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轉載] 揭露教会里的迷信(张弓剑)

[url=ada99:jiayuan05.htm]上一章[/url]宗教都是虚伪的[url=ada99:jiayuan07.htm]下一章[/url]
宗教用规条、戒律限制人自己的行为,只起到伪善的作用。如果没有圣灵在人心里作成的工,人一切外表的好行为,都是没有意义的,没有功效的。所以一切的宗教,只能使人活得更虚伪。
有一个笑话:深山寺庙里有一个老和尚收养了一个孤儿,从小便传授佛门法度、诸经戒律给他。小和尚渐渐长大成人,老和尚老了,下山办事就交给小和尚。事前,老和尚拿出一幅仕女图来对小和尚说:“这是老虎,是会吃人的,千万不要走近。”小和尚就下山办事去了,但他回来后就茶饭不思,病恹恹的。老和尚就问他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小和尚就回答:“没有什么不舒服,只是常常想起那些老虎。”
伊斯兰教似乎是所有宗教中法度戒律最严的一种,尤其是有关男女的事情。但这些平时道貌岸然的教徒,在前不久印度尼西亚所发生的暴乱中,强暴妇女达到令人发指、惨绝人寰的地步:妇女们要纷纷订造加锁铁甲内裤。这莫不是对宗教的虚伪最大的讽刺。
然而我们基督教内热心的“宗教人士”,也想加添一些规条、戒律去规范约束基督徒,例如:不能化妆、不能穿裙等,聚会或平时不能男女同坐,诸如此类。他们以为用一些人发明的规条代替圣灵,这样教会就能对付罪、就圣洁了。这样,虽然有人外表都能做到中规中矩,但这对他的内心、生命是毫无帮助的。这样的虔诚,只活出宗教味度的人来。这对教会是更有害的,只能使人学会虚伪。不少人在这些循规蹈矩的外表下,仍然隐藏着被罪捆绑的苦胆。所以耶稣曾经严厉斥责法利赛人自定人为的规矩代替真理教导人,他们定下的规条达600多条,但这有什么用?只起到“假冒为善”的作用。这样倘若能行,法利赛人应该是最成功的,效法法利赛人就行了,何需效法耶稣?耶稣说:“你 们 这 假 冒 为 善 的 文 士 和 法 利 赛 人 有 祸 了 ! 因 为 你 们 好 象 粉 饰 的 坟 墓 , 外 面 好 看 , 里 面 却 装 满 了 死 人 的 骨 头 和 一 切 的 污 秽 。 你 们 也 是 如 此 , 在 人 前 , 外 面 显 出 公 义 来 , 里 面 却 装 满 了 假 善 和 不 法 的 事 。(太23/27,28)”象粉饰好的坟墓,外面走着的人是不知道的,因而是难以发现的,是一种比一般罪人更为可怕、更为危险的人。宗教所强调的是在外面做得好看,假如我们好行为只是从律法主义,而不是从生命里发出来的,这一切都只是宗教的虚伪。
法利赛人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衣裳的穗子做长了,目的就是想使人知道他们有多么爱神。
当然,在形式上,今天在教会内,再不会有人这么做了。但是改头换面的、性质一样的事还是比比皆是。比如:常常听到许多属灵的口吻、述语、常用词。我初信之时还以为,讲得越多、越会引用的人或教会,就必越属灵了。但久而久之,却发现并非如此。甚至我感到这些人在说的时候,也不知其所以然的。往往反而使这些话,成为空洞无物的话语,八股文式的陈词滥调,甚至流于佛教的口头禅,甚至成为假冒为善的一种表现方式。现在我宁愿用生活上实用的话语去阐述属灵的义意,也不用这些己变得空洞的属灵述语。我不是反对使用属灵的口吻,我的意思是,一开口便“感谢神”的人,并非真的就是在生活中很会过感谢的生活;常常说“神带领”的人,却并不真的知晓神是如何带领人的;推却人的时侯,嘴里却说:“祈祷神吧”。明明是神管教他到了一个可怜的境地:有上顿,没下顿,他却说“凭信心”生活。这就使属灵的用语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口头禅,失去了义意。
以我长期的观察,事实也是如此,许多满口挂着属灵口吻的人与当初法利赛人把经文做宽、衣裳的穗子做长了的本意一样,无非是有意或无意(潜意识地)想使人知道自己有多么“属灵”。我真为教会泛滥起来的属灵口吻、述语感到可怕,因为这种人会在不知不觉中,被自己欺骗,落入不自知的自义中,象法利赛人一样。假如我们的话语有虚伪的成份、或者是挂在嘴上的口头禅,那么这就是宗教了。
“(法利赛人)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相当于现代的牧师、长老的称呼)。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太23/7-8)”说句老实话,我们多少从心里都会喜爱这样的尊称的,你试试看,你被别人称呼惯了“牧师”、“博士”,突然只叫你的名,你就多少感到不舒服了,这就证明我们同样有法利赛人的那种虚伪——喜欢人称呼自己为拉比,这是耶稣所责备的“假冒为善”。这是最明白不过的圣经,但我们为什么还要“明目张胆”地去犯?为什么我们不认为这是罪?耶稣既然这么说,可不是说个玩笑,可遵守可不遵守的,说明这是很危险的,是很容易陷入法利赛人那种的罪。
法利赛人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的安,称呼他拉比(老师)。因为这样的头衔、尊称,已经隐含有某种资格、“属灵”份量等夸赞、虚荣的成份了。我们一旦被称为“牧师”、“长老”、“博士”,就好象在“属灵”份量上与人不同了,好象进入了某种“属灵”级别了,使人有一种错觉,久而久之,这种错觉会腐蚀人心。法利赛人和天主教的腐败,都不是从一个单一的问题形成的,而是从方方面面的因素形成的,其中包括这种喜欢尊称自己的罪(这是一个独立主题,只有通过详细分解,我们才能看到它的危险性)。其实有了这些尊称并不等于你已经很“属灵”了,并不代表你已经有很好的生命!!!
顺便插一句,假若你喜欢别人尊称你的姓名,说明你很享受别人对你的崇拜,享受名声名望带来的快慰、优越感,那么要警醒了,这同撒旦极力想享受别人的崇拜的心态是一样的。耶稣为什么认为这是罪(圣经认为“不要”的都是罪),为什么要作出责备,正是这个意思。
在教会里喜爱职衔、学位的称谓,这是从天主教的僧侣制度(如教皇、红衣主教、主教、神甫、修士等)中遗传下来的产物,使主内仍有阶级之分、尊卑之分。世人喜欢人尊称他们的名字:某某局长、某某董事长,因为人喜爱世上的虚荣。然而,在《圣经》里,所有人都是直呼其名的。摩西这么大的领袖,以色列历代的百姓,都只是指名道姓的。就连耶稣做“人子”时候,《圣经》都只是称呼他的姓名。难道我们比摩西、耶稣更大吗?《圣经》有时为了有所分别,免得混淆,会带有一些称谓,但与尊荣无关,如:耶西的儿子大卫、施洗约翰、加略人犹大、主的弟兄雅各等等。
“弟兄姊妹”实在是最平等亲切、圣洁属灵的称呼;无论是先知、教师、牧师、传福音的,或是使徒、长老、执事、门徒等,都只不过是一种职能,并不是什么头衔,不是用来作称呼的,《圣经》从来就没有以此称呼过谁。职能不外就象钳工、车工、铆工一样,我们会不会称呼谁为李钳工、王铆工呢?这不是极滑稽的事吗?
如果我们要在自己的名字上荣耀自己的话,那么我们就沾染了虚伪的宗教了。
你扪心自问,你为什么喜欢让人称呼你“牧师”、“长老”、“博士”的?我们许多时候象法利赛人喜欢了“拉比”的称呼也不知道,可见宗教真是一道迷魂汤。

La foi est une ferme assurance des choses qu`on espère, une démonstration de celles qu`on ne voit pas.
Le fruit de l`Esprit, c`est l`amour, la joie, la paix, la patience, la bonté, la bénignité, la fidélité, la douceur, la tempérance.
L`Éternel est mon berger: je ne manquerai de rien.

[url=ada99:jiayuan04.htm]上一章[/url]宗教都是自私的[url=ada99:jiayuan06.htm]下一章[/url]
曾经在三十年代享有盛名的作家李叔同要归入佛门,他流着泪对寺主寂山长老恳求说:“弟子出家,纯是为了生死大事,连妻子儿女都抛弃了,请师父……”这道出了几千年来宗教的人的自私心态:为了我们自己,什么都可以抛弃——所有的爱、所有的恩情、所有的责任!他们心安理得地认为:“为僧只合居山幽。”
异教风俗里,人们是为己修行、为己(为功德)行善、为私欲祈祷,因为宗教都是自私的。
基督教内仍然有许多自私成份的教导和领受,例如:现在流行一种叫“安静”的生活,无论是工人或一般信徒,动不动就要找个地方“安静”,而且有的成为了他们的主要属灵生活。他们认为(或者间接地认为):亲近神,是基督徒最主要的生活,是最讨神欢喜的。错!!!而正确的领受应该是:行道是基督徒最主要的生活,是最讨神欢喜的。
本来,有人教导“安静”是没有错的,是要纠正那些只顾工作,而不懂得寻求神旨意、结果只是在做人的工作的现象,纠正那种只顾拼命工作而忽略与神建立关系、生命建造的人。但基督教内有一种普遍的现象:要么不懂得,处在愚昧状态;要么,后来学习了某些教导,就把它发展到极端。好象钟摆一样,一时左,一时右。教会有一个大难题,就是很难平衡所学习的真理。
不错,耶稣也有时退到旷野的时候,但这同他“周流四方,行善事,”相比,毕竞只是少数的时间。我是一个很强调同神建立关系的人,这本书(或其它我写的书)的字里行间可以为我做见证,我同神有着一个不错的关系,我自己也很重视独处亲近神,但它不是我的常态。与神独对,只是我最初同神建立关系时,学习领受神的旨意、学习聆听神的瑞玛*必须经历的特殊情况;严格说,与神建立关系是我们信仰的入门,是开始。安静,是我们学习与神建立关系的一种训练,只要我们懂得了聆听神的话,最后我们便能够随时领受神的意思的,就用不着动不动就去“安静”了。懂得1+1=2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进入科学的开始,所以你起初要在特殊的环境——学校去学习;但你现在买菜遇到计算问题,会不会又要回到学校去计算出结果才回市场付钱?经过以前学校的学习,现在岂不是已经懂得计算了吗?不是可以随时运算吗?现在,我随时随地都能够接收到神的意思,这才是基督徒最正常的状态。现在偶然仍要与神独对,那只是基督徒特殊情况的特殊状态,而非常态。现在你会不会因为1+1运算是科学上非常重要的原理,而常常在家背诵?还不如把这些运算原理多多运用罢。亲近神,只是我们更好行道所必需的,行道是我们的目的,应该是占我们生活的绝大部分时间,亲近神,也是为了这一个目的——行道的。现在我们来平衡看看圣经:把四福音里耶稣与神独对的描写放在表格的一边,把耶稣行道——行动又放在另一边,看看比例如何?可能是1:100,也可能是1:1000,可以肯定,后者是占绝大部分的。
有人片面地追求“生命”,一有空便去“安静”,一有空便看《圣经》、祈祷,把绝大部分的业余时间“安静”完。据说“生命”是这样造就出来的,有首歌很有代表性,就是这样唱的:“天天读经天天祷告,你就会成长……”因为这样多些时间“亲近神”,就少了很多机会犯罪,这对自己将来面见神有莫大的好处云云。这同异教的独善其身、修心养性有什么分别?这恐怕是从天主教的避世修道里继承过来的,“安静”只不过是遁世避隐的代名词,倘若能行,天主教的修道士们就不会这样“无道”了。
根据托尔斯泰的小说改编的电影《谢尔盖神父》,讲述一个年轻的公爵放弃了在皇上身边作侍卫官的大好前途和上流社会的贵族生活,归入东正教的修道院。他以克守宗教生活的规条而著名,他为了克欲,到旷野独自隐修了十三年。曾因克制自己的欲火而砸断自己的手指,因而名声大震,成为了公认的圣人。他在修道院度过了漫长的岁月,每日读经祈祷,但在年老的时候,仍然忍受不住诱惑,而欲火攻心,犯下了罪。由此他的信念破灭了,怀疑神的存在,承认自己是个色鬼,然后走出修道院,隐姓埋名,被政府视为流浪汉流放到西伯利亚。这深刻揭露了宗教式的修道——“安静”是对人的极大欺骗。
我们有一个错误的领受,以为摩西在旷野四十年,是神要他“安静”。其实他没有什么“安静”,他与你一样,天天做工——放羊。只不过神要在旷野这个特殊的世界里,造就他生命中的谦和。天主教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建立修道院;佛教有达摩式的面壁修炼;基督教有所谓的“安静”,这种宗教式的“安静”,是魔鬼欺骗基督徒,不敢面对世界,不能成为“世界的光”,而且使我们只专注自己的“生命”、独善其身,而忘记了我们的主要使命:使万民作主的门徒。
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基督徒生活,都只是过着宗教的生活。有许多人把人生大部分的时间花在看《圣经》、祈祷上,以此为修身立命的功德,只集中精力在自己身上,只拼命对付自己的罪。以这样近乎修行积德、自私狭隘的宗教观念来看《圣经》、祈祷,是全无功效的。没有行动、或太少付诸于行动,爱自己的“生命”更过于爱他人灵魂的基督徒,不管他看了多少《圣经》,聚了多少会,多么亲近神,都只是在宗教里生活。何时我们的领受有自私的成份,何时我们就有宗教的成份了。
不错,我们需要祷告、禁食、读经,寻求神对自己有针对性的话语(瑞玛),就是修剪我们生命的“道”,然后立即顺服去做。而最好造就我们的场所就是这世界,基督教是以入世更显其为真理的。说实在的,在深山寺庙里“安静”修身,和尚都能很“善哉,善哉”的,那么何需耶稣基督,我们当和尚岂不也一样?
一个只会读经祈祷的人,只生活在宗教的层面上,除非他既读经祷告又行道,生命才会长进。你看,宗教(魔鬼)偏偏将最重要的行道忽略掉,这种现象古今中外都普遍存在,说明这不是小小的忽略,不是无意的忽略,而是宗教(魔鬼)故意这样做的,这是它的诡计!
一个人脱离人群,关在小房子里,与世隔绝,他永对付不了生命,因为他找不到自己的问题。只有你一面事奉,才会一面在与人相处时发现自己的毛病软弱,才能有针对性地对付自己的毛病软弱,你的“生命”就一面得到造就。放心,只要你愿意的话,你一面服事,你的生命一面就被造就了。“因为善作执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提前3/13)”。

La foi est une ferme assurance des choses qu`on espère, une démonstration de celles qu`on ne voit pas.
Le fruit de l`Esprit, c`est l`amour, la joie, la paix, la patience, la bonté, la bénignité, la fidélité, la douceur, la tempérance.
L`Éternel est mon berger: je ne manquerai de rien.

[url=ada99:jiayuan03.htm]上一章[/url]宗教对基督教的捆绑[url=ada99:jiayuan05.htm]下一章[/url]
我们是不是很幸运,加入了基督教,免除了许多更正的必要呢?以色列人、法利赛人、天主教处在自己的位置上,是很难察觉自身的光景的。耶稣为耶路撒冷哀哭说:“巴不得你在这日子知道你平安的事;无奈这事现在是隐藏的,叫你的眼看不出来。(路19/42)”人都有一种缺陷——误区,就是耶稣所说的:“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这一种软弱,因此我们是很难发现自己的错误。难道魔鬼只在以色列人和天主教里作工,就不在基督教中作工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不错,我们已从天主教里更正了许多宗教(迷信)的东西,但实际上,基督教还保留了不少从天主教遗传下来的东西,而且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也不自觉渗入了许多人为的、习非成是的东西。这就成了基督教里的宗教(迷信)。
从天主教遗传下来的“点水礼”,是这近几十年才更正为“浸礼”的;重生,也是近代才从“入教”的宗教认知中恢复过来的真理;成圣的生活,也是这近百年来从徒有其表的宗教生活中纠正过来的;近几十年来,圣灵充满的真理,使许多人从宗教的意绪里,更新为亲身经历神的体验,从灵里感受神真实的同在,使基督教更加远离宗教的情结。
然而基督教里的更正还方兴未艾,试举例探讨一下:
在聚会敬拜时,一片严肃拘谨的气氛,这是从宗教观念里来的。因为作为世人,我们感到魔鬼是握有生死予夺大权的主宰,自己只不过是一只蚂蚁,它随时都可能伸出指头把我们捏死;所以在偶像面前,我们只有胆颤心惊,怎么可能喜乐、跳跃起来?因而在宗教里,人从来不敢同鬼神有无拘无束,亲蜜无间的关系,只有诚惶诚恐,这是宗教的“人神关系”。这种宗教的东西,天主教把它引到了聚会的形式里,在歌特式高耸的教堂里形成了充满宗教色彩的肃穆氛围,这是与《圣经》诗篇和启示录中天上热烈、活跃的敬拜,大相迳庭。当然,会有人说,圣经里有说到我们来到神面前是应该肃穆的(如:番1/7、诗76/8.9、哈2/20、亚2/13)。是的,但你再细心查考,这都是先知书所宣告神审判的时刻;是的,肃穆是神审判的时刻,而非敬拜的时刻。
是先知书教导敬拜,还是《诗篇》教导敬拜呢?这是不言而喻的。《圣经》里的敬拜常常是与欢呼、呐喊、拍掌、跳舞、弹琴、吹角等热闹的场面相联系的(诗33/3、47/1、100/1、149、150、启14/2.3、19/6)。只要我们曾听过以色列音乐敬拜的旋律,就不难理解《诗篇》中的欢呼、呐喊、拍掌、跳舞、弹琴……了,这种音乐的特色是节奏欢快、热烈,令人不禁手舞足蹈,与肃穆拘谨简直扯不上关系。在律法之下的以色列人在神面前尚且这样自由释放,更何况我们现在呢?我们与神是父子关系、朋友关系、恋人关系,是一种同宗教的“人神关系”截然不同的全新关系。儿子就该在父亲面前喜乐(路15,浪子回头的比喻),朋友之间就该无拘无束、恋人之间就是亲蜜无间,这是宗教的人所不能理解、又不敢接受的。
“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林前14/33)”这段经文上下连贯来看,就明白不过地知道,是说聚会时讲道的秩序。因为早期教会聚会时是随圣灵感动,人人都可以讲道的,因此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次序,而非指敬拜。
还有,有些宗派认为,讲道的人就应该四平八稳地站立在讲台上,要脸目严肃地讲道,假如在台上走来走去、蹦上跳下、绘声绘色,就是不成体统,是对神的大不敬。那么这种“应该”、“体统”在圣经里有吗?没有,圣经没有规定讲道的方式和方法,这些“应该”、“体统”只不过是某宗派遗传下来的传统罢了。假使我们了解天主教的情况,我们就知道这是从天主教遗传下来的。古时候,天主教的教堂正中是摆满偶像“圣物”的“祭坛”,讲道的人不是在正中的“祭坛”讲道的,而是要走到在教堂一侧的一个小楼台——讲坛上讲道的。这个小楼台只能容下一个人大小,所以这个人只能四平八稳地站着,这样就形成了一种长期的讲道“体统”。但我们看到电影《耶稣传》里,耶稣在讲到撒种的比喻时,就拿起房子里的麦子做出撒种的动作,一面讲一面做,何其自然、何其生动,我完全认同,耶稣当时就是常常这样讲道的。讲道的目的就是想让人更容易理解、更容易接受。所以,我主张用百般的智慧,使讲道更生动、更形象、更有吸引力地去分解神的话,这种智慧包括更生动、更形象的比喻、手势、动态。如果有人讲道是正经八百、一脸严肃,我们也不能因此用我的“体统”去反对他,因为这些方式圣经都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我们不要把某些遗传或方式当作了教义。
另外,有一些人平常不太愿意来聚会,但一听是掰饼聚会,无论如何,远远都要赶去。这些人对分享神的话,教人如何遵循神的道的聚会不感兴趣,为什么对掰饼聚会就这么热心呢?就是因为在一般的聚会没有什么仪式,他们感受不到宗教的气氛,却在掰饼的仪式上可以感受到他们需要的宗教气氛,只有这样的聚会才令他们满足。有些教会也不懂掰饼仪式的意义,所以也很注重这个仪式,把仪式搞得很宗教化,无意中也让人很注重这些仪式,甚至把它作为一种严厉的惩罚手段——不许他掰饼,宗教化的人就会很害怕了。其实这些都是不懂掰饼意义的(后面有详论)结果。掰饼聚会是很普通的聚会,《圣经》你可能需要有人给你讲道才能明白,所以你必须参加聚会;但掰饼是没有人可以剥夺你的,如果你真的想纪念主,用不着谁来主持仪式,你甚至可以天天在家里掰饼,过去以色列的基督徒就是这样。只有把你赶出教会,才真的是可怕呢。
还有许多教会在洗礼前,非得要人经过多少个课时慕道,才能受洗。这与《圣经》的教导相违背。
“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可1/5)”认罪后,接着就受洗了,两者是紧密相连的。
“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监说:‘看哪,这里有水,我受洗有什么妨碍呢?’腓利说:‘你若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于是,吩咐车站住,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洗。(徒8/36-38)”
慕道栽培是需要的,但如果我们把它作为受浸的条件,那就违反了圣经。我们人意可能觉得《圣经》太儿戏了,要用慕道班来把把关,这就是借着人的意思,废了神的话(太15/6),这是拦阻福音的宗教(近乎异端)。受洗是悔改的见证,因此人立志悔改的时候,就可以受洗了。《圣经》里的人,都是悔改之时,立时受洗的(太3/6、可1/5、路3/3、徒2/41、8/36-38、9/18、10/48、16/33)。受洗,实则是“心里相信、口里承认”之后,身体行动的见证,是从心到口和身体的一个完整的连贯行动,它同口里承认一样,是一个人外在的见证,为什么我们要设立诸多的条件,才允许他人做承认耶稣为救主的见证呢?在旧约,过红海是预表洗礼,在过红海之前,以色列人处在法老大军的追击之下,处境非常危急。同样,一个人决意离开世界(埃及),魔鬼(法老)决不会罢休,定会使用各样的攻击,去企图夺回那人的灵魂。因此《圣经》教导我们,让立志归入基督的人,尽快受洗,是很有必要的。当然,过了红海未必就完全稳妥,还是不少以色列人在旷野死去;同样,受了洗也未必就完全稳妥,还会有一部分人在天路上死去,如受了洗的行邪术的西门(徒8/20-23)。
............
基督教内还有许许多多人的教导和遗传,这些可能是名人、伟人、权威说过的,但只要我们察验不是来自《圣经》、或者只是牵强会《圣经》、或者是讲解错了《圣经》、是似是而非的观点理论,不管它是谁说的,我们都要理直气壮地说:不!!!
假若你偶然闯入天主教举行的弥撒,你看到那些浓厚的异教仪式,会暗自好笑。然而我们因“处肆市,久而不闻其臭”的缘故,对我们身边宗教的腐臭却习而不察。
我们从老祖亚当、犹太人、法利赛人、早期教会、天主教、教会历史所看到的宗教为害为虐,使我们不得不痛心认真地去察验我们今天有什么偏离神的话和迷信的东西。
虽然我们处在“当局者迷”的局限里,难以发现我们习以为常的错谬,但宗教都有其丑陋的一面,如果我们掌握了它的特点,我们就能凭着圣灵(真理)的照妖镜照出它的妖气来。
下面我们来揭露宗教的特征:

La foi est une ferme assurance des choses qu`on espère, une démonstration de celles qu`on ne voit pas.
Le fruit de l`Esprit, c`est l`amour, la joie, la paix, la patience, la bonté, la bénignité, la fidélité, la douceur, la tempérance.
L`Éternel est mon berger: je ne manquerai de rien.

[url=ada99:jiayuan02.htm]上一章[/url]宗教对人类的捆绑[url=ada99:jiayuan04.htm]下一章[/url]
所谓“宗教”,先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人为发明的信仰内容和人为定规的信仰形式,都是属于宗教。就如《圣经》所说:“用私意崇拜”。所有的异教、邪教、异端、迷信、某些风俗和基督教内不纯正的东西都是宗教。总归一句话:凡是不符合《圣经》的话,我们却当作真理去相信、去遵守的,就是迷信、就是宗教。
自古人类便有很强的“宗教情结”。在世界各个种族的原始文化里,都有宗教的发明。可见宗教思想和意识在人类是何等的根深蒂固。
各个远古的民族,都有自已崇拜的“图腾”,如中国人几千年前就拜龙了;印弟安人拜的是太阳;古希腊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与宗教融为一体,什么战神、农神、美神、爱神、文艺女神……应有尽有。即使是现代人,在许多事上,都无不打上宗教的烙印。比如体育,本是一综极平常的活动,但为了表彰其神圣,引人注目,不得不作弄一场神秘的宗教礼仪:传递圣火、点燃圣火,穿白袍的“女神”们庄严肃穆、煞有介事;“革命斗争”本是一场杀人的游戏,而一旦盖上了一件宗教的袍子,就使人“热烈”参加了,其残酷和危险,都不能使其害怕。人们被神化了的领袖和“神圣的事业”、“革命圣地”、“解放全人类”(相当“普渡众生”的意思)、“圣战”等等的宗教口号煽动得神魂癫倒,甘愿成为祭牲;就是在今日无神论盛行的时代,也没有丝毫使宗教减少其影响力,他们把一些“主义”、“思想”演化成某种宗教理念和生活准则,甚至掀起崇拜运动——如欧洲的乌托邦运动、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等等;现在当代的人又换了一种崇拜方式,就是崇拜在“体坛”、“歌坛”、“影坛”上运动、唱歌、做爱情戏的活偶像了。所谓“坛”、所谓“偶像”讲明,它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崇拜。放眼看看,今日影响人们生活至深又广泛的,就是这些“坛”里“坛”外的“偶像”。
从《圣经》和教会的历史去看,宗教严重地侵蚀着我们的信仰。最早的宗教是出现在创世记第三章里,神曾吩咐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夏娃却说:“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她自己加添了“不可摸”的教条。后来,还自编了一条丑陋的无花果树叶裙子,发明了遮掩罪的救法,这就是最原始的宗教。
在旧约,以色列人常常陷入拜巴力、拜偶像的境况,从某一属灵角度去看,也就是这种根深蒂固的宗教情结的“发作”:
在西乃山下造金牛犊(出32);
在高冈上、青翠树下立柱像和木偶(王下17/10);
在山谷间、石穴下杀儿女献祭(赛57/5);
在圣殿的门口立了偶像;
在祭坛边,二十五个祭司面向东方拜日头;
在圣殿的房子里,七十个长老向墙上画的走兽献香(结8/1-16);
…………
在新旧约之间,法利赛人用人的遗传和人的吩咐企图把神的道,演变成为宗教。加添了许多自定的条例,达六百多条:
不能与罪人一同吃饭(太9/10-13);
安息日不能治病(太12/9-14、路13/13-17、14/1-6、约5/1-18、9/1-34);
安息日不能掐麦子(太12/1-7);
不洗手不能吃饭(太15/1-9);
…………
在新约早期的教会,也展开了激烈的守律法与靠恩典之争。
守割礼和摩西的律法(徒15/1-15);
守日子、节期、年份(加4/8-17);
定了许多“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西2/20-23);
禁止嫁娶、禁戒食物(提前4/3);
…………
律法总的体现就是耶稣(罗10/4),耶稣就是真实的律法(西2/17),律法与耶稣本无冲突,没有耶稣,这些律法就成为了无生命的宗教。这些人热衷于守律法,并不表明他们喜爱律法,而只不过显露出人更倾向于死的教条这种宗教情结。他们宁愿“想要立自己的义(宗教),就不服神的义(真正的律法━━耶稣)了。(罗10/3)”
在罗马天主教时期,更是把基督教的信仰弄成异教、异端的大杂烩,乌烟瘴气:
拜偶像——拜马利亚、十二门徒和圣人的偶像、图画,向他们祈祷;
拜圣物——拜十字架、圣饼、圣衣......朝圣、拜天使、拜人(教皇)、向神父告解(认罪);
遁世避隐、苦行修道、开斋封斋,禁止嫁娶,实行禁欲主义和各种清规戒律;
赎罪票、异端裁判所、专权武力、僧侣制度;
充满异教色彩的各种弥撒仪式和许许多多繁缛礼仪;
.............
综观整个教会历史,就是一场宗教渗透,和反渗透的历史,是反对各样异端、迷信和更正天主教的历史。
可见“宗教”这东西,是无孔不入地渗透和影响着人类的历史、生活、纯正信仰。
那么我们就需要揭露宗教是什么:
因人有灵魂,能感应灵界的事;人们又知道有罪,会常常惹来神灵(魔鬼)的“偷窃、杀害、毁坏”,很惶恐。因此魔鬼怂恿人们用某些迷信风俗,讨神灵(魔鬼自己)的欢喜,以换取某些好处。魔鬼又利用人的罪疚感,诱骗人发明赎罪的方法,产生出种种的异教、异端,以减轻良心的责备和安慰对死亡恐惧的心;并且繁衍了许多变相的宗教及其迷信现象。
《圣经》记着说:“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提前4/1)”可知宗教的背后,就是魔鬼。说明宗教是一个灵,它企图诱使人向错谬的方向发展。因魔鬼在背地的使然,使我们感觉到“宗教”彷佛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和情结。
因此我们要清醒地知道,“宗教”不是一件普通的事,而是一个阴谋、一剂毒药。它使亚当以至整个人类死亡;它使以色列人亡国、一亡再亡,被掳、被残杀;它使法利赛人杀害耶稣、逼迫教会;它使天主教腐败、黑暗、残酷。因此,宗教就是魔鬼的作为。
这不能不使我们基督教敲响警钟 !

La foi est une ferme assurance des choses qu`on espère, une démonstration de celles qu`on ne voit pas.
Le fruit de l`Esprit, c`est l`amour, la joie, la paix, la patience, la bonté, la bénignité, la fidélité, la douceur, la tempérance.
L`Éternel est mon berger: je ne manquerai de rien.

[url=ada99:jiayuan01.htm]上一章[/url]对基督教现状的质疑[url=ada99:jiayuan03.htm]下一章[/url]
当我还是一个中学生(1973年)的时候,就对“伟大领袖毛泽东”、“副统帅林彪”的绝对权威产生怀疑;在读大学时(1979年),我是一个大胆的质疑者,质疑的竟是当时被视为“绝对真理”的马列主义(那时会被判为“反革命”、有入狱的可能的)。现在,我仍然大胆而又认真地考察今日基督教的现状。
有句市井民谣说:“十亿人民九亿赌,还有一亿在跳舞”。我常常斗胆地想:改革开放才仅仅二十年,黄赌毒很快便漫延了整个中国,今日无论是繁华的城市,还是穷乡避壤,到处是一片败坏的景像。罪恶为什么有如此高的效率作用于社会?黄赌毒为什么能传播得这么快?而基督教经历了百年的维艰努力,仍然只是一个“少数民族”?我们常说,祈祷是大有能力的。但我们祈祷了多少年,就是这么一个现状——祈祷的“大有能力”体现在什么地方?而为什么黄赌毒却用不着祈祷,却比有祈祷的福音传播得更快、更广、更深入社会呢?败坏现象是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而福音百多年前就在传了,但为什么黄赌毒比我们的福音更“深入人心”?在这两者之间的比赛上,后者不但后来居上,还远远抛离了前者;在世界的各地,即使是以基督教立国的地方,仿佛也是罪恶占了主导地位,到处彷佛都看到魔鬼得胜的大笑。为什么?这样的相比,谁是真正的大能者?撒但乎?上帝乎?
有人说:“神不是早就预言了末世撒但会在世界横行无忌、猖狂作恶的吗?这不是神所命定的吗?”的确是预言了,但却非神所命定的。神在旧约也预言了以色列人拜偶像、要被各国攻击、被杀、被掳。但并不是神所命定的,预言,只不过是一项警告——如此的光景必有如此的报应。如果说是神所命定的,这责任就在神,而且他就是一个毒辣阴险的神,也不是我们所信的那位。
福音甚至还不如一些名牌产品:诸如什么“红桃k”、什么“飘柔”等等更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什么?它们没有教义,也没有祈祷,没有灵界的力量,纯属是人力所为。如果有谬论说魔鬼很疯狂,甚至能让上帝一时失手,败下阵来。那么上帝总不会不如一个“飘柔”的广告部经理吧?如果上帝的作为还不如人的本事,那么叫我们如何信?
有一次,我去到一个本省边界的山区县城服事,这里只有三、四十人聚会,但在江边的草坪上,却有几百人在学气功(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想不到这么偏僻的山城,气功不但传了进去,而且甚为兴旺发达。福音的大能远远超过气功,而且是免费的,为什么竟让相当昂贵的气功占尽风光?
面对这样令人困惑的境况,我苦苦求问神,甚至痛心疾首。
在圣灵的开启下,我开始明白了这些状况的真相:人总有一种败坏的本相:顽梗叛逆。不追究自己的责任,反把责任推到别人的身上。一方面说是魔鬼的猖狂利害,一方面又说是神所命定的,让魔鬼和上帝双方“抬”起责任来。就象当初的以色列人责怪神离开他们一样。从《圣经》我们得知,从前以色列人落到这么可悲的局面,皆因以色列人本身的问题;在神是毫无黑暗的(约壹1/5),也就是说,在神是毫无错误的,他的本意并非要以色列人这样凄惨,而只因为以色列人没有听从他的话;今日基督教落到这样的光景,一定是在基督教本身内有问题,一定有某些地方偏离了神的话。也就是说,我们基督教内有好些错误的教导,令神的作为不能彰显的,呈现出今日如此令人丢脸、令神尴尬的局面。
我们基督教要清醒地看到许多现实的状况,再不能象鸵鸟一样,避而不见,不敢面对现实,也不要从外部去找什么理由原因,我们都要从我们自身去找梁木,找出我们基督教潜在的遗毒来!
圣灵让我回想起6年前呼召我的异象:你是我(神)预备修直道路的器皿。要为主的道将弯弯曲曲的改为正直,低低洼洼的填平,狭窄的扩为宽阔。又说:你这些寻求思索,是我放在你里面的,为的是要你肩负起一个使命:让教会从宗教(迷信)的捆绑中释放出来!!!

La foi est une ferme assurance des choses qu`on espère, une démonstration de celles qu`on ne voit pas.
Le fruit de l`Esprit, c`est l`amour, la joie, la paix, la patience, la bonté, la bénignité, la fidélité, la douceur, la tempérance.
L`Éternel est mon berger: je ne manquerai de rien.

[url=ada99:xuyan2.htm]序 言[/url]从宗教的捆绑中释放出来[url=ada99:jiayuan02.htm]下一章[/url]
有一些人看到《揭露基督教里的迷信》的题目,就很认同,他会说:对呀,我们有些信主的人,还搞迷信活动,还随从世界的风俗等等。但是,我要揭露的并不是这些东西,这些是用不着“揭露”的,因为稍有见识的人都知道这是迷信。并且,这些东西并不是基督教的错误,而是糊涂人的错误,这些错误是可以在基督教内加以纠正的。我要揭露的并不是显而易见的迷信,而是基督教内隐而未现的迷信,可能是大多数人都认为是对的,甚至是名人、神学家认为是对的那些迷信。
恐怕你看到《从宗教的捆绑中释放出来》这个题目时,你心里会说:“我没有宗教捆绑,这主题对我并不重要。”但请你先别急于把书甩开,我先问你:“你真的认为你现在持守的是百分之百符合《圣经》?你从来没有质疑过?反思过?”
魔鬼捆绑人,并不是用看不见的绳索,好象《西游记》的妖怪,用一些什么神秘的法器去捆绑人,而是用错误的、荒谬的、消极的观念去捆绑人;圣灵释放人,也是用正确的、真理的、积极的观念释放人,所以圣经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
未信主前,我们的思想、意识都充满了非真理的观念——充满了迷信的观念和迷信的认识方法。因为,信主后,我们这些前“外邦人”便带着无数非真理的思想、意识——迷信,先入为主地进入到基督教里,然后混杂在前人的讲论上,混杂在我们的领受上、讲道上。因此基督教界里的理论,并非人们想象中的一片净土。我们在“信以致于信”——悔改以致于悔改的过程,就是不住地把非真理的观念“悔改”过来。
我们要特别留意中国大陆的家庭教会的起源,它源于社会结构最低层的农村,源于最愚昧的文化大革命后期,家庭教会的神学观是在这种环境中自发形成的,很容易将历史的渣子、封建的文化和民族落后的观念揉合在神学观里,当我们经历了一段时间后,回顾评估以前这段教会历程,我们才发现过去有很多迷信愚昧的东西充作了圣经的东西了。现在我们评估之后,就要花气力加以纠正。
如果我们觉得自已并无宗教(迷信)的东西,那只不过象法利赛人、天主教一样,同样有“看不见自已眼中的梁木”先天性眼疾的缘固罢了!!!

La foi est une ferme assurance des choses qu`on espère, une démonstration de celles qu`on ne voit pas.
Le fruit de l`Esprit, c`est l`amour, la joie, la paix, la patience, la bonté, la bénignité, la fidélité, la douceur, la tempérance.
L`Éternel est mon berger: je ne manquerai de rien.

[url=ada99:xuyan.htm]前 言[/url]序 言[url=ada99:jiayuan01.htm]正 文[/url]
序——敢向权威说不!

在一本杂志上我看到一篇戴文·欧文写的《良师》,是回忆他的小学老师惠特森先生的,说他是从小学到大学的老师中最好的一个,他也给我留下很强烈的印象!
这个老师的特长是常常令他的学生出洋相,以纠正他们囫囵吞枣的学习方法,以激发他们去思想、去怀疑、去辩证。
有一次,惠特森先生在课上介绍了一种昼伏夜出、早在冰川时期就已经灭绝的“怪猫”。他一边讲,一边让同学们传看一个头盖骨标本。学生们都赶着记笔记,因为课后有一个测验。
测验卷子发下来时,欧文吃惊地发现居然不及格。他的第一个反应是:肯定是老师搞错了,因为卷上写的全都是惠特森先生亲口说的。欧文还发现全班没有一个人及格,大家都懵了!
事实很简单,惠特森先生事后解释道:“怪猫”完全是他生编乱造出来的。因此,同学们的笔记、答卷当然无一例外,全是无稽之谈,世界上压根就不存在这种动物。
全班同学都给激怒了——这算是什么考试?他还算是个老师!
可惠特森先生却振振有词:你们自己应该能够猜得出来,因为,就在大家传看那个“怪猫”头盖骨时(那事实上是一个家猫头盖骨),他已经明确地告诉大家,它没有留下任何一丝考古线索,可另一方面,他却详细描述了它惊人敏锐的夜间视觉,它皮毛的颜色以及其他特点。果真如他所说没有可考线索,他又怎么可能获得后面的种种信息?重要的是,“怪猫”这个夸张而可笑的名字居然也没有引起大家怀疑。惠特森先生说这次考试的分数将记录在案,他说到做到。
有一次,他给学生们讲述他在苏联的间谍生涯,配上幻灯,这场骗局设计得绝对天衣无缝,以至学生们当时都深信不疑。直到不久后,他们才得知那又是一场虚惊。
还有一次,惠特森先生特意将他们请到自己家中举办了一个周末露天晚会。就在同学们准备离开时,他露出了特有的狡黠——每当设计了一个意味深长的骗局之后,他都会有这种表情。他大声告诉每一个来宾,他们享用的那些美味佳肴——“牛”排,小“牛”肉和炖“牛”肉全都是用马肉做的。
“对我来说,”欧文回忆地说:“惠特森先生的每一堂课都像是一次冒险。以至到今天,我还能清楚地记起某些课从头至尾每一个细节。一天,他告诉我们,说他的大众汽车是一个生物有机体。我们花了整整两天时间才把他驳斥得心服口服。因为,我们必须证实自己不但完全清楚有机体的含义,而且具备坚持真理的勇气。否则,他决不会轻易放过我们。”
看完这篇文章后,我有深深的感慨,事实上:人类都是如此,我们很容易就相信师长名人的讲论,铅字印刷的东西。在名人名言的效应下,人轻易就丧失了自己的判断力,我们盲目崇拜权威,以至把别人的结论,不加思考就作为了自己的观点,进化论、共产主义盛行都是在这种效应下产生的。这样,就造成了后来可悲的局面;如果我们基督教(即基督教会的意思,下同)内也让这种效应得逞的话,也让某些教内的名人名言而使我们丧失判断力的话,也会造成基督教里可悲的局面。
尤其在我国,我们民族都惯于顺服唯一的权威,长久以来丧失了怀疑、思考的能力,我们的思维已变得习惯于听命的奴性思维,特别是近代为甚。因此,名人名言的效应影响在我们民族更加利害,也反映到教会中来,我们常常看到好些人、好些教会把某些人为的规条、某些名人名著、某些“历史悠久”的理论奉为圭臬,从不去反思,察验对与不对,真的可悲可叹!
惠特森先生善意的捉弄,是想提醒他的学生,要时时警惕错误的东西,凡事都要检验方可接受,因为这个世界充斥着太多错误的东西了,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不经过怀疑,考究就贸然接受,那是危险的。
文章继续指出:“惠特森先生希望我们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时刻记住,无论老师还是教科书,都不可能一贯正确。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不犯错误的权威。因此,任何时候都不能轻信。他还要求我们,一旦发现他或课本的错误,一定要大胆指出。……他教给我们的是一种极重要极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敢于面对任何人,敢于面对任何谬误说“不”的勇气”。
这是多么语重深长的话呀!
律法师、法利赛人,是以色列当时的《圣经》权威,象保罗受教于大学者伽马列门下一样,他们都是在名师严格训练出来的《圣经》博士,对《圣经》可以说是滚瓜烂熟的;因时代的局限,当时还不能人手一本《圣经》,所以他们甚至被训练得能倒背如流的惊人程度;据说他们一面走一面背,不慎一脚差池、倒栽在地,跌得脸肿鼻青,他们爬起来仍然可以一字不误地背下去。老百姓在他们面前只有恭恭敬敬聆听其教诲,谁敢挑战他们的权威呢?耶稣只是一个没有学问的工匠,他竟敢驳斥文士、律法师、法利赛人的错误教义,在当时来说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破天荒的行为。况且,以辈分来说,耶稣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他却竟敢教训胡子一大把、读了一辈子圣经的长者,这在当时的以色列是非常令人震惊的。这样看起来,耶稣似乎太过狂妄了吧?
在约翰胡斯或马丁路德之前,谁敢挑战大公罗马教会的权威?这个权威是由“神的代言人”——神圣罗马教皇、红衣主教、大主教、成百上千个修道院(相当于神学院)的学者教授所组成的,他们都是圣经的饱学之士。在审判约翰胡斯的宗教法庭上,天主教最有力的一句审判词就是:你敢藐视在座各位有学识的博士?你敢挑战教皇的权威?你这是对众人智慧的诬辱!
有时权威是大得令人可怕的,有时人的权威远远高于圣经。所以现在很多人会“加尔文怎么说”、“××解经王子怎么说”来代替了圣经的权威。很多人并不习惯说:“圣经是这样说的……”或者“圣经不是那样说的……”而是习惯说:“某某牧师是这样说的……”、“某某教会是这样说的……”,或者“某一本有名的书是这样说的……”某些对或错的争论,往往并不是着眼于圣经的根据,而是用“大石压死蟹”的方法,说:“人家是大牧师,你算老几,如果你比他还要正确,母猪也会上树了!”“你还是一个罪人的时候,人家已经是神学家了,他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你竟敢说人家错?……”这到底是不是很好的理由?这同天主教审判约翰胡斯的理由如出一辙,用人的权威吓人,这本身就是制造迷信的方法之一。
在我们现在看来,法利赛人的错误都是显而易见的,他们那么熟识圣经,怎么可能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耶稣形容这种错误为匠人丢弃房角石一样。匠人是建筑老师傅了,怎么会把建房最重要的石块丢弃呢,这是一个普通的常识,怎么连老师傅都不懂得呢?其实,天主教时期的错误今日看来,也是很明显的,比如:在某教堂有一幅“圣画”,其中镶嵌着两个十字架,据说一个是由圣彼得的骸骨,一个是由圣保罗的骸骨做成的,只要虔诚去拜它,就能使人的灵魂免除一万七千年的刑罚;还有拜犹大卖主的三十块钱,每一块都能赦免一万四千年的刑罚;耶稣在彼拉多宫中所登的石阶,如果去跪,每一级能赦九年的罪,假如在耶稣跌倒的那一级(有记号),则有双倍的赦罪功效;拜最后晚餐上剩下的饼、拜钉过耶稣的铁钉、拜钉过耶稣的十字架上一片木屑……拜过所有的“圣物”,就可以得到一百九十万二千二百零二年又加上二百七十天的赦免。许乡人终其一生就是为赦罪而努力。现在我们不但觉得错,而且觉得荒谬可笑。但是,看看教会历史,剑桥大学、莱比锡大学(都是神学院)……当时有多少大学,有多少神学教授、神学博士、主教兼神学家,他们都不知这些是错的?这不是重犯法利赛人那种老师傅不懂常识的错误吗?这些神学家为什么会犯这么显浅的错误?这好象不可思议。这样,我们就知道迷信的利害了吧?就知道迷信的迷惑能力了吧?其实一言以蔽,今天的基督教的情形也是一样的,只因为我们身在迷信中而不知罢了,所以需要“揭露”二字。
我曾经试将书中准备要揭露的基督教里的迷信问过一些教会领袖(他们还未曾看过此书),他们认为是正确的。我再问:你为什么认为它是正确的?有什么确据?他们回答总是含含糊糊的:说出一两句经文,但都是间接的,没有什么确切的论据,没有说服力。最后只好补充说:“反正一直以来,到处都是这么教导的……”可见,我们不少牧者,对于某些神学理论只是处在一种迷信状态里。正如一位哲学家蒙田所说的:我们常常深信那些我们了解得最少的事物。
我们不妨来探究一下风俗迷信是怎样得以存在的。可以说,绝大多数的人并不是因为认识到风俗迷信很合理、很有道理而相信的。而只不过是人的迷信心态,使他们不敢不信。比如逢年过节、红白喜事都要烧鞭炮、搞许多迷信的仪式,为什么?首先,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从很多代以前祖宗留下来的传统,既然是祖宗认为是对的,那当然是错不了的;另一些人又认为,这是整个民族或整个社会都是这么做的,既然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做,我怎敢不这样做?万一有什么祸事临到就惨了,我宁愿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随大流吧。这两种都是典型的迷信心态,这种心态在未信主的人都有,而很多人在信主后也会把这种心态带入基督教的信仰里。这种迷信心态,使得基督教里许多错误得以存在,对基督教信仰贻害无穷。
我们不要迷信已有的主流理论、流传很久的理论和权威的讲论,以为既然是大多数人都认为是对的,或者是神学家、博士、权威、属灵名人认为是对的,那么就一定是真理了。
《圣经》说:“不要藐视先知的讲论;但要凡事察验,善美的要持守……(帖前5/20-21)”先知是什么人?就是神藉着他向众人说话的人,是神的代言人,可以说他是一个属灵的权威。但即或是这样的人,《圣经》还是要我们去察验他的话,就是说,神给了我们真理的权柄去察验任何人的话语。因为最高的权威在《圣经》里面。
我并不藐视已有的讲论,但却怀着勇敢心去察验已有的教义是否合乎《圣经》。

La foi est une ferme assurance des choses qu`on espère, une démonstration de celles qu`on ne voit pas.
Le fruit de l`Esprit, c`est l`amour, la joie, la paix, la patience, la bonté, la bénignité, la fidélité, la douceur, la tempérance.
L`Éternel est mon berger: je ne manquerai de rien.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