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本討論區存在著大量對神職人員的負面言論,而正面評價卻付諸闕如,故藉著今天是聖方濟各沙勿略的紀念日 ...
逃出魔幻紀 發表於 2021/12/3 22:12
如果這些在中國大地壞事做盡、騎在中國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的壞蛋都能被封為天主教“聖人”,那天主教到底代表誰的立場?天使還是魔鬼? 同理,和舊中國一樣被視為被殖民者的印第安人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公平。怕是加拿大印第安寄宿學校裏殘酷迫害印第安兒童的天主教神職人員很可能也不會受到任何懲罰,甚至有可能在若干年後反被封為加拿大聖人,完成由殺人犯到聖人的華麗轉身。
基督教封聖的全是殺人惡魔! ! !
所謂“聖人”,大體可以分為三類: 一類是作為近代殖民主義、帝國主義侵略中國工具的外國傳教士; 一類是作為那些劣跡斑斑的外國傳教士的幫兇和追隨者的中國教徒; 還有一類是在由於教會憑藉不平等條約規定的特權,橫行鄉里,欺凌百姓,激起人民反抗中死於非命,而成為帝國主義侵略戰爭的“殉難者”和殖民地教會勢力的犧牲品的中國教徒。 再來看看這些“聖人”的真面目,就能明白其用心之險惡了。
“聖人”馬賴(Auguste Chapdelaine,1814-1856),又名馬奧斯多,法國巴黎外方傳教會的神甫,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索。
法國強迫清政府簽訂的《黃埔條約》規定,法國傳教士可以在中國五個通商口岸進行傳教,但不準私入內地活動。 1852年,馬賴擅自潛入中國內地湖南、貴州等地活動,1855年又潛入廣西西部偏僻地區西林縣進行非法傳教活動。在傳教中,馬賴破壞當地風俗,勾結貪官強盜,勾引姦淫婦女,留下斑斑劣跡。廣西壯族自治區許多歷史檔案中都有記述。
馬賴視祀奉祖先的風俗為異端,嚴令受洗的教徒拆除家中的祖先牌位,不準上墳拜祖,還規定教徒及教徒子女必須娶嫁教徒,因而造成許多家庭和宗族的糾紛。 為擴展教會勢力,馬賴曾多次潛往貴州,通過當地教徒與黔桂邊境的土匪拉關係,利用他們來擴大自己的勢力,左右地方紳士及官員。為收買土匪為自己賣命,馬神甫通過賄賂地方官,強行干預司法,將殺人兇手土匪林某無罪開釋。
西林定安等地羣眾揭發,馬賴違反天主教戒律,常帶着一個年輕漂亮的寡婦曹某傳教,名義上是幫助傳播福音,實際上是他的姘婦。此外馬還千方百計引誘長相姣好的婦女入教,時常單獨和這些婦女在一起鬼混。教徒結婚時都是由他做結婚彌撒,而他就藉機姦污新娘。 西林教案遗址
1856年,怒不可遏的當地百姓將他吿到官府,新任知縣張鳴鳳秉公執法,將馬賴處死。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西林教案”,法國藉此勾結英國發動了侵略中國的第二次鴉片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了更深重的災難。 “聖人”郭西德(Albericus Crescitelli 1863-1900),意大利傳教士。至今提起這個大“聖人”,陝西燕子砭一帶的百姓仍然是義憤填膺。
1898年郭西德到燕子砭地區傳教,他欺壓百姓,霸佔田產,強迫捐獻,掠奪財富,生活淫蕩,無惡不作。為了擴充教會勢力,郭不僅大量拉攏吸收當地惡霸、地痞、流氓之流入教,還強行霸佔臨近土地和民房建教堂,並強迫教民給教會交租、服差役。 郭西德還規定教民之女出嫁前必須到教堂去“領洗”,猶如西歐中世紀的“初夜權”一樣,教民之女的初夜必須留給他。當地教徒潘長富、鄭幹仁、舉人楊海等人的妻子在出嫁時均遭郭西德的姦污。 1898年,燕子砭一帶遭到特大水災,清政府撥出一批賑災款,委派天主教漢中教區拔士林主教進行救濟,拔士林購買糧鹽等物品後送燕子砭交郭西德向災民發放,郭卻藉機放高利貸,收買農民土地,並以入教者可多得救濟糧來勸民入教。 1900年夏,年景稍有好轉,郭西德及其爪牙李佔鰲等就為收回借貸,放縱一些無賴教徒在農民田地裏搶收小麥、豌豆。當地村民姜鳳翔對教會及教士的劣跡十分痛恨,便在教堂牆上寫了幾句罵教士的話,郭就勾結地方官,硬逼姜把15歲的女兒送到教堂去做“修女”。
在郭西德的長期奴役下,燕子砭地區廣大羣眾終於在光緒二十六年某日傍晚,自發地組織起來,將罪惡累累的郭西德殺死,百姓聞之大快人心。 “聖人”劉方濟(Franciscus de Capillas 1607-1648),全名方濟各嘉彼來,西班牙人,1641年到中國,先在台灣後到福建傳教。 劉為擴大教會勢力,採用欺騙等卑鄙的手段發展教徒,特別卑劣的是,他有意發展年輕女教徒,專收各種大姑娘小媳婦,造成許多家庭不和,夫妻離散。 福安下邳村有位已訂婚的青年教徒陳某,劉要發展其為“守貞女”,就誘騙她不要出嫁,威逼其未婚夫寫了退婚書,隨後他便無恥地把陳某拐帶外逃。 當地羣眾還反映,劉方濟生活糜爛,違反天主教神職人員的基本行為準則,與當地一位寡婦通姦,並生下一私生女。 劉方濟的惡劣行徑,激起當地羣眾的公憤,紛紛起來揭發劉利用傳教為非作歹的醜惡罪行,並聯名向官府控吿。
接到羣眾舉報後,清政府遂於1647年(順治四年)11月13日以“專事宣傳邪道,煽惑良民,外裝守貞不娶,其實拐騙婦女,放蕩無恥,曾和城外某寡婦通姦,並且有了私生女”,將劉方濟捉獲歸案,並於1648年處死。 (清末古田教案的主犯)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幾位中國教徒“聖人”的事蹟。 被梵蒂岡列在“聖人”第一位的趙榮(1746-1815年),貴州務川縣人。他加入天主教後,為向洋主子獻功,把佛道等其他宗教視為眼中釘、肉中刺,不斷進行謾罵和攻擊。 有一次趙榮路過一佛教寺廟,見到殿堂裏供奉的佛像,便認為是觸犯了天主教不拜偶像的戒律,是對天主至上的挑戰,於是大怒,不由分説幾棒就把佛像砸碎了。廟裏的和尚認出他是個有洋人撐腰的神甫,敢怒而不敢言。當地百姓見到趙榮也像見到閻王一樣躲避他。
“聖人”羅廷蔭(1825-1861年),貴陽人。羅廷蔭入教後以為自己不再是中國人了,連當地的民族風俗也橫加干涉,氣焰十分囂張。 某日,貴陽郊外青巖地方民眾按當地習俗,紛紛走出家門上街“遊百病”(“踏青”),適逢一羣小孩高唱民謠經過天主教修院門口,羅廷蔭和當時在場的4個傳教士見狀無端懷疑此舉有辱天主教,便仰仗自己有修道院院長法國傳教士伯多祿為後盾,竟然對這羣不懂事的孩子大打出手,致使多人受傷,引起當地羣眾的憤怒。 如果這些在中國大地壞事做盡、騎在中國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的壞蛋都能被封為天主教“聖人”,那天主教到底代表誰的立場?天使還是魔鬼? 同理,和舊中國一樣被視為被殖民者的印第安人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公平。怕是加拿大印第安寄宿學校裏殘酷迫害印第安兒童的天主教神職人員很可能也不會受到任何懲罰,甚至有可能在若干年後反被封為加拿大聖人,完成由殺人犯到聖人的華麗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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