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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教會姊妹的愛情缺乏關顧

常常聽到香港不少教會內有「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的說法,要求教徒不要跟非基督徒相戀、結婚。然而,教會可有想過,這簡單的一句,對教會的女信徒構成多大傷害?

早年閱胡志偉牧師在2010年6月根據「2009香港教會普查」而撰寫的〈香港教會的「四中」現象〉,得益不少。「四中」現象是指目前香港教會是經濟「中產」、周期「中年」、「中女」居多、景況「中興」。其中「中女」的部分,提到單身女信徒日多的情況,筆者認為除了是整體社會的現象外,也涉及「教會有沒有好好照顧女信徒的感情生活?」這個關乎女信徒終身幸福的問題。

不可同負一軛與獨身恩賜

常常聽到香港不少教會內有「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的說法,要求教徒不要跟非基督徒相戀、結婚。然而,教會可有想過,這簡單的一句,對教會的女信徒構成多大傷害?

教會內處於適婚年齡而又獨身的教徒,長期女多男少,而且有惡化趨勢。有關情況近年日益受到關注,也因而多了「男性事工」的宣教活動,希望吸引更多男性信徒。可是,從新近的普查和胡牧師的分析,「男性事工」看來成效不彰。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似乎還找不到解決方法,女多男少應會持續。在這環境下,單身女信徒要在教會中找到另一半,已越來越困難。另一方面,女信徒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非基督徒男性的機會則越來越多。教會主事人大多希望甚至要求信徒的對象是基督徒,如果女信徒遇到一個非基督徒男性,彼此又是神女有心襄王有夢,怎麼辦?

辦法不外乎兩個:一是要堅守「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的人為教條,要對方信教,否則忍痛分手;二是繼續與「不信主的他」在一起,堅守信仰的同時,亦不勉強對方信教,但希望對方會有相信的一天。第一個做法會很痛苦,第二個做法則極可能要面對教會中「要求分手」的群眾壓力和內心的屬靈掙扎。兩個做法,都是一個「難」字。當然,在教會的教導和自我的屬靈要求下,堅持「非教徒勿近」的女信徒大有人在。但是,以目前的狀況,這類女信徒經年累月地等待可以同負一軛的真命天子,年華漸長,永遠獨身的機會就會與年紀成正比。於是,近年多了聽到「獨身是神的恩賜」這個說法,儼然成為「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這個人為教條的附加心理安慰。

基督徒是人,人需要戀愛

或者有人會說:「教會的女信徒是現代女性,自己一個人也可以生活得很好,不會介意獨身。」這沒錯,在現代社會,女性沒有戀愛也一樣可以好好生活。不過,人是有感情的、需要愛情的,基督徒是正常的普通人,大多會嚮往和異性的戀愛。教會的主事人無力檢討和改善現時的宣教方式難以吸引男性信教的問題,可說是牧養上的失誤,但卻用「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作戀愛枷鎖套在女信徒身上,這對上帝的女兒們,又是否公平?

那人獨居不好

耶和華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於是就取了亞當一根肋骨,為亞當造了夏娃。耶和華只是讓亞當夏娃骨肉相連,卻從沒有說:「這個人獨身是我的恩賜。」後來亞當夏娃得罪了神,神也只是趕他們出伊甸園,沒有要他們分開。由此可見,神樂見自己的兒女配對成為佳偶,即使犯罪,也沒有施壓要兒女分離。為何香港仍有那麼多教會主事人,在人為地製造教會「陰盛陽衰」的同時,只顧曲解神的僕人保羅的「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及「獨身是神的恩賜」,卻無視神親口所說的「那人獨居不好」呢?

上帝造人之餘,還會充分照顧人的愛情生活,自稱為「神的僕人」的教會主事人,難道沒有責任為一眾女信徒的終身幸福着想嗎?滿口是「愛」的教會,可以繼續漠視教會姊妹的愛情嗎?

作者 青峰

http://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2/08/18/17903
不是為繁殖後代的性行為便是縱慾, 只為肉身上的快感。
人的行為只為滿足肉身的快感使人易入罪網, 正如原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10/21 21:29


咦您老婆上個月安全期一來您就縱慾擒去上甘墮落咖?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ovyTOF5tmyE#!
比起你要躲在這裡來反基。。。有點在沖涼房開個唱咁囉。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10/16 07:27



   Hum...如果躲在這裡來反基有點在沖涼房開個唱的話,木屍係教會入面講道咪好似....


還好,根據林以諾牧者/博士所講牧者講道係具有催眠作用,應該會比佢好少少


-
回覆  beebeechan
例如對同性戀者的睇法、對婚前性行為的睇法、對自慰的睇法--縱使是離教不信,但都下意識地認為以上三項屬邪惡之事。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2/10/24 14:04


不是只有宗教信仰者, 更不是單是基督徒才會對上邊三個行為視為邪惡, 不符道德。
可証偽性甚高囉。
回覆 22# beebeechan

  這種思想害人不淺:

「離教者在有意識地拒絕關於性的負面信念之後,對於性的禁止、壓抑、挫折和罪疚,往往很久也無法消除。離教者曾經被教導,認為每一次衝動,都可能是邪惡,因此他們可能有很少的自發性的能力,缺乏真正自我表現的方法。」(http://exchristian.hk/home/article/show/19)

「初離教人士面對的最大難題是丟棄耶教長期灌輸的不正常道德觀,例如對同性戀者的睇法、對婚前性行為的睇法、對自慰的睇法--縱使是離教不信,但都下意識地認為以上三項屬邪惡之事。

以上三點若不能丟棄,皆是正常私人或社交生活的最大阻力,嚴重者會對心理做成負面影響。例如當知道朋友是同性戀者而產生厭惡感、當知道女友不是處女就把女友當淫婦看待、長期壓抑堅持不自慰令性慾不能得以宣洩,都足以令當事人身心受盡折磨。

放開懷抱,嘗試從理性和人性角度理解身邊一切事物,是迎接新生命的重要第一步。」
(http://exchristian.hk/home/article/show/33)
不去濫交不等同要「食自己」唶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10/22 21:26



beebeechan你自認左你係又爛又臭又生蟲的果子啦~~~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10/22 21:28 編輯
那麼beebeechan你以後時時都去食又臭又爛又生蟲的果子吧,包保你得神喜悅!! ...
AmiHO 發表於 2012/10/22 20:47


不去濫交不等同要「食自己」唶
不是為繁殖後代的性行為便是縱慾, 只為肉身上的快感。
人的行為只為滿足肉身的快感使人易入罪網, 正如原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10/22 13:29



那麼beebeechan你以後時時都去食又臭又爛又生蟲的果子吧,包保你得神喜悅!!
例子不同定義喎,你既例子都無涵蓋你之前所述的同性戀。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2/10/22 11:30


不是為繁殖後代的性行為便是縱慾, 只為肉身上的快感。
人的行為只為滿足肉身的快感使人易入罪網, 正如原祖為了想嗒那又大, 又紅, 又圓, 又嫩, 又多汁的果子一樣。
例子不同定義喎,你既例子都無涵蓋你之前所述的同性戀。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2/10/22 11:30



就當我明知故問,神父戀童僻又如何?
例子不同定義喎,你既例子都無涵蓋你之前所述的同性戀。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回覆  beebeechan


    咩叫亂?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2/10/22 10:40


即係你捉住抽嫂, 生二, 三十個仔女都無問題
你扑完Mary,又去扑 Lucy, 跟住又俾篤 Miki...明天又玩 Nancy....咁就係行淫, 咁樣去充滿大地唔係天主既旨意
回覆 17# beebeechan


    咩叫亂?
感謝基督宗教一直以來對人類與「性」有關的行為的關心;人類沒有性早就絕種喇。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2/10/21 20:38


你又錯解哩
天主係十分鼓勵人去扑野, 子孫充滿大地,
不過, 十分反對人亂扑人...
感謝基督宗教一直以來對人類與「性」有關的行為的關心;人類沒有性早就絕種喇。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2/10/21 20:38


我希望你們會記得,我們也並非無後,尤其是現今世代。
唔信神既人,只要將罪美化了,便覺得跟本唔需要神,如:
墮胎只是家庭計劃,更專心照顧老大,
同性戀是自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10/19 08:09



    感謝基督宗教一直以來對人類與「性」有關的行為的關心;人類沒有性早就絕種喇。
回覆  beebeechan


    教會果然持續在妖魔化不信神的人!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2/10/18 13:27



我會努力讓人看清楚教會才是真正的妖魔。
回覆 12# Wing

我明白你希望帶出「行為差的基督徒如何處理」這個題目,不過我還是認為林後6:14~15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

題目確實是論不信的人。

相配,不是論你的一行為,乃是指向人的本質。
負一軛,亦非一般相交。負一軛時,一牛向左,另一牛必須緊隨,亦不得不除,否則要不是會把軛破壞掉,要不重傷另一頭牛。負軛實在指向深度而互相牽制、綑綁的交往。或許除婚姻外,尚有結拜兄弟、賣身契等交往方式符合這些條件,但婚姻,確實是已經符合了這個條件,故此實在「不應相配」。

誠然,我明白姊妹在教會中擇偶困難(弟兄諸如小生般大都不是甚麼有吸引力的對象,數目亦稀少),但我認為應該承認,這是聖經的教導。

話說回來,甚麼時間開始基督徒要守所有教導才能得救?各人還是自己交自己的帳吧,神所給人的試驗,不會到不能承受的程度,更大不過所給的恩典。Php 3:16  然而,我們到了什麼地步,就當照著什麼地步行。

1Co 3:13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Mar 12:43  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Joh 2:24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Joh 2:25  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
Dear jimmychauck,你說得對,我們不能不與不信神的人相交,否則不能把福音傳給他們。

至於林後6:14,15這兩句經文,容我與你分享一點領受。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

這裡用了排比的修辭手法,目的是強調一件事,就是不要與罪人相交,但這裏所指的罪人,不是指那些非基督徒,而是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如提後三章所寫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那偷進人家、牢籠無知婦女的、正是這等人.這些婦女擔負罪惡、被各樣的私慾引誘.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3:1-7】  

保羅叫提摩太躲開的是那些有敬虔外貌卻實際不是的人,這些人不是教外的人,而是基督徒,若身邊的基督徒是享受罪中之樂的人,我們要憐憫他們,但卻不能與他們相交,為甚麽?我想就是怕我們學了他們那些不合神心意的行爲,若我們與那些行神眼中看為惡的基督徒一起, 雖然剛開始會覺得不妥,但日子久了,就可能對那罪麻木,甚至自己也會參與其中,所以,最好不要與這種徒有基督徒之名卻無基督徒之實的人來往。

但當然,如果我們發現身邊的基督徒朋友做出得罪神的事,我們不要馬上遠離他,而是應本著愛心說誠實話勸誡他們,但若屢勸不改,我想我們就要遠離他,目的是希望他知道他做錯了,並且不住的為他禱告,求神帶領他悔改,對嗎?

甚麽是神看為惡的事?除了提後這幾句經文,也可參考羅1: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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