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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boy決戰教會教徒耶毒焦點評述(二)

BB仔, 蒲頭啦, 何必鬼鬼祟祟, 藏頭露尾.
BB仔, 蒲頭啦, 何必鬼鬼祟祟, 藏頭露尾.
旁觀者 發表於 2013/6/2 11:21

是否有人呼喚我?
BB仔, 蒲頭啦, 何必鬼鬼祟祟, 藏頭露尾.
旁觀者 發表於 2013/6/2 11:21

給人罵得狗血淋頭就入我數?
回覆  dior13dior13


#26沒看到?眼盲嗎?
路加福音你要基督徒嚴格地遵守嗎?看好了,一切的發生也是在主 ...
Guest from 219.79.255.x 發表於 2013/6/2 01:48


唔使啦,你啲最虔誠弟兄已經實行了幾十個世紀。
回覆 104# hellboy

回覆 98# dior13dior13

說:那些基督徒沒有遵從聖經的教訓,
15#沒看到,眼盲嗎?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13/6/1 15:24


#26沒看到?眼盲嗎?
路加福音你要基督徒嚴格地遵守嗎?看好了,一切的發生也是在主回來之後。誰教基督徒現在去殺異教徒說路加福音如此吩咐,我扁的他媽媽也不認得。
你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後面的廢話也不用我花時間答了


你看不到上一句嗎?

回dior的不是回你,不要扯開話題,答我的問題。

還是你自己承認自己不過dior的分身,還是dior是你的分身?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6/2 14:28 編輯
回覆  hellboy



原來閣下抱這種邏輯,那曲解不是甚麼難事

出埃及記
22:20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 ...
Guest from 219.79.255.x 發表於 2013/6/2 01:39


神滅絕誰的誰,即是拜別神的人,咪即喺受眾囉,傻豬。

誰祭祀別神?
鬼唔知阿媽係阿媽?你連阿媽係女人你都唔識答?

你明知阿媽喺女人,你就唔好懶有料咁亂問啦。

基督徒在裡面的哪裡?
hellboy答:耶教徒---->神的執法者(例如摩西),殺拜別神的人類
我問你基督徒,古代有基督徒?

無基督徒,有耶教徒嘛,基督徒喺耶教徒的其中一種嘛,傻豬。不過,舊約那時未有耶穌,所以舊約的耶教徒是基督徒的先祖,但基督徒的祖先耶教徒會殺人嘛,傻豬。

哪裡叫基督徒殺異教徒?
hellboy答:那人必要滅絕(教徒替神執法)

無證據顯示基督徒唔使守他們的前身耶教徒受到神的吩咐喎,就算吩咐是直達以色列神跡人民,何以見得神是對他們有雙重標準,以色列人要守,外邦人唔使守。何況,到有基督徒的時候,他們亦真的有殺人嘛,傻豬。點解你唔識推理咖。

Luk 9:56  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性命:或作靈魂;下同﹞,是要救人的性命。」
耶穌親自到來傳道也不消滅人,虧你還好意思吧馬太褔音律法一點一劃不能廢去掛在口邊然後說:「基督徒要滅絕拜別神的人類!」

耶穌不嬲講話救的都是人的靈魂,不是肉身,甚至叫教徒寧願犧牲自己身體,也要把福音廣傳開去。如果他真的要救別人,為何在聖靈感動之下,耶教徒互相殘殺,在過去死那麼多人?

Mat 22: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律法不廢去,是要守的,守的是精意,不是字句,是愛神愛人,不是愛神殺人。你別妖言惑眾說什麼「舊約的一切教訓,都是給以色列古代人」


殺了他的身體,令他死後悔改,咪即是你們的愛囉。


你所說的必須被殺的不拜神的異教徒
1.是神的選民嗎?
2.是親眼見過神蹟嗎?
3.律法應用在他們身上嗎?


施刑者是耶教徒選民,施刑者見過神跡,律法是耶和華對全人類的標準,因為這標準,在新約的預言,仍舊生效。

(啟示錄 9:20)        其餘未曾被這些災所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作的,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金,銀,銅,木,石,的偶像‧
回覆  hellboy



你看不到上一句嗎?

回dior的不是回你,不要扯開話題,答我的問題。

還是你自己承認自 ...
Guest from 219.79.255.x 發表於 2013/6/2 14:12


都話路加福音19章27節,點樣唔遵守?
按你的邏輯,新約的書信是給固定的某一間那時候見過神跡的古代教會,不是給你跟隨的;就如同舊約是給以色列人耶教徒,你們基督徒便不用遵守一樣。
你媽媽叫你家姐阿哥唔好唔做功課,對你則無咁清楚但都有提,你自己唔識舉一反三都學埋唔好唔做功課,以免被媽媽鬧,你唔喺真喺咁鈍呀嘛?傻豬。
老實講,你喺唔喺有啲智商問題咖?219
回覆 106# hellboy
神滅絕誰的誰,即是拜別神的人,咪即係受眾囉,傻豬。

我問你經文的受眾是誰。
經上所說的,你沒有讀過嗎?
Rom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Rom 2: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
解法明確抵觸聖經


你明知阿媽係女人,你就唔好懶有料咁亂問啦。

你連阿媽係女人都冇答,淨係話阿媽係阿媽,hellboy答:誰祭別神--->拜別神的人類,跑得慢=唔夠快=冇速度,咁ge廢話都up得出,連拜別神的人是以色列人這種顯淺而你不肯承認的事實還要我指出,咁簡單無料ge問題自己唔識答,現在人地幫你答埋,仲好意思話人懶有料?


無證據顯示基督徒唔使

離教者簡直恐怖到極,一邊廂hellboy分身哈佛專家鬧基督徒唔敢平反64,轉過頭hellboy就用中共的法理邏輯「我現在控告你,你舉出自己無辜的證據吧」。檢控的舉證責任在控方這種顯淺的道理你也不懂?

說實話,我見過hellboy真人,當他還在香港神的教會的時間。那時他的行為根本稱不上一個基督徒,聚會例遲,一般都是會後聚餐時才出現,除非當天是生日會/戶外活動等。一到團契,差不多所有姊妹的電話都問到手,一個一個的約會,幾年之久,到最後大家都忍不住了,幾個姊妹向傳道人投訴,傳道人幾次好言相勸,他表面敷衍,實則陽奉陰違。後來卒之被某姊妹在會中公開譴責,知道再討不了其他姊妹便宜才悻悻離去,聽說後來到神召會了,情況一樣。離教?被基督徒同學害?想要思考?溝不到女發洩吧了。
你有證據顯示你冇做過咪攞出黎囉

耶穌不嬲講話救的都是人的靈魂

你解釋埋路加9章51-56先算
回覆 107# hellboy

張開你的眼瞧清楚了

Luk 19:15  他既得國回來........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6/2 14:59 編輯
回覆  hellboy

我問你經文的受眾是誰。
經上所說的,你沒有讀過嗎?
Rom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 ...
Guest from 219.79.255.x 發表於 2013/6/2 14:4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聖經都識講本性啦,基督徒有些本性就是殺人放火嘛。

你連阿媽係女人都冇答,淨係話阿媽係阿媽,hellboy答:誰祭別神--->拜別神的人類,跑得慢=唔夠快=冇速度,咁ge廢話都up得出,連拜別神的人是以色列人這種顯淺而你不肯承認的事實還要我指出,咁簡單無料ge問題自己唔識答,現在人地幫你答埋,仲好意思話人懶有料?


拜別神的人類都唔明?咁我講拜別神,不單單拜祭耶和華的全球人類囉,明無?

教者簡直恐怖到極,一邊廂hellboy分身哈佛專家鬧基督徒唔敢平反64,轉過頭hellboy就用中共的法理邏輯「我現在控告你,你舉出自己無辜的證據吧」。檢控的舉證責任在控方這種顯淺的道理你也不懂?


法官水哥睇到晒事實證據咖嘛,我等如已經舉左證喇。

說實話,我見過hellboy真人,當他還在香港神的教會的時間。那時他的行為根本稱不上一個基督徒,聚會例遲,一般都是會後聚餐時才出現,除非當天是生日會/戶外活動等。一到團契,差不多所有姊妹的電話都問到手,一個一個的約會,幾年之久,到最後大家都忍不住了,幾個姊妹向傳道人投訴,傳道人幾次好言相勸,他表面敷衍,實則陽奉陰違。後來卒之被某姊妹在會中公開譴責,知道再討不了其他姊妹便宜才悻悻離去,聽說後來到神召會了,情況一樣。離教?被基督徒同學害?想要思考?溝不到女發洩吧了。
你有證據顯示你冇做過咪攞出黎囉


我在神的教會的時候是一個自閉兒童,我的見證在你出現前已經講過了,長老話我太自我。何況水哥都知道,呢度差唔多個個都知,我身邊的所有朋友都知,我的家人都知,我由細到大都唔鍾意女人嘅,邊會有人信你呀,低能。

你解釋埋路加9章51-56先算

56咪講左救的是靈魂囉,傻豬。
算啦,你d邏輯差到極點,以經解經唔識,前文後理唔識,歷史背景唔識,將自己觀點讀入聖經,反過來問人從聖經deduce得出的原意從何處來,跟你討論浪費時間。

反正你說服不了我,你輸了,按照你自己的宣言你信返耶穌吧。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6/2 15:01 編輯
算啦,你d邏輯差到極點,以經解經唔識,前文後理唔識,歷史背景唔識,將自己觀點讀入聖經,反過來問人從聖 ...
Guest from 219.79.255.x 發表於 2013/6/2 14:55


我都好想有個公義的神,不過你的神唔喺,我說如果你說服了我,我才是輸,你咁快就放棄喇?真失敗。不過我永遠都唔會放棄你的。
你信水哥去吧,讓他帶你上天堂/極樂/知識之境地/超脫基督教之綑鎖的地方吧。

你的見證,自己講自己就叫證據,咁湯顯明就絕對係如假包換ge包青天啦。

你到現在解釋不了路加9:51-56,慢慢解吧。
你信水哥去吧,讓他帶你上天堂/極樂/知識之境地/超脫基督教之綑鎖的地方吧。

你的見證,自己講自己就叫證 ...
Guest from 219.79.255.x 發表於 2013/6/2 14:59




56咪講左「性命或作靈魂下同」囉,我都話耶穌不嬲話救的是靈魂落。
101都話你邏輯錯漏百出啦,你自己唔鐘意聽,淨係鐘意聽d人話你點啱點啱,點叻點叻,你自己鐘意點就點囉。你又咁快放棄說服我?

同你講邏輯你又唔識駁又唔識聽,我去補習搵錢好過係度浪費我自己時間。
你信水哥去吧,讓他帶你上天堂/極樂/知識之境地/超脫基督教之綑鎖的地方吧。

你的見證,自己講自己就叫證 ...
Guest from 219.79.255.x 發表於 2013/6/2 14:59


超,成個離教者之家都喺我的人證,你又何需狗口長不出象牙?
回覆 117# hellboy

咁耶穌又唔遵行申22:20燒死d人?你轉數慢唔慢d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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