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不是要人殺光異教徒並姦淫留下來的處女嗎,還支持大衛王這姦淫別人妻女的,什麼反對
耶和華不是要人殺光異教徒並姦淫留下來的處女嗎
還支持大衛王這姦淫別人妻女
此外,教徒常常提供失實資訊誤導版友。
連殘障、害人的都說是他造的,基督徒又怎能否認這種事呢
有人就是因在婚姻生活上性慾不滿足才會出問題
有些聖經人物不是娶很多女人為妾嗎
淫要是不好為何要強姦馬利亞,讓人戴綠帽子
是喔!這些400 位基列雅比的處女,只因其父母親兄弟等親人不信耶和華都被殺光,
然後被強迫帶走,被迫為人妻,不就是與被強姦無異嗎!
士師記 第二十一章20節:『若看見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
在示羅的女子中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
申命記 第二十二章
28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姦淫之,若被人看見,
29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這不是與耶和華吩咐的命令相同嗎!
萬能的神這麼沒用嗎?
還是嘴皮講講阻擋而已
結果烏利亞還是死了
然後呢!
大家看看結果: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馬後炮有個鬼用,已除罪了,不知嚴厲譴責有什麼用
姦夫淫婦所生的兒子卻好好的,而且還當繼承王位的人
太1:6 耶西生大衛王。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
這不是獎勵大家搞外遇,既無罪又兒子可當王嗎
但卻專門懲罰一些以上無辜的非當事人
神罰大衛和拔示巴的兒子死亡
讓大衛兒女間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
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
還有:大衛為顯榮自己而數點百姓(撒下24:1-9[和合本])。
耶和華為懲罰大衛,用瘟疫殺死百姓70,000人
竟有這種專殺無辜的神
大衛不是沒罪然後有替死鬼,這不是擺明支持大衛姦淫的行為嗎
不管他幹錯什麼,大衛自身都沒事
看來不懂邏輯的教徒真多
是呀,下次基督徒若不幸生個殘障或殺人的,就得感謝他的神恩賜他們的公平吧
以大衛的行為為例,報應誰了?
看來因他惡行而受害被強姦的人,也要感恩神給她被強姦的機會了!
神的公平?大概神放個屁信徒也硬要說是香的
基督徒談到壞人或貪慾就推說這都不是神造的錯,但明明耶和華自已講說惡人都是他特造的,難道貪心不足就不是他造成的,那是從那來的?
難道是人造的?人也可創造,那看來基督徒的神造萬物都是扯蛋
反正千錯萬錯都是人的錯,被姦淫也是受害人的錯
過去不禁一夫多妻可妻妾成群?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
而後來禁,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錯了?
這可不是什低級反基邏輯,基督徒也不用低級逃避,反正一定要面對的,
這是一種批判任意殺人強姦的邪神,
是否有資格當正神被人敬拜的問題,以免更多人受害
若是被人強暴還要感謝強暴犯,那真可悲的
若是耶穌為我贖回亞當替我犯了的罪,咁聖教會必會在耶穌受難日之前特設一節日,由女教友餵生果畀男人食以作紀念,咁「亞當替我犯了罪」同「耶穌為我贖回亞當替我犯了的罪」兩件事才有connection咖嘛。
沙文 發表於 2012/2/9 09:11
基督徒真可怕,竟能將正當被娶為妻與被強迫為妻視為一同
要是你被殺死,你女兒在非自已意願下還被人強迫為妻,被姦淫後你還會說這不是被強姦與姦淫嗎,這合法理嗎?
若是的話,我看你該去看精神科了
正當的人會有這種姦淫別人女兒為妻的想法與作為嗎!不是不合法理的淫念不然是什麼,難道是正念?
看來喜歡偷換及混淆概念應是閣下吧
神又嚴嚴吩咐「不可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攙雜。」(約二三)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these nations who still are living among you; let not their gods be named by you or used in your oaths; do not be their servants or give them worship:
基督徒胡亂翻譯又亂解又增一個,那來講不可與外邦女子攙雜?不過是叫他們不要與這些留在其中生活的民族所拜的神有關吧!
還真好笑,申命記二十二章沒叫殺人
但申命記第七章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
神禁止以色列人娶異教女子??
以色列早就不是什純種民族,就像以前自已拜石頭,卻嘲笑別人拜偶像一樣,不過都是自打嘴吧,自找難看而已
如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
更不要說摩西這些人了,就是以耶穌的祖譜來看
耶穌的家譜中有五個女人:他瑪氏(太1:4)、喇合氏(太1:4)、路得氏(太1:5)烏利亞的妻子 (太1:6),除了馬利亞外,其餘的四個女人,都是外邦人
是喔!專找些無辜的替死鬼處罰,也算是施行報應的公義的神?
這些替死鬼是要怎來感受你們神的豐盛的恩慈??又為何該要忍耐悔改???
你搞外遇,結果你女兒得愛茲病死了,這叫公義,這叫誰得報應?誰得恩慈??
是不是耶和華的電腦中病毒跳機了
原來有人犯罪,被除罪後,他的兒女太太被規畫要受罪~~神讓他的兒女間~~~~搞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
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又還會刑罰孫子輩耶穌再加始祖亞當的罪, 而當事人卻活的好好的,這叫嚴嚴的加倍報在大衛身上???這種邏輯真是只有基督教才生的出
我說的是姦夫淫婦所生的所羅門竟反而作王
至於大衛兒子在城裡姦污妹子,又不肯娶為妻,這不是耶和華一手安排的懲罰嗎?
這不是超變態的神嗎?
大衛不是沒罪然後有替死鬼,這不是擺明支持大衛姦淫的行為嗎
不管他幹錯什麼,大衛自身都沒事
看來基督徒認為幹壞事都不用得報應,罰的都是別人最好
是喔,是杏林子這些人的老爸還是老媽或祖父幹過什壞事,受報應成殘障?還值得這麼宣傳要作秀?
我現在就是在檢控這書是聖經還是有問題的神經聖書呀!
這麼怕人檢驗與討論嗎?建議你去非洲住好了
真是十分低級的護基邏輯
我說你對佛教無知,還真的哩,早說過佛經的500只是比喻,不是真的有500 人
如「阿闍世日日將從五百乘車,朝暮問訊提婆達多,並供養五百釜飲食」
再笨也知這些所謂的500 是形容詞而已
666 發表於 2012/2/10 21:45
其實當初這些人本是看在這邪穌會搞些巫術把戲,也可學會不入流密醫騙人的技倆,所以才跟隨
一般而言釘十字架是要六天後才會死,但這搞同性戀慣了的耶穌,身體太弱支撐不到三天就休克了,竟被認為是死了。
不過還算幸運,因士兵趕回家過節,所以才放任他去埋葬,據學者說,因他只是暫時性休克,而不是死,才會復活。
結果這些蠢信徒竟以為他真的有死裏復活的本事,個個又厚顏無恥回來了,當然這神棍耶穌也知要逃離這些出賣又不忠他的門徒,
只好立即逃跑了,假說乘雲上天堂了,結果至今一些更笨的,竟相信這鬼話還以為真能死而復活,真是以盲引盲。笨笨相連。更不要說那些最早枉死的門徒了。
666 發表於 2012/2/10 21:13
159 Catholic Priests From Boston on Sex Abuse List
Up to 350 Irish priests were likely accused child abusers
666 發表於 2012/2/10 21:13
當然許多已死的淫鬼沒算在內
呵呵錯的??
我們查一下
士師最後一句是:
In those days there was no king in Israel: every man did that which
was right in his own eyes.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做他們眼中認為對的事。
我們再看看摩西的示範,殺光敵人,留下處女教人姦淫,耶和華有說摩西先知做錯嗎?
民數記 第三十一章
他們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與米甸人打仗,殺了所有的男丁
所以,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
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這些處女享用(當然是用來姦淫了)。
(按一些翻譯聖經的,為怕姦淫用的醜事外掦,騙翻為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他的活命)
看英文就知原意
Now therefore kill every male among the little ones, and kill every
woman that hath known man by lying with him.
But all the women children, that have not known a man by lying with
him, keep alive for yourselves.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你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各族長,要計算所擄來的人口和牲畜的總數
又要從出去打仗所得的人口、牛、驢、羊群中,每五百取一,作為貢物奉給耶和華
於是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女人共三萬二千口,都是沒有出嫁的
人一萬六千口,從其中歸耶和華的,有三十二口
看來耶和華又可姦淫32 個處女了
再看看摩西娶外邦古實女子,批評這事的竟被耶和華處罰
『民數記 第十二章
And Miriam and Aaron spake against Moses because of the Ethiopian
woman whom he had married: for he had married an Ethiopian woman.
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米利暗和亞倫因他所娶的古實女子這事就反對他』
結果呢!
『耶和華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
雲彩從會幕上挪開了,不料,米利暗長了大痲瘋,
有雪那樣白。亞倫一看米利暗長了大痲瘋,就對摩西說:我主啊,求你不要因我們愚昧犯罪,便將這罪加在我們身上。』
原來娶外邦女子才是正確的
說你有夠蠢的,滅絕淨盡當然是指軍隊及其他一切不要的,處女那有不要的!
怪了要是禁了,怎麼大衛王一點事都沒有?
還有娶了外邦人的,及其子女都要砍殺的
這個耶穌也該砍殺的
不是有命令說
民15:31 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是不是耶和華腦袋有問題得了痴呆症,前言不對後語。言行不一,忘了殺大衛王?而歸罪他的家人
不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嗎?
怪了,難道老爸無故殺人,不判罰老爸而竟判兒子要坐牢或被殺,老媽偷漢,女兒被判被人輪姦,也合公義的牽連
奇怪的是那些號稱基督教的國家,怎不立法學聖經真理,不可罰當事人,而罰他的家人呢?
我看你搞錯地方了,這裏是離教之家哩!
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只要你自身沒事就好,對不?我搶你老婆仔女屋契銀行存款,賣你去非洲做黃奴,你自身沒事就好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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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很激動喔!天冷小心不要氣腦,你沒事吧!
我沒有說過,是香港法律說你不用受對等報應,你不必迴避,我現在問你,你覺得香港法律這樣公平嗎?請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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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怪,討論聖經,你想拿香港法律相對應,香港法律有說老爸犯罪,要處罰他的家人嗎,
老爸外遇要處罰全家子女、太太讓他們家不像家嗎?
然後外面偷生的孩子,反當家作主嗎
我告訴你,現今天主教強姦信徒,有的已過時效,
有的神父已死,當然控告不了,不過這件事會被歷史記戴
讓大家討論,探討為何神聖的宗教會出這麼多的問題,
是否拜錯神,把邪神當正神來拜
告不成並不代表低級,反而一再企圖掩飾罪惡的才是超低級
《聖經》的作者是誰?
2008-01-11 10:37
《聖經》究竟是不是一本“聖”書? 它是不是得自神的旨諭、曉示神的旨意,因而納容絕對正確無訛,永遠神聖不可侵犯? 這不僅使神學家、歷史學家頗感興趣,而且一般的普通群眾也對此興味盎然。 猶太教或基督教神學家,尤其是傳教士、牧師都說《聖經》是神聖的書,不是上帝親自編寫的,就是上帝在西乃山上向摩西口授、委託摩西編寫的。 當然這只是反映了他們的信仰。 而其他的人對此卻提出了質疑。 19世紀的自由思想家們,把史料考據方法應用於分析和批判《聖經》及有關資料,創立了《聖經》考據學和實證宗教學。 使人們得以用科學的態度和方法分析研究基督教的經典文獻—— 《聖經》,從而為撥開籠罩《聖經》的迷霧作出了可貴的探索。 現在有人已證明《聖經》並非 上帝或摩西所作,而是後人的作品。 但究竟又是何人所作呢? 《舊約》學家、圣迭戈的加利福尼亞大學教授理查德。 埃利奧特,弗里德曼所作《〈聖經〉系何人所著》指出,《聖經》是真實和杜撰的混合物,他研究了《舊約全書》頭5篇,認為它們是由4名作者於公元前922年——前622年(摩西死後幾百年)間陸續寫成的,並由1名編輯將4個人的著作編輯在一起。 弗里德曼發現,幾篇前後用詞有別,章節互相矛盾,重複性多。 他通過對用語的分析和用考古學的方式去取得證據,堅信有兩名作者大約生活在同一個時期,一位住在約旦王國,另一位住在以色列。 住在以色列的用希伯萊語稱神為Elohim ,稱“E作者” ;而約旦的則稱神為Yahweh (耶和華),或Tehavah ,其著作一般稱之為“J神會錄” 。 第三位作者為“P ” ,並一致認為他肯定是個傳教士,住在耶路撒冷,是摩西之兄亞倫的後裔。 頭五篇不僅美化了亞倫的作用,同時也美化了教士團的作用,筆下的上帝是嚴肅的、超越宇宙的。 第四個作者——基督教《聖經。 舊約全書》中《申命記》的作者,不是先知耶利未,便是他的秘書巴魯。 理由是《申命記》裡使用不同詞彙的現象非常突出。 那種語會僅僅出現在另一本著作—— 《耶利未書》裡。 此外,《申命記》持有與耶利未同樣的觀點。 關於編輯,弗里德曼認為由Ezra (任秘書之職的亞倫派教士)於大約公元前450年用剪刀加漿糊的辦法編輯成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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