise. “Sexual harassment and even rape of sisters by priests and bishops is allegedly common,” it said. Sisters, financially dependent on priests, occasionally have to perform sexual favors in exchange for money. McDonald analyzed the causes of this widespread violation of chastity vows and then made this plea: “The time has come for some concerted action.” According to the National Catholic Reporter, which made McDonald’s memo public in 2001, Vatican officials did take steps to rectify the problem, but publicly their stance was chillingly familiar. “The problem is known and is restricted to a limited geographical area,” said Joaquin Navarro-Valls, the Vatican spokesman at the time. This is an isolated incident; in other words, we’ve got it under control.

Even as new cases of child sexual abuse by clergy emerge each day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abuse in the regions where Catholicism is growing fastest—Latin America, Asia, and, especially, Africa—are still largely ignored. In the West, the focus has been on the violation of minors, and on the role of celibacy in engendering this problem. In Africa, the problem is somewhat more complex. Though many good priests do adhere to their chastity vows, says the Rev. Peter Schineller, a Jesuit priest who has spent 20 years in Africa, sex between consenting or semi-consenting adults is commonplace.

Transgression against chastity vows by priests run the gamut from harassment all the way to fathering children; it’s not criminal necessarily, but it’s certainly against doctrine. “The violations are huge,” says Schineller. As the Roman Catholic hierarchy continues to crow over its success and vitality in the global south—the growth rate in Africa and Asia has been about three percent per year, twice the rate worldwide—the African church may put mandatory clerical celibacy to its harshest test yet.

Sexual coercion is just part of the story. The 2001 investigation by the National Catholic Reporter uncovered three separate reports of sexual abuse of religious sisters by priests. The story described priests raping religious sisters and then paying for their abortions; sisters fearing to travel in cars with priests for fear of rape; sisters appealing to bishops for help only to be told to go away. “Even when they are listened to sympathetically,” wrote McDonald, “nothing seems to be done.”

Much less well documented is a broader problem: priests with unofficial “wives.” In Africa, “there’s a tremendous problem with the vow of chastity in regard to women,” says Schineller. “Statistics are hard to get, but it’s a reality. Bishops are sometimes involved with it, but mostly they simply have not faced it. It’s kind of a hidden thing. Laypeople want priests, so they put up with the priest having a friend.” About four years ago, Schineller worked with the bishops of Nigeria to produce a pamphlet warning parish priests about the dangers of violating their chastity vows. “There are consequences for all of this,” he said.

Schineller believes that priests all over the world fail to maintain their celibacy—more, he says, than anyone wants to admit—but that Africa presents priests with a unique set of problems. In Africa, parents have a higher social status than childless adults. “To be a man in Africa—it varies from culture to culture—it is expected that you will have children and a family. To be a celibate male is not a high value.” Also, he adds, priests are often very isolated: they get lonely. “Priests are separated, living out in the bush. Family expectations are high, temptations are strong.” And women, as Marie McDonald put it in her top-secret document, hold an “inferior position.” “It seems,” she wrote, “that a sister finds it impossible to refuse a priest who asks for sexual favors.” (It’s easy to imagine that holds true as well for women who are not nuns.)

Nuns hold a unique place in this sexual landscape. In a universe where AIDS is widespread, sex with nuns is thought to be safe; some imagine it might even have positive, healing powers. Priests who might have visited prostitutes see religious sisters as a healthy alternative. “One of the most dangerous myths in history,” adds Philip Jenkins, professor of history and religious studies at Penn State, “was this: if you were suffering from a serious sexual disease, sex with a virgin would cure it. That had awful consequences.”

The Vatican has known about these sins and crimes for some time. When Benedict XVI traveled to Africa in 2005, for example, he addressed the question of celibacy explicitly. He urged the bishops there to “open themselves fully to serving others as Christ did by embracing the gift of celibacy.”

Indeed, Benedict holds celibacy so high that last year he excommunicated a Zambian priest, the Rev. Luciano Anzanga Mbewe, for being married. Mbewe now heads a breakaway sect of married Catholic priests in Uganda called the Catholic Apostolic National Church, according to The New York Times. “The creation of the splinter church underscored the increasingly vexing problem of enforcing celibacy for Roman Catholic priests in Africa, which has the world’s fastest-growing Catholic population but where there have been several cases of priests living openly with women and fathering children,” the Times wrote. One wonders at the priorities of a man who failed to defrock a priest in Wisconsin who molested hundreds of children but acted so decisively in the case of one who married a consenting adult.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1:19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11 01:23 編輯

用貼文來掩飾你詞窮, 無言以對耶?

下次貼篇十萬字既論文囉.....長長的, 便會看似有理一點架咩?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1:22

我只貼二十件強姦案???
我告訴你吧,天主教強姦案多的很,幾乎天天有新聞,我現在根本賴的翻譯, 也沒什時間翻,要的話也很多
有興趣自已上網找就有,李天命科學與宗教就有近四百篇
http://leetm.mingpao.com/cfm/For ... esc&TopicPage=1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1:25

有興趣自已上網找就有,李天命科學與宗教就有近四百篇

666 發表於 2012/2/11 01:22

一篇一篇輪流貼出來嘛,
咁咪不用擔心無話可回應囉..
無話可說時, 貼文便成囉.......呵呵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1:35

有興趣自已上網找就有,

666 發表於 2012/2/11 01:22


說明你的「興趣」局限在姦淫, 強姦, 非禮, 行淫, 處女, 性行為, 。。。。。。。所以能找來貼文一大堆耶?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1:37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11 01:47 編輯

真可憐呀,當修女變成被三個神父強姦對象的羞女,真夠可悲的,還有人不承認神父會強姦信徒哩!

不用說那些非洲羞女了,為了取得修女証書才能生活,幾乎個個被強姦,以換取証書,阿門


Kate, a nun, was raped five times by three priests...she still can't speak of it; SHE PUT HER FAITH IN THE CHURCH AND THE CLERICS ... NOW SHE HAS NO FAITH.

http://www.thefreelibrary.com/Kate,+a+nun,+was+raped+five+times+by+three+priests...she+still+can%27t...-a085261278
作者: jimmychauck    時間: 2012/2/11 01:38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12/2/11 01:43 編輯

回復 [url=http://exchristian.hk/forum/redirect.php?
goto=findpost&pid=92110&ptid=9379]59#[/url] 666

#60 #68
呵呵錯的??
我們查一下
士師最後一句是:
In those days there was no king in Israel: every man did that which
was right in his own eyes.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做他們眼中認為對的事。

Oh, Mr, do you understand what does it mean by IN HIS OWN EYES?
It means it is not right in God's eye.
Why does it has the say, there is no king?
It means there is no order.
為什麼和合本又譯任意而行
刻意誤用翻譯及扭曲的,是閣下。
我們再看看摩西的示範,殺光敵人,留下處女教人姦淫,耶和華有說摩西先知做錯嗎?
民數記 第三十一章
他們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與米甸人打仗,殺了所有的男丁
所以,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
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這些處女享用(當然是用來姦淫了)。

當什麼然?基遍人挑水燒柴,你定是不知了。
(按一些翻譯聖經的,為怕姦淫用的醜事外掦,騙翻為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他的活命)

按什麼按?你的資料在甚麼地方?刻意誣陷。
原文聖經,「存留他的活命」 H2421 就是keep alive,give life。相關字H2331 to live,
H2424 living。
你怎翻?
看英文就知原意
Now therefore kill every male among the little ones, and kill every
woman that hath known man by lying with him.
But all the women children, that have not known a man by lying with
him, keep alive for yourselves.

英文不就是keep alive for yourselves?這不是原意?
米甸人在聘巴蘭詛咒以色列人失敗後,聽從巴蘭的詭計為引誘以色,使自己女兒出去與以色列人行淫。可見米甸人被神指派消滅,是自招的,神聲明,是報以色列人的仇。米甸人被滅,是應當的。神留下米甸女子予以色列人,只是恩待以色列人。
申命記21:10-14有清楚的條例,說明俘虜的處女,若要被娶為妻,要服孝哀哭一個月,以像徵古代離棄舊神的行動剃髮剪甲表明心跡,以色列人才可收為妻子。
(再說米甸人原本就是想女兒與以色列人行淫,要說以色列人娶米甸妻為強姦,卻也不完全能說得過去。)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你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各族長,要計算所擄來的人口和牲畜的總數
又要從出去打仗所得的人口、牛、驢、羊群中,每五百取一,作為貢物奉給耶和華
於是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女人共三萬二千口,都是沒有出嫁的
人一萬六千口,從其中歸耶和華的,有三十二口
看來耶和華又可姦淫32 個處女了

閣下等反基人仕,dior說女人獻祭了,666說姦淫了,說法莫衷一是,根本內部已經自打嘴巴,都不知基督徒應該回答誰。
總之都是漠視「以經解經」原則,忽視其他聖經章節,如BBC早已解得,女子是在聖殿中做雜工。
再看看摩西娶外邦古實女子,批評這事的竟被耶和華處罰
『民數記 第十二章
And Miriam and Aaron spake against Moses because of the Ethiopian
woman whom he had married: for he had married an Ethiopian woman.
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米利暗和亞倫因他所娶的古實女子這事就反對他』
結果呢!
『耶和華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
雲彩從會幕上挪開了,不料,米利暗長了大痲瘋,
有雪那樣白。亞倫一看米利暗長了大痲瘋,就對摩西說:我主啊,求你不要因我們愚昧犯罪,便將這罪加在我們身上。』
原來娶外邦女子才是正確的

閣下解經跳字漏段,唔該睇下中間幾節。
Num 12:2  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這話耶和華聽見了。
Num 12:3  (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
Num 12:4  耶和華忽然對摩西、亞倫、米利暗說:「你們三個人都出來,到會幕這裡。」他們三個人就出來了。
Num 12:5  耶和華在雲柱中降臨,站在會幕門口,召亞倫和米利暗,二人就出來了。
Num 12:6  耶和華說:「你們且聽我的話: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
Num 12:7  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
Num 12:8  我要與他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並且他必見我的形像。你們毀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
Num 12:9  耶和華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
根本米利暗和亞倫是爭上位,重點是要在以色列人面前炫耀「神也與我說話,你們也應該聽我的」佈之。說摩西娶古實女子根本只是他們毀謗摩西的借口。
再說摩西娶古實女子,在律法頒佈之前,根本不受律法規管。(羅4:15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神在全段說話中,對古實女子的事隻字不提,可見神懲罰米利暗和亞倫根本與摩西娶什麼女子無關。
又可見一次,閣下刻意斷章取義,扭曲聖經。
說你有夠蠢的,滅絕淨盡當然是指軍隊及其他一切不要的,處女那有不要的!

滅絕淨盡,就是盡,留什麼留?閣下的什麼文法邏輯?字面解的不照字面解,喻意解的不照喻意解,方法全錯。一味會yes...but.
退一萬步說,留下了,亦是照申21的律法處理。
怪了要是禁了,怎麼大衛王一點事都沒有?

大衛王到現在還是一點事都沒有,沒有死兒子,自己沒有死,仍然在以色列地作王!日日同奧巴馬傾電話high tea!
你這耳聾不聽的人,請問我說了多少次大衛的遭遇?
所羅門王年老時娶外邦女子,隨他們事奉別神了,神就罰他兒子可繼承的基業損失了六分之五!
(沒事、沒事,所羅門王沒事,閣下又說)
還有娶了外邦人的,及其子女都要砍殺的
這個耶穌也該砍殺的
不是有命令說
民15:31 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1. 「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那未干其子女甚事?
  那未干耶穌甚事?
  你可否整理下自己邏輯?
2. (民15:28  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大衛王已經遵照神的命令獻祭悔改了,連外加詩篇也寫好了,閣下的斷章取義,要到何時?
3. 神已殺了大衛王,大衛王早已列祖同睡了,閣下忘了?
是不是耶和華腦袋有問題得了痴呆症,前言不對後語。言行不一,忘了殺大衛王?而歸罪他的家人
不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嗎?

一者大衛王獻祭悔改了,按律法不必被殺
二者,執行律法去殺大衛王的,應是聽律法的人,不是定律法的神,否則幫你守律法的也可以是神了
三者神已殺了大衛王,大衛王早已列祖同睡了,閣下忘了?
家人者,早已說明是牽連
怪了,難道老爸無故殺人,不判罰老爸而竟判兒子要坐牢或被殺,老媽偷漢,女兒被判被人輪姦,也合公義的牽連
奇怪的是那些號稱基督教的國家,怎不立法學聖經真理,不可罰當事人,而罰他的家人呢?

到這裡我基本上可以說蠢你個材。
君不見我舉的例子,是老爸和兒子也全家拮据嗎?是阿媽和阿女也家庭破碎嗎?
大衛王受了罪帶來的罰,連帶他家人也受了牽連,這說了三天,你Get不到?悟性低?
我看你搞錯地方了,這裏是離教之家哩!

你即是承認,包括你在內,離教者之家都是片面的解讀聖經了。
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只要你自身沒事就好,對不?我搶你老婆仔女屋契銀行存款,賣你去非洲做黃奴,你自身沒事就好了,對吧?
============
看來你很激動喔!天冷小心不要氣腦,你沒事吧!

閣下無謂轉移話題,我問你,是否我這樣對你你沒事?請答。我的表達不影響問題邏輯。
我沒有說過,是香港法律說你不用受對等報應,你不必迴避,我現在問你,你覺得香港法律這樣公平嗎?請答。

========

怪怪,討論聖經,你想拿香港法律相對應,香港法律有說老爸犯罪,要處罰他的家人嗎,
老爸外遇要處罰全家子女、太太讓他們家不像家嗎?
然後外面偷生的孩子,反當家作主嗎

你若覺得香港法律公平、聖經法律不公平,就見到你個人的雙重標準。
你不想雙重標準,可說,「聖經不公平、香港法律也不公平」或「聖經公平、香港法律也公平」。
請答。
我告訴你,現今天主教強姦信徒,有的已過時效,
有的神父已死,當然控告不了,不過這件事會被歷史記戴
讓大家討論,探討為何神聖的宗教會出這麼多的問題,
是否拜錯神,把邪神當正神來拜
告不成並不代表低級,反而一再企圖掩飾罪惡的才是超低級

廢話,我只叫你construct case,沒叫你定罪。追溯期過了根本不影響你construct case。你連如何構成強姦都說不出,扯什麼淡。足見閣下喜歡誣陷。
閣下要反對的話,便請 construct case。我們現在不掩飾了,請知情的閣下揭曉吧。

綜合幾次和閣下的討論:
閣下幾乎每次都是刻意曲解聖經手法不外乎斷章取義、迴避經文、時序顛倒、概念混淆、諉過於神、錯誤翻譯。
閣下若沒什麼新招的話,小生就止住了。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1:39

Experts say 100,000 US kids abused by priests; SNAP responds

專家說美國小孩有十萬個被教牧姦淫

http://www.snapnetwork.org/exper ... iests_snap_responds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1:45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11 02:02 編輯

>>>說明你的「興趣」局限在姦淫, 強姦, 非禮, 行淫, 處女, 性行為, 。。。。。。。所以能找來貼文一大堆耶?

是呀,我對神負、羞女、牧獅的姦淫是很感興趣
正想做個論文報告
還真感謝有這麼多的材料哩


這是基督教的榮光
神耶和華教導偷人老婆,
真佩服這些教牧舉一反三學的精哩!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1:47

還在喃喃自語?
想想怎樣回應哩.......給人打到上眼眉哩
作者: jimmychauck    時間: 2012/2/11 01:48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12/2/11 02:13 編輯
gay督徒常提供失實資料誤導版友, 又一例證。
其實現今實行一夫多妻之地方有大把,絕非什麼所謂「現今不是 ...
沙文 發表於 2012/2/9 07:44


是666在#11先提供失實資料,我只是建基於版友的失實資料往上推敲。失實之責,原封奉還。

例子舉的不夠好,
過去的以色列一夫多妻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現今香港不是。
正如現今香港回家開空調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過的以色列去不是。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1:54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11 01:56 編輯
是呀,我對神負、羞女、牧獅的姦淫是很感興趣
正想做個論文報告

666 發表於 2012/2/11 01:45

不如你做臥底, 洗淨屎眼
看那個神父牧師看上你

一下唔覺意,事後有機會勒索一筆掩口費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1:58

正想做個論文報告

666 發表於 2012/2/11 01:45


保護地球呀,
你咪浪費紙張哩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2:13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11 02:17 編輯

>>>不如你做臥底, 洗淨屎眼
看那個神父牧師看上你

一下唔覺意,事後有機會勒索一筆掩口費
=========
我可不是貴教的人,就是送羞女我也不敢要,怕得愛茲,
你天主教徒洗淨屎眼就有很大的機會啦
說不定你或你兄弟姐妹已中鏢了,快去登記最高可得三千萬美金哩,不要錯過機會
一次30萬美金哩
你會發大財喔!

美國一男子遭教牧性侵100多次 獲3000萬美元賠償
2010-12-02 16:20:20  
來源:國際線上專稿  編輯:閆宇   

國際線上專稿:據美國《紐約時報》12月1日報道,美國特拉華州一名男子指控一名羅馬天主教神父在50年前性侵他100多次,日前特拉華州法庭陪審團作出裁決,判給這名男子3000萬美元(約2億元人民幣)賠償,這是教會神職人員性侵案中單一受害者獲得賠償的最高紀錄。其中特拉華州威爾明頓市聖伊麗莎白教區負責賠償300萬美元(約1999萬元人民幣),剩餘賠償則由作惡者本人支付。

原告約翰·瓦伊稱自己童年時期受到聖伊麗莎白教區神父弗朗西斯·德盧卡的性虐待,被性侵了100多次。聖伊麗莎白是一個大教區,教會擁有一所小學、一所高中以及三名居民區神父。瓦伊說,教會忽略了他所受到的虐待。當他還是小男孩時,被神父德盧卡拖到樓上臥室準備實施性侵時,另一位神父曾看到過他。現在這名神父已經成為教區神職官員,但他稱自己對性侵事件一無所知。而另一位目擊者說,教區的其他神父都知道德盧卡的行為。

已經80多歲高齡的德盧卡2008年因多次猥褻18歲的侄孫被判入獄監禁60天,隨後被教區剝奪了神職。威爾明頓主教弗朗西斯·馬羅利在一份聲明中,向瓦伊和其他受害者道歉。

這起性侵案發生在20世紀60年代,但特拉華州和加州都通過了《窗口法案》,允許對這些陳年舊案進行重新審理。(李金良)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04:35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11 05:03 編輯

呵呵錯的??
    我們查一下
    士師最後一句是:
    In those days there was no king in Israel: every man did that which
    was right in his own eyes.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做他們眼中認為對的事。


Oh, Mr, do you understand what does it mean by IN HIS OWN EYES?
It means it is not right in God's eye.
Why does it has the say, there is no king?
It means there is no order.
為什麼和合本又譯任意而行?
刻意誤用翻譯及扭曲的,是閣下。
====================
OMG: : : 嘔血: 笑死人了,這最終句一看就知是寫經人依自已意思寫的,
他有說 not right in God's eye.嗎?
閣下愛任意扭曲可見一般

再者以摩西殺人抓處女的處理方式,他們會不知嗎,要不要有王有何關係



    我們再看看摩西的示範,殺光敵人,留下處女教人姦淫,耶和華有說摩西先知做錯嗎?
    民數記 第三十一章
    他們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與米甸人打仗,殺了所有的男丁
    所以,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
    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這些處女享用(當然是用來姦淫了)。


當什麼然?基遍人挑水燒柴,你定是不知了。
============
: 嘔血: 有什不知的,顯現這些無恥猶太人食言而肥吧,你想說什麼?




    (按一些翻譯聖經的,為怕姦淫用的醜事外掦,騙翻為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他的活命)


按什麼按?你的資料在甚麼地方?刻意誣陷。
原文聖經,「存留他的活命」 H2421 就是keep alive,give life。相關字H2331 to live,
H2424 living。
你怎翻?

    看英文就知原意
    Now therefore kill every male among the little ones, and kill every
    woman that hath known man by lying with him.
    But all the women children, that have not known a man by lying with
    him, keep alive for yourselves.


英文不就是keep alive for yourselves?這不是原意?
=============
   keep alive for yourselves不就是要自已姦淫這些被抓的處女,讓她們活命而被強姦嗎,
不然幹嘛,缺奴工的話,會殺光其他的人嗎。





>>>米甸人在聘巴蘭詛咒以色列人失敗後,聽從巴蘭的詭計為引誘以色,使自己女兒出去與以色列人行淫。可見米甸人被神指派消滅,是自招的,神聲明,是報以色列人的仇。米甸人被滅,是應當的。神留下米甸女子予以色列人,只是恩待以色列人。
===========
: @ 笑死人了,自已淫虫多還怪人引誘!
這種下賤的神,只要不信他,就下令殺人家,再抓人家的女孩給予自已人姦淫,叫好聽叫做恩待以色列人
要是你被回教徒強姦,回教徒也可說他們的阿拉恩待阿拉伯人,你做何感想,
可見你這類的基督徒真是沒一點道德觀念


申命記21:10-14有清楚的條例,說明俘虜的處女,若要被娶為妻,要服孝哀哭一個月,以像徵古代離棄舊神的行動剃髮剪甲表明心跡,以色列人才可收為妻子。
===============

: @ :嘔血: 那又怎樣!
反正再怎樣也是要被強姦
要不要我把你全家殺了,再讓你女兒服孝哀哭一個月,我收為妻,
你再說我是娶你女兒,不是強姦你女兒,好嗎!



>>>(再說米甸人原本就是想女兒與以色列人行淫,要說以色列人娶米甸妻為強姦,卻也不完全能說得過去。)

  :@ :@ :嘔血: 是喔!你為何不說以色列人貪淫人家女兒的色相,與財產就藉口殺光人家,這很文明嗎!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你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各族長,要計算所擄來的人口和牲畜的總數
    又要從出去打仗所得的人口、牛、驢、羊群中,每五百取一,作為貢物奉給耶和華
    於是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女人共三萬二千口,都是沒有出嫁的
    人一萬六千口,從其中歸耶和華的,有三十二口
    看來耶和華又可姦淫32 個處女了


閣下等反基人仕,dior說女人獻祭了,666說姦淫了,說法莫衷一是,根本內部已經自打嘴巴,都不知基督徒應該回答誰。
總之都是漠視「以經解經」原則,忽視其他聖經章節,如BBC早已解得,女子是在聖殿中做雜工。
=============
:OMG:  :嘔血: 照閣下的低級護教邏輯,甘脆說是抓來當聖母好了。
聖殿中做雜工?聖殿外邦人可進去?
詩79:1 神啊,外邦人進入你的產業,污穢你的聖殿,使耶路撒冷變成荒堆





    再看看摩西娶外邦古實女子,批評這事的竟被耶和華處罰
    『民數記 第十二章
    And Miriam and Aaron spake against Moses because of the Ethiopian
    woman whom he had married: for he had married an Ethiopian woman.
    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米利暗和亞倫因他所娶的古實女子這事就反對他』
    結果呢!
    『耶和華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
    雲彩從會幕上挪開了,不料,米利暗長了大痲瘋,
    有雪那樣白。亞倫一看米利暗長了大痲瘋,就對摩西說:我主啊,求你不要因我們愚昧犯罪,便將這罪加在我們身上。』
    原來娶外邦女子才是正確的


閣下解經跳字漏段,唔該睇下中間幾節。
Num 12:2  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這話耶和華聽見了。
Num 12:3  (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
=============
::嘲笑: @ 是喔,一次殺了三千人真是謙和的無人能比


Num 12:4  耶和華忽然對摩西、亞倫、米利暗說:「你們三個人都出來,到會幕這裡。」他們三個人就出來了。
Num 12:5  耶和華在雲柱中降臨,站在會幕門口,召亞倫和米利暗,二人就出來了。
Num 12:6  耶和華說:「你們且聽我的話: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
Num 12:7  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
Num 12:8  我要與他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並且他必見我的形像。你們毀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
Num 12:9  耶和華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
根本米利暗和亞倫是爭上位,重點是要在以色列人面前炫耀「神也與我說話,你們也應該聽我的」佈之。說摩西娶古實女子根本只是他們毀謗摩西的借口。
再說摩西娶古實女子,在律法頒佈之前,根本不受律法規管。(羅4:15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神在全段說話中,對古實女子的事隻字不提,可見神懲罰米利暗和亞倫根本與摩西娶什麼女子無關。
又可見一次,閣下刻意斷章取義,扭曲聖經。
=================
:::OMG: 嘲笑: @ :嘔血: 呵呵,你真天真,要是娶古實女子沒錯,為何能當藉口
可見這娶外邦人本就有問題
要是沒問題,耶和華為何不講,你們兩個錯了,我准許魔西娶外邦人不就沒事了






    說你有夠蠢的,滅絕淨盡當然是指軍隊及其他一切不要的,處女那有不要的!


滅絕淨盡,就是盡,留什麼留?閣下的什麼文法邏輯?字面解的不照字面解,喻意解的不照喻意解,方法全錯。一味會yes...but.
退一萬步說,留下了,亦是照申21的律法處理。
===========
:::OMG: 好心情: @ 就知你腦袋轉不動,他們殺人抓處女的,可不像你這種腦袋不靈光





    怪了要是禁了,怎麼大衛王一點事都沒有?


大衛王到現在還是一點事都沒有,沒有死兒子,自己沒有死,仍然在以色列地作王!日日同奧巴馬傾電話high tea!
你這耳聾不聽的人,請問我說了多少次大衛的遭遇?
所羅門王年老時娶外邦女子,隨他們事奉別神了,神就罰他兒子可繼承的基業損失了六分之五!
(沒事、沒事,所羅門王沒事,閣下又說)

    還有娶了外邦人的,及其子女都要砍殺的
    這個耶穌也該砍殺的
    不是有命令說
    民15:31 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1. 「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那未干其子女甚事?
  那未干耶穌甚事?
  你可否整理下自己邏輯?

=============
=================
:::OMG: 嘲笑: :@ 愛的轟炸:

真是可悲,對你講了這麼多次,你還不明白什麼是『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而不是『他的罪要歸到他子孫身上』的差別
是不是你要說那些幾千年來被希特勒與基督教回教徒砍殺逼害的猶太人也是因祖先作惡而受報應?





2. (民15:28  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大衛王已經遵照神的命令獻祭悔改了,連外加詩篇也寫好了,閣下的斷章取義,要到何時?
===============
::OMG: 完美計劃: ::@ 愛的轟炸:
蒙赦免????
以下的話不是閣下自已寫的嗎,怎又改口了
『3.神罰大衛和拔示巴的兒子死亡,不聽大衛跪求
4.神把大衛對烏利亞做的事,加倍報在大衛身上,以致大衛兒女間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

而這些呢???
大衛為顯榮自己而數點百姓(撒下24:1-9[和合本])。
    耶和華為懲罰大衛,用瘟疫殺死百姓70,000人

這些人幹什壞事被殺????



3. 神已殺了大衛王,大衛王早已列祖同睡了,閣下忘了?
=============
: @ 神已殺了大衛王???
他不是自然死的嗎,何時被殺了????




    是不是耶和華腦袋有問題得了痴呆症,前言不對後語。言行不一,忘了殺大衛王?而歸罪他的家人
    不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嗎?


一者大衛王獻祭悔改了,按律法不必被殺
二者,執行律法去殺大衛王的,應是聽律法的人,不是定律法的神,否則幫你守律法的也可以是神了
三者神已殺了大衛王,大衛王早已列祖同睡了,閣下忘了?
=============
::OMG: @ 怎麼?你的三句話互相予盾,你不知嗎?



>>>>家人者,早已說明是牽連

::OMG: @ :嘔血: 原來罪可及不相干 的人,讓他們變成亂來互殺

若是人間有牽連那也就認了,連講公義的神也來這一套,真是太偉大了!




    怪了,難道老爸無故殺人,不判罰老爸而竟判兒子要坐牢或被殺,老媽偷漢,女兒被判被人輪姦,也合公義的牽連
    奇怪的是那些號稱基督教的國家,怎不立法學聖經真理,不可罰當事人,而罰他的家人呢?


到這裡我基本上可以說蠢你個材。
君不見我舉的例子,是老爸和兒子也全家拮据嗎?是阿媽和阿女也家庭破碎嗎?
大衛王受了罪帶來的罰,連帶他家人也受了牽連,這說了三天,你Get不到?悟性低?
==============

:::OMG: @ 愛的轟炸:
我看不止他家吧!

『3.神罰大衛和拔示巴的兒子死亡,不聽大衛跪求
4.神把大衛對烏利亞做的事,加倍報在大衛身上,以致大衛兒女間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
大衛為顯榮自己而數點百姓(撒下24:1-9[和合本])。
    耶和華為懲罰大衛,用瘟疫殺死百姓70,000人

::OMG: 嘲笑: 下次有個信基督教的港督,搞個殺人夫搞人妻,或算人口的,大家看看會不會牽連港胞死個幾萬人








    我看你搞錯地方了,這裏是離教之家哩!


你即是承認,包括你在內,離教者之家都是片面的解讀聖經了。
==========
:::OMG: :嘲笑: @ 愛的轟炸: 離教者之家都是片面的解讀聖經?
難道你現在不在離教之家之內???






    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只要你自身沒事就好,對不?我搶你老婆仔女屋契銀行存款,賣你去非洲做黃奴,你自身沒事就好了,對吧?
    ============
    看來你很激動喔!天冷小心不要氣腦,你沒事吧!


閣下無謂轉移話題,我問你,是否我這樣對你你沒事?請答。我的表達不影響問題邏輯。

    我沒有說過,是香港法律說你不用受對等報應,你不必迴避,我現在問你,你覺得香港法律這樣公平嗎?請答。

    ========
::OMG: 嘲笑: ::@ 嘔血: 香港法律有沒對等,是只涉法律處罰個人輕重問題而已,這自然見人見智
但再怎麼說也不會使自已兒子,太太等受處罰的,你有見父是殺人犯,是判子去關的嗎




    怪怪,討論聖經,你想拿香港法律相對應,香港法律有說老爸犯罪,要處罰他的家人嗎,
    老爸外遇要處罰全家子女、太太讓他們家不像家嗎?
    然後外面偷生的孩子,反當家作主嗎


你若覺得香港法律公平、聖經法律不公平,就見到你個人的雙重標準。
你不想雙重標準,可說,「聖經不公平、香港法律也不公平」或「聖經公平、香港法律也公平」。
請答。
=================
::OMG: ::嘲笑: @ 愛的轟炸: 怪怪,香港法律公不公平、聖經法律公不公平,能相較嗎?
依聖經與香港法律來說
你說看看,同性戀要不要處死就好了
是不是基督徒抓同性戀然後石頭打死很公平
要是你兒子是同性戀會不會如此幹?
你會不會有雙重標準?




    我告訴你,現今天主教強姦信徒,有的已過時效,
    有的神父已死,當然控告不了,不過這件事會被歷史記戴
    讓大家討論,探討為何神聖的宗教會出這麼多的問題,
    是否拜錯神,把邪神當正神來拜
    告不成並不代表低級,反而一再企圖掩飾罪惡的才是超低級


廢話,我只叫你construct case,沒叫你定罪。追溯期過了根本不影響你construct case。你連如何構成強姦都說不出,扯什麼淡。足見閣下喜歡誣陷。
閣下要反對的話,便請 construct case。我們現在不掩飾了,請知情的閣下揭曉吧。

綜合幾次和閣下的討論:
閣下幾乎每次都是刻意曲解聖經手法不外乎斷章取義、迴避經文、時序顛倒、概念混淆、諉過於神、錯誤翻譯。
閣下若沒什麼新招的話,小生就止住了。

===========
::OMG: :嘲笑: @ 這也見你口拙了,這種神對不信他的人,教唆信徒殺人放火打家劫舍就不講了,強迫逼婚,搶人女子竟可矯辯不是強姦,姦淫,甚至誣是人家禱求不得,可見是基本的良知給狗啃了,真是令人見識邪教的惡毒!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6:06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11 07:55 編輯
嘔血: 笑死人了,這最終句一看就知是寫經人依自已意思寫的,

:
666 發表於 2012/2/11 04:35



怎麼「一看就知是寫經人依自已意思寫的,」
我看完哩, 還不明你因何「一看就知是寫經人依自已意思寫的,」囉。

長篇大論的, 但開頭的第一句便是廢話!
打後的廢話, 更叫人無心機再看矣。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08:00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11 08:02 編輯

是否你 (三六佛子)看得佛經太多, 一看「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便知是佛祖的話咁白痴呢?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12:36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11 12:38 編輯

>>>怎麼「一看就知是寫經人依自已意思寫的,」
我看完哩, 還不明你因何「一看就知是寫經人依自已意思寫的,」囉。
長篇大論的, 但開頭的第一句便是廢話!
打後的廢話, 更叫人無心機再看矣。
是否你 (三六佛子)看得佛經太多, 一看「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便知是佛祖的話咁白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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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程度特低的基督徒都與你的反應相同

《聖經》的作者是誰?

2008-01-11 10:37


《聖經》究竟是不是一本“聖”書? 它是不是得自神的旨諭、曉示神的旨意,因而納容絕對正確無訛,永遠神聖不可侵犯? 這不僅使神學家、歷史學家頗感興趣,而且一般的普通群眾也對此興味盎然。 猶太教或基督教神學家,尤其是傳教士、牧師都說《聖經》是神聖的書,不是上帝親自編寫的,就是上帝在西乃山上向摩西口授、委託摩西編寫的。 當然這只是反映了他們的信仰。 而其他的人對此卻提出了質疑。 19世紀的自由思想家們,把史料考據方法應用於分析和批判《聖經》及有關資料,創立了《聖經》考據學和實證宗教學。 使人們得以用科學的態度和方法分析研究基督教的經典文獻—— 《聖經》,從而為撥開籠罩《聖經》的迷霧作出了可貴的探索。 現在有人已證明《聖經》並非 ​​上帝或摩西所作,而是後人的作品。 但究竟又是何人所作呢? 《舊約》學家、圣迭戈的加利福尼亞大學教授理查德。 埃利奧特,弗里德曼所作《〈聖經〉系何人所著》指出,《聖經》是真實和杜撰的混合物,他研究了《舊約全書》頭5篇,認為它們是由4名作者於公元前922年——前622年(摩西死後幾百年)間陸續寫成的,並由1名編輯將4個人的著作編輯在一起。 弗里德曼發現,幾篇前後用詞有別,章節互相矛盾,重複性多。 他通過對用語的分析和用考古學的方式去取得證據,堅信有兩名作者大約生活在同一個時期,一位住在約旦王國,另一位住在以色列。 住在以色列的用希伯萊語稱神為Elohim ,稱“E作者” ;而約旦的則稱神為Yahweh (耶和華),或Tehavah ,其著作一般稱之為“J神會錄” 。 第三位作者為“P ” ,並一致認為他肯定是個傳教士,住在耶路撒冷,是摩西之兄亞倫的後裔。 頭五篇不僅美化了亞倫的作用,同時也美化了教士團的作用,筆下的上帝是嚴肅的、超越宇宙的。 第四個作者——基督教《聖經。 舊約全書》中《申命記》的作者,不是先知耶利未,便是他的秘書巴魯。 理由是《申命記》裡使用不同詞彙的現象非常突出。 那種語會僅僅出現在另一本著作—— 《耶利未書》裡。 此外,《申命記》持有與耶利未同樣的觀點。 關於編輯,弗里德曼認為由Ezra (任秘書之職的亞倫派教士)於大約公元前450年用剪刀加漿糊的辦法編輯成集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12:45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11 12:46 編輯

咁你即係想講甚麼呢?
(唔好意思, 你的貼文本座一早便脫飛, 不會讀的.)

有話你簡單地向本座稟告便成.
作者: 666    時間: 2012/2/11 13:04

早就說你程度低,看不懂,果真如此
作者: beebeechan    時間: 2012/2/11 13:08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11 13:12 編輯
早就說你程度低,看不懂,果真如此
666 發表於 2012/2/11 13:04


不是看不懂
是不看.....

不是每個女人在我面前除衫我都會金精火眼, 局部充血既,
有時會掉頭走也來不切
有時有些人就是這樣不自量力.
作者: jimmychauck    時間: 2012/2/11 23:41

回復 91# 666

廢話連篇,迴避問題,雙重標準,全無邏輯,主觀解讀,無視人家提出的事實,自說自話。

你還未construct到case,已可見你論證之無力。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2/12 22:23

一個人中意幾時做愛是個人的自由和選擇
何時做愛,絕對不會對他人施加傷害
他人的生活方式是應該受到尊重的
耶徒不應把自己的價值觀當作是真理強加於他人身上

利申:非青頭,享受性愛,並無對伴侶不忠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2/12 22:25

by the way 耶徒會打飛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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